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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留下来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已经坍塌且一直没有翻盖,有被收回的可能吗?有哪些建议?

2020-10-21 14:32阅读(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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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留下来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已经坍塌了,却一直没有翻盖,有没有被收回的可能?这其中牵涉到了好多问题,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一、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

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很明显的,农村房屋倒塌之后,并不会被立即收回宅基地,而是有两年的期限。合法拥有此处宅基地的人员,可以在这两年之内,经审批后在宅基地上合法建房。但如果房屋倒塌已经超过两年时间,那宅基地很有可能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

但,并不是说,父母的老宅倒塌时间在两年之内,作为子女都可以对其重建的。子女有没有重建资格,还得看以下第二项条件。

二、儿女和父母是否还在同一个户口簿上。

如果儿女和父母还在同一个户口薄上,那就是属于同一个农业家庭户。作为一个农业家庭户的家庭构成成员,宅基地是共享的。这种情况,不管是不是分开居住,只要子女还没有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的,那么父母留下宅基地自建房后,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宅基地登记信息更换。这样,子女就是宅基地的合法使用人了。如果老宅倒塌,且时间在两年之内,那么子女完全可以申请翻盖或重建。

但,如果儿女已与父母分户,儿女已经都不属于父母的那个农业家庭户头上的人了。那么,作为子女,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自建房,但不能翻盖更不能重建。等房屋倒塌了,宅基地就由村里收回。除非是分户的儿女户口还在本村,且没有宅基地,那么可以申请村委会的同意,将老宅基地流转给自己使用。

而对于已是非农户口的子女,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作为本村村民可以享有其使用权,已转为非农户口的农村子女只能继承父母宅基地上房屋,但不能对其进行翻修和重建。只要房子一倒塌,宅基地就由村集体收回。

不过,对于无权处置老人宅基地的子女,可以在征得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将宅基地合法流转给本村内符合条件的人。老人留下的宅基地房倒塌后,能不能翻盖?会不会被收回?除了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外,以下两个条件也不容忽视。

三、房屋是否属于一户多宅的情况。

按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农村住房目前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也就是说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

但是,因为各种历史原因,目前农村存在很多“一户多宅”的现象,这其中有非法的“一户多宅”和合法的“一户多宅”。

在当前农村一户多宅整治的环境之下,对于非法的“一户多宅”将会进行逐一拆除,而对于合法的“一户多宅”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

但无论是非法的“一户多宅”,还是合法的“一户多宅”,根据我国土地和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法规,在房屋倒塌之后,都不能够进行翻修及重建,多余的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四、即使只有一处宅基地,还要看其是不是属于违规占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按规定,如果是农村违规占地建房的将会进行拆除整治。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一般都是虽会有所处罚,但房子仍由户主继续使用,而不会进行强制拆除。

但是,如果房屋是属于违规占地建房这种情况的,那么在房屋倒塌之后,超出部分的宅基地将会立即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再重建房屋。

题主可以逐一对照上述条件,看自己属于哪种情况。不过,各地政策可能会略有不同,建议题主最好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以当地现行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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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一下:

首先,无论宅基地是祖产还是后划宅基地,都是国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就不要再讨论百年老宅被收回到底公平不公平了。

其次,基于第一个问题,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你仍可以拥有这套宅基地,或者可以继承宅基地。1.祖宅的所有者老人健在;2.房屋未坍塌或者已经重建;3.老人进城生活,但是户口在家里(有老年宅的,原来的宅子要收归集体所有)。4.子女已经合法继承,且有宅基证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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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留下来的农村宅基地房子已经坍塌了一直没有翻盖,有被收会费的可能吗?有哪些建议?

宅基地是比较火热的话题,特别是遗留的农村老房子、老宅基地得问题还是比较多的。

对于题主提出来的这个问题来说,您父母遗留的宅基地是一定会被收回的。因为已经坍塌了,这种情况下被村集体收回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法规条文的;而且,通过您的描述来分析的话,应该是老房子长期闲置,没有妥善的保管和修缮,导致了房屋的倒塌。这种情况是必须被收回的。

但是由于您对地上房屋继承所有权,虽然房屋坍塌,但是村集体没有权利处置您继承的房屋。虽然说您没有可能、也没有被批准进行重建的可能,不过您还是可以通过村委会来申请拆除危房,或许能得到少许的危房拆除补贴。直至地上房屋被完全清除,您对地上房屋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彻底结束。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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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问题涉及两方面意思,一是房子倒塌后有没有资格翻盖;二是倒塌后会不会收回。根据不同情况,我会给出最适合解决问题的方法。

房子倒塌后能不能翻盖、会不会被收回

这与题主的户口属性有关,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房子与宅基地相关,只有农业户口人员有资格获得使用权,分析如下:

情况一:题主是农业户口人员,父母去世后也只有这一处宅基地,属于“一户一宅”,是完全可以翻新重建的,房子倒塌后两年内是不会收回的;

情况二:题主是农业户口人员,在农村还有另外宅基地,属于“一户多宅”范畴,房子倒塌后不能重建,村集体可以申请收回;

情况三:题主为非农户口人员,房子通过继承得来,不能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不能重建房子,村集体可以申请收回。

几点建议:

对于上述情况一,题主两年内要抓紧在原址重建;情况二、情况三要视房子塌陷情况而定,如果房子主体结构还在,看看能不能在此基础上加盖彩钢瓦之类的,抢救性修复试试。

总之,无论哪种情况,房主平常要多管理自己的老房子,注重加固维修,不要再房子倒塌后在想办法,因为村集体会不会收回房子主要标注在于房子是否倒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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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人留下来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已经坍塌了一直没有翻盖,有被收回的可能吗?有哪些建议?

楼主说的情况有被收回的可能,房子一旦成了危房,按道理是要被拆除的,符合条件的危房拆除还有补贴,不过不同地方政策有些许差异,建议楼主去当地问问可以补贴多少。

不过房子拆除以后最好重新修建,因为宅基地空置两年以后,集体具有收回的权利,关于是否可以重新修建,需要看房子的继承人的户口是在农村还是在外地,如果是在农村

可以重新建房子,需要去报批一下,如果户口在外地,就不能重建,楼主可以看看房子是否还有重新修复的可能。

不过我的建议就是,看楼主当前所住的房子在哪里,资金是否允许,只要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拆除重建,如果资金不允许,就翻修一下,当然也可以把房子先拆了,把地基做好,表示你可以建房子,以应付各种检查,按道理即使打了地基,如果长时间空置,也有可能被收回,但是不同的农村,制度是不一样的。

就比如我们村,我们村很多年轻人都去外面打工了,他们想在家乡盖房子,可是资金有限,担心房子建好又不住会变旧,于是在宅基地上弄好水泥地基,结果就空置了多年,还有各种非法一户多宅的情况,只要村里没意见,上面基本不会管,只要你有钱,跟村里商量好,就可以继续建。

所以楼主的情况,建议多了解下当地和本村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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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留下了农村的房子已经坍塌了,首先我们要看看农村的房子坍塌的情况是否严重,如果坍塌的不严重我们可以重新修补一下房子,如果全部坍塌了我们就要考虑重新修建的问题了,如果全部坍塌我们必须重新房了,因为有房子才有家,那是我们自己出生长大的地方,我们不会说不要房子了,塌了就不可能说不管了对吧!房子把建好了有很多的好处,不开心了我们可以回去住几天,拆迁了我们就偷着乐吧,假如说有一天农村拆迁了我们建的房子也有不少拆迁款对不对,如果不拆迁那是我们和对老人的一种念想吧!但是现在很多农村的地方房子如果能修补更加好,如果不能修补可能都不让重建了,宅基地不会被收回的因为你有宅基地使用权,只要你有宅基地证就不会收回。把不严重坍塌的地方修补好就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你城市有好几套房子的话,你可以选择不要修补农村坍塌的房子了。有钱人一般都不会在乎这点的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子,现在有钱人都忘本了什么都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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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咬文嚼字了,给你来点儿直接的。

对于你说的老人留下来的宅基地已经坍塌了一半。这里面有很多问题,你是没有表达清的。至于政府怎么样定义这块地的性质,也是根据各方面的情况来考量的。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是不可能收回的。我觉得你最应该关心的问题是如果以后你们这个地方被开发了,占到你家块地应该是按照房屋来计算赔偿呢,还是按照普通的田地来计算赔偿,毕竟你房子已经坍塌掉了。国家是不会收回的,就算你房子塌掉以后那块地还是你的,但是不是作为宅基地,那就不一定了。所以我觉得首先你应该描述清楚具体情况,大家才能给你更好的建议。
对于你的这个疑问,我觉得你应该先表达清楚的问题是;

这个老人有几个儿子?假如这个老人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也在其他地方建了房。那么根据国家规定,一个户头只能有一块宅基地。在很多地方都是一个户头如果你要新建一个房子,要新批一块宅基地的话,你就要放弃你之前的那一块宅基地。但是如果老人在有多个儿子的情况下,大家都分了户头。那么这块宅基地。它就是一块宅基地,他是不会改变的。因为当初盖房子的时候,我相信也是按照合法程序办理的手续之后才盖的房子。在你有手续的情况下,就算别人开发占到你这块地他也没有任何理由说你这是一块普通的地,因为你是有手续的,你可以证明这就是一栋房子。
一般牵扯到这种事情都是很复杂的。而你又没有表达清楚,所以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我觉得起码你应该说清楚这个老人跟你是什么关系?这个老人还在不在?既然现在你们一家人没有住在那栋房子里面,那现在你们是重新建了一栋房子呢?还是在城里面买的房子?还有就是老人的户口是单独的还是跟你们一起的?

大家好!我是黔北青年,喜欢的话请点个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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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情况,涉及新农村建设问题。应该有三个方面的解释:

一,如果是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或者是原宅靠街道,会影响村容村貌。估计是要拆折除的。

二,如果所处位置偏僻,不是重点村。应该不会收回。

三,还有一个关键问题,老人是否是村集体成员。如果不是,且房子倒塌年限长。村集体有法律依据处理相关问题。

如果是村集体成员,处理旧宅,村干部会和相关家人商议。经济条件好的村,会有必要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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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回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盖上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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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户口在村里就不会被收回!但地上没有房屋这次确权登记就没办法确权了!建议早点把房子建好,通过村委向上级主管部门递材料,尽早办理确权登记!晚了会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