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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了不给,宅基地多了收费,还要求多生,这是什么节奏,生出来成房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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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觉悟不高,我认为农村宅基地超过半亩每年收费是不合理不科学的。当然,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农村的宅基地的复杂性是不可想象的,如果用这种一刀切的方式去处理农村宅基地问题,肯定会切出很多矛盾和纠纷。

农村的宅基地是个非常有弹性的东西,超过半亩的很多很多,关键是有多少人住,很多三世同堂家庭都住在一个院子里,十多口人,就是一亩地也很紧张,农机农具粮仓柴草各种大小车辆鸡窝狗窝等等。这种情况和人家收费合理吗科学吗?有的家庭孩子多,置办了较大的宅基地准备给孩子们结婚用,后来孩子们离家打工创业,在城里买了房安了字,但户口还在老家,还是原来这个院子里的人,也许有一天还会回老家来居住务农,这种情况和人家收费合理吗科学吗?

农村宅基地不但是个有弹性的东西,也是个很有钢性的东西。宅基地做为农民的固定资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改革开放前,由于宅基地是按农民的家庭条件有偿分配,所以面积都很小,一般都在二百平米以下,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的财产迅速扩大,又要养牲口又要制农具等等,地方小了根本就周转不开,因此大部分人都卖掉老宅去安新家,这个时期是农村宅基地急速扩张期,由于当时的土地政策不严苛,很多人申请不到宅基地,便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建了新家,因为土地已经承包给个人了,村里没有多余的土地用于宅基地了。人家在自己的承包地上盖房子给孩子娶媳妇,和人家收费合理吗科学吗?

记得今年春天疫情期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一群村干部乡干部做一个老农民的工作。这个七十岁左右的老农民的宅基地多占了六平米,让这个老农民交这六平米的钱,老农民死活不交,说原来自己门前有个猪圈和草棚,翻盖房子的时候把猪圈填平了,把草棚去了,才往外占了六平米,自己的地方多占了应该,如果非让交钱,你们就来拆房子吧。最后不欢而散。这就是农村问题的真实写照。

惹想改变农村宅基地目前的混乱局面,必须从大局入手,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欢迎支持,农民是中国的弱势群体,很多问题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造成的,所以该让历史承担的责任不能让农民背锅,如果收费能改变历史的本来面目,那么中国一百年的屈辱史是不是可以重写呢?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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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这个新闻很多人都在关注,我的观点是支持。先从这个政策的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说下。第一合法性,很多人质疑是于法无据,胡乱收费。根本《土地管理法》,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组织所有,实行“一户一宅”,超出规定部分有权收回。第二合理性,宅基地在农村是特殊产物,是基于农民身份所享有的特殊权利,不同于城市的商品房。第三必要性,每个地方都有其特殊性,但就河南省情况而言,农村宅基地已有30多年没有动过,很多后来新增的人口是没有宅基地的,而同时很多因为继承,历史原因等因素反而宅基地很多。“不患寡而患不均”,矛盾越来越突出,我认为政府收费不是目的,只是想通过行政方式来加速市场行为的手段。

农村近些年的发展越来越大,很多进城务工,落户的人越来越多,空心化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实施乡村振兴,加快农村建设,宅基地问题需要适当调整,也要符合新时期的要求。

农村宅基地关乎很多人的利益,出政策应该慎之又慎。现在有些地区实行也只是试点,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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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怎么规定怎么执行,超过三分地-,超过部分就应收费,完全拥护,普通老百姓超一分也不行,能超过的不是村干部就是村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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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操作?你没有规划之前的宅基地,农户之间超出的部分退回村集体,是用来种树还是种菜还是养鸡?中国有多少因为宅基地打架的事。只能说有超出宅基地范围另作他用的集体土地,每年要征收一定的租金。收不收租金也没看到做什么公益事业,光鲜的背后都是些龌龊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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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那里能保留333平方米的宅基地,已经很不错了,我们河南农村这里每户的宅基地面积是最高不能超过167平方米,比你们那里小一倍呢。听说河南延津已经开始了清理多占的宅基地,以167平方米为标准,超出部分每平方米每面按最低2.5元,最高20元每年的标准收费。超出的越多收费标准就越高。按最高标准超出300平方米每年每平方米20元计算,一年得交六千元可是不少,都能在县城租个两室一厅了。

我认为国家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在土地逐渐减少,人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我国粮食的自给自足压力越来越大。于是想办法增加耕地面积,成为了首要问题。缩减农村的宅基地就是增加耕地面积的一项措施。

其实农村宅基地的超占情况是很严重的。农村很多宅基地最少都是半亩地的,有的甚至达到了七八分,甚至是一亩地。我们这里那些宅基地大的农户,宅基地除了建房和必要的活动区域外,多出的部分大多都种菜了,这就说明宅基地其实是用不着这么大的。他们的宅基地之所以会那么大,完全是他们后来慢慢侵占的,村里以前分宅基地也是有标准的,不可能分给一户七八分,或者一亩的宅基地。所以国家收回多占的宅基地,或者收取宅基地占用税也是合理合法的。

不过我在相关法规中看到,能被收收费的宅基地是八几年以后分的宅基地,八几年以前分的宅基地超出部分是按法律规定是不会被收费的。朋友们一定要记住。如果他们连也这一起收就不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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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农民好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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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民心者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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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超出面积收费以及宅基地有偿使用政策,这无疑又要加大农村人的经济负担了!

在这几天,我留意了部分农村里正在发生的一些事情:

第一,有农村开始收缴村民家里的煤炭,强行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很多地方几年前就开始了!

第二,今年山东冠县这里,农村家里有土炕的,都被拆了,补偿500元!

第三,我们这里已经完成了煤改电取暖,虽然有电费补贴,但是只有三年时间!

第四,前几天看到的新闻,河南石婆固镇开始针对宅基地超出167㎡的收费!

总的来说,现时农村的生活成本都在不断增加,尤其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改革,有了试点,以后会有更多的地区开始尝试!

如果仅仅从农民的居住成本来讲,这无疑会增加很多的经济压力!

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就有就有尝试,有偿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宅基地无偿使用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

比如1990年辽宁省东港市(原东沟县)就做过尝试,当时有三种情形的划分:

第一,规定面积内的每㎡收2分钱!

第二,超出面积达到200㎡以上的每平方米收2元钱!

第三,1982年前的老宅基地规定面积不变,超出部分每㎡收6分钱!

在农村的宅基地居民点没有规划之前多是自然形成的,而且这里面有个问题就是很多农民存在“不占白不占”的思想,于是出现了多占、乱占、占好地、占而不用等现象,甚至因此产生了很多土地纠纷!

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里面有个数据:在2000年—2011年间,农村人口减少了1.33亿,但是以宅基地为主的居民点用地却增加了3045万亩!

多占乱占的问题,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现有耕地遭到非农业化的破坏,这对于解决吃饭问题的粮食安全是个隐患因素!

所以针对“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现实情况,今年七月份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原因也在此!

所以,从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这个角度出发,个人是持肯定态度的!

农村现有宅基地使用情况,最突出的问题在于一户多宅和没有宅基地,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可以缓和这些麻烦!

一户多宅的产生多数是因为祖宅的继承或者同村集体成员间产生的买卖!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也很普遍,比如我们80后这一代人,很多就没有宅基地!

前段时间看又出来了一个政策是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这里面套路满满!

因为一户多宅的情况,多余的肯定算是超出面积,如果没有经济能力支付费用就必须让出来!然后给其他需要宅基地的人用!

可以继承的宅基地,如果超出了面积的部分,因为费用是按年收取,父母不在了,这个费用也得有继承了宅基地的儿女来缴纳!

总的来说,不管政策如何施行,最大的考虑应该是农村居民的世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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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城里有多套房是不是更应该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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