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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广场舞时有个大妈不小心摔骨折了,她还要求和她跳广场舞的舞伴赔钱,你有何看法?

2020-10-27 05:01阅读(65)

跳广场舞时有个大妈不小心摔骨折了,她还要求和她跳广场舞的舞伴赔钱,你有何看法?:这样问题,我们先不要幸灾乐祸,尽管现在广场舞大妈几乎要成过街老鼠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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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问题,我们先不要幸灾乐祸,尽管现在广场舞大妈几乎要成过街老鼠了,但是涉及到法律问题,咱们还得依法处理,不能过于情绪化,尤其不能用情绪解决法律问题。

广场舞大妈和舞伴跳舞受伤,骨折,那么就要看,是怎么受伤的,如果是自己受伤的,那么跟舞伴没有关系,这个就得节哀顺变,自己看病,自己养伤,自己多吃点猪蹄子,大骨棒子,只是现在都涨价了,这个节骨眼上受伤挺倒霉。

如果和舞伴跳舞过程中受伤,一般要看两个情况,第一个,完全是舞伴责任,比如这个舞伴动作野蛮,不懂怜香惜玉,技术也差,失误导致大妈受伤,去除受伤大妈看人的审美问题,这个舞男责任要大一些,可以适当的赔点钱,情谊为重。

第二个情况,根本不知道具体啥情况,就是跳着跳着骨折了,其实,这是骨质疏松的问题,这样情况,最好的处理办法师,大妈自己看病住院,男舞伴去看望一下,拿点东西,送点钱,来个人情往来挺好。

如果真要打官司告状,不但自己人臭了,以后没人搭理你玩了,更不会有舞伴跟你一起,法院也不会判几个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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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一些风气真让人无语,五花八门的赔款居然都说的出口。以后不用出门是否在家里出了事情也照样可以让人赔钱了?家里不小心摔倒了找地板商或瓷砖商赔钱?刀具弄伤手了找刀具厂商赔钱?玻璃器具摔坏了把脚弄破了,找玻璃器具厂商赔钱?浴室里滑倒了撞坏了马桶导致腿骨折,找马桶厂商赔钱?还有什么……可以随口要求赔钱的?这就有点类似小孩刚学会走路,碰到了桌子或椅子、沙发之类摔倒了,大人会拍着桌子或椅子、沙发说,都是这些东西不好,把我们的宝宝撞摔倒了,我来打它。小孩毕竟不懂事,可活了大半辈子的发生什么意外事情明知自己不小心,却不找自己的原因,总想甩锅找替罪羊让别人顶罪,自私自利想法可以扭曲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堂堂正正做一个人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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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社会变了,是人心变了。大妈的作法也正常,你不理解也的理解,谁让你碰上了。

现在,我有三不到,三不去。看对你有帮助吗?

朋友,同学,战友喝酒我不到,

婚宴,儿孙满月,礼到人不到。

预约,闹事,打架我不到。

看到老人,受伤的人我不去?

看到酒鬼,东倒西歪我不去?

看孕妇,走路再困难我不去?

我会心有善念,别怪我,我只想,不给自己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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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跳广场舞摔倒骨折花费不菲,估计没几万元下不来。大妈们节省惯了,坐公交不花钱,买菜抹零头,超市抢购特价商品,自己突然支出几万元肯定心疼死了,最好找人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

广场舞伴一般是列队行走,双方之间肢体接触机会不大,大妈为何要求舞伴赔钱?前几天,我在北京通州区运河边看见大桥底下有一群大妈大爷们在在跳交际舞,动作不熟练的舞伴确实容易发生磕碰甚至绊倒。如果大妈被舞伴绊倒受伤,舞伴确实有责任赔钱,大妈不找舞伴索赔,舞伴也应当主动联系赔偿事宜。

我们不是现场目击证人,双方当时发生什么情况不清楚,无法判断谁对谁错。但是跳广场舞不是两个人,而是十几个人以上,还以领队组织者,双方可以找广场舞队伍其他人员作证辩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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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问题必须拿出来探讨一下,大妈在跳舞时穿的鞋子,袜子有什么不妥,最关键跳舞时穿的是裙子还是裤子,这都是造成摔伤的因果关系,

再就是谁邀请来的,还是自己主动来的,当时和谁跳的,有没有换舞伴,这都是造成心情不好导致摔伤的因果关系,

至于赔:

怎么赔;

赔多少;

那么我们探讨一下,大妈当时是心情美美的在跳舞还是心情不爽的跳舞,这个舞伴年龄是多少,有没有让大妈心情不爽,跳舞时有没有按照节奏来,

最后建议只要是和大妈在一个广场上跳舞的,前五年在这个广场跳舞的,一律每人一万块,赔偿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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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这几年在全国各地疯魔流行,由于噪音大,占地面积多,给附近的居民和行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有很多人都很反感,但老年人为了强身健体,乐此不疲。我个人认为,凡是参加跳舞的大爷大妈,都是中老年人了,有自控能力,出了问题,最好不要强加给同伴,因为都不容易,如果是人为的伤害,哪就要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脆弱,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说断就断,自己出了问题,就要别人或同伴来负责,这样下去,生活水平提高人,但人的感情就淡化了。道德教养跟不上,这是社会发展的悲哀。希望在发展的同时,以做人为基础,是社会不再有做了好事而流泪和买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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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是该让她们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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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爱唱爱跳的退休人员,我也组织过团队。而且还分文不收,即费马达又费电的,还矛盾重重,又担责任 。出去旅游也是一样,付出了很多还讨不到一个好字,哪怕是签了免责条约也无计于事,因为家属那一关过不了。解散了,一个人活动,出什么事都自己扛,家属赖不到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人老了不要惹火烧身啊。这样的事例全国频频出现,就是不吸取教训,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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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无皮则死,人若不要脸,整死的不是自己,整死的是社会道德、社会良知和社会文明。

长此以往,人在社会生活中会人人自危,不能和他人交往,因为交往就会有潜在的风险:和别人说话时,别人是不是会发病而死?和朋友逛街,朋友会不会出现意外?长得太丑或太俊走在街上,别人因多看了一眼而出了车祸,要不要赔钱?更别说一起喝酒一起跳舞了!

杞人忧天的人让我们笑话了两千多年;李鸿章曾为了祝贺慈禧太后大寿想献一副含“万寿无疆”的对联,属下提醒说,万一风吹日晒雨淋的把“疆”字弄没了成了“万寿无”,那岂不是要惹下大祸?吓得李中堂连忙舍弃了献对联贺寿的想法。不是因为太谨慎,是因为越担心的事儿真的有可能发生!

中华民族勤劳勇敢,团结友爱应该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然而时到今日,讹天讹地讹空气的状况,这是要断绝道德文明的节奏!

讹诈曝光、入刑,是挽救社会道德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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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看什么情况?如果是她自己在跳广场舞的时候,不小心摔骨折了,那么她只能自认倒霉。自己去医院治疗,自己养伤。

但是,如果她在跳广场舞的时候,是被别的舞伴碰倒的,那么她可以碰倒她的找舞伴赔钱。因为如果舞伴不碰她的话,那么她就不会摔骨折。

当然啦,作为她的舞伴,碰倒了她,也不要推卸责任,该自己负责的就应该自己负责。如果大妈的骨折不是太严重的话,那么也花不了几个钱。但是,如果大妈的骨折严重的话,那么可能花的钱就多了。作为碰倒大妈的舞伴来说,就算大妈的治疗费用高,也只能是咬着牙出钱。

我一直认为,年龄太大的人,晚上不要去跳广场舞。因为晚上不是白天,说不定年龄大的人在晚上去跳广场舞的路途上会发生意外。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有一次,我到农村调研,在一个村庄上,一些村民告诉我村庄上发生的一件事。村庄上有一个大婶,大婶喜欢跳广场舞。每天晚上都会去镇上跳广场舞,她的老公不放心,便每天晚上陪她去镇上跳广场舞。一天晚上,大婶跳完广场舞后和老公一起回家,结果老公在路上将腿摔断了。

从这个案例警示喜欢跳广场舞的中老年人,如果距离集镇太远的话,那么就不要在晚上去集镇上跳广场舞。因为有的村庄通往集镇的路上没有路灯,所以中老年人晚上回家的话,是很不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