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我借钱年利息15%,愿意将房产证抵押并公证,有啥风险?:如果按他说的办法处理,这个做法有很大的风险。第一,他既然愿意将房产抵押贷款,实际上最简便的
第一,他既然愿意将房产抵押贷款,实际上最简便的方法是到银行贷款,有抵押的话,银行肯定会办,并且利息也就百分之五左右。他为什么不到银行办百分之五的,反而找你多付三倍利息?这是最大疑点。有抵押物银行不愿贷款,很可能银行在考察中已经意识到这笔买卖不好做(至少是征信和还款能力有某种问题)。个人认为,这很可能是个圈套。他拿利息做诱饵,而他想黑了你的本金而已。
第二,根据法律规定,类似房产一类财产,其权利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以房产部门的登记来确定权利人。他给你一份房产证而不变更登记,房子还是他的,它可以凭身份证把房产证挂失作废再补办一份,房子所有权还是他的,然后可以过户给别人,也可以卖掉,还可以抵押给银行贷款,而他给你的那份房产证如果不做变更登记,等于一张废纸。将来你拿着房产证过户,发现房子早就抵押给别人,或者已经卖掉了。
因此,这个事情风险非常大。
他要是真的愿意把房产抵押给你,那么你们一起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一个他项权利证书(注意房产价值应高于借款价值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登记为抵押给你。然后签一个借款合同,其中说明以办理他项权利证的房产做抵押。逾期不还,房产归你,并且对方要承担你为此付出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等。如果他有配偶,必须配偶一起签字。这样能稳妥一些。不过有些地方它项权利证书不给个人办理。
为什么说呢?
房产尽管办理了他项权利证书,也办理了公证,也有合同,他的配偶也签字,手续上没什么问题了。
但是,假定对方是恶意的老赖,他不用别的办法,玩失踪就够你受的。
首先房产要过户给你,至少要经过诉讼。他玩失踪,法院传票无法送达,只能公告。然后缺席判决,判决要生效,还要公告一次。这样折腾几次的话,一年的时间就过去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还是老一套,公告。这样,无数的光阴就在一次又一次的公告中消耗了。因此,要把房子变成你的,没有一两年功夫和无数的奔波,是办不到的,一言以蔽之,麻烦。这就是最小限度的风险。
为此,如果双方同意,比较稳妥的办法是让房主出一个过户房屋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借款协议中写明,一旦不及时还款,出借人有权持授权书过户房产,授权书和借款协议进行公证。
15%的借钱利率还是挺诱人的,相当于100万一年的利息就有15万,这个要比银行存款高出3~4倍。
至于你所说的,你朋友用房产证做抵押并公证有什么风险,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用房产作抵押,并在房产局做抵押登记,这也分两种情况。
1、用干净的房子做抵押。
如果你朋友借钱是用干净的房子做抵押,就说房子没有任何贷款(包括按揭贷款和其他贷款),并到房产局做了抵押登记手续,你获得了他项权证,那这种情况下,你借出去的钱是相对比较安全的。如果借款到期之后,你朋友没法正常还款,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通过拍卖房产获得偿还。
但这个前提是你朋友所借的钱最好不要超过房产评估价的70%,如果你朋友所借的钱超过了房产价值70%,而且未来假如房价出现下跌,那你就有可能出现部分钱没法收回来的情况。
比如你朋友的房子目前价值是100万,然后你借给了他90万,借款期限是一年。但是一年过后你朋友的房子价值已经跌到90万,而你朋友没法正常还钱,你把他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在在90万的评估价基础上打个8折进行拍卖,也就是说房子拍卖所得大概是72万,这样你的借款就有可能出现18万的损失。所以通常情况下做房产抵押贷款,借款的额度最好不要超过房子评估价的70%。
2、做二次抵押。
目前有些城市是支持房产做二次抵押登记的。如果你的朋友房子还有按揭贷款,或者是有其他贷款机构的抵押贷款。他将房子做二次抵押向你借款,这种情况下你就得特别注意。因为房子有多个抵押人是有一个偿还顺序的,偿还的顺序是按照抵押的顺序来进行。
比如,你朋友的房子目前是100万,他已经在银行贷款了50万,如果按照二次抵押贷款的原则,剩余的抵押贷款额度是100万×70%-50万=20万。如果你朋友借钱在20万之内,那这个钱也是有一定的保障的,但是如果你朋友借钱的额度超过20万,那就存在较大的风险。
你在接受这种抵押方式借款的时候,一定要先把房产的产调拉出来,看看房子目前的抵押贷款额度到底是多少,然后对房子进行评估,再乘以70%,再减掉房子当前的抵押贷款就是剩余的可贷款额度。如果你朋友借钱超过二次抵押贷款剩余的额度那就存在较大的风险。
正常情况下房产抵押贷款,都是以在房产部门的登记为准,个人所承诺的房产做抵押或者经公证处做公证的抵押,其实没有多大的效力。
你题目中所说你朋友用房产证作为抵押,并在公证处做公证处理,这种公正处理一般主要作用是,当借款人还不上钱的时候,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可以代理房产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处理,但在这个过程当中也需要房产权所有人进行配合。除非你能做全权委托公证,也就是说你完全不需要经过产权证所有人的同意就可以全权处理房屋的买卖等手续。不过目前很多地方都办不了全权委托公证手续。
如果你朋友只是简单的把房产证给你,并做了相关的公证,这个还是存在较大风险的。
因为你不知道你朋友那个房子目前到底有没有抵押,没有抵押还好,但是如果他的房子有抵押,然后你朋友借别人的钱也还不上,那房产抵押权人是可以优先享受房子拍卖获得偿还。只有房子拍卖所得偿还所有抵押权人的债务之后,剩余的钱才轮到你。
还有一个风险是,即便你朋友目前的房子是干净的,也就是没有任何抵押,但在做完公证向你借到钱之后,他还是可以以房产证丢失为由重新办一个房产证,然后重新到房产部门进行登记,把房子抵押给别人再一次借钱,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出现违约,那法院在拍卖房子的时候,也会优先用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只有房子拍卖出所得偿还清抵押权人的债务才轮到你。
所以光靠一个房产证抵押给你是没有什么效力的,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你真的想把钱借给你朋友,建议你们俩到房产局做抵押登记手续,同时进一步做公证处理,这样你的权益才会有保障。
风险一定是有的,基本上存在于三个方面吧。
不知道你朋友的房子在哪个城市的什么位置,当地市场价格是多少,如果是在一二线城市的话,一套房子的价值不低,你们是按市价的多少比例来借的,你有这么多钱借给朋友吗?还是说几个人共同借款,房产证抵押给多个人?
如果只是找你一个人借的话,你的风险在于要承担未来对方还不上钱的时候,房子出手是否足以偿还借款,毕竟现在房地产市场有多差,很多人已经感受到了。
如果是多个人借款的话,风险在于多人的意见一般难以统一,未来扯皮的时间成本要考虑一下。
你朋友所谓的房产证抵押并公证,指的是真正按照正规的抵押手续来办,也就是到房管部门办理正式的抵押手续,你能拿到房屋他项权证?还是说只把房产证实物交给你保管,只是到公证处把借贷合同公证一下?两者是有区别的。
前一种方式是很正规的手续,他项权证在手,你就不用担心对方再抵押给他人或者瞒着你卖出,因为必须要经过你的同意他才能操作,否则房管部门是不会审核通过的。
后一种方式就有可以操作的空间了。一来房产证是可以挂失的,光拿个房本在手起不到任何保障作用;二来有不少公证处的各种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公证处不是国家机关,只不过是私营企业而已,如果有扯皮不知道你耗不耗得起。
房产证这东西是可以多次抵押的,后面的债权人要先经过前面债权人的同意。
假如你并不知道你朋友的房子之前是不是在抵押状态,先把钱借出去了,后续一旦发现前面还有债权人,且不同意再次抵押,那么抵押给你就只是一句口头上的承诺,永远无法兑现。
如果你问朋友之前有没有过抵押,他矢口否认,并且说急着用钱,怕办手续时间太长等不及,你一时大意真的相信了,后期再去办手续时才发现不对,你们的关系基本也就到头了。钱出去容易,要回来可是难了。
年利息15%?如果你朋友真的给你这个利息,你就要做好回收不会来的准备了,目前市场上单纯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没有一个收益率可以破6%的,更别说是15%;至于说实体经济,倒是有,但只是少数,要支付给你15%的年利息,你朋友经营的企业净利润率最少也要20%以上吧,不然他基本都等于在给你打工了,但当前市面上净利润率能超过20%又有多少?
如果要做这单生意的话,以下几个风险点属于你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1、抵押登记
如果要出借这笔资金,一定要跟你朋友到你们当地的房管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取得它项权证,如果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只是把房产证给你,那么根本没有任何作用,他随时可以以挂失的名义重办一份,甚至直接造假,办理多份假证,然后用这些假证一个一个朋友借过去。所以,接受房产抵押的,一定要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证,这种情况下,才能保证你自身的财产安全。
2、二次抵押
在我国,商品房是允许进行二次抵押的,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将已做抵押的抵押物再次抵押,从特定放款人处获得贷款。比如房子估价100万元,一次抵押只使用了60万元,二次抵押时最多还可以抵押40万元。
所以在办理抵押登记前,要确认该房产已经抵押过几次,抵押的总金额达到多少了?比如房子价值100万元,已经抵押80万元,那么你就不要在接受了,理论上而言,还有20万元的剩余价值可以抵押,但是实际拍卖中100万元的房子常常只能拍个七八十万(这就是银行为什么要求抵押率不得超过70%的原因),如果这房子最终拍卖为70万元,并不是按比例分给一押人及二押人的,而是全部先给一押人,只有在偿还一押人之后还有剩余才会轮到二押人。
对于年化15%的借贷利率,我个人不建议出借,虽然利率很高,但其实风险也很大。即使房子真的抵押给你了,但是只要房子并非净房,最终在拍卖时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甚至流拍都有可能,所以不要总是贪图高息,高息的背后往往都有着高风险。
房子抵押贷款现银行在月利4厘刻5厘之间,年利在百分之5到6之间。你朋友以年息百分之十五抵押房子向你借钱是要打问号的,为什么有银行的低息抵押贷款不用,还要高息向你借钱?我想可能有下面几个原因:
一,房子多次抵押,房子以前抵押给别人或者银行,再次抵押给你,与你签抵押协议,这种抵押有什么用,最多只有前面抵押的剩余价值,但如果失信银行拍卖了,如拍卖不到市场价,你可能要不到一分钱。
二,借款大于房子价值,比如房子评估价为一百万,银行贷款只能贷到七十万刻八十万,他把房子抵押给你借一百五十万,这个还是有风险的,只比没有抵押的借款风险低一点,至于对方无力还钱还可要到房子,不会血本无归。
三,无法银行抵押贷款的房子,比如农村的房子,农村的房子抵押给你,对方不还给你房子时是无法过户的,你是永远拿不到房子的产权与土地使用证的,这房子抵押还是风险很大的。
四,产权有争议的房子。
五,五有按揭房贷的房子,这房只值房贷的剩余价值。
这是我想到的几个原因,可能还有其他原因,你在借钱前可了解清楚情况后再决定是否借钱,有抵押的比没有抵押的借款风险少一点。年息百分之十五,作民间借贷利息是不算高的,是正常的,比没有抵押风险要少一点。再一个房子抵押要房管局备案及公证,否则这抵押是无效的。
金融科技领域工作者,做过房产抵押贷款系统,来简单说一下这笔借款需要注意的点。
1、房产价值确认
要借给他多少钱,首先要看看他的房子值多少钱,可以去附近的中介问问,也可以寻找专业的评估机构做个评估报告,一份专业评估报告可能有几百块,但是相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借款来说,还是很值得的,一般来讲,10年内的住宅,不要超过评估价值的7成,其他的就不要超过6成了,如果是老破小之类的,可以再降低一点,这是风险把控的关键,关系到你以后能不能收回这个借款。
2、签订合同
对于大额的借款,建议不要写借条,一定要签订合同,可以找个律师拟定一份借款合同,一般来讲他们有现成的模版,这个可以减少以后对于合同条款的异议;
3、办理抵押
签完合同后,不要急着给钱,先去房产管理所办理权证抵押手续,这个一定要办理,否则以后这套房子是否又拿给别人抵押了都不好说,同时你也可以看看这套房子是否已经被抵押了,避免出现二押的情况,保证自己的权益。
4、办理公证
有条件的话,可以去公证处办理个公证,以后出问题,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书申请执行就可以了。
5、放款
一定要银行走账,不要给现金,不要给现金,不要给现金,银行走账注明用途,并要求对方出具收款手续,确认收到款项。
6、逾期的处理
如果没有按时还款,合同中一定要注明逾期的情况的定义,以及逾期后借款方承担什么责任,例如:罚息等。
7、坏账的处理
合同中一定要注明违约的情况,违约后的资产处置情况。
8、补充抵押资产
如果房产掉价严重,例如:短时间内掉价30%或者以上,这时候可以要求借款方补充抵押资产,这个也要在合同中明确下来。
另外,默认是你的朋友,人品没有问题,如果不确定,可以要求他打印一份自己的征信报告来看看,可以去官方网站查询一下失信被执行和法院裁决书等资料
综上所述,一般来讲明确了上面的步骤,就不会有太大的风险,而且你的借款利率为年化15%,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如果出现问题,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