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无头奇案”,大家自己判断一下就知道了。
(《清稗类钞》)
清朝地方官断案,自我感觉很重要。《清稗类钞》记载,淄川有两人是朋友,名字叫胡成和冯安。胡成这个人在乡里比较强势,冯安其实不喜欢他,因为畏惧才假装和他关系要好。
这一天两人在一起喝酒,喝大了,胡成就开始吹牛,说自己昨天在外面遇到一个商人,很有钱,于是就把这人害了,扔进了南山的枯井中。胡成看冯安不相信自己,也来了脾气,从箱子里拿出了一包银子,证明自己确实杀了人——其实,这银子是自己的妹夫拿给他,让他帮忙买地用的。
冯安一看,哎呦乖乖,当时就吓得酒醒了。喝完酒连家都没回,直接偷摸来到了县衙,举报胡成杀人抢劫。
当地知县姓费,一听是命案,赶紧让人把胡成抓了过来。胡成一听冯安举报了自己,当时就恨的牙痒痒,赶紧辩解说自己吹牛呢,钱是妹夫的。费知县就把胡成的妹夫招来,一问还真是人家买地用的,又找来了卖地的田主,也证实这件事——所以,这就是个误会嘛!
但是,费知县是个谨慎的人,又派了衙役到南山枯井里看看。结果,里面还真有一具无头尸体……衙役一回来报告,费知县当时就怒了,上去冲着胡成扇了几十个大嘴巴子,然后戴上锁链扔大牢里了。
胡成都傻了啊,不就是喝酒吹个牛吗,这还真成了杀人犯。
(古代审案)
费知县于是公告乡里,让人来认尸。第二天就有一个女子来了,说自己丈夫带着很多钱出去做生意,早就该回来了,可能就是死者。费知县就说了:“井里确实有死者,但是不一定是你丈夫啊!”女子坚持,说肯定是自己丈夫。一看,还真是。
“凶手”也抓住了,死者身份也搞清楚了,费知县于是提审胡成,让他把死者的头颅交出来。胡成看着眼前的刑具,害怕啊,于是求着知县让他去找找……
费知县又叫来了死者妻子,一问才知道夫妻俩还没有孩子。于是,知县做主,让她可以改嫁——你看着,多么细心周到,通情达理,好官啊!
另一方面,费知县又贴了告示,说谁要是找到死者的头颅,有赏钱。第二天,村子里就有一个名叫王五的人,拎着死者的脑袋,说是自己捡到的。
你看,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一切都显得顺理成章,可怜了牢里的胡成,不明不白成了杀人犯。
很快,就有人送来了“婚状”,愿意娶死者的妻子。费知县看了看婚状,对死者妻子说:“真正的杀人者,你知道是谁吗?我知道,那就是你和王五!”
费知县解释说:“其实我早就怀疑了,一开始你都没看见尸体,怎么这么确认死者是你丈夫?看你丈夫那一身破烂衣服,哪来的这么多钱?王五怎么就这么巧,一下子捡到了死者的头颅?”
两人还不承认,费知县于是用刑,“奸夫淫妇”就招了:两人早就勾搭在一起,然后谋杀亲夫,扔进了枯井之中。
(刑讯逼供)
然后,结案了。胡成被放了出来。冯安被判诬告,挨了一顿打,徒刑三年。(冯安冤不冤啊!他是正常举报,怎么就成了诬告呢……)
这个故事明显是要把费知县夸一夸的,意思他是个断案高手。但是,咱们细细想想,费知县断案,靠的仅仅是感觉和刑讯逼供啊……如果那个王五能憋的住,不为了几个小钱把头颅交出来,又会怎么样?如果“奸夫淫妇”死不认罪,坚持喊冤,又会怎么样?
更恐怖的是,费知县全靠刑讯得来的“真相”,会不会是假的?万一胡成真是凶手呢?
整个过程我们可以看出,用刑是当时的常见手段,冤案肯定非常多。这是遇到“好官”费知县,要是遇到糊涂知县,或者不想管闲事的,结果就不一样了。
所以啊,古代冤案多不多?大家自己就能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