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取消职称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地区也在进行这方面的探索或试点,从上层释放的信号似乎也要取消职称或者“淡化”职称与工资挂钩。在回答“是否同意取消职称”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分析职称工资的利弊:
不得不说职称制度制定的初衷是好的,利用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实际运行中也确实有不少积极作用,比如还没评上职称的教师为了评职称会愿意承担学校重任:主动申请当班主任,愿意教主科、积极参加赛课、自觉抽出时间撰写论文和参加相关教研活动等。总之,职称制度能够使有理想,有追求,上进心强的老师有比较明确的奋斗目标,能调动一部分老师们的教学积极性。
但是,职称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似乎离初衷越来越远,出现了很多弊端:
一是指标少、矛盾多,有失公平。由于指标少,每个学校的教师之间竞争激烈,教师之间、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产生了不必要的矛盾;由于指标少,特别是高级更少,导致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由于职称差异导致收入差距过大。
二是评定过程不客观、不公平,严重挫伤部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由于评定过程人为因素较多,甚至有不少腐败行为,导致本该被评上的老师没有评上,那些评职称无望的老师甚至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思想而工作不求上进。相反,几乎每个学校大大小小的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等领导和后勤人员以及一些投机人员基本上没任课或任课少,其他工作量也不大,却凭着各种便利条件,相对轻松地评上中级或者是高级职称。这些情况都严重挫伤了部分老师的积极性。
三是评定机制不适用各个阶层的教师。老教师年轻时候都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干过,那个时候评职不需要各种证也没机会评职称,现在老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顺利拿到有利于职称评定的证件。相反,年轻教师就相对容易拿到相关证件,一个证就等同于几年的教龄,造成了多数老教师的心理不平衡。
四是职称工资没能很好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现实中,初级职称的收入几乎只有高级职称收入的一半。而一个学校的绝大多数工作都由只有初、中级职称的教师承担,评到高级职称的教师往往抱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是想方设法减轻教学任务、调换轻松工作,就是工作消极,不再思进取。导致高级职称和初级职称只体现职称差异,收入的差异,基本代表不了能力的差异,更代表不了工作热情的差异。
当然除了以上弊端外,还有一些更为具体的弊端,比如职称评定一些加分项的不合理、一些学校与其它福利挂钩等。
面对职称制度在运行中出现了这么多弊端,到底该不该取消职称呢?个人认为,如果教育部等上层能够制定出一种工资制度,相比现在的职称工资而言,更客观、更公平、更能调动绝大多数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可以考虑在时机成熟时取消。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还是建议保留并进行改革调整:比如各级职称名额大量增加或不受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评;为调动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让学校行政不参与职称评定,另设晋升渠道,让行政的归行政,职称的归职称;“淡化”职称与工资挂钩,拉小初级职称与高级职称的收入差距;实行高级职称“能上能下”的退出机制,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一旦某个高级职称教师真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就取消他的高级职称;利用制度和监督机制控制评审过程,使其更客观、更公正地评定,尽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等丑恶现象。
当然不论是取消还是改革,都不会让所有人满意,甚至会遭到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反对。教育部门的高层应该考虑绝大多数人的呼声,考虑绝大多数教师群体的利益,从有利于调动绝大多数教师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教育良好发展出发去权衡现行职称制度的利弊,做出取消或改革的正确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