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有什么深意?:《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著名作品,因为它入选在语文教材里面,小时候学这篇文章,对于别的兴趣不大,唯独对牡蛎印象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著名作品,因为它入选在语文教材里面,小时候学这篇文章,对于别的兴趣不大,唯独对牡蛎印象深刻,想着一定要去吃吃看。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在老家吃的海蛎子其实就是牡蛎,现在的生蚝也是牡蛎,只不过小时候吃海蛎子一般都是煮着吃的,现在吃生蚝一般是烤着吃或者生吃。。在那篇文章里,法国人吃法还是挺新潮的,撬开以后吸口汁,然后生吃。
上学的时候学这篇文章,最感兴趣的就是牡蛎,至于什么文章主旨,反应了资产阶级亲情的冷漠啥的,也就是照着老师说的总结罢了,实际上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现在再看这篇文章,的确是一篇现实主义的佳作。里面的人和故事即便到了今天,一点也不过时。
首先说说达尔芒司一家,也就是文中第一人称“我”的家庭,这一家很不富裕,只有父亲在办公室上班,十分辛苦,每天都要很晚才回来,工资还不多。家里面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女儿已经很大了,一个二十八,一个二十六,依旧没有出嫁。在莫泊桑活着的那个年代,法国这么大年纪没出嫁的绝对是老姑娘了。而为什么出不了嫁呢,主要原因就是家里太穷了。
然而,达尔芒司一家又不是那种纯粹的底层劳动人民,由于父亲在办公室工作,表面上看是个体面人,所以他们还必须要维持这种虚假的体面和仪式感,即便不敢请客吃饭,即便每次都是买大减价商品,即便姐姐的衣服都是买最便宜的布自己做的,他们到了周末,还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去海边散步。
另外一方面,他们还有一个很大的希望,就是父亲有个弟弟,这个弟弟早年去美洲闯荡,据说发达了,还写信回来,说等发了大财以后就回来跟他们一起好好生活。
这个弟弟年轻时候好吃懒做,不仅挥霍家中的钱财,还把本来属于父亲的大部分遗产都给霍霍了。现在听说这个弟弟发达了,而且良心发现了,他们自然很高兴,就等着发达的弟弟回来报恩。而弟弟给他们的信也成了他们家唯一的希望和炫耀的资本,逢人就会拿出来宣传一下,即便已经等了十多年了,他们也没有放弃希望。
从这看得出来,达尔芒司夫妇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坏人,早年对这个弟弟也算是仁至义尽了,毕竟本来属于他们的遗产也被弟弟霍霍了大半。如果没有弟弟的霍霍,也许他们现在过得也不会那么窘迫,所以他们对弟弟有怨言也是正常的。后来弟弟去美洲发达了,而且知道感恩了,他们听说以后自然很高兴,原本的怨恨也就变成了期盼与欢喜。就算收到信后十年没有消息,他们也依然坚信有一天弟弟可以衣锦还乡,然后自家就可以跟着鸡犬升天了。
这样的想法可以说是人之常情,无论哪个地区哪个国家都会有这样的人。就像好多家庭都会有亲戚出国,人家在外面到底啥样其实根本不清楚,但是有时候会传回来一些某某亲戚在国外发大财了等消息,然后就会琢磨着等亲戚回来是不是可以去沾点光啥的,哪怕大光沾不上,能得点国外带回来的礼物也是好的,这些其实都挺正常的。
也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希望,后来才有人看中了他家的二姐。父母都是急于让女儿嫁出去的,他们极力维护好与这个准女婿的关系,所以周末散步也拉上对方一起。也正是因为这个准女婿的存在,父亲才会提出要去吃吃牡蛎。
吃牡蛎这事也看出来达尔芒司一家有多么贫困了,就算是唯一一次吃牡蛎,家中的母亲都万般舍不得,只不过因为有个准女婿在,她没法坚决反对,但还是提出了两点,一是牡蛎吃多了不卫生,不能多吃,二是自己胃不好不能吃,里面的“我”是小男孩,不能被惯坏了,也不能吃。实际上所有的这些理由都是借口,关键一点就是母亲怕花钱。
这也就不难理解了,如此贫穷的达尔芒司一家为何这么怕自己的弟弟于勒连累自己。父亲买牡蛎过程中突然发现卖牡蛎的老头很像自己弟弟,为了确认,他还专门找船长确认,这个人名字、姓氏和经历绝对就是父亲的弟弟于勒。
于勒发达过一阵子,后来又落魄了,再也没有翻身,只能靠卖牡蛎为生。但是这时候的于勒跟年轻时候的于勒完全不同了。应该说,在美洲打拼过以后,于勒就变得不一样了,他开始体会到赚钱的艰辛,也为自己以前的挥霍无度后悔,所以他才会写信给哥哥说等着自己发大财以后就一起生活。正因为他觉悟了,所以他落魄的时候也不愿去投奔自己哥哥,本来就欠着哥哥钱,现在觉悟了但是还不起,所以不好意思再去麻烦哥哥。
显然,文中的达尔芒司夫妇是被当年的于勒霍霍怕了,再加上巨大希望的落空,所以采取了极端的措施,直接避开自己弟弟,假装不认识。这段描写太真实了,这样的事件实际上在今天也不稀奇。很多家里面有兄弟姊妹的,可能互相之间经济条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也不见得有钱的就会去接济没钱的,而是各过各的日子。
当然了,达尔芒司夫妇做得也确实有点过分,毕竟是十几年没见的兄弟了,现在落魄至此,他们虽然自己也很穷,但起码还是能够假装一下体面人的生活的,跟这个衣衫褴褛的于勒兄弟比起来还是好多了。如果他们人情味比较重的话,起码应该请于勒回家坐坐,给他一个住的地方。可是他们实在是怕了,他们怕于勒还是以前那个败家子于勒,现在他们家里本就没什么钱,两个女人在家里做老姑娘,他们实在不敢招惹于勒了。
而于勒呢,他现在已经觉悟了,宁愿做个贫穷的卖牡蛎的,也不愿再回去麻烦兄嫂。如果说达尔芒司夫妇真的把他接回去,恐怕他也不会自在。
文中的每个人都不容易,“我”的叔叔于勒不容易,父母也不容易,两个姐姐也不容易,甚至“我”想吃个牡蛎都吃不到,也是相当不容易了。“我”最后给钱的时候故意多给了于勒一些小费,代表着真善美和足够的人情味,但可能这也是因为“我”太小,不大明白生活的艰辛,谁又知道“我”长大之后会不会成为父母那样冷漠的人呢。
看得出来,从古至今,从外到内,科技进步了许多,生活方式也改变了许多,但是基本的人情世故,似乎几千年来都是一脉相承的,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外国的许多老话许多事例,拿到今天来仍然十分适用,“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不会结束,而是会永远的上演下去。
很不好意思,首先要指出的是,提问者把作品中“叔叔”的名字都记错了,应该是《我的叔叔于勒》,这和我们当年学习这篇课文时候一样,也有人把“于勒”看成了“于勤”。
法国作家莫泊桑的这篇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十分精彩,文章以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的角度,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叔叔于勒的经过,刻画了“我”的父母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时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建立在金钱之上的脆弱关系。
对法国作家莫泊桑的这篇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的体会,是觉得这篇小说十分精彩,它的精彩首先体现在人物刻画非常成功。这篇3600字的小说,可谓容量极小,在这么短小的篇幅里,成功刻画出了“我”的父母菲利普夫妇和叔叔于勒的鲜活形象:菲利普太太精细机敏、尖刻泼辣、虚荣心强,是个节俭又刻薄的典型的小市民妇女;菲利普先生则比较软弱老实,遇事容易慌张,随机应变不如菲利普太太,但向往上流社会而爱摆架子;叔叔于勒则随着自己命运起伏而呈现出不同的性格特点,年轻时候行为不端、糟蹋钱,富裕时正直,有良心,再次贫穷后自食其力,不拖累人。
其次是小说以若瑟夫(“我”)这种第一个人称的角度,作为整个事件和过程的第一见证者,以平静、客观的叙述来推进故事和刻画人物,其间不夹带任何有失偏颇的个人感情色彩,也不对任何人物和事件作出主观的评判,只是对当时社会现实下实际发生的人和事进行冷静、理性、客观的叙述,忠实再现当时的社会风貌和社会现实,这比任何带有主观色彩的评判、抨击来得更具有冲击力,更能深入人心,也更具有说服力,更具有艺术感染力。
最后是这篇小说所表达出来的两层含义发人深省:首先是作者通过小说中跌宕起伏的戏剧性情节,以菲利普一家对待叔叔于勒态度前后截然不同的变化,形象地展示了小资产阶级爱虚荣、向上爬的卑俗心理,以讽刺的笔法揭露批判人性的自私冷酷、极度虚荣的心理,以此来表明作者鲜明的批判态度。其次是作者通过这种反差极大的活生生的人的心理,来反映冷酷、无情的社会现实,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和人的关系,是“赤裸裸的利害关系”,是“冷酷的现金交易”,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黑暗和腐朽。同时也反映了苦苦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的诸多辛酸和无奈,作者也借着“我”(若瑟夫)表达了对弱者的同情,对真情的呼唤和期待。
可以说,法国作家莫泊桑的这篇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对社会现实和人心的揭露,不管放到哪个环境中,都能引起人们强烈的共鸣,因为这种社会现实和人心的阴暗面无处不在,且如此雷同!
怪不得你读不懂,你看的是盗版书啊!人家叫“于勒”,不是“于勤”[大笑][捂脸]
首先,莫泊桑写的不是《我的叔叔于勤》,而是《我的叔叔于勒》。小时候读这篇文章,根本不会有什么深刻体会,但长大后,经历了社会上的辛酸,才会明白这篇文章之所以流传为经典,是很有道理的。
于勒是小说中“我”的叔叔,“我”家非常贫困,生活拮据,舍不得买任何稍微贵一点的东西,即便是贱价的,也要讲上半天价。有时候买底货,拿起来半天,很喜欢,到最后一看价格,也会放回去。这是很多家庭、很多人的常态,读来有切身感受。就是这样一个家庭,还有一个叔叔吃自己家的,喝自己家的,伸手跟爸爸要钱。
家里人都有着一股子戾气,把所有的争吵和“不会办事”,都归结为“穷”。
那时候,于勒挥霍光了“我”祖父分给他的遗产,赖在“我”家里不走。“我”父母很生气,就送他跟着商船,到美洲去讨生活。这就是典型的“穷在闹市无人问”,如果是瞧起来没本事还是个累赘的家伙,更是要驱逐出去。
结果于勒叔叔居然发达了,做了很大的生意,还开了一所豪华店铺。他写信给“爸爸”,说自己过得很好,等回家就还上以前欠的钱,接下来还要去别处做生意,可能好多年都没法写信,不用担心,发大财以后就会回家,大家一起快乐地过日子。一家人为此非常高兴,对未来的生活陷入了憧憬。
每回爹妈看见海上的商船游轮,都会忍不住感叹:“我的妈呀,你看看,多豪华,你敢想象于勒也在这样的船上做买卖吗?”
这就是“富在深山有远亲”了。人家于勒发了大财,一直没带钱回家,在海上几万里远地漂着,父母却把他视作“最可亲的人”。
家里穷,等了十年,还没等到于勒叔叔回来。
为了鼓励自己,爸妈就把于勒叔叔的信拿出来阅读,并说:“不要担心!等于勒回来,苦日子就到头啦!他可是一个很有办法的人!”
“我”大姐和二姐年龄很大了,快三十了,都嫁不出去。因为家里人口多,谁家都不富裕,人家怕娶了她俩,给自己家添累赘。结果有一回,忽然有个一直很喜欢二姐却又猥猥琐琐不敢来提亲的穷公务员,来向二姐提亲了。
不必多加分析,那人就是听“我”爸妈阅读了于勒叔叔十年前的来信,相信“我”家有个富豪叔叔,才下定决心迎娶二姐的。
正所谓,高头白马万两金,不是亲来强求亲!
为了庆祝二姐的婚姻,一家人去哲尔赛旅行。
沙滩上,爸爸看到俩高端人士相互喂牡蛎,动作很优雅,觉得那就是品质生活了,发出了由衷的赞叹,露出很尊敬他们的表情。孩子们不懂这些,就觉得牡蛎好吃,闹着想吃牡蛎。妈妈舍不得花钱,说自己就不吃了,又说弟弟是男孩子,男孩子不必吃,只给俩姐姐买吧,买也别买多,吃多了拉肚子(实际上就是怕花钱)。
结果爸爸吓坏了,因为那个穷酸的,落魄的卖牡蛎的人,看起来就是于勒叔!爸爸让妈妈去确认一下,妈妈也觉得那脏兮兮的家伙就是于勒。爸爸去船长那里打听,确认了此人就是自己弟弟以后,一家人让小孩给了钱,落荒而逃,生怕再沾染上这个穷鬼。
这就是,一朝马死黄金尽,亲者如同陌路人。
小时候读《我的叔叔于勒》,一直误认为于勒叔叔是个骗子,根本没发达,却谎称自己发达了,骗了家里人。后来再读,才发现于勒根本就没有骗他们。
于勒真的阔绰过一段时期,爸爸从船长那边得的消息:“他在那边阔绰过一个时期,可是您看他今天已经落到什么田地!”可知于勒没有骗人,自己的确发过一笔财,但是后来做买卖赔了,因为怕再连累哥哥一家,就没有回家。而“我”的爸妈,却因为于勒叔叔变穷,不再夸他是“很有办法的人”,转而骂他“就是个臭流氓”。一家人赶紧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碰见他。
看到题主的问题,我笑了两分钟。这位亲,叔叔不叫“于勤”,他叫“于勒”。
没有记错的话,《我的叔叔于勒》是小学语文课学过的课文。现在细细想来,我严重怀疑大人们挑选课文的标准是文章的篇幅,而不管是否需要理解背景,社会阅历,或者学生能够了解到的人情世故的最大限度。
前几天,我在一个号称是“世界上最伟大的50篇短篇小说”的排行榜上看到了《我的叔叔于勒》,想起小时候学过,也只依稀记得情节,便重读了一遍。读过之后,我才发觉,让小学生去读这篇文章真是太浪费了,为什么没有课程让高中生重读小时候学过的经典?
成年后重读《我的叔叔于勒》最大的感触就是,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
茫茫人海,于勒是谁呢?是一个浪子回头后飞黄腾达的符号,他承载了全家人的荣耀;他是一个可能会带领全家过上富足生活的传说,他寄托了不劳而获的期待;他是“穷亲戚到底算不算亲戚”的照妖镜,看透了人世间的冷暖;他还有可能是一个奋斗过也被欺骗过的老水手,没有前途,也不知道自己前路在何方。
于勒,是一个孤独的人,他的孤独并不在于命运的坎坷,而是没有人愿意真正走近他,了解他。
相比之下,“我们一家”又能好到哪里去呢?面对贫穷,父母指望着亲戚改变自家的命运,殊不知于勒过得比自己更窘迫;“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社交对他们一家而言,不是生活的需要,而是生存的负担,抹不开面子,付不起银子。
所以你说,他们变成“孤岛”,应该去怪谁呢?去怪那捉摸不定的命运吗?去怪年少轻狂的无知吗?揭开伪善与虚荣的面纱,人性最真实的样子总是这么不堪,可是,只有穷人才会不堪吗?
退一万步讲,如果于勒真的如那一家人所愿,变得富有,那么,他就一定会全力接济自己的穷亲戚们吗?成年人面对这个问题,不是早就有答案了吗?所谓“救急不救穷”,又是多少人婉言拒绝的心里话呢?
就像周国平说的,老天给了每个人一条命,一颗心,把命照看好,把心安顿好,人生即是圆满。
小时候读《我的叔叔于勒》,老师会念“中心思想”要求我们记下。如今再读,也不过是一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罢了。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个小说在中学课本中,很有意义。
让当时对社会还不了解的学生们,了解什么是人情冷漠。
于勒是故事中的“我”的叔叔。他因为乱花钱被送到纽约,却在美国发了财。
此时于勒并没有变化,还是那个人,然而因为有了钱,他的家人开始夸他,并且期待他的回来,提携他们一起富裕。
可是,最后“我”的家庭在去度假的时候发现于勒衣衫褴褛,在船上卖牡蛎,一家人又开始骂于勒,根本不同他相认,更别说照顾他了。
甚至“我”给了于勒叔叔一些小费,父亲还极为不满。
其实,这就是中国古话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有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这点。
人穷,即便亲友在内很多人会瞧不起你,不愿意搭理你,甚至故意合理保持距离,怕你会连累他们。
人如果很有钱,即便你在外国或者在什么偏远地方,也会有亲友同你保持一定的关系,包括八竿子打不着的亲友。
因为关键时候,你可能会对他有帮助。
不止中国这样,世界很多地方就是这样。
比如张学良,有权有势的时候,人人都来巴结。有的男人甚至把老婆送给张学良发生关系,目的是借机搭上张学良的关系。
张学良回忆是:
有个漂亮女人,有一天她上我这来,找我来了。她丈夫姓齐,我说你来你丈夫知道么?咱俩的事你跟你丈夫说过么?你丈夫呢?她说他让我来的。
这个是她丈夫有点事求我,这个事情给他解决了,解决以后,她丈夫跟她俩来谢我了,我跟她丈夫开玩笑,我说你别谢了,你也有代价的。她丈夫也笑了。
然而,张学良倒霉以后,所有熟人避之不及,有的还落井下石。
张学良颇有一些位高权重的朋友,完全可以和蒋介石说清,但除了宋美龄以外根本没有人敢说。
由此,张学良被软禁了几十年。
而他生活待遇很好,主要还是宋美龄争取的结果。
于勒自己是个失败者,年轻时候的荒唐人,落魄到晚年还在做小生意混饭吃。然而,于勒的哥哥嫂子是两个自私自利、嫌贫爱富的冷血者。
他们对于于勒的态度,不取决他的人品、同他的感情,而仅仅是他有钱没钱,能否对他们有所帮助。
在可能有帮助的时候,于勒变为救世主、好人、值得尊敬的人。在没有帮助反而可能拖累的时候,于勒就变为不值得相认的乞丐了。
话说回来,于勒的哥哥嫂子也是真小人,不是伪君子,至少什么都摆在明处。
中学时,我学的《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后来,期中考试时,作文题目就是:通过学习《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写一篇议论文,题目是《认识资本主义的一面镜子》。
作文的内容就不写了,反正中心思想就是资本主义不好,人际关系冷漠,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30年过去了,再回想起这件事,就觉得有点好笑:嫌贫爱富是人性,跟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没有关系。这篇文章并不能说明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嫌贫爱富现象,也不能说明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嫌贫爱富。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是人性,这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
所以,要想让人看得起,就要想办法多挣钱,努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才能在社会立住脚。当然是合法的挣钱,一边给社会创造财富,一边自己致富。另外,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因为一夜暴富能立刻改善你的物质环境,但并不能让你的身价迅速提高,也不能让你的谈吐和气质立刻高雅。刻意露富还有可能招贼惦记。
读书时年龄小,事也自然经得少,以至于有些课本的文章所表达的意义,理解的十分有限。
关于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的这篇小说,当时,只记得在船上吃牡蛎的可笑情景;两位打扮的非常时尚的漂亮太太,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了,蛎壳随之也被扔到了海里。
说实在的,因为我生活在内地,没有吃海鲜的习惯,所以也不知牡蛎是为何物,只是想象中认为应该是很好吃的美味儿。
长大了,走向社会后,体验了许许多多的人情冷暖,再读这篇小说,当然不会对吃牡蛎产生什么好奇了,而是对小说所要表达的内容有了深刻地认识。
这部小说叙述了一个普通法国家庭中发生的故事。故事围绕于勒这个人物徐徐展开,让读者看到了是世态的炎凉和亲情的淡漠,这也是莫泊桑借此批判现实的初衷所在。
作为普通人,我们可以理解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态度反差,并不想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他们进行任何的指责,因为在艰难的生活面前,一切道德说教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首先,咱们先分析一下菲利普这个家庭是个什么状况,这样便于对他们的价值观有正确的认识。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从中可见,这个家庭经济条件是相当槽糕的。男主人菲利普只是一个小职员,不仅工作辛苦,而且收入不高。作为家庭女主人,也是手头不宽裕的原因,所以什么事都要精打细算,尤其眼见自己的孩子也跟着受委曲,自然心里有太多的不甘和期望。
接着,再看看小说中的主角于勒是个什么样的人吧,看看这样的人是否值得同情和怜悯。
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的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
你说这样的人算怎么回事儿,本身就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在社层固化的现实面前,即使拼了力也很难改变生活的层次,何况还这么糟践自己,并且还连带自己的家人,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用现在的价值标准衡量,也是一个十足的“人渣。”
于勒的所作所为,不仅是自甘堕落,还在要把自己的家人拖向无底的深渊,我认为,菲利普夫妇对他的态度,其实是现实社会的价值观使然,无可厚非。
这部小说情节重点就是于勒的一封来信,给这个处于拮据中纠结的家庭带来了未来希望。
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如果真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接到信后,这个家庭就有了一个大大的期望,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态度也有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对此,只能说于勒画的大饼太诱人了。拭想一下,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是怎样的喜悦兴奋,
有人说,菲利普夫妇是金钱的奴隶,于勒没钱时,把他看的一文值,他发达了,就把人家当成了救星靠山,是典型的拜金主义表现,可谁又知道,在那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贫穷会让人丧失一切的,包括理想、尊严以及人格等。
还是那句话,没有经过贫穷的不懂得金钱是多么的重要。 从某种程度上,金钱就是人的命!
然而,当这家人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时,却在一艘船上遇到了一个又老又丑的卖牡蛎老头而彻底颠覆了。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眼睛,期望中的富翁竟然会沦落成穷困潦倒成这个样子。
当他们认出于勒时所表现出的厌恶和逃避,是他们没有亲情和爱心吗?答案当然不是了。
于勒以这种面目的出现,不仅击碎了他们借助他过上富人的梦想,还有可能再回来拖累他们,这会使本已捉襟见肘的生活雪上加霜,这样的事实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
莫泊桑的这部小说,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主要就是抓住了金钱社会的本质所在,它使芸芸众生不自觉地沦为了金钱的奴隶。
不得不说,莫泊桑以他批判现实主义的犀利笔触,揭示了在金钱至上的社会面前,人性显得是那么空洞没有意义。
我学的是《我的叔叔于勒》,而不是《我的叔叔于勤》,所以无法评价!
你记错名字了,是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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