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开除哪些员工?如果开除了,会有什么后果?:看来题主在职场工作中遇到了开除员工的麻烦问题!因此,职场劳动者很有必要学习《劳动合同法》,掌
为了更好的让朋友们理清此问题,我将其拆解后,为您一一解答!
通常来讲,《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资双方权益的一部法律。因此,作为用人单位,法律也会赋予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权利,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只要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 40 、41条,执行解除劳动合同,都属于合法行为!
否则都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属于企业违法开除员工。简单的说,就是劳动者没有任何的过错,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从而给劳动者带来经济损失,企业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法律后果。
由于劳动者在整个接触劳动合同关系中,没有任何的过错行为,是一名被害者的角色!《劳动合同法》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因此,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执行原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再履行原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由于劳动者处于无过错方,造成劳动合同解除,纯粹是用人单位违法所致。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支付的经济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里是2倍支付赔偿金!赔偿则说明了是公司有过错行为,才称为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说明:如果题主在公司工作了五年被非法开除,则用人单位将为您支付10个月的月工资经济赔偿金!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失掉了劳动的工作。劳动者在暂时没有找到工作之前,可以领取失业金,用人单位应当协助劳动者办理失业金的有关手续。
注意:办理失业金的前提条件2个!首要条件是用人单位必须按时为劳动者缴纳失业险,这是最重要的条件;其次劳动者失业是由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结果!
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否则缺一不可!
失业金的领取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然后领取失业登记证,最后领取失业金。
只要经办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并会给办理《失业证》。第二个月,失业金便会直接打到失业人员的社保卡或相应银行帐户上。
不过失业金的领取,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规定。通常失业金领取到你找到新工作,便自动结束,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这是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来计算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题主缴纳社保,失业金肯定就无法领取了!则题主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补缴社保,若补缴不了,必须要为自己支付经济赔偿!赔偿标准通常是每年2一3个月的月工资,这主要以协商处理为主,不成功也可走程序处理!
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协调处理,由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2、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如果题主工作的时间并不长,赔偿的金额较小,则题主没有必要再为此事而纠结了!与其在这里耗费更多的时间,不如尽快找新的工作吧!毕竟咱们老百姓没有那么多时间和金钱来浪费。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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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员工都不能随意开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此之外,只要用人单位开除员工,都需要对被开除员工,按照法律规定赔偿。
有以下情况员工,就更不能开除了,否则对公司而言,是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不仅需要付出高额赔偿,还会使员工寒心,甚至引发社会负面舆论,对用人单位的形象造成极大损害:
1、 孕妇员工;
2、 工伤员工丧失劳动力的;
3、 即将退休的老员工;
4、 服兵役员工;
等;
除了以上几类员工,其他员工也不可以随意开除,即便是员工违反了规定,只要不是恶意违规,也不可以随意开除,而是要与对方协商,解除劳动协议。
总结来说,我国的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是非常全面的,用人单位想随意开除员工,是不可行的,是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
这个问题提的好,对于当前来说,带有普遍性,下面我就相关问题整理回答如下,给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并提醒注意。
当前,尽管我们国家出台了《劳动法》,但是很多用人单位,都没有很好的了解和执行,员工也没有保护意识,其实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有些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开除员工的,一旦发生,用人单位是要受到处罚和损失的。第一,就职期间因病或者因公丧失部分或者全部劳动力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很多单位只是给一些简单的补偿,比如说陪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然后就以其他理由辞退员工,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否则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大笔陪偿金而受到损失。第二,在孕期或者产假期的女性员工,是不能随意开除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和蒲乳期是可以享受到国家的产假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员工工资更不能随意辞退,如果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高额的赔偿金。
同时,用人单位也不能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例外,《劳动法》还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经济补偿情况,有很多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写出来了,请大家自己看看和学习《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指导用人单位正确合理的解决,同时劳动者自己也要了解和学习,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共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用人单位对下列员工不能随意开除:一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二是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三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但正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四是工作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并且没有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五是疑似职业病病人,正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六是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对于符合以上六种情形的员工,用人单位最好不要随意开除,即使在上述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破产重整、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需要裁员,也不能因此而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等到上述情形消除(第六种情形除外)之后,才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比如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但是该员工正休产假或者因患病正在接受治疗或者属于疑似职业病人正在接受诊断和医学观察,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将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治疗终止等,才能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对于上述第六种情形,也就是在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并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为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用人单位没有适合的工作岗位,需要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为员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将符合上述情形的员工开除,那么可能会造成以下法律后果:一是可能会受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二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补偿金额最高不能超过12个月工资。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以上内容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
即使要开除,也要先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开除情形、并按照规定程序开除;
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而劳动仲裁决议一般也会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此时,用人单位须根据劳动者的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用工、劳务派遣用工。
劳动合同用工,又叫\"合同工\",是指劳动者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这种就是常说的\"正式工\"。
劳务派遣用工,又叫\"派遣工\",是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动者被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三方用工形式。这种就是常说的\"三方工\"。
1.\"协商开除\"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直接开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提前30天通知后开除\"、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直接开除\"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裁员开除\"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用人单位不得采用\"提前30天通知后开除\"、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直接开除\"、\"裁员开除\"方式开除: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①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②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①\"协商开除\"的;
②\"提前30天通知后开除\"、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直接开除\"的;
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员开除\"的;
④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
⑤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下岗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①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②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情形必须限于法律规定范围内,并应当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违法\"开除\"的,更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当然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会采取很多规避法律的手段,员工还是要提高劳动保护意识和证据留存意识,以在用人单位违法开除的时候充分保护自身权益。
随意开除,就这四个字就能给单位带来无尽的烦恼!
一、首先不能随意开除的就是劳动法意识特别强的员工:
如果随意开除一个劳动法意识特别强的员工的话,单位会后患无穷,因为一个单位无论做的如何完美,也不能在单位完全执行劳动法的规定!举例如下:
A、入职起一个月之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赔偿员工两倍工资,一年之内不签订劳动合同,即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B、入职当月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而且社保基数一定是员工前十二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不能按最低基数缴纳,否则员工可以以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C、入职第二个月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允许按最低基数缴纳,也必须按员工的应发工资缴纳。
D、员工的工作时间是五天八小时,超过了必须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费是1.5倍工资、周末是两倍工资、法定节假日是三倍工资,如果员工提供了加班,而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以以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足加班工资。
E、高温费。也是法定的规定,我们山东省的规定是室内140,室外200,每年发放6、7、8、9四个月,单位如果没有发放的话,员工也可以到劳动仲裁主张支付。
F、带薪年假:按员工工龄员工有享受带薪年假的权利,如果单位没有让员工享受,员工也可以主张权利,要求支付三倍工资。
综上所述,如果开除一个劳动法意识特别强的员工的话,他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把公司存在的所有的违法行为全部罗列出来,要求单位支付各种费用和经济补偿金,而且他还会带动所有的员工,不论是过去离职的还是将要离职的,做一个全面的普法活动,联合大家一起要钱,还会鼓动在职的员工,宣传单位N种做得不遵守劳动法的行为,对单位进行讨伐,那样单位就会腹背受敌,人心涣散,陷入很大的被动!
二、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不能随意开除。
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四、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六、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担任专职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委员的;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员工正处于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因此单位要开除员工可以,但切不可加上随意二字,加上随意二字,就存在关违法解除的嫌疑,那么单位违法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后果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
一是强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A、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B、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C、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二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最后我们来说一下,什么样的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以上便是我的回答,希望对各位企业的HR和员工本人能有所帮助!
任意开除员工,有什么后果?
后果非常吓人,为了能更好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1、法律规定,炒掉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具体条款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律规定,炒掉员工需要赔偿的情况,具体条款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叫做任意开除员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理由辞退员工;一种是无理由辞退员工。
1、有理由辞退员工,赔偿金为N或者N+1
也就是,我在公司上班已经5年,如果提前一个月告诉我下个月不用来上班了,那公司就赔偿我5个月的工资,具体金额为: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5。如果要我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那必须赔偿我N+1,也就是6个月的工资。
2、无理由辞退员工,赔偿金为2N
也就是,如果我在公司上班5年,必须赔偿我10个月的工资。具体金额为: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10。特别声明的是:2N赔偿是最多的了,没有存在2N+1的情况。
3、特殊情况的赔偿金
1医疗期未满的员工,工龄和医疗期一起赔偿。
2 孕期员工,工龄、产假要赔,哺乳期也要赔,真的是赔死人的。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开除哪些员工?如果开除了,会有哪些后果?首先解释一下,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关糸,产生了劳动合同签订的生产关糸,用人单位招进职工之后,首要的任务是三级安全教育,半年度的试用阶段,之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生产关糸,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法律规定,职工正常的工作生产,每月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和企业有了干丝万缕的生产关糸,职工没有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职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生产任务,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如果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职工有权可以拒绝企业的不良行为,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合同的先决条件必须是1,要有职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对依据,2,要有法律规定的有关条款3,要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有关顺序,如果企业违反了上述之规定,职工申请仲裁以后必将受到一定的处罚,正常工作的前提下,1,职工遇到患病之时,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侯,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或开除职工的,否则。用人单位要支付或赔偿职工的损失,2碰到孕期或产假期间的女工,这个时侯的女工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制度,用人单位更不能无故克扣产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的,那必须支付相对应的赔偿金,其他,用人单位更不能以暴力,胁迫的手段,辞退开除职工,否则用人单位率先违反劳动合同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公平处理。所以说,不管是企业或者生产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共同作出努力。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不能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程度方可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必须:1.要有相应的事实依据;2.要有法律规定的依据;3.要有规章制度的依据;4.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5.有些情况下还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的解除行为被确认为 违法的话,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开除这个词不好听,可以用多种办法达到这个目的。有一职工晚上不愿意加班,第二天工前会分工,就没分他工,班长说没有活,他就等到下班时间给大家一起下班。一个星期过去了还是没有分工,上班按点来,没有人管没有人问他。快到下班时间了,他提前15分钟出了厂大门。他自己不知道,车间主任就坐在传达室的有色玻璃后面,就在这里等他出厂门。几月几号几点几分出的厂门,都记下来了。一个月过去了还是没分他工,等来的是厂发文件,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在二十个劳动日内早退十次,某月某日某时某分记的祥细清楚。被解雇者气愤,就在下班时间厂门口,准备打一架出一口恶气。就在接近车间主任时,车间主任早有安排,被解雇者一拳打在主任肩膀上,被人从后面拦腰抱住。主任转身一饨暴揍,打的被解雇者头晕眼花。被带进保卫科,上报公安局拘留七天。其它两个解除合同的,一个是拿一包电焊条出厂。一个是劳动效率低。还有两个给车间主任打架的,一个昰给车间主任一起进厂的。因为工作的事两人打架,打出平手,被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两个月,察看期间只发生活费。另一个给车间主任打架,因为抬杠车间主任先动的手,没打过工人,工人被开除厂籍留厂察两年,期间只发生活费。另外还有末位淘汰制,减人增效,效果是一样的,只是名词改了好听一些,离开厂好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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