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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以劳动局认定为准还是以社保应定为准?

2020-11-08 18:34阅读(74)

特殊工种以劳动局认定为准还是以社保应定为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是国家对原国企特岗人员的照顾待遇,政策延续至今尚未改变,但个别地区对此政策做了一些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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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是国家对原国企特岗人员的照顾待遇,政策延续至今尚未改变,但个别地区对此政策做了一些调整和管控。如个别地方对国企改制五年以上的灵就人员中特殊工种人员不再有提前退休待遇,或者是灵就人员中特殊工种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必须经当地劳动鉴定委鉴定达到丧失劳动能力的某一程度才准予办理。

至于你问的特殊工种是劳动局认定还是社保所认定?那当然是劳动局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是原劳动部早年实施的政策,从来就沒有废止,才延续至今。但随着社保法实施多年,对提前退休进行严控也在所难免,假如规定了一些条款,错过时限也真的不好说。

另外,你是否属于特殊工种,不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才来确认,所以说这真不是由社保所来确定。一般来讲,你当年的工种变换,是属于特殊工种的当时就确定,企业会向劳动局申报备案,你的个人档案中有特殊工种岗位年限记录,在岗期间的工资会比普工多一项”保健津贴”。退休时查档你的特殊工种原始资料齐全,提前退休手续正常办理,如你确实是特殊工种,但个人档案漏登,办理退休手续的窗口会让你补齐资料(比如当年的工资底册复印件,特岗年限达到规定)也同样认定你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但是,仅凭你说的是特殊工种,个人档案没有记录,你又拿不到当年有”保健津贴”工资底册复印件,你绝对不能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我们当地办理退休手续是劳动局代管档案这个窗口,他确认退休手续资料齐全才送社保所审批【退休审批表】,资料不全退回补齐,审批过关后次月领取养老金。如果遇到疑问,劳动局会陪你到社保所咨询,没有疑问的办理退休手续全程沒接触社保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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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特殊工种弄以劳动局认定为准还是以社保认定为准?

特殊工种的认定分为两个阶段,退休前和退休时。退休前由用人单位所属的劳动局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认定,符合国家《特殊工种名录》的,在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大集体单位工作的人人员才能入围。被认定后,享有特殊工种岗位津贴(保健津贴)、劳动保护等待遇,相关材料计入人事档案。退休时由社保机构退休审核部门认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折算工龄待遇,和可以提前5年退休的待遇。至于外企、合资企业或民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哪怕实际上确实是在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也无法获得认定,无法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什么样的工作岗位属于特殊工种?

2、特殊工种的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享受怎样的折算待遇?

3、特殊工种符合什么规定可以提前退休?

4、退休前特殊工种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认定依据是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工种名录》,负责认定的部门是用人单位所属的劳动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负责把相关认定手续及用工材料、薪酬待遇等材料收录存入人事档案。

5、退休时特殊工种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退休时特殊工种的认定以人事档案为依据。岗位属于特殊工种,特岗工作累计年限达到相应规定的,女工人45岁,女干部50岁,男同志55岁可以提前5年退休。但不绝对,以上这些只是基本条件,因为部分地区在做退休待遇审核时,还有附加的地方政策。比如有的地区规定,离开特殊岗位N年,就不能享受提前退休待遇。执行细则全国并不统一,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6、为什么外企、合资企业或民营企业的特岗工作人员与特岗认定及提前退休的待遇无缘?

因为是没人管的孩子,没有部门提供特岗认定材料,也没有落实待遇依据的档案载体。退休前劳动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范围只面向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大集体单位,不是这些单位的人,不会产生出相应材料。另外外企、合资企业或民营企业名有独立的人事权,不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录入或记载。负责任的,会把本地员工的人事档案调转托管到人才或职介,图省事的单位压根就不经手员工的档案。退休时没有相关人事档案作为依据,社保部门也无法认定。

为此我一直在呼吁,呼吁国家面向在外企、合资企业或民营企业,同样从事特岗工作的人员,尽快建立特殊工种社会认定机构及监管机构,把这些没娘管的孩子管起来,把应有的待遇兑现给他们。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退休顾问,欢迎大家关注我,查看更多关于社保及退休的文章。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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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以劳动局认定为准,还是社保认定为准? 准确地说是原国家劳动部下发的规定为准 ,全国各地的特殊工种鉴定是统一的,和社保没有一点关系,当地的劳动局只是执行国家的政策无权更改更换特殊工种,如果发现什么违规行为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部门反映。


下面介绍特殊工种:


1,电力行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驾驶


5.登高作业


6.锅炉作业


7.压力容器作业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矿山提升安全作业


14.采掘作业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品作业


以上作业都规为特殊行业各种,他们的退休年龄是这样规定的:男 55周岁 女45周岁 女干部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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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局现在已经撤销归于人社局下级单位!分成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所以劳动部门不具备颁发特殊工种的操作资格!现在三个单位可以认定和培训颁发特种工作业和资格证!

第一.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

除了建筑工程不能使用,其余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比如高低压电工,信号工,起重设备,焊工,压力设备操作等等特殊工种!

第二.住建部特种作业操作证

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桥梁等等!只要是工地,需要住建局质检站验收的工程!必须具备这个证!有建筑电工,塔吊证,司索工,架子工,建筑焊工等!

第三.技能培训中心的职业等级证!

这个只是等级认证,大型企业国企用!民间没什么用!不过都认这个!但是实际操作的话不敢让持此证的去操作!没有一点实操经验,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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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以劳动局认定为准还是以社保认定为准?这个问题对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职工们来讲,在退休时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根据国家规定和各省市的相关文件,办理特殊工种的职工提前退休有如下规定:★认定特殊工种名录,必须要由地级市以上的劳动保障人社部门确认。(即文件中所规定的特殊工种工作岗位)。★企业也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本单位特殊工作的人员名单,上报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人社部予以注册备案。(单位所报的特殊工种人员名单,每人从事的工种,经此上级机关审核确认,符合特殊工种的条件)。

其次,特殊工种确认是由国家劳动人社部门规定的,在对职工们身体有害的环境下,连续工作或者累计达到了固定的年限,可以提前办理退休。那么,职工本人是否具备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条件,都是有相关规定的。必须要达到满十年,(高空作业和繁重体力劳动者)。从事井下或高温作业等工作,累计年限要满九年。从事其它有毒有害的工作,必须要满八年以上。同时具备特殊工种的条件者,其退休年龄必须要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达到满五十五周岁、女职工达到满四十五周岁。

由此可见,现在特殊工种的认定,是由单位上报职工的名单,经主管劳动保障人社部门审核后批准认定。注册存档备案。(通俗讲,每人的档案中均有记载,审批表。没有则无法认定)。而最后,当特殊工种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上报社保部门申请办理退休,社保部门将查阅各自档案,找到原始审批材料,(审批表、工资表等)。认定各位从事的特殊工种工作,累计并连续工作的年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认证其准确无误后,才能盖章予以批准,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继而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并领取,退休养老金的待遇了。

综上所述:其流程就是,各企业先行申报,劳动保障局审核批准,存档备案。职工档案内都有记载。退休时,社保部门重新查档审核,确认无误后盖章批准,批准退休!最后,祝各位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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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特殊工种的认定,要以《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特殊工种目录去认定他。也就是你的这个工种必须是《社会保险法》中所在的目录之一。不然是没有办法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的。

那么,一般情况下,特殊工种所包含的就是从事高空,高温井下和特别繁重,劳动力的工种。这些都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特殊工种。那么这些工种都是可以提前五年办理退休的。

但是办理提前退休也有个条件。就是你必须在所在的特殊功能岗位上从事若干年的工作。大概是十年左右才可以去办理提前退休。这方面就需要你所在的单位和提供你的个人档案去证明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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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请!特殊工种是劳动部门规定的。在对身体有害环境下连续工作达到固定年限,可以提前退休。

现在特殊工种认定是由单位上报,社保局审核,只要达到特殊工种规定的要求,劳动部门也会审批的。

以上内容,仅此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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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区分特种作业和特殊工种

看之前的答案,有误导之嫌。特种作业不等于特殊工种。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目录中含电工,高处作业等工种。

而特殊工种的概念主要用于提前退休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国家劳动总局于1978年7月11日颁布。

四、从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范围和工种名称,除过去已经批准的一些工种外,需要新增加的工种,由中央各主管部门会同卫生部提出,经国家劳动总局同意后实行;也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的主管局,会同卫生局、劳动局提出,上报有关的主管部和卫生部审查,经国家劳动总局同意后实行。

特殊工种的认定由劳动总局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由于历史原因,起初由劳动总局认定的特殊工种,在85年曾经因为改革,提高效率,把权力下放到行业主管部门,由于管理混乱,于93年收回权利。

1999年,针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出现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至此,近20年无新特殊工种认定。

个人办理特殊工种相关事宜,可以去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

以上海为例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执行”的规定,本市单位的特殊工种暂按以下规定确认。

  1.市属单位(含中央在沪单位,下同)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1992年底前已确定,并经原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确认。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本行业所属单位,其他行业和单位不能参照执行。

  区县属单位按原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确认。


欢迎关注“人力资本”,更详细的可以看本人头条号文章的《深度解读“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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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从这么多年来实际情况看,特殊工种认定,既不是以劳动局为准,也不是以社保为准,而是以职工的单位认定为准。原单位原汁原味的原始记录,是最据说服力的充分条件。

一,在传统正规国企里,从你到单位报到上班的第一天起,你的岗位是不是特殊工种,就初见分晓了。在今后的岁月中,如果你换岗位调整工种,会有调令在单位档案里显示。这些在当时看微不足到的记录,在未来将影响重大。这种原汁原味的东西,万不可小视。

二,十几年前,山东济南有个别建筑企业,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甩包袱,给一般工种人员巧立名目,涂改档案,以特殊工种身份提前退休。事件以反面典型的形式上了《焦点访谈》,轰动全国。这件有利于集体和个人利益,而有损于国家利益的事件,充分说明,职工所在的工作单位,是职工特殊工种认定、能否提前退休的关键因素。

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工作,是一项连续传承、继往开来的工作。一个企业,原来有哪些岗位是特殊工种,现在还是哪些岗位,只会按照国家相关部委新规减少,不会增多。历史上一直开展这项工作的企业,可以一直开展下去,目前没有中断。历史上从未开展过这项工作的企业,就算你所在的岗位,符合特殊工种岗位标准要求,也不能享受特殊工种待遇。这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事,更不是谁跟谁过不去的事。而是政策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广大类似人员,一定要想通。不要作劳命伤财的抗争,不要听律师盲目自信的教唆,从目前已经了结的个案看,这种无谓的抗争,十有八九是徒劳的。

四,对于老年职工而言,下过岗,经常更换不同属性企业,档案资料完整性差,这样一些临近退休的老人,想要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希望非常渺茫。从实际出发讲,这件事本身就不是凭个人主张就能办成的事。如果无能为力,那就顺其自然吧!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但是,对于青年人和中年人而言,就要自己当心了:一是留心自己眼前的工种问题,二是自己档案内容问题,三是所在单位是否开展这项工作问题。自己的事一定要自己多留心,别指望别人会主动关心你!亡羊补牢,由其是中年老职工,尽量不要让自己成为下一个被狼叼走的羊。回答完毕,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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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以劳动局认定为准,还是以社保局为准?

现在,在很多城市,劳动局、社保局、人事局等等,已经合并统称为人社局了。所以,退休的业务都由人社局办理,并不存在到底是以劳动局认定为准还是以社保局为准。

特殊工种退休的条件?

  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女45周岁。
  2. 累计缴费满15年
  3. 达到特殊工种要求的最低年限

关于最低年限,如下
  1.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2. 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
  3. 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在确定特殊工种的年限是要看档案,看档案中的工资表、调资表所填写的岗位是否为特殊工种,且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是否达到了最低要求得年限。(这里所指的年限是累计年限,不一定连续)

如果劳动局在多个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且每个岗位从事的时间达不到最低年限,可以将这些年限相累加,总体达到了最低年限也可以认定为特殊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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