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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遇见过,俩人合伙出钱做生意,前期他出了点力,整个生意都是我在经营,后期他撒手不管了,没到月底来算收益,当然收益和开始说的一样,收益和风险共同承担50%,但是这里面太复杂,人工和精力怎么算。

导致我现在没有动力去做这个生意,收益已经和精力不成正比,所以合伙的时候前面一定要算好怎么收益,往往忽略的就是人工费,这也是导致很多合伙的买卖做不长久的原因(感情是感情,利益是利益,一定要区分,不要混淆)我现在更希望我能彻走,或者生意经营不好,来年自己重新规划做,脱离我的合伙人,已不破坏感情为基础!

像楼主说的,你拿20万,他拿10万,你出钱出力,他坐等收益或者风险、建议不要合伙,自己咬咬牙借10万是最靠谱的,你确实再也拿不出来10万块钱的话,那就合理的利益分配(并不好合理的利益,人心太复杂),个人建议,这个买卖还是自己做吧,合伙的买卖不好做,不好做!不好做!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祝你好运[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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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合伙人,因为不懂规则反目成仇!(合伙规则简明通俗版)

创业,一个人很难成事。因此,必须合伙。

但是纵观整个世界文明史,所有形态的合伙,到最后,基本上没有一个善始善终的,更惨烈的是,合伙打天下成功之后,在分果果、排座座的这个环节,就发生了各种父子反目、夫妻结仇、兄弟残杀的血淋淋的事件。

其实你细看二十四史,里面讲的就是各种合伙失败之后的自相残杀和成功之后相互杀戮的故事。

人,一旦脱离规则,那么它就开始奔向畜生的道路了。

人,在规则之内的人才可以称之为人,也始终是人。其余,不是。

下面便是合伙规则。

合伙创业天规第一条——《投名状法则》

1.出钱规则(各出多少?差额如何平衡?股权如何划分?)

2.出力规则(如何分工,谁干什么?什么责任?)

3.赚钱规则(赚谁的钱?用什么去赚?怎么个赚法?)

4.执行规则(谁去执行?怎么执行?什么责任?)

5.领导规则(谁来领导?资本领导?技术领导?销售领导?当赚钱的人和出钱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时,谁当领导?领导权多大?集体投票权多大?)

6.罢免规则(领导出问题怎么办?战略出问题怎么办?哪些事件发生才可以启动罢免程序?)

7.退出规则(为不把矛盾扩大化,如何退出?原股退出还是议价退出?损耗成本计算标准?)

(以上这段,江湖上称之为《大圈帮合伙作案共事章程》)

合伙创业天规第二条——《翻脸法则》

(提议、动议、附议、反对、弃权、表决的议事规则)

1.战术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将还是换方法?)

2.战略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帅还是换战略?)

3.观点冲突处理规则(是投票平息还是专家平息?)

4.人格冲突处理规则(是打架解决还是司法仲裁?)

5.发生矛盾处理规则(是控制情绪还是找出问题?)

6.矛盾级处理规则(是团伙打架还是独立决斗?)

7.撕破脸皮处理规则(是双双驱逐还是集体散伙?)

8.相互动刀处理规则(快报案!)

(以上为《翻脸前的议事规则》详细文件参考《罗伯特议事规则》)

合伙创业天规第三条——《绝不合伙法则》

1.有诈骗经历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2.说话不靠谱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3.对父母不孝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4.言语之间眉飞色舞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5.参与帮派势力的人不与其合伙;

6.太讲哥们义气的人不与其合伙;

7.经常挑战社会规则和公共道德的人不与其合伙;

8.斤斤计较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9.喜欢抱怨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10.喜欢多嘴播弄是非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1.善于发现问题但从不主动解决问题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2.推诿、善辩、否认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以上为《缘分考察器》,也可以用于相亲找男人)

合伙创业天规第四条——《必须有一个法则》

1.最好有个年纪偏大但未必有钱的人;

2.最好有个思维活跃敢于突破的人;

3.最好有个沉稳扎实善于刹车的人;

4.最好有个勤俭节约善计成本的人;

5.最好有个口才不错说话靠谱的人;

6.最好有一个善于玩社会化网络的人;

7.最好有一个有三年销售经验的人;

(这不仅是你创业时需要找到的人,也是你生命里应该找到的人)

合伙创业天规第五条——《分赃法则》

1.以出资优先的分红规则;

2.以技术优先的分红规则;

3.以出力优先的分红规则;

4.以卖命优先的分红规则;

5.以年度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分红,另五十做发展基金;

6.员工之间的分红规则;

7.员工之间的期权规则;

8.员工之间的奖励规则;

9.不可分资金的公益化处理规则;

(以上文件为《做贼也要学会分赃》)

合伙创业天规第六条——《散伙法则》

1.以兄弟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烧掉烂帐,重头来过);

2.以哥们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顿痛哭,各找各家);

3.以朋友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杯老酒,各奔东西);

4.以生意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纸判决,一拍两散)。

(以上参见著名电影《十一罗汉》)

合伙创业天规第七条——《管理法则》

1.别打脸冲胖子,能苦则苦,办公条件先不讲究,节约成本;

2.能自己干掉的活就不要请人,请人更花钱;

3.必须要请的人,就要不惜代价一定请到;

4.先别像傻子一样地追求品牌,而是要追求市场;

5.不要一上手就做一个系列产品,最后把自己死在系列里面。

6.一定是主打一款产品,单点突破,野蛮生长;

7.大多的时候,所有的领导都是干活的,必须冲到第一线。

8.不要一点小权在手,就摆出个领导的架子。

9.用最快的速度给公司做成一个市场标签,让用户记住。

10.尘埃初定的时候,抽空给自己歇一歇,大家聊聊问题;

11.不差钱的时候,把合伙人中最笨的那个送去学习;

12.成功了不要志得意满,而是事事警惕,市场随时会让你死去。

13.公司有点样子的时候,快速融资快速做大;

14.融资的时候不要过于纠结股份而错失发展良机;

15.玩资本比玩产品要轻松一点;

16.玩平台比玩资本又更牛一点;

17.能做成平台就做成平台而不要迷恋自己的“产品”。

18.每一个活到最后的资本家都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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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亲戚包了个工程,他忙不过来,说送给我做,我也不好意思,于是就说四六开,利润他六我四,(我不想占他的便宜,当时预算最低要赚两百万,我占四也有七八十万,我也挺满足的)工程开工,工地上的开支管理都是我,他只是鉴了合同,完全当甩手老板。后面工程做完了算帐赚了三百多万,我跟他算帐,他说工地是他的,他只是叫我帮他打工,他没说过跟我合伙的话。对这种人我真的无语,工地确实是他包来的,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所谓的亲情不堪一击。我看在妻子的面子上没跟他计较,就当是买了个教训。(他是我妻子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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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在13年左右的时候,还考虑过和朋友合伙开火锅店。当时有意向的一共有4个人,其中有一人在商业方面更有天赋,就考虑以她为主负责经营,还有一人是考虑只出资,有决策权。刚开始有过一些讨论,初步的构想是把所有权和管理分开,负责、参与日常经营的发工资,投入资本的享有分红。当然,这个最后因为一些变故,没做起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不过,我想楼主的问题,可能有一些类似。只出钱,那可以视同是上市公司的小股东,不参与经营决策,只享受公司的红利。不过,10万占比有30%以上了,也不算是小股东,那估计还会要求决策权。

那具体来说,就可以是:

1、约定分红比例。比如,每年利润的50%,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红。也就让投入了本金的人,享受到了公司的红利;

2、约定负责经营的人每年的年薪,就是管理层的薪酬制度啦,这个可以很灵活,只要投资人能认可就好。比如按照营收总额实施奖励,或者固定年薪加上股权激励,或者按照利润提成。也可以不要固定,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3、细节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除《公司法》以外,跟公司有关事情,公司章程最大,所谓亲兄弟明算账,合伙开公司最后反目成仇的案例很多。那提前明确,是防范以后风险非常有用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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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亲戚朋友在一起做生意,闹得不愉快的现象现在太多了,最后钱没赚到亲戚朋友的关系搞砸了,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他和他的亲戚合伙做生意,和题目的情况差不多,他亲戚只出资不负责经营,他既出资又负责经营,刚开始几年收益还不错,大家分成赚钱挺开心的,共享乐一点问题没有,但是第三年经营出了问题,钱基本上都亏光了,他的亲戚就很不开心,不认亏损,理由是经营决策他没有参与,亏损理应由我朋友承担。最后闹得,很不开心,朋友也没做成,患难就有问题了。

从上面的例子看,做生意是一个商业的行为,商业行为就需要有一定的准则,收益怎么分、经营怎么确定、风险怎么承担等等要先确定好。

亲戚出资10万,他本人出资20万,并且负责经营。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亲戚股权为33%,题主成为67%赚钱和亏损,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承担。兄弟明算账,这些要素都要写在合同里。

另外亲戚不负责经营,题主负责经营,要签一份受托书,委托题主经营,重大的决策由题主敲定,不至于发生亏损的时候,亲戚翻脸不认人。

最后亲戚是甩手掌柜,没有时间经营,那题主辛苦经营,每个月拿固定的薪水,或者说按照利润的比例抽成。剩下的利润再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和亲戚朋友之间做生意,所有的规则都要写清楚,亲兄弟明算账,只有把这些规则都写的很清楚的时候,以后经营赚钱也好,亏损也好,按照合同约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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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是股份,工资是工资,股份分红是指去掉所有开销之后,再按照占股比例分,例如今年你们总共营业额10万块钱,就你一个人干活看店,你的工资是一年4万,其他费用1万,那么,年底股份分红,就是10万减去5万,剩五万,分他三分之一16660,你再分33300,总计,他16660,你分.73300,正常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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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下,看关系远近,还要看人,是看重亲情还是看中金钱,完全不一样。

说一个我真实案例吧。

2000年,我和我弟弟一起做生意,当时纯粹是想帮助他,我弟弟和我父亲在一起,也没结婚,他也没有资金,父亲觉得我弟弟做不好生意,也不想出钱。只能是我们出钱,他出力。但是做生意一个人肯定不行。再说投资那么多钱,让他一个人干,也不放心,只能是我们即出钱还是出力,我和老公下班,周末,节假日都得去店里。

我投资20000多吧,在大学开个小超市。早七点开门,我和我弟弟一人一天开门,八点到中午我们下班时间都是他值班。下午两点半到下午下班时间也是他值班,一般情况下,上下午上课时间购物的人比较少,一个人就可以了。中午,晚上我们都去店里帮忙,或者去进货。一般情况下晚上11点关门,夏天到12点。

晚上九点半以后购物人比较少了,我老公和我弟弟轮流值班,另一个人九点半以后回家休息了。晚上我不值班一般到九点半也回家了。

我们是按五五分成,给我弟弟开工资,当时一个月400元,我和老公不拿工资。我爸觉得不合适就拿了4000元算投资。

生意做了几年,我弟弟娶了个漂亮的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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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一家人,他又相信你,他既没时间管理,钱又出的少,他也不知道你赚了多少,因为他信任你,所以从来不过问究竟赚了多少钱,所以你要凭良心来对待这个事情,投资三十万,除去你们的工资,他占三分之一,你占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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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的合伙生意就好商量啦!赚钱人情在,赔钱大家滩。

但的确搞公司前,“先小人后君子”,规划好股权和利益分配,以应对以后公司的千变万化发展,确保公司活力和正常运作,也可使家人更亲。参考“合仪股份公司”的作法:

1.将股权设四份,每份十万。家人已出资二十万,占50%;你十万,另运行贡献作价十万,占50%;盈亏按此比例分配。

2.你的工资标准要双方合理商议确定,一般不能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甚至比平均低。公司生产费用等对方有权查核调整;重要岗位聘任需双方确认。

3.建立总经理责任制。在双方年初确认的任务指标,总经理超额完成后予以分红前的奖励;未完成则作分红前先予扣减并纳入分红;如亏损则经营方先行补亏,补亏额占亏损额10~30%。

4.建立”可进可退”的机制:企业发展好,如家人方认为可追加投资,可优先给予经营方10%的优惠;如单方増加投资,则按企业评估价确认新股权价和股权;如一方要退出,可根据评估价另方优先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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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家人合伙做生意,他只出资不出力10万,你出钱出力20万。按股份制计算要求就是1/3的2/3即百分之33的百分之67。其利润的分配也是按这个比例计算。你有业务还要去工作。这个可以以工资的形式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工资数,每月拿钱。这样在红利分配的时候就比较合理了,他不参入经营活动就没有工资。他也不会有意见。你每月拿的工资在红利分配时要作为成本除外。仅此而已。当然这合伙做生意还需要彼此的信任和协商,最好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有个法律依据。今后就按协商的意见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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