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人员并非没有前途,和公务员一样,收入有保障,工作稳定,是许多人向往的工作。尤其对于有专业技术优势和管理能力的人来讲,前途晋升和职称评定,对应的工资薪酬都比较可观。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设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已经接近10年时间,2017年明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各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陆续有了突破,2020年底全部改革完成。目前,大部分单位的分类已经完成并经过上级事业管理部门的审核,一部分职能不清、界限模糊的事业单位,也在逐步理清。
1、《方案》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部转企,该项工作基本完成,单位转型、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已经完成。
2、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职能划归相关机关单位,明确该类事业单位今后不再设立,逐步规范。对于基层来讲,尤其是行政执法类单位,由于行政编制和行政机构个数限制,这类事业单位今后不再设立的目标,以及全部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的要求,都不太可能实现。行政机构个数和行政编制只减不增,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简单,人员、编制却无法解决,只能在实际工作中视具体情况而定,多半还会存在行政类事业单位。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统一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会长期存在,大部分参公管理,非参公的单位,也是按照参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是改革的另一个重点,承担管理职能的单位继续保留,部分承担管理职能的单位,实行管办分离,管理职能单位列成单位,或者划归职能相近、相同的单位,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或者购买社会服务代替的部分,由市场或者社会承担。
二、事业人员前途。同工同酬依然是事业单位改革的终极目标。
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各司其职,按照分工不同、身份不同、职称不同,发挥不同的任用,享受不同的待遇。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来说前途、工资待遇等方面占优势。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之后,个人身份限制逐渐放开,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可以互相置换,只要有能力,可以胜任任何岗位。当然,这和同工同酬一样,也是在逐渐发展完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