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保当年没看病,年终怎么办?这个问题是很多人缴纳合医纠结的地方,认为每年缴了几百元的医保钱但是又没有用上,就觉得不划算。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对合作医疗政策的不了解。
城乡合医实行的是缴一年管一年的缴费方式,采取自愿原则,缴纳了费用就当年享受医保报销,如果参保人当年没有看病报销过,这笔钱是不会延续到下一年的。
那我们没有看病缴纳的合作医保费去那了呢?其实这笔钱并不是想很多人说的被政府吞了,这是完全不存在的。合作医保是一种“互助共济”制度,我们每个人缴纳的医保费都会存到一个公共的统筹基金账户里面去,提供给所有参保人使用,谁生病了谁就按报销比例去用到统筹基金里面的钱。所以如果你没有用但是还有其他人在用这笔基金,这就是“互助共济”制度了。
合作医疗除了公共的统筹基金账户,我们每个人还有一个医保个人账户,每年缴纳合作医保会返还一定的金额,这笔钱就存在我们的个人账户里。我们可以用这笔钱去医院挂号,拿药,但是不可以取出来,只要中途不出现断缴的情况,这笔钱是可以累计到下一年继续使用的,如果中途有一年没有缴费那之前累积的账户余额就会被清零。
但是从2021年全面实行门诊统筹制度,取消门诊定额报销制度,参保人员未使用的门诊定额报销资金继续使用至全部使用完毕。也就是说从2021年开始我们缴纳的合作医保不会再返钱到我们的个人账户里面了,之前没有用完的还是可以继续使用。
这个制度实行以后和之前的不同之处就是以前持医保卡到医院看门诊,报销门诊是有限制的,最高每年100元,但是以后看门诊就没有报销上限了。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取消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新设立普通门诊诊察费。参保居民在参改医院(主要为三军医大附属医院、重医附属医院、市级公立医院、区县公立二级医院)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定额报销门诊诊察费。报销标准为:普通门诊诊察费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每次分别报销5元、7元、10元;急诊诊察费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每次分别报销8元、12元、15元。参保居民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门诊就医,定额报销一般诊疗费。报销标准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卫生院就医,每次报销8元;在村卫生室就医,每次报销4元。
除了门诊报销改变之外,从2021年开始住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提高,这是参加合作医保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提高住院报销比例。缴纳一档的,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到65%,上调了5%;缴纳二档的,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从原来的65%提高到72%,上调了7%,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从45%提高到50%,上调了5%。
对于我们参保人来说其实没有用到医保反而才是好事,那证明我们身体健康,没有哪一个人在参加医保时希望自己用得上的。但是我们为了在生大病时减轻经济负担每年缴纳两三百元只是为了以防万一而已,没人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生病。但如果等到生病时才想到去买医保,又来不及了,所以虽然每年合作医保费都在上涨,但是为了自己和家人还是买一份比较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