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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为保障大龄人员就业,应该出台哪些政策,说说你的看法

2020-11-17 03:01阅读(59)

延迟退休,为保障大龄人员就业,应该出台哪些政策,说说你的看法: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还没有配套政策措施,也没人去研究,更没有人去想,应该出台这些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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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还没有配套政策措施,也没人去研究,更没有人去想,应该出台这些配套政策!

国知有民,民才知有国!希望国家人社部等有关部门,你们要为党,为人民负责,尽快出台延迟退休到65岁以后,保障大令人员不下岗,保证60岁老人能就业的配套政策,让老百姓吃上一颗定心丸。

要把;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一切为了人民,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到人民的心坎上。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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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收现付的社保制度:

30,40,50后的女干部没有缴纳社保,60后的女干部退休,也仅仅缴纳了1至10年的社保;

30,40,55年前的男干部没有缴纳社保,55年以后,60后的男干部退休,也仅仅缴纳了1至15年的社保;

这几批机关干部及事业单位员工,他们的退休金还比企业职工多3倍左右,60后整体退休后就把社会上缴纳的社保基金“吃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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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出台一部《失业法》用法律规范企业的裁人行为,不能让企业的裁人乱像继续下去了。第二出台一部《工资法》明确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公开透明,不允许企业自己制定的“密薪制”存在,企业高管的工资应该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同增减,规范企业高管的工资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差距。明确8小时以外一般不安排加班,确实需要加班的按照劳动法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另外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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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人人都会说,我就想知道除公务员.办公室的外,60岁~65岁的老人可以做什么工作?能做什么工作?什么样的企业会要他们这群随时有可能会倒下的老人参加工作?因为没有工作就没饭吃,难道要满大街的都是老年行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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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劳动者延迟退休,首先要保证劳动者有班可上,有工可打。其次要让年龄大的劳动者能够胜任工作,身体上能抗得住,收入上值得做。

这是如果延迟退休实行后,要面对的基本问题。

有人看到现在有不少退休了的人在打工,觉得社会可以吸纳延迟退休的人,事实不是表面看的那样。

退休人员外出打工,一般都是在附近做点事,收入并不多,甚至比同类未退休人员低,而且雇主对他们的工作也不作太多的要求,都是一种混日子,赚点菜钱的意思。

而一旦是正式职工,雇主要交社保,还要付更多的劳动报酬,那要求就要严格得多,工作强度和时间就不可同日而语了,那这些退休的打工者可能有很多人受不了,不然,这些退休人员怎么会去做收入很少的事呢。

现在不要说普通劳动者不具备延长退休的条件,就是文教卫,公务员系统,也不具备延迟退休的条件。

先看教育系统,很多学校都在喊缺教师,是缺教师吗,大部分学校都是人满为患,但缺的是上课的教师,而拿钱占了名额的闲人多得很,这些人大部分是年龄偏大的。

在公务员系统是同样的情况,在上级机关里挤满了人,而基层部门,窗口服务部门又差人,看看各机关招聘的大量外聘辅警、协管就可知道,拿钱的人多,做事的人少。

目前最主要的措施是降低财政供养人员的待遇,把节约的钱补充到社保,同时把这些闲散人员挤出,让他到生产领域去创造社会财富。

当前社会创造财富的人变少了,而消耗财富的人变多了,如果延迟退休,只会加剧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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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确实提出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要求。

延迟退休对于老年人的就业问题产生了不小的挑战。很多企业并不愿意招用高龄老人,这些年纪大的老人也不适合创业。如何解决延迟退休后老人的就业问题呢?

第一,解决老人退休的“一刀切”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老人达到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实际上,很多老人还是符合岗位条件的,但是却由于劳动合同终止,必须退休。因此,应当给予退休年龄以弹性。现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有自愿延迟退休的政策。

比如说日本的公务员,退休年龄是60岁,不过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自愿延长至63岁。2019年,日本开始推动公务员的延迟退休政策,从2022年开始,每两年延迟一年,到2030年公务员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不过,为了配合延迟退休的政策,老年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只有正常工资待遇的70%,当然相应的工作时间也会有所缩短。

日本是想通过以政府带头,带动全社会的老年职工延迟退休,提高老年人就业和收入水平。2017年日本只有不足20%的企业老人是65岁退休,大部分老年职工收入只有60岁以前的60%。

第二,加强老年人就业的保护。很多老年职工由于年纪大了以后,单位以不胜任岗位要求或者末位淘汰为理由辞退老人。在过去日常生活中,往往存在“民不告,官不究”的情况。一旦推动延迟退休,必须对用人单位解聘大龄就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督。

比如说,用人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劳动合同法不胜任工作的情形解除职工。不胜任工作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材料。劳动者在单位考核中处于末等等次,并不等同于不胜任工作。即使不胜任工作,首先也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调换工作岗位,否则也不能解除职工。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5年以上,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即使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一样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即时解除职工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通过促进就业政策帮助老年职工。(1)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每缴费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待遇。连续最长领取失业金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延迟退休以后,可以通过延长失业待遇的有关规定,帮助老年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

(2)目前对于4050以上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的是社会保险补贴。能够大大减轻这些人员参保的压力,而提升其就业的竞争力。不过最长享受时间不得超过三年,首次申请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话可以延长到退休。如果延迟退休,也可以延长有关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对于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保障延迟退休的老人仍然就业缴纳社保,国家可以为企业出台一定的减税降负政策,提升企业的积极性。

(4)可以通过开发大量的公益性岗位,对于无法自主实现就业的超龄老年人,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方式解决他们延迟退休最后几年的生活保障。

实际上,延迟退休问题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程,促进就业的保障工作仅仅是相关工程的重要一环,我们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减缓延迟退休的压力。总之,渐进式延迟退休是一项逐渐过渡的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相信我们总会摸索出办法解决这一问题,让整个社会更好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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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推出哪法规这法规?有用吗?不要说新的。就是现在的法规能贯彻执行都是老百姓的福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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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下个人观点。

延迟退休势在必行,只是具体推出实行的时间还没有确定。各方对此行为反应各不相同,有的反对,有的支持。其实,不管反对还是支持,我个人认为相对于延迟不延迟退休,最重要的还是做好大龄职工的就业问题,不能一边延迟退休,一边让大龄职工无业可就。要知道在现今社会环境下,年龄一旦超过了35岁,就属于不好就业的人群了。因此,想要延迟退休,首先就必须先要做好大龄职工的就业问题。只有处理好大龄职工的就业问题,延迟退休才能顺利实施。我认为保障大龄职工就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一、减免税收。国家对于招纳大龄职工的企业,根据其招纳人数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招收的大龄职工越多免征的税费就越多。

二、增加公益岗位。对于一些不太好就业的大龄人员给予安排一些公益岗位,帮助他们就业。

三、立法保障。从法律层面规定,大龄职工每天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毕竟,要是延迟退休的话50岁和20岁职工的身体承受能力是不同的。

四、技能培训。对于一些因年龄太大,不适合当前岗位工作的职工,进行其它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合格以后,进行转岗。

总之,想要延迟退休就必须做好大龄职工的就业问题,不能单纯的一刀切,武断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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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马上就实施新的退休政策,那请先考虑一下,医疗保障,别只想着延迟退休。

医疗保障对于每一个老百姓相当重要,希望可以考虑一下,医疗免费的改革,住院看病,手术,生孩子,全部免费,这样才能解除老百姓的后顾之忧,就算延迟退休,在老百姓年龄大的时候也能获得另一份保障。要不然大龄人员难就业,还要看病,还要交保险,真的是压的人喘不过气。不交保险就拿不到养老金。更是让人喘不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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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政策是调换岗位。公职人员下基层进车间。大龄失业人员进体制单位啊。一张报纸一杯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