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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长管不住市长,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美国的市长有什么用?

2020-11-03 22:31阅读(62)

州长管不住市长,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美国的市长有什么用?:这得从市长的权力来源说起,即市长是如何产生的。市长是由人民选举产的,不是由上级任命的,不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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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从市长的权力来源说起,即市长是如何产生的。市长是由人民选举产的,不是由上级任命的,不是由州长任命的,所以市长就不需要对州长负责,既然不存在负责关系,也就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


纽约市长白思豪


那么市长对谁负责呢?市长对选民负责,因此,从法理上来说,选民是市长的上级,只不过这里的选民指的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具体的个人。


谁有权力罢免市长呢?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美国有些地方,市议会有权罢免市长,有些地方,除了市议会外,选民也有罢免权,意思就是说如果有一定数量的选民觉得市长不合格,那么他们就可以联署签名请愿,然后举行公投罢免市长。那么州长有权力解除市长的职位吗?是没有的。


所以既然市长是由人民选的,又只有市议会和当地人民才能罢免他、开除他,所以他为什么要听州长的话呢?


美国的市长有什么用?和我们国家的市长差不多啊,管理当地的民生、经济什么的,大城市的市长还可以提名什么局长之类的,市议会通过的法律规章制度,市长要签名才能生效的,市长就是市政府的首脑啊。


市长可以为所欲为吗?当然不能,市长的权力也得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才行,由于美国是联邦制,所以除了首都地区以及海外领地外,每个人的头上是有两套法律体系的,市长们除了得遵守美国宪法和联邦法律外,还得遵守州宪法和州法律,州宪法和州的法律会对地方政府,即市长这类人的权限做出明确的说明的,会说明哪些归州长管,哪些归市长管。市长不能越权的,要是越权了怎么办呢?那就违法了,违法了怎么办呢?那就接受法律的制裁啊。谁来制裁呢?州长没有权力制裁他的,得由州的司法系统来制裁啊,那些州检察官、州法官们就来了,市议会也会调查他啊。


有些市长,可比州长还吃香,当然,是某些市长比别的州长吃香。我们肯定不能说洛杉矶市长比加州州长吃香,因为洛杉矶是加州的大城市。但我们可以肯定的说,纽约、芝加哥、旧金山、洛杉矶、西雅图、迈阿密、亚特兰大、休斯顿、达拉斯、波士顿等城市的市长,可比大部分的州长厉害。


作者:寰宇大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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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明在西方国家确实是权没法大…,权大于法的国家上级説是方的,你敢説是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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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话题,许多人会问:没有上级和下级的关系,他们通常如何工作?众所周知,我们的政府官员都是上级和下级,比如省长分管市长,市长分管县长,县长分管乡长,等等。通过类比,上级和下级有归属关系。这是我们的政府官员制度,但美国不是这样。坦率地说,即使是美国市长也无法控制它。

  

  让我们从一个例子开始:在联合国成立50周年之际,联合国总部纽约市长举行了一场庆祝音乐会。当然,他想邀请各国的政治家或代表。许多国家派人去参加聚会。但是在庆典上,纽约市长赶走了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领导人阿拉法特,对,你没听错。赶出去了,那不是打脸吗?

  

  克林顿总统当时非常生气。他是地区领导人,也是美国政府的客人。那不是白宫的脸吗?但是即使克林顿非常生气,也没有办法,因为美国没有上级或下级,这就是纽约市长所在的地方。换句话说,即使克林顿也是客人,而不是主人。克林顿不得不向阿拉法特道歉。

  

  你明白这个例子吗?在美国,市长可以把总统视为理所当然,这也是美国的行政特色——地方自治的程度非常高。在美国,从大州到小城镇,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自治权。它的首席执行官是一种平行关系,而不是我们已经习惯的上下级关系。也就是说,美国的县、镇和州州长处于同一级别。

  

  在美国的行政关系中,所有市长和州长都不怕总统。他们坚持我的权力不属于你的原则。除了法律和这个地区的人民,没有人能影响我的黑纱帽子。美国的法律一丝不苟到了极点,甚至可以在法律中找到具体的规则和条例,只要它们不违法、武断、违法,那就很抱歉。

  他们都遵守美国宪法和各州的法律,依法治国!看似分散的美国,其实它们都有一个核心,没有教条,没有思想,没有理论,这个核心叫做宪法!同时,分权制度有效防止了政府滥用权力,实现了相互监督和制衡。政府的一切都在监督下运作。因此,政府的职能更多的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覆盖一切。

  

  在美国,联邦、州、县或市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行政长官不是由上级任命的,而是对选民负责。但是在公共事务和税收的某些方面,他们是密切合作的。美国的行政区划可以分为州、县和市。但是行政事务是每个人的责任。州长不能任命市长和县长。所有酋长都是通过投票制度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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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政治概念,七师弟希望通过回答给大家辨识清楚。

在实行现代法治政治的国家,各国地域行政长官“官大一级压死人”在理论上是不存在的,即使以我们的特色体制为例,法律条款和行政条例里也没有哪一条规定省长(副省长)可以直接“管住”市长和县长(省管县除外),我们看到的地区行政主官领导下级地区行政主官,一是通过本级政府发布地区行政命令,二是通过政党内部的组织上下级关系进行领导,因为本级地区行政主官仅对本级、上级党委和本级人大负责,其直接管理对象是本级政府组成部门,这是法理上的。

想进一步学习的看官可以关注师弟,继续在评论区交流这个概念。


美国的州长与市长

美国的地区与国家的公职主官或议员,一般来说都要进行广泛选举,美国的一个州基本上除了外交主权之外,拥有其他民族国家一样的权力,只不过名称不同。美国每个州在美国宪法的框架下和联邦政府权力之外,可以自主制定自己的法律和行政条例,其中包括地方税赋。因此,美国一个州的州长其实就已经相当于三分之二个总统的模式,只不过管辖范围小,没有权力调动国家军队,但有权力调动地方的国民自卫队(在州议会的授权之下)。

美国州长所做的事情是直接管理本州州政府的直属部门,制定州财政的分配,以及指定司法管辖。

州长具体干点什么呢?

1、指定本州司库(相当于财政长),管理州财政

2、指定本州检察官和警察局长,管理州一级司法事务,州警察一般管市警察管不了或不管的事情,比如跨地区案件,交通道路违法,以及执行州法律之中列出的条文。

3、制定和实施本州财政预算、法律条款。

就这么点事情,除此之外就是遇到多个州的共同问题或重大事故与自然灾害时出面调动警卫队同时与其他州进行协调。

另外,本级有驳回上级行政命令与法案的权力,比如州政府可以上诉驳回联邦调查局的司法管辖,但是需要本州法院通过,州长也可以提请本州法院驳回联邦法案或行政命令


同理,市一级也是如此,县一级也是如此。只是市县两级并没有自己的立法系统,但是有驳回州法案的程序。

简单一点说,州长一般谋篇的是本州宏观公共布局,比如投资支持什么产业,补贴哪个群体,教育机制等等。市长一般着手具体事务,哪个地方拆迁,哪个地方盖楼。州长管不了一个市的发展规划和司法案件,市长无法更改税收政策和本州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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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全称是:美利坚合众国。意思是“众多国家”组成了“美利坚”,这三个字是最早的美国“国名”。

1498年葡萄牙航海家达伽马率领船队,避开赤道以南的顶头风远航“黄金之国”——印度,途中在巴西登陆。船上的的一名意大利商人叫阿美利哥,觉得那里的地理经纬与意大利教科书上所假定的中国地理经纬相差遥远,于是他便绘出地图,说明这里是一块新大陆。16世纪初德国学者伏尔妥莫拉在宇宙学著作中,把这一新大陆定名为阿美利加,意为“阿美拉哥发现的土地,”美国独立时用其为国名,称“美利坚”,即美国。

建国初有13州,后来逐渐扩展到50州加一哥伦比亚特区。这意味着美国是“先州后国”,州才是美国“主宰”者,也就形成了总统管不住州长,依次类推,州长管不住市长更管不住县长,在美国有许许多多“县”里面包括着好多“市”,不多赘述。

凡正美国的区域划分即简单又复杂,各个“地方官”与总统和州长一样“无组织、无秩序”,官无大小,一级不管一级,管“官”的是民众,当“官”的只对选民负责,服务不好“请离开”,都是所在辖区的民众说了算,美国的“官”怕的是“法律和民众”,他们的脑海里从来没有“顶头上司”。当然,这是仅指联邦政府和州等区划的“首长”。

美国的市长和州长都是所辖区域的资格选民投票直接产生,服务对象是区域内的所有男女老少,职责范围有州宪法和法律授权,所以市长们头上有“三把达摩剑”,联邦法律、州法律和民众,没有上级官僚。也便是总统管不住州长、州长管不住市县长,各级地方官员依法行施其职权。所以,美国的市长们干啥听“法律”的,让其干啥就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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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一个干部没有上级领导,他就不懂得怎么工作了?即便是市长,没有上级领导,他就不懂得怎么去管理一个城市了?美国的市长可是这个市的大多数市民选出来的,市长是一座城市的最高行政长官,你说市长有什么用?

在美国,联邦层面有联邦法律,州层面有州法律,市层面乃至一个镇的层面,都在美国宪法和法律的最高领导下,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法,那么无论镇长、市长、州长或者总统,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内进行工作——搞清楚了吗?每一个层面行政长官真正的领导只有法律、法律、法律,同时和各个层面的各自议会保持相互制衡和合作关系。

市长当然也是如此,市长在法律框架内在本市行使其最高行政长官的权力,这个权力大体上说一般包括制定和执行本市的经济文化政策以发展本市的经济文化、领导监控本市的警察系统以维护本市的治安工作等等。所以,如果一个市的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好,这个市长是首先被其市民问责的人,比如施瓦辛格曾经做过加州两任州长,可是施瓦辛格真的不是一个好的州长,在他任上,加州的经济发展的并不好,财政赤字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增加了不少,所以当他第二任期满后,他的支持率已经下降到了很低的程度,只好走人了,不像那位亿万富翁布隆伯格做纽约市长,就曾经连续做了三任纽约市长,在他的领导下,纽约市从911的大毁灭中逐渐恢复和发展起来,经济发展的非常好。所以布隆伯格在政界的声誉一直不错,所以前些日子这位亿万富豪才敢再次出山想要竞选总统的,不过似乎有点过高估计自己的威望了,没多久又宣布推出竞选了。

总之,市长是一个市的最高行政长官,好比州长是一个州的最高行政长官,而总统这是美国的最高行政长官,他们各自的上级领导是美国宪法、美国法律以及各个层面的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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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行政辖区从大到小是,联邦——州——郡/县——市。每一级行政长官只能管本层次行政事务,譬如总统无权调动州的国民警卫队,州长无权调动县警察,县长无权调动市警察队。

对于最小的行政区划,市长在辖区从事行政管理,提名机构负责人,收取地方税,编制本层级预算决算报告。

??扩展阅读:小石城9勇士。

1957年9月,阿肯色州小石城地方法院依据1954年最高法院判例,决定该市公立学校接收9名黑人学生。

当地白人激烈反对,9月2日,州长福布斯试图以防暴名义调国民警卫队,阻止黑人学生入学但未能成功。23日,在这个州长的纵容下,白人种族主义者聚集1000多人包围学校,殴打黑人记者,驱逐黑人学生。

国民警卫队阻止黑人入校:

白人妇女谩骂黑人学生:

种族主义者高举南部邦联旗帜,阻止黑人进入学校。

对此,总统艾森豪威尔决定,派遣101空降师1000多士兵,保护黑人学生入学:

在一群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围观下,9名黑人学生自正门进入。

所以,这就能很清楚说明问题,总统无法也无权调动州国民警卫队,只能用总统权力调集军队以执行最高法院判决的名义去压制州及基层政府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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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走制度的国家、城市或单位不存在上下级别关系,存在依法行政关系,行政长官只能在完善法制法规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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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的领导不怕上级,用不着巴结上面买官,踏实服务好辖区居民就行了。而我们的官哪一个不怕上级?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取悦上级,有的官名声口碑很差,但惟独会讨好上级,也能一路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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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体制还会有形式主义吗?选民都看着你,一旦发现再也别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