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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提的比较直白,我来回答。

如果提问者所提事情是真实的,那么首先得恭喜你!你现在巳经是老板了。

因为问题提的直白,老板因各种原因,以非法手段杀害了两位创业者,如果提问者能够明确直白说出老板害命一事,想必这个老板此时也一定身陷囹圄,等待审判,以此老板的恶行,并有多条人命在身,所以其十有八九逃不脱死刑宣判。这样一来,只剩下在一起创业起家的提问者。从中看出提问者还是足智多谋, 八面玲珑,很会行事。所以才能厉尽险恶,全身至今,很有些本事和手段。因此,只要提问者在这例刑事案件中能够自证清白,没有与这件事有瓜葛,那恭喜你,这家公司或企业就应该是你的了,百分之九十以上以后其他人就将称呼你老板了。

反向思维,未正面回答,请谅。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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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软弱可欺,必不能自保;你若强大,谁敢惹你!这是我总结的经验教训。

1998年,当时电脑网吧业正在风口上,我们4个基友投资创办了一家网吧。

当时我刚在体制内工作不久,是电脑管理员,身上没有几文钱。我多么渴望能通过创业,给自己带来第一桶金啊!

我的一个基友A是富二代,在社会上闯荡,他不懂电脑技术,但是有钱,力邀我一起创业开网吧。

但是我上班,工作也忙,于是力邀一起工作的B和C两位同事一起加入,我们4人一起创业。

说好的,我以技术入股。我的基友A以大部分资金入股,是绝对的大股东。而我的另外的两个同事B和C,他们有一定的资金,以资金入股一部分,又以技术入股一部分。就这样,我们建立起了自己的股份制公司。

我们都是第一次创业,没有什么经验,都不知道怎么架构企业好,也没有制定好利益分配机制。

当时,网吧正在风口上,就像现在的短视频一样,只要你站上风口,猪都会飞起来!

很快,我们的网吧就赢利了。面对白花花的银子,我们高兴啊!人生的第一桶金。

但是,我们只过了几个月的蜜月期。当面对太多的金钱的时候,有的人心理不平稳了,不愉快的事情开始发生了。首先是分配问题,A的股份最大,他分得的钱最多。而我们3个,B技术最好,所以工作量也多,网吧常离不开他。但是,技术股占比太低,很不划算。而A一点技术都不懂,却拿走很大的赢利,B很不服。

大家可能不懂,当时的网吧,是一根SDND网线上网的,网速是512K,但对我们当时来说,上网就像“飞”一样快了。只有B懂得组网技术,我是一知半解的半桶水。C是跟着我们打下手的。

后来一些决策,总是以A为主,他总是以资金投入最大要挟我们:让你们撤资!

搞得好好的,而且正在赢利高峰期,最愿意撤资呢?

B最不服气。有一次我们开会,B就和C联合起来对抗A。当时A是最大的股东,我们的老板,是法人代表。

A直接从外面找人来查电脑主机,说是B动了手脚,客户上网时一些收入没有统计进总账,B独吞了,直接把他开了。他自己用资金补上空缺的股份。

就这样,他成了更大的股东,有了更大的发言权,几乎是到了杀伐一切的地步。

我已经意识到危险的存在,搞不好我也会被清除。

当时A是社会上人,有点黑背景。

而C则是那种浑浑噩噩的人,不敏感又单纯,我和他提起要注意A,他说“不会吧?大家都是兄弟。”

我说:“你把他当兄弟,他不一定把你当兄弟。在职场,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

可不其然,A某天直接找到C,说他的一个朋友没工可做,没有收入,手上有点钱想投资,说C有单位有工作上着班的,可不可以把股权让给他的朋友?并许以一定的资金补偿。

C是那种软弱可欺的人,一看这阵势,不把股权让出去也不行了,而且还有不菲的溢价收入,于是就转让了。

当我发现的时候,要阻止交易已经来不及了。

A说是他的朋友,其实就是他。

这时,整个网吧只有我一个人占有8%的技术股,其他股全部是A,他可以为所欲为,想分红利就分,想不分就留着;年底想结账就结账,想不清账就不清账,我也没办法。

我感到孤立无援。

但是,我也不想放弃。当时我的工资才一个月五六百元,而网吧一个月的分成就达三千多元!这样的肥肉,是谁都不想放下。

B走了,他是技术骨干。C走了,无所谓,他只是一般的金主。

这时候,我的电脑技术也提升了,我成了网吧里唯一的技术骨干。

我用汇编语言编了个木马程序,安置在主机中,每天我都到网吧转一圈,到主机上“签到”,第二天主机才能正常运转。一旦我不签到,主机第二天马上罢工!

不仅如此,我也凭着拿到的资金,开始结交社会上的人,拜把兄弟也多起来。而且我凭着“财散人聚,财聚人散”的信条,大量结交了一干狐朋狗友。

这时,我又以我忙为由,及时引进新的技术人员,并把技术人员培植成我的死党。

我力劝老板A,少发钱,多开分店。一开分店,我就要股份,而且马上招人管理员和技术员,并对他们恩威并施,把他们都笼络到我这里来。我还劝A老板,为了留住这些员工,应该给他们一些股份,让他们“为自己干”,他们就努力工作、死心塌地工作了。

可然A老板中计,我不断稀释他的股权。

他也是个混世魔王,从来不过问网吧的技术和经营。

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再来开股东会的时候,他才发现,他已经没有多少发言权了。他想动用社会力量换回败局,谁知他的所谓的社会力量中的人,大都认识我。

后来网吧风口过了,我又进入公务员队伍,再也不能搞经营了,我们卖掉网吧,散了伙。

我对这段江湖经历做了个总结:

要自保?以下几点要记住:

  1. 掌握核心技术,提升自己的实力。
  2. 培植自己的势力和人脉。
  3. 不断稀释老板的权力。
  4. 最关键的是:在权力斗争中,不要想自保,保是没有用的,必须让自己强大起来。你若强大,谁敢惹你?!

我是犁子,职场老油条一根。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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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好像没听说那个老板把和自己创业的同伙杀害。不过问题里的‘‘’’你"倒是极大的幸运者,能够得到全部财产,因为其余三个人都没了,只剩下一个‘’你"。这里的‘’你"是什么样的人呢?无可考证。世界上的人就是这样,共苦容易,同甘难。历史上的范蠡,张良,韩信这些高人如何,自然就明白一个道理。有一句话:好打好散,不要眼前无路想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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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职场相互帮,请关注我,为你解答职场困惑。谢谢!

自古以来,多少忠臣为了明主可谓是抛头颅洒热血,到最后却是:兔死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有些老板明显就是可以同患难,不可以共享荣华富贵。既然你对老板非常了解,不知道你还有什么不能放弃的事情,不如将手中的权利放弃,股权转给他人,离开这是非之地。难道老板不管你在天涯海角,非得赶尽杀绝吗?说白了,你们终究是存在利益冲突。既然要自保,不如彻底放弃一切利益。

从你的描述来说,这样的企业肯定也不会长久。老板能这样对你们创业的元老,其他的员工,他更不会放在眼里,尊敬他们。如此这样下去,对他了解的人员会越来越多,他只能猖狂一时,很难猖狂一世。等待他的将是众叛亲离、企业倒闭。

早点离开,你可以重新开始,另创企业。可以与以前的企业相关,也可以你老本行的上游或下游产品。毕竟你充分利用的特长与优势。

作为合伙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因为你合的不是钱,而是人品、格局和规则。合伙创业打天下,打败了别人,却被自己人垮了。遇到这种没有道德底线的合伙人,本来开始就不应该与他和合作创业!

你现在需要的是赶紧撤资或抽身而退,而不是如何自保!自保,躲过今天,未必能躲得过明天!

若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及点赞、转发。你的认可是我最大的动力和支持!谢谢!若对我的回答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在评论区留言,欢迎沟通交流!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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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齐国本是姜子牙的封国,田氏是齐国大夫即齐国大臣是跟着姜子牙一脉打江山的功臣。齐国到了齐景公时期,景公喜奢侈而厚赋重刑,天天在皇宫中吃喝玩乐,享受生活,老百姓苦不堪言。

田氏自田常时,任国相,克俭奉公,戒骄戒躁,严谨子弟骄横,若有犯错严惩不贷,同时让利于民,不抢夺土地,不搞垄断经营,向老百姓放贷粮食、小麦等,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还,逢灾年必开仓布施,田家子弟纷纷四处奔波安抚百姓,恢复民生,以至于齐国老百姓只知田氏之恩和功德。公元前539,齐景公派晏婴出使晋国,晏婴私下对晋国大臣叔向说:“齐国政权最终将归田氏。田氏虽无大的功德,但能借公事施私恩,有恩德于民,人民拥戴。”结果是田氏篡位时,齐国老百姓无一惊讶,而且拍手称快。

一个人安分清贫必是好于其名声,而名声好则天下归心,做老板或君王者不得不防。再看看战国四公子信陵君,他乃四君子之首,礼贤下士,重承诺轻钱财,心性沉稳,下手果决,绝不拖泥带水,说干就干。善谋善断,艺高人胆大,真男人,真君子也。这样有能力的人,尤其是窃符救赵,随即统领六国击败强秦,一呼百应,加上亲王身份,魏王岂能容忍卧榻之危。信陵君不得不自污,天天喝酒玩女人,酒色过度早早离世。如果信陵君不是早早过世,魏王为了后世子女能坐稳江山,难免不会像朱元璋一样大开杀戒。

再如郭子仪的闭门谢客,朝中大臣拜访发现他在家是“耙耳朵”,被老婆指使,还乐此不疲,顿时传为笑话,又如王翦伐楚,一直向秦王索要钱财和土地,让秦王认为自己是一个贪婪之辈。这些人的自污,如好色、好钱财、好享乐……都是为了自保 ,但自保的程度能到哪里,自污了君王就真不杀功臣吗?

何以存活,三十六计中的上房抽梯,三国刘章之子刘琦被后母不容,后母联合其弟蔡瑁欲除刘琦,让其幼子继位。刘琦向诸葛亮请教,诸葛亮以此为家事不便参与,于是刘琦借饮酒上二楼之际,把梯子抽走,诸葛亮抽身不得告诉他,重耳在外而生,申生在内而死。刘琦恍然大悟,离开申请戍边,逃过一劫。

所以如果遇到这样领导,申请外派,莫要天天在他眼皮下晃,有些人是越看越烦,反而是距离产生美感,而且在外只涉及一隅关联和利益,不会像在中央,涉及太多利益,容易被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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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难,守业更难。

为什么老板会淘汰跟他辛苦创业的伙伴儿?是老板人品有问题?还是伙伴儿跟不上他的脚步被淘汰?其实是需要理性分析的。从描述看,应该是伙伴儿过于守旧,跟不上老板的步伐了。

而从你的描述,张嘴闭嘴被老板弄死啥的。说明你的水平也不会太高。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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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还等老板动手?

肯定自己先下手为强啊,横竖都是死,拼一把说不定自己是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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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小树三个桩,小树长大去两桩。树大土薄留一桩,待到根深底固时,那需死桩护活树!去了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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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报警处理啦,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老板杀人了,不报警还能怎么自保啊,你不报警就包庇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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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狐死,走狗烹:敌国破,良臣亡。如何自保:大智若愚,难得糊涂。世上喜欢称能的,或多或少显示自己聪明的人:皆有之。而装点糊涂的人且少之又少:神不知鬼不觉,才是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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