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您不用担心,“没有交个税”这个情况也是存在,因为个税在部分条件下是可以规避的。
根据您的描述,房产过户时卖方缴纳了营业税(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增值税),可以说明房子是没有符合“满二”要求。而通常房子只有在“满五唯一”的情况下才能不交个税,为什么卖方没有缴纳呢,这需要先从个税的缴纳标准来说。
第一,个税的缴纳标准
1、如果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 20%。
举例:如果卖方出卖不满是 " 满五唯一:的房子,计税价格(也就是售卖价格、或者是申报给税务局的价格)为 100 万,原值、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 70 万元。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70)× 20%=6 万元。
2、如果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 = 计税价格 × 1%。举例:卖家不满五或不唯一的住房出售价为 100 万售。买家承担税费,全额的 1%。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 × 1%=1 万元。
第二,解决方法
根据以上信息,只要“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为0,就可以避免税费了。
据了解,目前中介的普遍做法是在买卖合同中,将房屋售价做到房屋原值,房屋原值和实际售价的差值作为装修和家电费用,写进合同中。
例如:实际商议的成交价格为100万元,其中房屋原值为70万元,在草拟买卖合同的过程中,房屋售价(即未来税务申报价格)为70万元,而30万元作为装修和家电费用,这样就可以免除一定的个税。
最后再补充一下,如何判定房屋是否满5年:
对于按市场价格购买的住房,主要根据《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的日期,哪个在前面,按哪个开始计算;
对于按房改政策购买的住房,主要根据《房屋产权证》、《公有住房购买契约》和付款收据上的日期,哪个在前面,按哪个开始计算;
对于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为原产权人购房时间,但(计税价*20%)的个税必须缴纳。
对于非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为受赠时间开始算,同样(计税价*20%)的个税必须缴纳。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