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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工伤赔偿详细标准是怎样的?

2020-11-18 20:01阅读(59)

骨折的工伤赔偿详细标准是怎样的?:你好!很高兴给能为您解答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是按照伤残等级、工资数额进行工伤赔偿的。下面,我将有关规定梳理如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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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给能为您解答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是按照伤残等级、工资数额进行工伤赔偿的。下面,我将有关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伤残等级评定。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9.2九级条款系列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10.十级条款系列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因此,你的伤情可能评定为工伤十级或者九级伤残。

二、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九级伤残是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本人工资是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是缴费工资,不是你的实发工资,经常会出现单位不安实发工资缴费的现象。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授权各省政府规定,不是很一致。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是不超过12个月,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一般按照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有的地方规定不包括加班费。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不安排护理人员的,支付护理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的标准补贴。

(六)医疗费。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其他费用。由于你的伤情不是很严重,所以工伤复发费,辅助器具费等可能是没有的。

三、费用的支付。

以上费用,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我们国家设有工伤待遇预先支付制度,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中心再向用人单位追偿。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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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通常情况下,发生工伤事故骨折了就能达到工伤伤残十级伤残的标准。因为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农民工朋友给予的照顾,所以出台了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其标准没有交通事故和保险伤害鉴定标准严格。

为什么骨折就能达到工伤赔偿鉴定标准呢?因为在其十级伤残标准规定,5.10.2 十级伤残条款系列之12条,身体各部位骨折痊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

总的来说,骨折就最少是十级工伤伤残,具体几级,需要查看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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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眼睛打进铁渣,以经半个月了。去北京同仁医院也李了,张家口四医院查了,就是眼里面的铁渣取不出来,我的眼每天还是疼,单位怎么给我处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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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大拇指指甲被冲床冲掉了,骨头没有伤到,现在十来天了,这工伤可以找保险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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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件,是职工和用人单位都不希望发生的情况。但是一旦发生后,作为职工虽然已经承受了伤痛,仍要积极了解工伤赔偿相关知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但是相关文件浩如烟海,往往让人难以理解,旁顾君根据题主提出的骨折情况,汇总如下,希望可以有所帮助。

伤残等级

根据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里面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里面又根据伤残类别和残情等级划分伤残条目,共列出残情530条。

旁顾君将其中包含骨损伤条目整理如下表,可以直接对照:

赔偿标准

确定完伤残等级以后,我们再来看各个等级的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同样整理成下图以便理解:

根据以上两个表格,受伤者应该可以对自己能获得多少赔偿有了基本的了解,当然,自己对照不行,我们还要进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才行。

伤残评定

在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之前,先要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所需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上规定的其他材料。

伤残鉴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所需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初诊病历资料

结语

以上为旁顾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整理而成,欢迎分享,但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窗口,以工作人员答复为准。

希望大家最好还是不需要用到这些内容,都能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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