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遇到这个问题。某人曾经是我的邻居,去年二月份找我借了6000元钱,然后开始完失踪,并且已经搬离原来的住所。不得已于今年初找到法院要求立案被法院要求提供对方二代身份证,否则不予立案。
因为我无法提供对方身份证号码,所以只得放弃,至今无法立案。
我就想,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取得别人的身份证号码?这不是为难我吗?
我也遇到这个问题。某人曾经是我的邻居,去年二月份找我借了6000元钱,然后开始完失踪,并且已经搬离原来的住所。不得已于今年初找到法院要求立案被法院要求提供对方二代身份证,否则不予立案。
因为我无法提供对方身份证号码,所以只得放弃,至今无法立案。
我就想,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取得别人的身份证号码?这不是为难我吗?
第一、法院没有这种说法,只要涉及到案件的会提供协查证明让当地派出所查身份证信息,这种办法很简单。
第二、可以委托律师去查,当然律师也要征得法院同意;律师的口头禅就是"公检法是一家",法院一点头,律师到派出所查身份证信息也就几分钟时间。
第三、通信公司可以查,只要知道被告手机号码,到个小一点的电话营业厅去查,可以说为朋友号码充话费,然后找借口套出身份证号码,不要问说不可能,这种事我干过。当然“意思”少不了。
第四、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去居委会去查;当然不能直白地去查,而是要委婉一些,给居委会送点礼物什么的,不经意间套出被告身份证信息。
这么说,只要我的身份证保密,就没有任何人能告我了
太难为人了!
这个规定不符合法院的规定,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
我看有些人说法院要求原告立案提供身份证是为难人,是法律漏洞,在这里我要说这是错误的,因为法律从来没有要求原告提起诉讼要提供被告身份证信息。
以下为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第四条 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五)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起诉状参照民事起诉状书写。
第五条 刑事自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有证人的,载明证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所以大家不要胡乱猜测,不懂的先查一下规定再说。
这太不合理了,个人信息都是保密的,尤其还是要起诉的人家,人家能主动告诉你?这个提供别人二代身份证信息,让我们个人核实他人信息本身就是奇葩荒谬的法律漏洞。
你都不知道对方信息,法院咋知道?法院不是侦查机关,是审理机关。你可以先派出所报案,说诈骗,然后让派出所调查。
怎么能直接电话去派出所查呢?法院让你提供的东西,会给你出具相关证明,你拿着证明再去派出所请求调取被告档案
反正就是一个字,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