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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月平均工资指的是税前

2020-10-17 12:37阅读(62)

计算经济补偿金二的平均工资指的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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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经济补偿金二的平均工资指的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上述您前十二个月构成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基本收入、绩效提成、管理津贴、基金奖励。

不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社保扣款、员工福利(如果作为工资发放可算)、集团公司周年庆发的钱(如果作为工资发放可算)、个人所得税。

公司承担的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不计算在平均工资里面。

扩展资料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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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更多关于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的问答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计算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上述您前十二个月构成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基本收入、绩效提成、管理津贴、基金奖励。

    不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社保扣款、员工福利(如果作为工资发放可算)、集团公司周年庆发的钱(如果作为工资发放可算)、个人所得税。

    公司承担的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不计算在平均工资里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央人民政府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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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计算方法?12个月平均工资是指??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应得工资:

1、单扣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2、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

3、税前工资。

4、如果合同中关于年终十三薪是附条件的,比如工作满一年或考核合格可拿十三薪的,那么第十三薪并不是必然的应得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年终统一发放十三薪(不附带兑现条件),那么十三薪属于年终工资收入,应计算在“前12个月工资”之中。

二、《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12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扩展资料: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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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合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的月按照劳动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包含您所说的餐补/房补/奖金,是月平均基本工资,这也是国家劳动法中所明确规定的,所以您的公司这样计算是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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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包括什么?

目前企业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标资法五花八门、众说纷纭,有的文件上说标准工资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职工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企业不同,社会上有以下几种说(算)法:

1、职工本人的月工资表中的基本工资;

2、职工本人的年合同工资表中的总工资数额除12为月基本工资;

3、职工本人的年薪除12为月基本工资;

4、企业所有职工的平均基本工资;

5、企业所有职工的所有收入的月平均数;

6、职工本人所有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加薪、奖金、劳保、节假日中的各种福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金、伙食补助、误攴补助、外勤补助、出差补助、工种补助、营养补助、交通费、通讯费等等);

7、职工本人的档案工资;

8、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所有的收入等等。从劳动部到各级政府对此类工资的计算标准和方法口径(或文字上)有点不太相同,执行起来是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总是出现拉锯现象。

老板在给职工设工资表时为了少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经济补偿金等等,就给职工的基本工资设的很低,职工的基本工资和企业职工的实际收入差距较大。

面对着目前就业形势难的问题,职工往往不便与老板做更多的交涉。 根据劳动部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又根据 国家统计局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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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关于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劳动法第47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月工资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月平均工资指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1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职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前工

  2,可以参考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