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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当街开水烫伤怀孕母猫的男子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2020-10-22 19:35阅读(60)

太原当街开水烫伤怀孕母猫的男子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什么都要法律制裁,那么法律就不是法律了、成了网民狂欢的工具!别什么都上纲上线、虽说这个人挺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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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要法律制裁,那么法律就不是法律了、成了网民狂欢的工具!别什么都上纲上线、虽说这个人挺残忍的我们不提倡,但猫死了就是死了、一只可爱的宠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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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目前还没有虐待动物罪,不过已经在做社会调研,全国人大估计会将虐待动物入刑。初步的考虑是在“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增设“虐待动物罪”。当然目前立法争议还很大,具体的细节还要仔细考量。比如说杀猪宰羊怎么才不算虐待,马戏团耍猴训老虎算不算虐待等等。

但是,太原当街开水烫伤怀孕母猫的男子,不管是出于何目的,显然是违背公序良俗,虽然上构不成刑事责任,但至少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寻衅滋事的范畴。搬运个法条:“寻衅滋事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行为人故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出于故意,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道德、法纪的不满和抗拒情绪,向社会公众“挑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财物”。对于这种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现在母猫也死了,社会舆论一致谴责该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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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谴责,不存在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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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很多人把自己在生活中受到怨恨发泄在无知动物身上,真的是没人性的行为!有本事去找冤家算账,拿一个小动物来出气算什么本事!孬种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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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猫死不能复生,但是这个人还有未来,他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失去工作,还有身边人的信任,以及现在各种各样的网络暴力。

我没有为这个人辩解的意思,我也很喜欢猫狗这样的小动物,但是一定要适可而止,希望他能够认真的改过自新,也希望在未来可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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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丅MD想多了!用开水烫伤怀孕母猫,大不了说他生性残忍,没有爱心,这也仅仅是并且只能是道德层面的谴责,与犯不犯法有毛的关系!只有你这种成天球胀多了的卵人,才什么事都往法律上扯,好像自己是正义的化身,其实呢,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自己不清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