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队作出了责任认定。但是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赔偿的时候往往是达不成协议的。这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民事赔偿的不是很了解。
有的车辆是有保险的,有的车辆可能是没有保险,或者有的车辆有强制性,有的车辆除了强制险以外还有商业性。这势必造成了很多交通事故,在赔偿的时候不知道哪些是由自己赔,哪些是由保险公司赔。
保险公司的赔偿项目。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其实我们有很多的赔偿项目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的。但是有的时候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存在或多或少的差距,造成了双方在民事调解的时候无法达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双方的当事人准确的判断这些赔偿是否保险公司赔偿到位。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赔偿到位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一定要赔偿到位。
交警部门是否可以参与调解赔偿?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十日之内向事故的办案民警提出书面的申请。交警部门在收到双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之后,将对双方的民事赔偿进行调解。交警部门将会对双方当神进行两次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出调解终结书。
人民调解委员会。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事部分的调解。由专业的人员参与民事调解,在民事调解时达成赔偿协议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强。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参与进来对保险公司在民事赔偿上也是一种约束力。
保险公司在民事赔偿的时候,虽然是其中的一方赔偿人,但是保险公司毕竟是经营性企业。在赔偿的时候是有很多条件限制的,能少赔则尽量少赔。
关于误工费。
关于误工费的赔偿是在强制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在强制险的范围内要对第三方的误工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对误工费的赔偿数额不满意的话。那你建议对方直接和咱们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保险公司会要求他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关于停车费的问题。
在目前的交通事故处理当中,全国的所有事故停车场都是不收费的。这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是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交警队已经开了放车单,让对方将车辆开走。但是对方一直没有到停车场将车辆开走。那么这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是由对方来承担,你不需要承担。
关于车辆折旧费的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每一个人都对自己的爱车受到损失而感到心疼。但是对车辆折旧费的问题,这主要是间接损失,作为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如果对方到人民法院起诉你车辆的折旧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出台过一个解释关于车辆折旧费,希望各级人民法院慎重考虑。除非出现特殊情况,比如说刚买的新车还不到一个月,可以适当的考虑车辆折旧费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