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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我经历的一件事,以作答题的引子。

那是过去当记者时的一件往事。我那时在一家电视台当记者,一次去法院采访,一个死刑犯被当庭宣布“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完毕,法庭一阵躁动,死囚一声不吭被人拖出法庭,押上囚车。停放囚车的甬道外,站了十几个人,无人哭叫,但有人在抽泣,估计是家属,来送死刑犯的。等我走出法庭时,囚犯已经被押上车,动作好快。我看见囚犯被捆得很紧,身体都小了一号,就跟一个粽子一样,根本无力反抗,就像小鸡一样被提上车。干净利落。

院子里停了三辆车,囚犯坐的带铁栅栏的大面包车在中间,前后还各有一辆押送车。现场很是安静,不对,是一种明显能感觉到的肃静。毕竟一条生命即将被剥夺,不管死囚犯过什么恶,人们对死亡到底还是存有一种自然的敬畏。我透过面包车玻璃,隐约看见有武警坐在里面,大概是负责执行的战士吧——搁古代,叫刽子手。

(为了说明“围观杀人”不是中国特有的风景,本文皆采用西方的画像/皇帝不称朕)

这时,一个我采访的法官走出来,把手包往腋下一夹,轻松地跟我打招呼,是无声的那种招呼。我问他:“你也去?”他笑笑:“我得去啊。”我瞟了眼囚车,“哦”了一声。没想到他接着问我:“你去不去?”

我们说的“去”,目的地就是执行死刑的刑场。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在那个城市,杀人的刑场就在市郊一块空地上,周围还散住着不少村民。不是如人们想象的,刑场总在极为荒僻的所在。枪毙人也很简单,去了,把场子一围,令死囚跪倒,“啪”,后脑来一枪,犯人倒毙,法医验尸,尸体运走,撤,完事儿。死刑执行结束,刑场只剩下一摊污血。选择离中心城区那么近,而且就在公路旁的一个地方,唯一的缘由,可能是因为那里离火葬场近吧?

事实上,古代更邪性,杀人都在城市的最热闹所在。比如北京的刑场,就在宣武门外的西市,周围店铺林立,商旅如织。

古代杀了人,还有“暴尸”“枭首”的习惯,前者就是把没了脑壳的尸体在原地放几天,后者则是将死囚的脑袋装一个小木笼里,高高挂起来(多挂在城门上,枭首往往是重犯,脑袋有挂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杀人又称“弃市”。市是指市场,那何为“弃”呢?它关联着一种说法,即古代杀人,是“天子与臣民共弃之”。在闹市杀人,就是一种“共弃”的形式,就是要让老百姓都来看,相当于开一个法制教育的现场会。可以说是,公开行刑,是人类残酷司法的最为极端的仪式化展示。所谓仪式化,就是供人们来合法观瞻的,是政府允许,甚至是鼓励的。

而群众来看杀人,有一个前提性的共识,就是被杀之人,都是罪大恶极之徒,他们来拍掌叫好,扔菜叶,吐口水,都是正义的行为。一边观看砍脑壳,一边还可以宣扬道德与正义,何乐不为?何况除了看热闹的,其中还夹杂了许多想吃人肉、吃人血馒头的呢!

现代以来,司法观念变迁了,特别残酷的刑法已不合时宜,也很少再在闹市公开杀人(少数特殊情况例外)。但我国一直保留着以“人民参与”为特点的公开宣判和游街示众的习惯(我记得在九十年代“万人公判大会”之类的活动还较为常见)。到今天,犯人也有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的观念开始普及,再想观此“盛况”,就比较难了。

当然记者总比一般群众多一点“看稀奇”的机会。那位法官问我去不去,我不知他是怎么想的?是让我完整地了解所报道事件的始末,还是给一个让我看稀奇的机会?——毕竟看杀人,已是一种特权和很难得的机会了。

我没有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说:“我,就不去了。”于是,法官和我点个头,就自己上车去了。

这件事我印象深刻,多年之后,当时场景的片段依然留存在记忆里:一个夏天,白花花的一片。

通过我的选择,我了解了自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善良的人,当然也是一个软弱的人,至少我没有暴民的基因,心里也没有残酷的种子。因为,我不愿意通过“观赏”真实的人类之死而获得快感和增长见闻。

最后我要说的是,公开杀人,群众围观,集体狂欢,并非中国独有的现象,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也是“西洋景”。在此我推荐两部刚刚看完并且十分喜爱的书给大家(如下图),看官,可别只知中国事,便不自觉地只妖魔化中国哦。

(此书名为《忠实的刽子手》,本文图片都来自该书)

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活活残害至死,的确能令人产生不适感,甚至恶心呕吐,但许多人就是愿意享受这种异样的刺激——他们要的就是这种观看恐怖片的感觉。这种普遍性的心性,恐怕便是潜伏在人类灵魂深处的恶灵吧。(文/皇帝不称朕)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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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很多原因,第一,被杀的人一定在那个时代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公开执行,一是震慑犯罪,二是给当地百姓一个交代,也是给被害家属一个交代。向社会伸张正义。中国人喜欢看杀头,除了好奇,我很多的是想看到邪恶最终被审判,大快人心!中国自古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意识,当邪恶得不到惩罚,何以安民心?最大恶极之人没有收到审判,何以平民愤?当一个罪犯犯下的不可饶恕罪行时,我们咬牙切齿,当罪犯收到了应有的审判,我们大块人心!与其说中国喜欢看杀人这种恶心的事,不如说我们更希望看到正义得以伸张,邪恶得以审判的那样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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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讯的小说中,有将蘸了受刑者人血的馒头带回去吃求治病的描写,以讽刺当时国民的麻木。事实上,在古代英国,虽然没有人血馒头治病的传说,也有用被处死人的尸体医治疾病、手绢蘸血作为纪念的习俗。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在白厅前被砍头之后,围观的人们就蜂涌上前,掏出手绢蘸上血带回家作纪念。可见围观砍头,并不只是中国古代才有,外国有过之而无不及。

英国人以彬彬有礼、温文尔雅著称。然而,他们却特别喜欢看血腥与残忍的场面。古代在伦敦的泰伯恩行刑,都会有大量伦敦市民前往参观。为了方便人们参观,刑场管理当局还专门搭起了观刑台。观刑台上最好的位子,是要卖票的。据资料记载,有时这些位子供不应求。

更为奇葩的是,人们可以正大光明地跟老板请假去看杀人,而且老板不会不批准。为此,英语还有专门的表达法,比如,“去泰伯恩兜风”就是去那里的刑场看杀人,“泰伯恩的庄园领主”指的是行刑手,“泰伯恩的吉格舞曲”则是行刑本身。

至于为什么古代人喜欢围观砍头,个人认为中外的原因都差不多。一是好奇,古代人娱乐方式有限,围观杀头,是再刺激不过的消遣。何况被杀头的人,至少在官方眼里,都是罪大恶极的人,死前他们的罪行已被大力宣扬。能看见这样的人脑袋落地,想必对许多人而言,在满足好奇心的同时,有一种痛快感。至于利用死者的鲜血和尸体,我认为中外都一样,属于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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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面对死人,如果场景不一样,结果也不一样。

举例一个人,去山上摘果子,突然发现一具无头尸,保准他吓的连滚带爬。但是如果是一群人,面对一个被就得正法的罪犯,则会得到刺激的观感效果,毕竟亲眼见到人头落地可不是经常的事情。

这两个例子的区别在哪里呢。上山遇尸体,是一个人,毫无防备,而且尸体是枉死之人,本能的就可以带来巨大的恐惧。菜市口围观,是一群人,而且是等着看的,并没有什么突然性,吓不到人。而且,被杀头的都是犯人,不会像枉死之人那样凄惨恐怖。所以,菜市口杀人,不会引起围观者的恐惧。不过恶心还是有的。本人看见鸡脖子上的血洞都会恶心。


为什么古代那么爱看杀头呢。又为什么古代喜欢公开杀头给人看呢。古代中国公开处决犯人的历史,从政权体系建立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和文明史几乎同龄。而且方法多样,除了杀头,还有绞刑,腰斩,凌迟,钉木楔子入脑,檀香刑(用削尖的檀木插满身体),灌水银剥皮等等等等。远的如商代的炮烙,就是把人绑在烧红的铜柱上活活烤死,武周时候酷吏来俊臣发明的请君入瓮,就是把人装进一个金属翁器里,在外面烧火活活烤死,都比较有名。讽刺的是来俊臣最后也是被自己发明的酷刑活活烧死的,恶有恶报。统治阶级用各种残酷的刑罚公开处决犯人的目的,就是要宣誓自己不可侵犯的权威,用血腥的手段恐吓民众使其不敢反抗。而民众由于长期受到君权天授思想的洗脑,加上强大国家机器的压迫,逐渐认同了统治阶级的这种杀戮行为,形成了触犯统治规则就应该受死的意识形态。因此,围观杀头对古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冷血的表现,而是失去自由意识之后的一种常态。不就是杀个人吗。又因为古代人的生活不像现代人那么丰富多彩,精神基本处于空虚状态,能有杀头的好戏调剂一下神经也是不错的。所以鲁迅写了人血馒头的那部经典之作《药》,就是为了唤醒中国人麻木的神经。

现在有很多人排斥鲁迅,说鲁迅笔锋太过刻薄,我倒是觉得,没有鲁迅这样的人来唤醒国民,将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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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本能

砍头在现代人看来是极其野蛮的行为,想一想可能还会从心底升腾起恐惧和恶心。这不是因为我们文明了,而是因为我们的战争已经不以人头论输赢了,战争的热兵器化,让砍头失去了他的魅力,但在冷兵器时代,敌人的头颅是一种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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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砍头小史》中指出单调乏味导致人们把死人的骨骼用于娱乐,这暗示了一种自豪感以及一种战胜敌人的力量,这种据为己有的行为也可能是最高权力的表达。有些人头被像狩猎战利品一样对待,但另外一些则变成了爱的象征、吉祥物、伪科学标本或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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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为什么中国古代人喜欢围观砍头,因为这是战争胜利在和平年代的文化基因延续,所以目睹斩首及其他形式的处决对于人类来说,是一种同获胜般喜悦的情绪,不止如此,我们还可以把它们作为流行的公共事件来欣赏。比如最后一个被砍头的人,欧尼魏德曼被斩首时,引起了大量吃瓜群众的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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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中国人喜欢看砍头可能和中医有关,从鲁迅著名的《药》中,我们知道“人血馒头”是治病的。

所谓人血馒头,可是有讲究,不仅馒头要剥了皮,沾的血还得是颈腔的血,能治肺结核。

除此之外,死者身上的其他器官也可以被零星摘下入药,所以中国古代人围观砍头,近乎于围观药材挖掘,

挖出新药材,买个新鲜的入手,能强身健体。不仅不会感到害怕和恶心,还会感到幸福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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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生活的压抑的人群,越喜欢看砍头之类的刺激东西。

这种刺激东西有很强的心理压抑疏解作用。

它的作用机制链如下:进入刺激氛围,肾上腺素升高→看到刺激场景的瞬间,各种应激元素会升到顶点,人极端紧张→人头落地,情绪渐渐平息,人会感觉舒畅。



这一套身体反应下来,跟跑500米一样浑身舒畅,但不用跑步那样费劲。

现在没有“砍头”了,取而代之的是“过山车”,“恐怖片”,“车祸现场”……



如果你喜欢以上这些,说明你生活压力有些大。

如果你看了之后感到不适,说明你内心和缓,不需要那么刺激的东西来平衡内心。

〔图片来自网络〕


心灵扶助者〔成云社〕~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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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得有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是古今中外的世界性问题,并不是中国古代的特例。只要是杀人,特别是官方行刑,只要不是密杀,都会出现“争先恐后”“先睹为快”的“盛况”。古代如此,当代亦如此,中国如此,外国亦如此。原因很简单,就是好奇使然,人在潜意识里也有寻找刺激的因素,不是不害怕,不是不恶心,只是好奇心和寻刺激占了上风罢了。看完以后多数人都会有不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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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是这样的原因:中国人一向好奇心都比较重,而且基本都很喜欢八卦,越是刺激和恶心的越喜欢围观,即使把自己看吐了也在所不辞,古代围观砍头,现在更是夸张,街上出个车祸,瞬间就围上了一群人伸着脖子观看;有人吵架,也是冒出一群闲人围观看热闹,所以说好奇害死猫,说的就是我们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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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古代的中国人喜欢围观砍头,西方人也是这样,每次有砍头的时候,人们都会一拥而上去围观,俗话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只要有人要被砍头的消息传出去,瞬间所有人都会知道,都会提前去观看。

一般有人要被砍头的话,官府都会提前出一个告示,告知所有人,百姓们都是互相通知,约好在那一天去围观,古人是绝对不会轻易杀人的,一般情况下冤杀的情况是非常少的,所以说能够被判处死刑的,基本全部都是罪大恶极之人,百姓们也都有这样一个意识,所以说他们看到砍头只会拍手叫好,看着解气,一般不会觉得恶心的。

在古时候只要是公开砍头的基本人们都会争先恐后的前去观看,说白了就是去凑热闹去了,而且人人都有好奇心。人们都有这样一个思想,看到大恶之人被砍头,会觉得大快人心,如果邪恶之人不能被惩罚,老百姓才会反感呢。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统治阶级是希望百姓们都去围观的,这也是为什么统治阶级在菜市场问斩一定要在秋后的原因了,因为这个时候看的人多,起到一种威慑的作用,让百姓们都知道做了坏事是要有惩罚的。

无论是哪国的人都有一个看热闹的心理,喜欢八卦,有好奇心,即使是现在,如果公开要处决刑罚,也是会有无数人争先恐后的去观看。也可以这样说,囚犯罪大恶极,这样的人被砍头说明正义得到声张,人们当然会去看了,这符合人们的正常心理。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 喜欢历史的读者们不妨关注历史杂货铺,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指出,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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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生活是在太平淡乏味了,需要砍头这种极具视觉冲击力和心灵撞击力的非常规活动调和一下!(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历史三日谈)


对于耕地织布的本分农民,大部分情况下,吓唬吓唬他们,同时以此为廉耻教育对他们进行宣教,基本上就可以达到天下靖平的目的了!

老子说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理想社会构想很美好,但过起来,基本上跟世界上就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差不多,老子说这话其实已经暴露了他的阶层地位,显然他把自己视为统治阶层的一分子。

因为这种社会状态是统治阶层最喜欢的状态,“好管”是这种社会最大的特征,在这种社会之下,永远不可能发生暴民的动乱,也不会有庶民的胜利。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真是的社会场景实在与老子设想的差千倍万倍,现实的社会关系比老子设想的复杂太多,男人与男人之间,男人与女人之间,构成了世间万象,人们不但有正常一些的交往。


其中还有仇杀以及各种羡慕嫉妒恨引起的社会纠纷,封建社会下除了种地的人,就是剥削种地的人,这期间人们的关系还是相对比较简单的,因为社会生产的简单,只以耕种为主,导致的社会关系必然也不会太复杂。

但还是会有违法乱纪等超越道德层面的事情发生,封建社会的统治者显然是没有什么耐心的,快刀斩乱麻的方式,更符合他们想尽早息事宁人的选择,毕竟“君权神授”看似无懈可击,其实根本经不起拷问。

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追问政权的合法性,早晚得出事,因此封建统治者宁愿来个一刀切,把动乱者砍头,以此稳定局势。

至于说围观的人,这是砍头的必备步骤,砍头本身就是体现的一种威慑,是法制宣教最鲜明的注脚,废话万句恐怕也敌不过砍头一次带来的法律宣教效果。

何况观看砍头的人,不仅仅不怕,反而会因为生活中多了些别人不常见的谈资而能够得意半天,同时也显得自己比别人胆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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