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什么原因,肯定会被开除了。
2012年8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共同公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中第三章 第二十二条明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也就是说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员,肯定要被开除!
同时,2017年6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又发布了一个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二点: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按照《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行,不适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关于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的规定。
即便有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等行为,也不能减轻处分了。
而且,以后也不能再考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了,因为档案里会有记录。
所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想着什么朋友义气,到头来蹲了大牢、丢了工作、毁了家庭,再后悔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