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父亲名下,父亲已经去世,想把房子卖掉,可直接过户给买家吗?怎样做最便捷?:这种情况不能直接过户,因为房产在父亲名下,若想直接过户必须本人到场或持
这种情况不能直接过户,因为房产在父亲名下,若想直接过户必须本人到场或持有本人的授权委托书才能办理过户。由于父亲已经过世,所以上述条件不可能实现。所以不能直接过户。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下这种情况房产出售手续和流程。
首先,要明确房产归属,就是您要出售这套房子您有多少的继承权。这又分两种情况:
1.如果父亲生前有遗嘱明确了房产由您继承或者没有其他合法继承人的话,这套房产由您全部继承,您可以直接去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2.若父亲生前没有遗嘱且还有其他合法继承人(配偶、子女),那么需要先明确各人的继承份额,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确定。确定完继承份额后法律上您只能处置您那一份的继承份额。这种情况对于您想出售房产的话比较麻烦,可以商谈给其他继承人经济补偿由您全部继承房产继而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完成上述步骤后,法律上该房产就是您的了,您有权处置即可以出售。出售房产的流程和手续这里不在赘述了,有很多回答说的很清楚了,若有不清楚可以私信我哦??。
最后,这里有一点要强调一下,这套房产属于继承后出售,那么出售该房产时除正常缴税外会被额外征收房产交易价格20%的遗产税。这是很大一笔钱,一般情况下买方都不愿意承担。所以若买方不愿承担的话,只能由您承担了,或者您在房价上做出让步。
所以这里多说一句,税务筹划不仅仅适用于公司,更适用于个人。但这有牵扯上一代的房产提前筹划,若是独生子女还好,不是独生子女就相对麻烦。反正等我自己老的那一天,我一定会提前筹划好这些,即可以多给子女留一些,也断了子女争产的种子。
????最后说跑题了,望前面的解答能帮到你。 祝中秋快乐!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题主父亲名下的房产并不意味着是题主父亲一人所有。如果这一房产是题主父亲婚后购买或有婚后共同还贷,那么这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有或部分夫妻共有。如果是题主父亲的婚后房产,那么对于这一房产最大处置权人,应当属于题主父亲的配偶。因为配偶不仅存在房屋的共有问题,还存在法定继承问题。
如果房屋为题主父亲一人所有,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即题主父亲的配偶、题主的兄弟姐妹及题主、题主的祖父母。
如果存在上述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最快捷的出售方式是: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同时签署放弃继承的声明,并进行公证。再由题主持有相应的公证文书去房管部门进行过户,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进行出售。
如果不存在上述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题主需要持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同样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过户(有时房屋管理部门还会要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后进行出售。
总之无论是哪种情况,都需要首先对房屋进行过户至在世的继承人名下,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房屋出售。如果为图便捷进行违规操作,很可能产生后续一系列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这种情况下卖房是不可以直接过户给购房人的,因为办理房屋交易及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产权人本人到场拍照、签字。
如果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说明房屋归属,那么只能首先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按照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的祖父母、母亲、你及兄弟姐妹。为了简化手续,可以邀请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公正处签署一份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声明,即指定其中一人独自继承房产,其他人放弃继承,办理好房产继承公证书。然后,凭借继承公证书去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接下来就可以办理房屋的交易过户手续了。
需要注意的是,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但继承后再次出售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以取得的销售收入扣除房屋原值及继承过程中的费用(比如办理继承公证缴纳的公证费)的差额为纳税所得额,按20%计征。
《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从你父亲去世的时候开始,你就取得了这个房子的所有权,这个房子就是属于你的了。但是由于房子仍然登记在你父亲的名下,因此你无法直接过户给卖家。
此时,你应该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将你父亲的房子过户到你自己的名下。然后你再和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户给买房人就可以了。
至于怎样做最便捷,我想说好像除了这条路没有别的路可以走,这是你唯一的选择,那还考虑便捷不便捷干啥呢?
感谢邀请:
我们一直以来分享过特别多的,房屋买卖和交易环节的经验干货。但是在房子这件事情上,不仅限于以往的一些常规操作交易。
比如有朋友问:房子在他父亲的名下,但是父亲年迈已经过世,想要把房子卖掉,是直接过户给卖家,还是怎样的一个方式最便捷?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产权人过世想要把房子卖掉,到底哪一种方式更便捷更划算?
一,房子过户有哪几种方式?
在以往的分享当中,我们只了解了房子正常的买卖交易这样的一个过户方式。
第1种过户方式,买卖交易过户。
房子的买卖交易过户,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购物方式。
就是持有房产的业主把自己的房子卖给购房者进行的一个商业交易行为。
在达成一致的要求和签署合同约束过后到房管局进行正常的过户,更换产权人姓名的一个行为。
第2个过户方式,赠与。
赠与过户也是房子交易当中的一个方式。这样的一种方式是发生在家庭的成员较多。
一般是父母在年轻的时候或者是有多套房子,当他的子女成年过后把房子直接赠予给对方。
这样的一种交易方式就是赠予,也是我们房子过户里面存在的一种过户方式。
第3种过户方式,继承。
继承房子的过户方式,一般是由于家里面的老人去世,由直系血亲或者夫妻的另一方直接继承他(她)的房子的一种产权人更名的过户方式。
……
是的,房子过户其实有这三种方式,买卖交易,赠与,继承。一般情况下,买卖交易的占据绝大部分房产过户,不同的过户方式,在税费的缴纳和办理的程序上有所不同,我们继续往下看。
二,房子在父亲名下,父亲已经去世,想要把房子卖掉,怎样过户给买家最便捷?
这类房子交易属于产权人过世的交易。其实最方便最快捷的一个交易方式,是先继承该套房产,然后再重新卖给购房者。而且这也是三种过户交易里面最省钱的方式。
第1种,赠予的方式。
赠予的方式是假定产权人还在,然后他涉及到的税费大概是33,000元。
第2种方式,继承的方式。
继承的方式是所有交易方式里面涉及税费最便宜的一种,大概是3080元。
第3种方式,买卖的方式。
买卖的方式虽然是最常见的,但是它也分为了三种,一种是房子不满两年,满两年,满五唯一。
房子不满两年,交易的税费大概是73,188元。
房子满两年,交易的税费大概是20,155元。
房子如果是满五唯一,交易的税费大概是10,623元。
……
但是我们要知道一点产权人故事房子要正常的卖出,必须要有新的产权,人先继承才能上市正常的交易。
这也是产权人去逝这类房子出售的最省费用,也是最便捷的一种方式。
三,小结
总的来说,产权人不在已经去世的这类房屋交易一定是先继承,然后再进行正常的房屋买卖交易。
这也是这类房产在交易过程当中能够正常进行的相关交易程序和步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家里面的房子就不止一个人继承,可能大家会基于利益的关系,有所意见不统一。
需要大家相互沟通清楚,最好由某一个人单独的计程进行交易之后大家分钱来的更快更合适。
而且一定要录好相关的视频作为证据,做好公证处的相应公证手续。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由于利益不均衡导致的家庭纠纷。
我是@重庆地产视野 重庆楼市老司机,十余年房产投资经验,熟悉重庆各区房产价值,板块轮动,购房贷款政策,购房知识,时常还要分享重庆楼市一线动态,我们一起交流,一起成长吧!
第一、你父亲是否立遗嘱。如果你父亲立遗嘱将房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给你,你只能得到属于你父母的一半房产,另外一半房产属于你母亲。你可以带齐资料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你母亲将她的一半房产赠与你,你就得到了全部的房产。你带着两份公证书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
第二、如果你父亲没有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你的爷爷奶奶,你母亲,你们兄弟姐妹都是法定继承人。如果爷爷奶奶去世,你母亲,你们兄弟姐妹就是法定继承人。你们可以共同协商,其他人放弃继承,属于你父亲的一半房产由你继承,你母亲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你,你得到了全部的房产,让后带着两份公证书(继承权公证处和赠与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更名过户。然后就可以自由买卖了。当然按照房产的评估价,你可以给其他法定继承人相应份额的经济补偿。
第三、费用情况。办理继承权公证和赠与公证,收费标准是相同的。按照房屋评估价,20万以下按照1.2%收费;20万至50万按照1%收费;50万至500万按照0.8%收费。公证处缴费之后,在房产交易中心不用再缴纳税费,只需缴纳几十元的工本费即可。
当然你父母亲的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两年之内你卖房时,缴纳的税费有些高,你可以和买家签订合同,等两年之后再过户,你就可以规避这部分费用。
您好!父亲去世之后,父亲名下的房子是不能直接过户给买家的,必须先完成继承过户手续后,才可以进行买卖。最便捷的方式是先通过“继承权公证”的方式进行确权,再凭继承权公证书进行过户。前提条件是所有继承人对财产分配方式没有异议。
再提示一个常见的误区:房子虽然是父亲一人名下的,但不一定100%属于父亲的,可能母亲还有50%的份额,所以如果您母亲还在世的话,如果她不同意卖房子,也是不能卖房的。
因为产权人过世后,房子还没有过户到在世人名下,所以房屋产权是不清晰的,产权不清晰的房子无法进行买卖。简单来说,房屋交易需要买卖双方签字,现在卖方是谁都不知道,如何进行交易呢?
主要分三步:“确权”+“过户”+“交易”
1、确权:这一步主要是确认谁有继承权。具体方式如下:
1)确认遗产份额:如果房产是父母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只要没有其他特殊说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本身就有一半的份额。如果房产是父母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只要没有其他特殊说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本身就有一半的份额,父亲本身拥有50%的产权,这些份额在您父亲去世后转化为遗产。
2)确认继承方式和财产分配: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由父亲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在世的话)平分继承父亲的遗产。
3)确认继承权:如果所有继承人对以上的财产分配方式没有争议,那么就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所有继承人对以上财产的分配方式由争议,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了。
2、过户:就是将继承权转化为产权,在房产证产权人栏体现。
如果房子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
您母亲和对应的继承人凭《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至不动产交易大厅进行房产过户。通常情况,如果一套房子有多个产权人,那么房子会登记为按份共有的状态,并说明每个人所占的份额。如果继承人是母亲一人那么整套房子就是母亲单独所有。
3、交易:再把房子卖给对方,但这与房产的产权情况息息相关。
如果是母亲单独所有的话,那么只要母亲同意,就可以进行买卖;
如果是多个共有人按份共有的话,那么产权份额必须超过2/3的人同意才可以卖房。所以在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您母亲必须同意卖房才可以卖房。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不可以的。
必须先把房子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后,才能进行买卖或者赠与。
因为在平时交易中,买房者都是直接和卖房人(房主)签合同的,如果和房主的儿子或者妻子签署了买房合同,一旦将来反悔,将会面临很多问题。
签署了买房合同后,下一步就会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此时,如果没有房主,必须由房主授权的委托书,那么子女才能买卖,否则不会过户。
当子女拿着父亲的房产证去卖房时,也许签合同倒没有什么问题,就是在过户的时候,会遭到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拒绝,因为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并不清楚这个房子的继承人有多少,是不是都愿意卖,比如这个子女还有其他兄弟,再比如这个子女的母亲还活着。
那都意味着会出现其他继承人的情况,而这,需要继承人自己去证明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房屋是不动产,转让属于变更所有权,当房屋在父亲名下,没有变更为子女的时候,产权依然是父亲的,即便人已经去世。
当产权变更后,所有权人才享有买卖出售,变更所有权的权利,所有,只有将房产变更到子女名下,才能进行出售或者赠与。
对于过世以后房产继承的办理,国家“继承法”是有明确规定的,按照优先顺序分别是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对财产有过分配,也就是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则按照死者遗愿来分割财产,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人是有顺位顺序的,“继承法”也对此有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儿女,配偶,享有平均分配死者财产的权利,如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则顺延到第二顺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题主的问题,房子在父亲名下,则代表这个房子的产权是属于父亲的,当然也可能是父母共有的,只是出了一个人的房本而已。如果想确认这个问题就需追溯购买这套房子是婚后还是婚前,是不是属于婚后财产,母亲有没有份,这直接关系到所有继承人分到的份额:
1. 房子是父亲婚前购买,既为婚前财产,父亲拥有100%产权,则所有继承人平均分配100%的份额。
2. 房子是婚后购买,房本虽然只有一个人,但这套房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没有事先约定的话则每人各占50%,最终继承人只能分割原本属于父亲的50%,母亲的50%是无权分割的。
确定好继承人和分配份额就可以去办理继承了,法定继承对于题主的情况来说,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母亲,爷爷,奶奶,题主及其兄弟姐妹。但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要求所有继承人对继承这件事先达成一致,房产登记大厅可不负责解决家庭矛盾。开始继承后可能会出现下述两种情况:
第一,无争议类继承过户:
1. 有遗嘱:遗嘱分为两类,有公证和无公证的。1)公证过的,其最大的好处就是不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场办理,只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直接去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过户就可以了,不需要其他人的配合。2)未公证过的,这种情况也十分常见,首先需要所有继承人发表一个书面的、大家都认可的非公证遗嘱的声明,当然也可以发表一份大家都签字按手印,做这个的目的就是防止夜长梦多,从开始准备继承材料到过户中间要经历相当长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有可能个人的想法和观点发生变化,出现反复的情况。此时若有书面上的证明,则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反悔的情况出现。故,要第一时间请大家签署认可证明,并请大家共同到场办理继承手续。
2. 无遗嘱的,此时就执行法定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签署继承协议,所有人对房产如何分配 要形成共识,形成书面的协议,届时办理手续时也要所有的继承人均到场办理才可以。
2.无遗嘱,这种情况也只能请大家先沟通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题主的第二个问题:
怎样做最便捷?因为房子继承之后要马上出售,此时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减少继承人。
二手房买卖是个特别复杂的过程,牵扯的人越多,手续的复杂程度呈几何级上升,所以要尽量减少可能牵扯到的人,一个人的背后往往站着一个家庭。比如房子由爷爷,母亲,子女三方共同继承,如果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则这就是三个家庭。想卖这套房子,需要三个家庭所有产权人都同意才行,甚至还要求产权人的配偶也必需同意,并且还要配合办理各种手续,甚至每个家庭所占份额的税费都不一样。爷爷家已经有房,母亲就这一套,子女本身有一套,那么爷爷和子女就按二套的税费征收,而母亲那部分则按照首套征收,这些手续足以让你办理的过程中眼花缭乱,甚至痛不欲生。故,如果这套房子想快速卖出去,最好的方式就是从所有继承人中甄选出一个税费最少(符合满五唯一)的家庭来继承,毕竟如果家里已有房,在继承的话就不能达成满五唯一的条件了,这样会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最后可能也会对卖房收入产生一些影响。
父亲已经去世,想把房子卖掉,可直接过户给买家吗?这里你要思考两个问题:
①、产权交易必须本人到现场签字来承担交易的责任,而你父亲已经离世,就不能到产权交易中心去签字,无法履行交易责任,这达不到目标。
②、从继承的角度来分析,是否还有其他的继承人来继承?如果还有其他人来继承,其他人的权益怎么来保障?
从以上两点来看,直接过户给买家是无法实现的目标,这必须解决这两个问题后,才能产权过户。怎么来解决这两个问题呢?那就是涉及到继承的问题。
①、确定继承人
父亲已经离世,名下的房产必须经过继承后才能产权交易,这就涉及到哪些人来继承的问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这个继承顺序,来确定你父亲这套房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②、办理继承手续
确定好继承人后,就把父亲的死亡证明和产权证、继承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带上到当地区县一级的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
如果不能确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之间存在分歧,那就 要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来确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取得法院的裁决书后,再办理产权更名。
不管是公证还是法院诉讼,这里都要缴纳公证服务费和诉讼费,各地的收费有不一样。
③、更换产权证
如果你是公证继承,就把公证书带上,产权证,继承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带上,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换取新的不动产权证;
如果你是法院诉讼来确定的继承,那就把法院的裁定书,产权证,继承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带上,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
这里要注意一点,继承的房产不属于产权交易,因此不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只缴纳100元左右的工本费就行了。
新的不动产权证办理好后,就可以直接和买家进行产权交易。
从以上分析来看,
父亲去世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出售其房产,必须经过继承手续后,把旧的不动产权证换成新的不动产权证后,才能成交,只有这么做,才是最便捷,最合法,最安全的。
这其原因是因为产权证是父亲的名字,在产权交易的时候,就必须由父亲来承担交易责任,而父亲已经离世,就不能承担交易责任;因此,要进行产权交易,必须要由继承人来承担交易责任,因此,父亲离世后,必须先继承,把旧的产权证更换成新的产权证后再进行产权交易。
当然,这也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各位对这个问题在下面留言,发表你们的观点和意见,相互交流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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