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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自己开过修理厂,也经常会接触保险公司的事故车,所以对于这些事故理赔方面的事还算了解,所以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在路上开车,发生刮刮碰碰其实很正常的,一般情况下车辆发生事故以后都不会存在所谓的赔偿折旧费,除非对方的车是新车而且被撞的挺严重的,会严重影响后期的保值率,例如撞到了大梁、需要切割车体修复等。一般的事故损失要求赔偿折旧费都不太现实,除非是双方协商好了。


至于误工费这一说一般只存在于营运车辆,如果对方是营运车辆,出现事故以后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营运,那么是可以按照正常的日收入来要求肇事方赔偿的,普通的私家车并不存在所谓的误工费一说,顶多就是双方协商补偿一点打车费。至于停车费其实和误工费是同一个概念,也是不合理的。

像你这样的情况,如果车子撞的不是很严重,大概一周左右就能够修好的情况,顶多补偿对方几百块出行费用,如果对方要的太多,那就直接不理会,他愿意告就让他告,而去他告也只能告保险公司,和你没有什么关系,毕竟你是买了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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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队作出了责任认定。但是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赔偿的时候往往是达不成协议的。这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民事赔偿的不是很了解。

有的车辆是有保险的,有的车辆可能是没有保险,或者有的车辆有强制性,有的车辆除了强制险以外还有商业性。这势必造成了很多交通事故,在赔偿的时候不知道哪些是由自己赔,哪些是由保险公司赔。




保险公司的赔偿项目。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其实我们有很多的赔偿项目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的。但是有的时候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存在或多或少的差距,造成了双方在民事调解的时候无法达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双方的当事人准确的判断这些赔偿是否保险公司赔偿到位。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赔偿到位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一定要赔偿到位。




交警部门是否可以参与调解赔偿?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十日之内向事故的办案民警提出书面的申请。交警部门在收到双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之后,将对双方的民事赔偿进行调解。交警部门将会对双方当神进行两次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出调解终结书。




人民调解委员会。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事部分的调解。由专业的人员参与民事调解,在民事调解时达成赔偿协议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强。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参与进来对保险公司在民事赔偿上也是一种约束力。

保险公司在民事赔偿的时候,虽然是其中的一方赔偿人,但是保险公司毕竟是经营性企业。在赔偿的时候是有很多条件限制的,能少赔则尽量少赔。



关于误工费。

关于误工费的赔偿是在强制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在强制险的范围内要对第三方的误工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对误工费的赔偿数额不满意的话。那你建议对方直接和咱们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保险公司会要求他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关于停车费的问题。

在目前的交通事故处理当中,全国的所有事故停车场都是不收费的。这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是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交警队已经开了放车单,让对方将车辆开走。但是对方一直没有到停车场将车辆开走。那么这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是由对方来承担,你不需要承担。



关于车辆折旧费的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每一个人都对自己的爱车受到损失而感到心疼。但是对车辆折旧费的问题,这主要是间接损失,作为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如果对方到人民法院起诉你车辆的折旧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出台过一个解释关于车辆折旧费,希望各级人民法院慎重考虑。除非出现特殊情况,比如说刚买的新车还不到一个月,可以适当的考虑车辆折旧费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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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赔偿的费用应该都是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因此,对于超过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费用,一般不予考虑。

那么有哪些例外情况可以考虑呢?一是有的有法律规定,但是保险公司按他们的惯例不予赔偿。比如说间接损失,小事故也好,大事故也好,有很多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如果打官司到法院去,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像间接损失这些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是有法律支撑的,就个人的观点而言,也是合理的。不过保险公司他真的一般都不予赔偿,而交警队调解一般也不纳入,好像公安部有个什么批复,间接损失一般不纳入调解范围的,但是自行协商协议中可以写。

如果像折旧费这些一般都不属于法定的赔偿范围,因为民事赔偿遵循的是一个填补原则。就像路上一个坑,这就是侵权造成的民事损害,把它填平就可以了,这是民事赔偿的一个基本原则。个人感觉可赔可不赔吧。

这个就不好说吧。如果你将心比心,一辆新车被你折磨了,你也很心疼,补一点钱弥补一下心理的伤害,从感情上也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从法律上讲你不赔也是可以的。所以说合理与否全在你自己的认识。

至于这个停车费,真不知道你所说的这个费用是什么车的停车费。正常情况下发生小事故,应该是不会产生停车费的,因为直接到保险公司,然后开到修理厂去就行了呀。如果是需要检验鉴定,交警部门扣车了,这个停车费有的是纳入行政强制经费的是由执法不能给。搞不清楚你说的停车费是什么费用,这就不便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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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不合理的。

第一个问题:车辆折旧费。这一项一般情况下法律不支持车辆的折旧费,除非车辆非常新、损坏严重并且有有资质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支持,才会酌情支持。

第二个问题:误工费。原则上在有充分证据证明 的前提下,可以支持合理的误工费赔偿。但是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没有超过限额,这一块应当是由保险公司的三者险赔偿的。因此他要误工费的话,第一他要提供误工的证据,第二他应当首先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第三个问题:停车费。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是交警调查交通事故期间产生的停车费,应当由交警承担停车费。调查程序结束后,交警会通知车方提走车辆。有不少事故是因为一方受害人的阻挠致使车辆无法提走。因此,关于停车费,一般情况下有交警承担,超出部分,应当有引起超期停车的责任方承担。

以上回答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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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验,如果对方无理取闹的话,直接报警走车保险,不惯着对方的臭毛病,只要不嫌麻烦一律让对方走法律程序即可,让法院来判定,是多少就是多少,关键本身也没啥需要你来赔偿的!

咱们一起分析下所谓保险理赔中修车费和检查费用以外的部分:

第一,车辆折旧费这一提法,在法院是不认可的,所以这一点对方的诉求肯定不成立,不必要搭理;

第二,误工费这一提法,在法院认可的误工费只针对运营车辆,非运营车辆没有误工费一说,同时运营车辆误工费应该可以走车保险理赔,如果对方是运营车辆(出租车、货车或者外包运营车辆)这个应该可以保险报销;

第三,停车费这一提法,一般产生停车费可能是在交警扣压车辆产生的停车费,或者维修车辆在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这两款所谓的停车费也不在你的支付范围之内,扣压车辆的交警那边负责,维修车辆属于维修部分,也和你没关。

说一下中肯的建议,小的磕磕碰碰,几百块钱以内的私了解决,像你这样较大金额的直接走保险即可,保险公司认的我们一律没意见,如果不认的,我们也没必要认可!

同时如果你确实嫌麻烦,看看对方是否能沟通,对方认可给个几百了事,也无所谓,花钱消麻烦,那看你个人的选择了!

总之一句话,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方法总比问题多:

时哉不我与,去乎若云浮。

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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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费要看对方的车是不是新车(北京法院一般对于3个月以内的新车给予支持)。

误工费和停车费请他出具正式票据,或合理证据能够证明的话,也可以考虑。

换位思考下,自己没责任,车不能开了,挺不方便的。光给修车,的确也有点说不过去。

适当合理补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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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用管他。

记得我的车新车半年左右时,等红灯被人追尾,真心疼啊,新车被撞,心理谁能平衡?

对方保险公司只给修复,更换保险杠,其他一律不赔!

自己也心疼也生气啊,咨询了我做律师的同学,都是这样处理,不会赔偿折旧费和误工费以及修车的交通费用。

没办法,只能这样了。

所以你也不用去赔偿,他起诉你和保险公司,也不会胜诉。

现在交通事故太多,都这样处理的。让保险公司处理就好。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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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运营车,法律意义上是不用给的。但是实际情况是不补偿一些费用很难摆脱纠纷。

我在北京六环上曾追尾过一辆外地进京车辆,也不严重,就是后保有个裂开。所有手续都办完折腾了三四个小时。本以为可以走了,后续由保险公司处理,但是对方车主就坐到我车前要什么误工费打车费之类,张口就要2000,不给不让我车走。交警就在跟前看着,说他该处理的已经处理完,后续的他管不了,让我们协商。对方车主就更咬死2000不松口,就坐到车前,又协商了一个小时,中间也报警,警察还是让协商处理,并说如果预测会发生危机人身安全的话,他们就出警,想着对方就是耍赖讹诈点钱,也不会乱来,就没让出警,继续协商。从晚上8点扯淡到半夜11点多,最后给了400块走人。

行车还是专心点,出了事故两方都耽误很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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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个简单的问题。

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会组织当事人各方进行调解。但是调解必须是在当事人各方自愿的基础之上,需要当事人各方提出书面申请,交警没有权利强迫任何一方达成协议。

调解中各方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当然也有很多人会提出许多无理的诉求,可是在他看来所有诉求都是合理的。交警也是摆事实、讲道理依法进行调解,尽量让各方达成妥协,取得谅解。如果各方互不相让,或者一方提出明显过分无理要求,最终不能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去起诉,去法院走诉讼程序了。

其实,你所列举的几项费用,有的是合理的,比如人伤检查费用,如果受伤人又是正常的劳动力,当然要赔误工费,这些费用也都是属于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所以你多虑了,是该保险公司去考虑的问题,而汽车折旧费,停车费,就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了,如果属于赔偿范围,保险公司也会一并承担,不需要你伤脑筋。

当然了,也有些费用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况,如果合情合理又合法,就需要当事人各方互谅互让,达成妥协。

总之,发生交通事故要正确面对,不要争,不要吵,更不能闹,在调解过程中,有交警,有人民调解员,不懂可以问,还可以咨询律师,起诉了,有律师,有法官,万一你谁都不相信,还有万能的互联网,你可以去网上寻找法律咨询。

总之,该赔的都会赔,该赔的保险公司都会在保额之内足额理赔。不该赔的人家也不会给,就是到了法院也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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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交警的角度,只负责认定责任,如果对损害赔偿有异议,可以去法院起诉,负责任的交警会帮助调解一下,但是没有固定的标准,所以交警也不好调解;

站在您的角度,车辆购买了保险,如果要赔也应该是保险公司赔,但是保险公司到这步的话只负责车辆修理费,其他费用一律不管,除非对方起诉到法院,收到法院的判决书保险公司才会赔,所以您也很难办;

站在对方的角度,自己的车子好好开着被您撞了,要耽误时间,修车期间自己没车开,车子发生过事故就会贬值,这些都是实际存在的东西,所以跟您要这些费用也是合理的,说实话3000元也不高。

综合说,如果您怕麻烦的话,请交警帮助协调一下,协商一下您能接受多少的赔偿,如果对方也怕麻烦的话协商一下,各退一步,协商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金额。如果您不怕麻烦对方也不怕麻烦的话,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就判决,判多少保险公司会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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