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艺术 > 在农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基地空闲着,村集体不愿收回,这是为什么?该怎么办?

在农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基地空闲着,村集体不愿收回,这是为什么?该怎么办?

2020-11-10 12:31阅读(60)

在农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基地空闲着,村集体不愿收回,这是为什么?该怎么办?:在农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地基空闲着,村集体不愿收回,这是为什么

1

在农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地基空闲着,村集体不愿收回,这是为什么?该怎么办?

的确,现在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入,许多的农村农民已经全家人在城市里买房定居了下来,农村原有的祖辈,父辈们留下来的,包括八十年代自己夫妻俩辛辛苦苦修建起来的新楼房,因为地处比较偏僻,又因为常年不住人,年久失修,导致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有的甚至倒塌夷为平地了,却无人问津,无人管理它们了。

面对这种情况,有人不竞在问,别人在农村没有宅基地建房,而个别人却有宅基地闲着不用,那为什么集体不把他们的宅基地给收回,重新分配分配给别人呢?或者重新承包给别人种植农作物,种植树木也行呀。

可是年轻的朋友们可能不知道,七星老农曾经记得八零年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时,田地是一年一调整,三年一调整,后来改为三十年调整一次,而山地的承包期是六十年不变,是政府为了调整农村农民种田种植山林树木的积极性,防止掠夺性种植,防止森林被乱砍伐,造成水土流失,破坏农村自然环境。

再加上八十年代的时候,农村农民大多数人的宅基地是修建在山土上,很少有几个人占用了集体的粮田修建了的,并且国家这次还给他们实行了土地确权,发有宅基地证,属于合法拥有者了,如果现在国家没有另行政策予以收回他们的宅基地,那恐怕当地村集体组织是没有那个权力,把他们空闲着的父祖辈们留下来的宅基地予以收回来了,要收回来除非你村集体花钱征收,经过当事同意才行了。

七星老农个人认为,农村祖辈们留下来的空余闲置的宅基地,不是村集体不愿收回,而是现在国家还没制定这方面的政策,村集体目前是没有拥有这个权力,去收回村民个人手中闲置着的宅基地的,再说农村过去房子周围都种植了树木楠竹,过不了几年时间,闲置着的宅基地上也会绿树成荫滴,大家就别抄别人家那份闲心了是吧!

[热爱生活,喜欢交流,请大家多多关注七星老农回答,不胜感激!]

2

谢邀!在农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基地空闲着,村集体不愿收回,这是为什么?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小焦来回答!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村干部也是身不由己的!


很多人可能比较疑惑,村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没人住了为什么不收回,分配给需要的人呢?其实这个村干部也是身不由己

为什么这么说?

第一,农村宅基地虽然是集体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却是农民私人的。有的人虽然户口没在农村,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却是他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谁敢动?

如果这家家里没有后人,同时宅基地还在,那么就可以把宅基地易主了(可以集体收回,也可以给其他需要的人)。

第二,农村宅基地如果要收回,就需要把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拆房子有那么简单?首先可能有村民来阻工;其次拆房子不要钱啊?谁来出这个钱?很多村没有集体收入,穷的叮当响怎么拆?

第三,有的地方可能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情况。就是说房子没人住了,但是却可以转让给家族亲戚。有的人走出农村就把房屋和宅基地转让给了同辈或者晚辈,这种情况下怎么拆?

第四,有的地方出现了一户多宅的现象,但这是历史遗留问题。这个听老辈人讲,主要是改革开放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宅基地的审批不是很严格,有的人易地建房还留着老房,这种情况也不好弄(会产生矛盾),短期之内应该是解决不了的(但这是个别情况)。

那这些宅基地和房屋到底该咋办呢?

第一,可以在村内流转。这个是很多地方都存在的情况,就不多说了。

第二,能收回的尽量收回。有的村集体有钱,可以对废弃的宅基地进行收回。

第三,实行废旧房屋利用。举个例子,现在有的村搞民宿旅游,就是利用的老旧房屋。把这些老旧房屋一改造,就可以给城里人来住了,还很受欢迎。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3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现在我们都知道,即使是老辈留下的宅基地,其所有权也早已收归集体,一旦房屋倒塌长期闲置,村集体是有权将使用权也收归集体的。但是,一边是许多需要新建房的农民申请不到宅基地,一边是很多祖上遗留的宅基地长期闲置,在农村中确实成为一种怪现象。

在我们胶东农村,以晏子所掌握的信息,还没听说哪个村开展宅基地回收活动。上世纪80年代后,农民建房需求很大,大部分农民家庭都有新建房屋的现象,新建房屋很少利用旧宅基地翻建的现象,一般都是新申请宅基地重建,这主要是因为老宅基地受过去私有制限制,房屋规模较少,街道狭窄不平,且多处于低洼近水地带,而现在人们建房多喜欢在敞亮通风处,所以旧宅基地多被弃之不用。但在新房建设中,从未听说哪一家按规定建新拆旧,甚至也没听说过要签订建新拆旧协议。那时候宅基地管理并不像现在这样紧,可能是我们胶东多和丘陵山区,土地并没有那么金贵吧。

应该说,现在农村建房的很少了,现在农村的青年人多到县城买楼居住,很多村多年没有建房现象,所以现在执行的建新拆旧政策形同虚设。甚至,有很多多农村的支部书记,可能也并不知道农村宅基地闲置后可以回收的政策, 所以很多农村老房倒塌全就那么多年荒废者,成为空闲的屋夼,这种现象,确实浪费了土地资源,也影响了新农村的村容村貌。

那么,为什么村集体很少主动收回闲置的宅基地呢?其实并不是村集体不愿意收回,这里面有很多农村的现实问题。首先,农村多是聚族而居,老街旧邻都有感情,只要上面不抓,村里的干部谁也不会去得罪人主动收回本村人家的闲置宅基地。因为这些宅基地虽然房屋倒塌,但其原主人及其后代,往往还视为自己的,有时候在里面种点菜,也有的直接种上树木,其实也是一种无声的占有。

再是,收回闲置宅基地问题,上面虽然有政策,但并没有明确指示要统一回收,并且,到底是有偿回收不是无偿回收,也没有上级的统一指导。长期以为,农村人的固定思维就是,只要曾经是自家的宅基地,即使房子倒了,那地方还是自家的。而农村村干部也对宅基地政策执行不严,明知道农村一户一宅,还可以随意把集体原有的房屋拍卖给农民,明知道很多房屋办不上房产证,却照样允许其存在。

这几年农村广泛开展新农村建设,也开展危房改造和空心房拆除活动,但是多是对没主的宅基地进行了利用,比如那些没以后代继承的老宅基地,村集体才会收回使用,改造为集体文化娱乐设施,或者修建成小公园等。而对有后代继承的老宅基地,即使房屋倒塌,也没有主动收回,只是修一堵围墙,将那些难看的半倒塌的房屋挡住,一些旧房涂上涂料,使其外表靓丽起来,做了一些表面文章而已。

不过,随着宅基地管理政策越来越紧,加之目前逐步推行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允许上市,这些长期弃旧的老宅基地被收回,估计是迟早的事情,尽管我们山区农村人们对土地并不那么重视,耕地也有很多撂荒,但是宅基地做为建设性用地,可能比农用地更能产生效益,而有些农民,也愿意有偿退出宅基地,摆脱农村束缚,到城市买房去。既然有利可图,我相信很多村会逐步重视这一问题。

4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内部成员享有使用的权力,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可以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申请使用。农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宅基地,家庭成员都均等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要农户整户不消失,或是整户把户口迁出村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一直延续下去,这也能很好的解释为什么祖上和父辈留下来的宅基地仍可使用的问题。

农户家庭使用村集体宅基地所建的房屋,属于农户私有财产,除了不能非法买卖,或是非法转让之外,拥有自主处置的权力,可以用来自己居住,也可出租给他人经营使用,还可以转让给本集体内的其他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农户。

农户如果由于自己的原因没有居住的话,长期在外居住的话,就会造成宅基地和房屋的闲置,在这种情况下,也并全是村集体不愿收回,而是收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难度一:农户所建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不经允许或是不是在农户自愿的情况下,村集体不得收回;难度二:农户如果选择有偿退出的话,还要看村集体有没有经济实力,如果村集体没有经济实力,无法给予农户退出宅基地的补偿,那么农户肯定是不愿意,村集体同样收不回。

所以说,在实际生活中,对于闲置的宅基地,并不是光看村集愿意不愿意,还要看农户愿意不愿意,同时还要兼顾具不具备收回的条件,三者缺一不可,如若不然就会出现宅基地闲置的情况发生。

当然闲置宅基地,不仅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也不会给农户带来家庭增收,如何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的确值得需要去认真的思考,不过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如何盘活利用闲置的宅基地,需要结合实际的去谋划。

像我生活的地方,为了促进农村的发展,我所在地出台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指出“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每户补偿3万元,按照设计要求对房屋进行改造发展民宿的,每户补助3万元”。

说实话选择3万元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不多,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觉得补偿价格过低,而且一旦选择就意味着失去了农村的宅基地,舍不得!接受的都是户口已经从村里转出去的农户,他们在外要么有固定的收入,要么有固定的事业,长期在外居住,对农村的宅基地没有依赖,通过有偿退出变现,对他们对说无疑是一项额外的收入,又不能买卖,闲置着也是浪费。

户口还在村里的农户,一般不会选择3万元有偿退出,基本上都会选择3万元的改造补助。虽然说农村宅基地供农户免费使用,但是建房需要自己全额负担,现在有补助了,他们选择的话可以减少自己的支出,何乐而不为?

实施乡村振兴嘛,不光是给农户补助让他们把房子建的漂漂亮亮的就行了,为了让农户把房子建的漂漂亮亮的,我们这里还专门请了设计部门,结合村的实际情况给设计了房屋建造图纸,农户只需按照图纸就可以建造出外观漂亮、结构合理的房子,房子建好之后,不管是自住还是租赁出去开办农家乐、民宿等经营活动都可以。

为了农户发展经营,我们当地还配套了基础设施建设。比如通村公路,以前的通过公路等级低,安全系数差,现在我们正在对发展前景较好的村,有计划的按照“四好公路”的建设标准对通村公路进行提档升级,最显著的表现就是将3.5米宽的通村公路拓宽至5.5米,公路两侧安装了安全防护设施,部分公路甚至是沥青黑化。

在这里只是简单的介绍分享了我们这里的做法,通过实施乡村振兴之后,农村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像闲置宅基地的现象能够得到根本的扭转,当然其它地区也还有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我们也可以学习借鉴。我相信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能够解决提问中闲置宅基地怎么办的问题。

5

老宅代代传承,是家庭灵魂所在,任何人不许随意拆除,这个家族无人了可收回,老宅就像在大海中漂泊找到了岸,心灵寄托,看到老宅就想到了我去世的老父亲,他生活的一幕幕出现在我眼前,我要为老父亲生命接力好好活着,告诉下代人我们的祖先是谁,把家风传承下去,这就是人生意义!

6

城市还有好多房子不住人,在哪放着也没见国家收回呢!只要不犯法的合法宅基地,凭什么收回。还有没有宅基地的,肯定当面计划生育的时候超生了,自己的事自己想办法喽。

7

在农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辈留下的宅基地空闲着,村集体不愿收回,这是为什么?该怎么办?

对于从小在农村长大的人们来说,都知道以前在农村,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左右,只要是结婚以后,基本上村里都会批给宅基地,重新盖房子。特别是弟兄们多的人家,有时候当父母的在孩子快到年龄的时候,就早早申请了宅基地,给孩子预备好了婚房。这样,就是自家孩子将来说媳妇儿的时候,家中有新房子,成功的几率也大。

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当时已经准备好婚房的,有的因为考上学,参加工作留在外地,有的参军入伍后,退伍分配工作到了城里居住等等原因,家里盖的房子要么住了不长时间,要么连住都没有住过,就空闲下来。还有一部分人,随着农村人外出打工潮,涌向了城市,通过自己的努力,也在城市里有了安身之所。不过,这部分人,逢年过节,还是回老家过的,那房屋空闲的时间一年中能有300多天。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曾经结婚后与父母分开过,各自有各自的房屋,多年过去了,父母也已经不在人世,这些房屋也就闲置下来。

虽然这些情况导致农村的一些房屋闲置着,但除了老人去世后留下的那部分房屋以外,其余的那些闲置房屋房屋的主人还健在,集体也不可能给人家收回去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有的人家想盖新房,即使村集体有收回的老屋的宅基地,但这些宅基地一般是在胡同里面,道路狭窄的地方,再说老宅基地的面积都不如现在的大,年轻人也不愿要。都想在宽敞的地方批上一块宅基地,自己盖新房。

如今,随着农村空壳化现象的增多,农村空闲的房屋数量增长。像我们村,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房屋闲置,有的多年不住,已经年久失修,或者摇摇欲坠。现在的一些年轻人,在城市里呆的久了,或者从小就没有在农村老家待过的那部分人,也不想再回农村居住。

针对以上这些情况,国 家正在部分地方试点,进行合 村并 镇。将这些面临空壳村重新合并,这样可以集中将村民进行安置,那么这些空置房也可以拆除后,可以将这些地方复垦或者利用起来,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8

题主应该这样问“在有的农村有部分祖上……”。这就有参照性的回答了。
城乡结合部的农村,离城市较近有开发希望的农村,公益性占地有规划希望的农村,人多地少,分户后批不到宅基地的农村……不但没有题主说的这种情况,集体收回根本办不到。
哪些山高皇帝远的偏僻农村,有这种情况,但也不是很多。
旧社会里,卖祖宅是非同小可的大事。只有哪些因天灾人祸,穷困潦倒,日子过不上串儿的人家,走头无路,借找无门,最后才动祖上留下的房屋地产。
祖宅是历代宗亲呕心沥血为后代创下的产业,无论豪华,普通,代表了一代代人努力创业,留给子嗣的念想。标识着对后代人的荫护和希望。就是卖,也最好卖给本家族。
基于这种原因,村集体不管谁主政,对宅基地买卖不管,毕竞是愿打愿挨的交易。对五保户在无人要的情况下,可以收回,因为绝户了,将来有变,也无人追究了。
对哪些头脑发热,退回祖宅基地换钱花的年轻人,也尽量不收回。将来下去多少年,有变化了,退祖宅的子孙翻脸追究,“xxx当官儿时把我们的老祖宅给收回了!”主政人要留退路的。
再说,穷乡僻壤,村集体一无企业,二无硕田,平常支撑村内公共事业开支都寅吃卯粮,那有余钱收回没人要的宅基地?

9

祖祖辈辈的宅基地,房屋是私产,法律不允许

10

题主这个问题,三农观察汇愿意逐个解答。农村确实有闲置农房,也有因房屋倒塌造成的闲置宅基地,但我们这里并没有像网上所说的有大片的闲置宅基地的情况。


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主人是哪些?他们现在生活在哪里?有些是曾经的农民,由于外出经商、创业,有的已在城市和集镇买了房而‘’安家落户‘’,而有的农民在家通过自已的辛勤劳动,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在农村新建了宽畅的住房。

为什么不修或不建呢?这些在五六十年代甚至更早建的老房子,宅基地面积都很小,每户基本是一间,而且是一户挨着一户,按现在拆旧建新的话,一是由于相连户难以协调统一,二是在自己的宅基地新建也不夠一家使用,所以基本上是没有人用来重建住人的。

村集体为什么不愿收回呢?这些闲置的老房子是农民合法的私有财产,而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自然就是合法取得的,所以这些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农民都有使用权证。倒塌的宅基地也有农民在不断修复,用来堆放杂物,圈养牲畜。这些合法取得老房子和老房子合法占用的宅基地,村集体是无权无偿收回的。

这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怎么办?我们这里的做法是,对于已批准建新而不拆旧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拆除。对有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旧房危房符合规划的允许原拆原建。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村民,允许拆旧建新。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地区,偿试村集体或者村民利用自己的闲置农房、宅基地用来兴办和出租或联营发展民宿、旅游、电商等新产业,激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

三农观察汇个人认为,有部分离土离乡的农民等老了或许还要回村回乡,那些仍在农村的农民还会在生活需要时,再次使用这些闲置的宅基地。不收回闲置宅基地是不是也有这些考量呢?您认为呢?欢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