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在我们当地,以前女儿出嫁后,怀头胎孕时,娘家会备一份催生礼,由岳父或兄弟送达孕妇手中,这份礼由婆家人查收后,钱全部给于孕妇购买营养等,物可婆家分用,分食。表示女儿出嫁后,娘家仍然关心,关注。物与分食表示希望婆家各个相关人给于孕妇一定谅解,和必要关怀。现在较少了,也有,大部分是给钱,基本上给孕妇了。
当孩子出身后,有个满月酒,这个满月酒基本来者为女方至亲,男方至亲,时也有双方要好的朋友。来者都会随份子了。这个份子钱包得比结婚等事会少一点。酒席也相对来说小了许多。这个酒席应该是公婆出钱办理,份子钱归产妇日后照顾婴儿用和产妇营养补充。如果公婆没有能力办理这酒席,也可产妇,婴儿他爸出钱办理。这个酒席即有庆祝婴儿出身顺利满一个月的意思,同时也有感谢女方至亲关怀,关照。同时又有报告各亲戚方,朋友方,男女结婚后第一成果来临。
看到提问者的描述,感到心惊。不知这个公公还帐是否为产妇在医院里的开销否,如果是这一笔钱,你老公家是一个儿子的话,情有可原。如果不是用来还上医院开销那一份钱的话。你公婆做得过份了,可以提起你娘家人要回给产妇的补充营养的份子,因为这份子钱绝大部分不是你娘家人用来庆贺你公公得了个孙辈的。(如果你公公有两个儿子,那个儿子媳妇产了下一代,你娘家人也看你面子,来喝满月酒,这个份子钱是用来庆贺的),而你公公在你没来他家时具有的亲戚,这些人随份子钱有很大一部分为庆贺部分(只是不能明说罢了)。这一部份份子钱有时你公婆可以俱有。也可为产妇和公婆共同共有。就是说,产妇有足够理由要回娘家人随满月酒席的份子钱。
以上这就是我个人看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