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国《顺天时报》记载,邓海山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刽子手,那么他最后的生活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说起来,刽子手这个行当早在春秋战国时的史书上便有零星记载,到秦汉时期已经成了衙门里必不可少的职业。
古人认为刽子手是个损阴德的职业,因此只要不是走投无路,基本上没有人愿意做这份差事。由于这个缘故,刽子手的工资也是水涨船高。到了清宣统年间时,刽子手砍一颗头,能拿到一块银元。要知道那时候的农户一年的开销,也才一块半银元,所以刽子手又有“三年不砍头,砍头吃三年”的说法。
不过,到邓海山做刽子手的时候,已经是民国时期的事了。
虽然民国推翻了封建王朝,但却陷入军阀割据,民不聊生的动荡时代。
在这种大背景下,老百姓的生活依然贫苦无依,邓海山就是穷苦大众中的一个。
当时,“斩首”的刑罚并没有废除,刽子手的收入依然可观。一心想要摆脱穷困的邓海山,也顾不得什么损阴德的说法,在18岁那年,他听闻湖南茶陵刽子手佟绍箕的名气,便拜其为师,开始学习做一名刽子手。
其实,想做刽子手并不容易。首先得具有非常强大的心理素质,除此外还得不信鬼神,心狠手辣,这样才能做个合格的刽子手。
此外刽子手这个行当,也和其他行当一样,是个等级森严,注重师承的职业。
因此,做师父的往往对徒弟有着极严格的要求,比如佟绍箕在训练邓海山时,就有诸多要求,为的就是能“名师出高徒”,不让他辱没了自己的名声。
最初,佟绍箕让邓海山砍冬瓜。
佟绍箕在冬瓜上划条横线。
邓海山手起刀落,必须刀刀都毫无偏差地落在横线上,并将冬瓜利落地劈开,这样才算合格。
为了早日出师,穷苦人出身的邓海山很能吃苦。他每天不断地劈冬瓜,据说有时候,他一天能劈好几百个冬瓜。
劈冬瓜劈到与横线分毫不差后,佟绍箕便让他在夜里砍香头。
所谓砍香头,就是在夜里燃一柱香,然后看准香头的火星处,随手一刀,能把火星头子砍下而香不断,就算合格。
如果说砍冬瓜是练力气和准确度,那么砍香头就是练技巧和速度。
等这些基本功练好后,就要拿牲畜来练胆量。
经过循序渐进的训练,邓海山不仅刀法凌厉,而且还被训练得胆量过人。
出师后,在佟绍箕的推荐下,邓海山入长沙县衙门,做了一名吃公家饭的刽子手。
邓海山和其他刽子手一样,他行刑用的刀平时都用红布覆盖,供奉于案前,只有在行刑的时候才会取出。
到了行刑的时候,邓海山总不忘先喝一大碗烧酒,然后等县衙在验明犯人正身,待犯人在刑场跪于地上后,他才悄悄地走到犯人身后,以目观测犯人脖颈最细处,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挥刀斩首。
民国时期的闲人较多。每次斩首时,总会聚集不少看客。正如鲁迅写的那样,他们不仅麻木,甚至在看到犯人的头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后,还会鼓掌叫好。
不过,邓海山并不因这围观的叫好声而做片刻停留,他提着刀,头也不回地向前走,一直走到衙门里去,让衙差拍打他的身体,以驱走晦气。
本来,在邓海山出师的时候,佟绍箕曾特别叮嘱他:“杀人九十九,到时要收手。”意思是刽子手不是能干一辈子的活,因为“杀人过百,断子绝孙”。所以一般刽子手在杀了99个死刑犯后,就会改行做别的营生。
可是在邓海山看来,砍一颗人头能拿到4块大洋,而且做刽子手还有灰色收入。比如有的人家为了能落个全尸,就会花钱打点邓海山,为的就是在行刑的时候,他能把握分寸,不至于让尸首分家,也好在收尸后,方便进行缝合。还有的人为了能让犯人死得不太痛苦,也会花钱打点邓海山,希望他动作利落点,不要发生像谭嗣同那样,被砍六刀才死的事情。
由于收入比较可观,邓海山也就渐渐地忘记了佟绍箕的叮嘱。
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六法全书》,废除了“斩首”这一刑罚,将死刑改为枪决的方式。
这样一来,刽子手这个行当,也随之退出了历史舞台,邓海山也就失业了。
其实到这个时候为止,经邓海山砍下的人头,已经不下于3百颗。按理他应该小有积蓄,养老是没有问题的了。
可是有钱并不代表能得到大家的尊重。
邓海山从事的刽子手行业,从古至今就是地位最低贱的行当,被人看不起,处处遭受排挤,大家对其既鄙视又害怕,因此谁都疏远他。
此外,由于邓海山砍下的头不少,那些死刑犯的家属或朋友对他更是态度恶劣,视他为仇人。
所以,邓海山不仅没有朋友,而且连娶老婆都成问题。试想,谁会把女儿嫁给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晦气鬼呢!
缺少家庭温暖和关爱的邓海山,于是整日拿钱买醉,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
由于没有积蓄,失业后的邓海山,很快就陷入了贫困。他想去找事做,可是由于他做过刽子手,别人对他非常忌讳,因此他处处碰壁。
走投无路的邓海山,又想入善堂混一口饭吃。但善堂的人却以他手上沾染了太多人血为由,回绝了他。
此后,邓海山还想皈依佛门,也因“杀人太多,罪孽深重”的缘故,未能如愿。
最终,一心想摆脱贫困的邓海山在贫病交加中,结束了他凄惨的命运。
(参考史料:《中国民俗考》《中国最一个刽子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