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提出的问题,在人民法院做法官助理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尴尬,就其原因如下:
关于法官助理这一称呼,是司法改革后的产物,以前,只有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之称。现在改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听起来名称似乎有点洋味道,但其实不然。因为,员额是从过去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中选出来的,也就是说这一批员额是过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多年的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中挑选出来的,从理论上讲,挑选出来应当是精英,但实际上由于受员额数额影响,一部分人参与了员额选择,一部分人因名额有限或身体健康原因,未参与选择,于是乎,未参与选择员额的审判员,无论职务高低,法官等级高矮,一律为法官助理。最可笑的是,过去被培养的小属居然成了员额法官,上级变成了助理。这从理论上也没什么可说的,能者上庸者下,是我党倡导的原则。可是,选出来的员额就一定是精英吗?就一定能胜任工作吗?答案是否定的,个别人参加了员额选拨,拿着员额工资,干的是一些综合性的服务事,并没有冲在审判、执行第一线。这种选择员额制,有违初衷。
其次,最重要的问题是,无论你过去多么优秀,无论你是什么级别的审判员,只要改为法官助理后,就一律不准摸案子,换句话说,你不是员额,就不能参与审案,就不能参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合议,最可笑的是,明明判决书或裁定书是法官助理所写,但该裁判文书中不能暑名,法官助理的尴尬境地还不如一个人民陪审员,法院聘请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时,按照法律规定与审判员享有同等权利,既能参与对案件的合议,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也能在司法裁判文书中暑名。
对于司法改革中,出现法官助理尴尬的事还不止上述情况,就拿我来说,我曾是一名四级高级法官,任命书是最高法院原院长王胜俊颁发,也是一名在本院获得法院最高奖,荣誉天平奖章证书,由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颁奖,但由于身体健康原因未参加员额制选挑,做了一名助理,所从事的工作是案件再审审查工作,换句话说,就是对有错案件是否进行再审进行审查,可是,这是助理审查员额法官判案是否有错,这不是颠倒了吗?而且,每次审查出来的错案,在研究时,肺都气炸,个别员额困工作忙,疏于学习,对提出的错误问题根本认识不到位,每次研究完了都要提醒,让他们把案件拿到法官专业委员会或审委会研究,结果呢,还是我的意见是正确的。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司改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实践中加以纠正。
总之,在法院司法改革过程中,一部分人得利,一部分人受损,造成内部大量矛盾问题,我经常听到某员额说,我今年己办理了几百件案件,是问,这几百件是你一个人办的吗?凭心而论,你有哪个能耐吗?一个员额配几个助理,助理们都干啥去了呢?员额在工资待遇上,按照法官法年限升级,而助理就没有配套的措施,干着一样的活,拿的是公务员工资,这对法官助理合理吗?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是为了人民法院有一个更好的未来,更受人民欢迎的法院,但是,现在基层法院因案多人少,员额法官有多少因工作加班、加点累坏身体,有的还献出了生命,这些现象虽是个案,但长此下去,今后我们的法官退休后,还会出现多少因积劳成疾而遭遇病魔缠身的现象,这些现象是否折射出一些问题还需更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谢谢你的提问,我回答的虽是个别现象,但也许会影起很多人的共鸣,希望有一天,我们的司改让法官充满信心,让人民更加满意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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