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俘可以是投降出现的,但是投降的不一定是战俘。
以美国为例。作为战斗编制人员可以投降,军官以命令的方式投降也算战俘。其中前提是弹药必须消耗殆尽物资匮乏不能为正常战斗提供支持。像没有必须的药品等伤员可以投降,且在国际公约里应当受到保护。此时作为战俘会受到人道待遇。
还有一种是被迫被俘虏的战俘,比如双方在交战中阵地犬牙交错,倘若受了重伤或昏迷留在被占领的阵地想要继续战斗已成不可能。在醒来时已被关押的人员也可称为俘虏。虽称为俘虏但是他们已经尽了作为战士的使命,不应当给其呼以叛徒的骂名。
手持红缨枪的儿童
投降有有意贪生怕死者,也有相对义务投降者。前者是为贬义的化身。既没有信仰,也没有作为战士的身份和荣誉感,通常为其祖国及人民所不齿。后者就有可能是战士在意外中丧失了抵抗能力。或是为了避免屠杀,也可以是非战斗人员,而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拿起武器并丧失战斗能力的人员。
这种例子并不少,二战中受侵略国家多少都出现过游击队,而这些成员多半是平民,甚至是妇女,儿童,在受国际公约保护的前提下他们是属于非武装人员。不应当被当作敌对战士斩草除根,应当相对人性化一点。这些人员也不能当作叛徒卖国贼来看。这种投降已经超越了他们公民的义务,更何况投降之前多半丧失了战斗能力,或是弹药缺乏,或是不敌面临屠杀威胁等等。
对于战俘我们不应当抱有太大鄙视和蔑视心理,只要是能上战场浴血奋战但弹尽药绝的战士都应当受到我们的尊重,他们没有必要在几乎丧失战斗能力的时候去白送性命。而作为战士他们即便能在战后回国,通常审查是不可避免的,当俘虏是每个军人的耻辱。
伪军
在历史上主动投降的多是真正的叛徒,不仅没有成为受关押的俘虏,还成为了汉奸敌人的爪牙。而俘虏在不遵守国际公约军队手里存活率基本都很低,那些战士都宁愿在战场上死去,也不愿成为敌人的俘虏,阴差阳错被俘。敌人处置方式也决定了当俘虏受人侮辱只能忍。要知道很多国家都喜欢以俘虏逃跑随意杀害其他俘虏的做法。堪称人类败类的民族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