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全国共47个兵工厂,北伐之后还剩下了18家,北伐胜利后,国民政府成立了军政部,下设兵工署,负责管理全国兵工生产。当时,在全国18家兵工厂中,国民政府能完全控制的仅有上海兵工厂1家。
到九一八事变为止,兵工署直接控制的兵工厂已增至6家,为:上海兵工厂、金陵兵工厂、汉阳兵工厂,济南兵工厂、洛阳巩县兵工厂和华阴兵工厂。四川、广东、广西和山西的兵工厂,仍则由地方实力派控制。
九一八事变爆发,剌激国民政府加快了兵工厂建设和对地方实力派兵工厂的统筹控制。直到抗战爆发时,国民政府实际掌握的兵器制造厂已有14家,
当时的国防工业, 如果按军种来区分,中国空军建成了「杭州中央飞机制造厂」、「南昌中央飞机制造厂」、「萍乡中国航空器材有限公司」、「韶关飞机制造厂」。海军在上海高昌庙设飞机制造厂,并在南京、南昌、洛阳、广州、杭州、重庆建造了飞机修理厂。陆军在萍乡等地筹建了被服厂,在洛阳等地开设粮袜厂,在南京、汉口、开封、洛阳等地开设储备仓库,储备各类军械及弹药。
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于1938年组织从宜昌大撤退抢运物资至大后方,兵工厂开始内迁,抗战胜利前,重庆己成为中国国防工业的中心。
从1938年各厂相继复工至1945年抗战胜利止,重庆兵工厂共生产各种枪弹8.54亿发,步枪29.34万支,轻机枪1.17万挺,马克沁重机枪1.82万挺,火炮1.4万门,炮弹599万颗,甲雷43万个,手榴弹956万颗,各式掷弹筒6.79万具,掷榴弹154万颗,炸药包376万个。
除去这些常规武器,当时中国在战前还是具备了一定“高端武器”的生产能力,如广东、上海、金陵等兵工厂可生产“航空炸弹”,金陵兵工厂则更进一步,制造“航空炸弹”的同时,还能生产“防毒面具”,使中国具备生产三防用具的能力。
另外,国民政府还设立相关兵器研究机构,如1932年建立理化研究所、对材料与基础科学进行研究、1934年精密研究所对精密机械与材料进行试验、1937年建立航空兵器技术研究处,同年还建立弹道研究所,研究弹道轨迹及火药改良。
- 数据参考自《中国近代兵器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