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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老人参加129元3日游摔倒身亡,旅行社事后补签电子合同还涉嫌伪造签名,旅行社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0-10-25 11:01阅读(61)

湖南老人参加129元3日游摔倒身亡,旅行社事后补签电子合同还涉嫌伪造签名,旅行社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旅行社的法律责任和129元三日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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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的法律责任和129元三日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写出来…

你能在这问出这样的问题,建议你赶紧找一名律师,一切听律师的。我不是律师,考虑到你可能不会找律师,给你的个人建议是,第一,还是找免费的援助律师,这个是你的权利,没问题的。第二,固定对方伪造签名电子合同的事情(你竟然用了涉嫌,看来你还是懂点法),然后去固定对方关于旅行社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部分的证据。旅行社资质,导游资质,高龄人员参团有一个告知责任,再然后固定旅行中的一些旅行社的责任,比如必须有随行医生,紧急处置方案什么的。还有就是老人摔倒的时候旅行社处置的流程和应急方式问题等。就是从你家老人报名,到整个结束的过程的每个环节,都可以有法可依的,你就奔着这个方向努力,甚至你家老人看得宣传内容(信息源是否合法)都可以成为你追究旅行社责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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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七十,身体好坏自知,没家人陪不出门为好。摔倒身亡,也不要认为旅行社有多大责任,子女责任更大,如果想从旅行社捞一把,那又是另一回事。若还有个七十的还可让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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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旅游方式我强烈不建议,如果我的父母想去我绝对不同意!一般我带父母自由行!花费当然比这多不少,但是我吃喝玩乐全程照顾,我放心,父母开心!129元三天,不用脑子,用大脚丫子就知道这是不正常的费用!谁做生意都不是白捞忙!请把贪便宜的心收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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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除了要负民事责任,还嫌犯“违造文书合同”罪,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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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讲人过70不留饭,观在还要去旅游,要谈生活质量,就要有能承担风险的勇气,否则就呆在家中,不要给自己,给他人惹麻烦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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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人胁迫而是自愿去的,如果是自己摔倒而不是被别人故意或无意拌倒、推倒、碰倒倒地身亡的,只能亡者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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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出游本来就是不妥的,出了问题也不要一味地要求!!都是贪图一点点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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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元三日 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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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造假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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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43元钱都能游什么呀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