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五种社会形态”论,只是笼统的说法,它类似于一个中药加减方中的基本方。就中国社会发展轨迹和儒家对社会未来的理想展望而言,大致有“原始社会—部落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郡县社会—现代社会”。黄帝以前可称为原始社会,黄帝至大禹时代可称为“部落社会”,夏朝商朝是奴隶社会。周朝是封建社会,而秦朝至宣统可称为“郡县制社会”。下面简单阐述一下。
黄帝以前是原始社会这点基本无史学分歧。黄帝被称为中华文明的“人文始祖”也是史学家公认的。而夏商两朝不断有战争和掠夺,被掠夺来的人基本上和牛羊没什么区别,既然牛羊可以在主人家繁殖后代,那么奴隶可以繁殖后代自不必说。否则奴隶会越来越少,最后就灭绝了。但是历史总是发展的,人的认识也是变化的,在商纣王时期,人们发现奴隶与牛马羊等畜牲并不相同,而是与奴隶主同类,“解放奴隶”的愿望空前高涨。也有专家考证纣王灭亡的原因是纣王不忍心杀俘虏。事实上这不用考证,如果被征服的部落能够臣服或屈服,对于胜利者来说是好事,当然不会杀俘而把他们变成奴隶。武王伐纣的口号就是“吊民伐罪”——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解放奴隶”。这个口号得到了敌对阵营的拥护,以致有“阵前倒戈”的事。
武王伐纣成功,当然要兑现他的政治诺言,那就是让自己的亲戚和功臣带领奴隶到各自的封地内生息。周朝严格意义上说是封建社会,分封诸侯建立属国。这些被解放奴隶也就转化成平民。可是此时仍有奴隶存在,那就是犯罪的平民,犯罪的平民是没有基本权利的,让他们殉葬也是理所当然,而平民相比奴隶就有许多自由了,《诗经》里的《七月流火》就生动地反映了周朝的平民生活,尽管十分凄惨,但相比连生命都没有保障的奴隶要好许多。所以最后有“承彼兕觥,万寿无疆”的誉美之辞。
随着时代的发展,春秋战国时期因为利益的争夺,出现“父子靠不住、亲戚靠不住、兄弟靠不住、盟友靠不住”,唯一能靠得住的就是自己,而一个人的能力有限,如何管理自己的辖区,就是十分头痛的事。于是“封建制”已经不适用了,委派代理人就成了时髦的做法,对于诸侯王来说,派出去的代理人就成了后来的郡县长官。孟尝君也曾派冯谖来管理自己的封地。很显然孟尝君封地上的人并不是奴隶,而是有契约的租地的自由农民。
从秦始皇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郡县制是在战国时期各国成功的基础上的完善。政治和历史书上把秦始皇至宣统统称为封建社会是不准确的,称为“郡县社会”更恰当些。郡县制有其优越性和合理性,所以直到现在仍然被广泛使用。在中国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除了最高统治者,其他的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从短期来说有阶级固化现象,但长期来看并没有形成阶级固化。这就给整个社会注入了生机。而最高统治者因为种种原因最后灭亡出现改朝换代了。
最后回到主题上来,周朝不是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奴隶社会”,周朝有奴隶,但奴隶类似于现代的“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那些殉葬者很可能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等主人死了进行统一杀死陪葬。是不能娶妻生子的,他们要成为平民才能娶妻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