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村人们的根基,也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同时土地也是一国的立国之本,土地及依附其上的房屋是每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土地对于农村而言,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与纠纷解决是我国政府执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由此,也相应地产生了大量的以农村土地利用和纠纷解决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面对浩繁的法律文件,如何逻辑清晰地进行分类,从而根据自己遇到的问题快速查阅法律,或者借助内容全面、分类明确、逻辑清晰的法律文件集合快速地掌握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法律政策是我们编排此书的主要目的。《最新农村土地法律政策全书》收集了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与农村土地相关的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内容涉及了从农村土地使用权到争议救济的方方面面。
一、2020年农村真的规划吗 土地是农村人的根基,也是维持生计的根本。前段时间网上传言说2020年农村土地将会重新规划,那么2020年农村真的规划吗? 实际上,2020年农村重新规划是真的,此前,根据国务院曾高调下发的一个文件《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明确部署了未来5年三农改革的行动方案,以下是详细内容介绍。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例如三权分置改革,农村三块地改革,以及两权抵押贷款等都属于这一范畴。 农村最大的解放其一是劳动力的解放,另一个就是土地的解放,也只有土地解放了,产业才能增值,才能真正发挥效益。
2、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 国家大力扶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 目前国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上限标准是1500元,并运用贴息,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扶持。
3、培养职业农民队伍,扶持新型主体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是国家未来5年重点要做的事。并大力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2020年农村土地新政策
1、从2020年农村土地新政策可以看出,新《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使用。
2、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
3、此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入市,若是要入市交易,必须通过变更为国有土地之后才行。这一规定是重大的制度突破,它结束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是新《土地管理法》最大的亮点。
三、2020年国家收回土地 近日,有传言说是2020年国家收回土地,实际上这个说法是不对的,由于我国土地是30年重新分配一次,上一次分配是1998年,预计下一次分配是2028年,因此2020年国家收回土地是不切实际的。 但是,若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国家会采用征收的方式来获取土地,以下是详细的征收情形。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4项、第5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5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