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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会取消的,也就是个早晚的问题。

在讨论增值税会不会取消前,我们不妨先看看增值税是怎么来的。

增值税这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人提出来的,并于1954年帅先在法国开征增值税,当时法国实行的增值税的标准税率为19.5%,另外还有低税率5.5%和2.1%,这思路跟当前的增值税结构差不多。

任何税种的推出有其内在原因,有的是为了抑制生产或者消费,比如消费税和烟叶税。有的就是为了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值税的推出就是为了确保财政收入。我国是1979年引进的增值税,其目的也就是强化国家税收征管,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增值税的设计理念就是环环抵扣,上游垫付税款再找下游要回来,实现了层层监督,这样可以有效的保障税款的征收。

说到底,增值税的诞生就是为国家财政收入服务的,它只是国家保障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那么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一旦国家找到一个比增值税更加高效可靠的手段来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那么增值税这一税款征收工具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的进步,尤其是国家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保障财政收入的手段也会更加合理和先进,取消增值税是迟早的事。

增值税的一些弊端在科技快速进步的今天被逐步放大

增值税实行的是以票控税,以发票确认收入,以进项发票抵扣税款。

做过会计的都知道,那些开票多的企业不一定赚到了钱,而那些不开发票的企业未必就真的没收入。老周公司楼下有个40平米左右的糖水店,卖的就是凉粉、奶茶等饮品,生意特别好,据他们店员无意中透漏,一个月的流水在40万左右,奶茶这类糖水店的利润,大家都是知道的,毛利至少在60%以上,可他们一年到头一毛钱的税都没交过。

因为糖水店消费的都是个人,谁需要发票呢?所以也就不向税务局报税。而一些工业企业在交易中都是需要发票结账的,看着一年挺忙活,还不一定有一个糖水店挣的多。这就是以票控税造成的不公平。

另外,增值税要求专票抵扣,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推动买卖发票、虚开发票等一些违法行为的助力,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按老周理解,理想的税制应该像美国那样,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谁赚的钱多,谁的财产多,谁就应该多交税,这样才更加的公平、合理,而不是像增值税那样无差别的征税。

当然,从目前来看,要实现以所得税为主还是比较困难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的技术和手段很难鉴别谁赚的钱多谁赚的钱少,想要兼顾税收公平和保障财政收入还比较困难。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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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不会的。

增值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占整个税收收入的25%~39.%之间,如果取消增值税,必须开征新的税种弥补财政缺口。

目前我国直接税开征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工业化发展水平对税制结构的制约,个人所得税暂时达不到主体税种的要求,即使开征财产税也无法达到主体税收的要求,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的主体税种仍要以间接税为主。

而增值税做为间接税道道征税、普遍征税,税基稳定,易于征管,符合税收中性要求,克服重复征税等优点,也是世界上认可的间接税,OECD的成员国除美国,均已开征增值税,增值税是很多国家的重要税源,看到过一个资料 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实行增值税,发达经济体中,增值税仅次于社会保障税和个人所得税,是第三大收入来源。

增值税做为间接税的弊端就是具有累退性, 收入再分配作用比较差,因此税制改革,就是逐步降低增值税等间接税的收入规模 ,同时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个人直接说的比重,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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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预见,增值税在长期范围内都不会取消,只会优化改进。这是由增值税在我国税收结构当中的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增值税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在税收收入当中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

我国的税制结构是以间接税为主,而增值税是间接税的最主要税种之一。

根据2018年的数据,国内增值税占到全国税收收入的将近40%,所以增值税是一个举足轻重的税种,我国的税收收入甚至财政收入都高度依赖增值税,你觉得作为决策者,他会考虑取消增值税吗?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增值税具有它本身的优点。

全面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在全行业普遍征收,而且相对所得税等直接税而言,增值税比较简单,征管成本比较低,税基非常广阔,可以大规模取得税收收入。

同时增值税采取的是不同行业之间的比例税率,只要商品劳务或者服务发生了增值,都要缴纳增值税,但是采取抵扣制度可以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促进社会分工和产业升级。

同时增值税采用的是以票控税为主的征管方法,只要有一张发票,就可以实现互相制约、交叉审计,把产业链的上下游都控制住了,避免发生偷漏税。

正是因为增值税有诸多的优点,所以在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实施了增值税,在OECD的34个成员国当中,33个国家开征了增值税。

不过现行的增值税还有很多漏洞需要弥补,比方说税率太多,税率偏高,税收政策复杂,虚开发票盛行,当然需要不断的加以优化改进,但是取消增值税,我觉得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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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税收收入占到了整个税收收入的45%以上。

如果你是决定税法的人,你会取消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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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会取消。

1、我国自1979年开始试点增值税,1994年开始正式在全国推广,后已经历了2012年、2016年两次营改增,目前已经取代营业税,在各行各业全面施行。目前增值税征收的依据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改增相关文件,下一步将进行立法。

2、增值税的计税原理非常科学,只对增值部分征税,不增值不征税。所以,征收增值税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也有利于国家获取及时、稳定的财政收入。

3、增值税目前是我国的主税种,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已达40%左右,如果取消,财政收入将面临较大的缺口。

4、如果取消增值税,需要有新的税种来替代它,目前还没有这样这样的税种出现。根据税收立法规划,房地产税将进行立法,但如果想取代增值税在税收收入中的地位,似乎不太可能。因此,下一步,国家将会对增值税政策不断地完善和优化,更好地发挥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其地位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无可取代,所以不会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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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所有的税种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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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从这个世上消失了增值税也不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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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这个税种显然不会消失,而且会随着我们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深化改革。

第一,增值税知识是一个比较年轻的税种。

增值税最早是在1917年,由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亚当斯首次提出,他在国家税务学会《营业税》报告中指出,对营业毛利(销售额-进货额)课税比对利润课税更好。尽管如此,但后面由于受到各种因素,增值税一直没有实施。直至1954年,法国才真正开始推行增值税,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开征增值税的国家,而积极推行增值税实践的时任法国税务总局局长助理的莫里斯·洛雷也被后人称为“增值税之父”。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60多个国家开征了增值税,范围遍及欧洲、拉美、亚洲等地。

我国的增值税先于1979年在部分省市试点征收,1983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在全国试行,而正式的法律授权则是在1984年,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发布有关税法条例。

第二,增值税较好的避免了重复征税,有利于促进分工的专业化。

有很多朋友不明白为什么推行营改增,就是因为原来的营业税针对商品的价格进行简单粗暴的征税,但是增值税是对商品的增值额进行征税,这样就避免了对上游环节已经征收的税款再次进行重复征收,事实上是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在客观方面也促进了上下游环节的专业化分工。值得一提的是,增值税也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因此可以说增值税在未来不可能取消。

当然我国的增值税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增值税的税率档次太多,比如部分行业取得扣除凭证的做法还不成熟等,未来改革的路还有很长。

我是税言家,专注于用大白话讲述税收之道,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您,也欢迎您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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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精兵简政之前,增值税种不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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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取消,但会换一个更时髦的名字出现,正如″内循环″一样。这样可以改善纳税人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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