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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要求社保、工资、个税基数保持一致,但公司是销售型公司,

2020-10-12 23:01阅读(65)

人社局要求社保、工资、个税基数保持一致,但公司是销售型公司,用人成本大大增加,该如何解决这种问题?:销售型公司,用人成本大大增加,怎么解决?有以下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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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型公司,用人成本大大增加,怎么解决?有以下两种可以解决:

(1)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用工形式

这种用工形式就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把工作全部或者部分分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用人单位向劳务分包公司支付相关的劳务费用且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等全由劳务分包公司自行承担的一种用工形式。

(2)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用工形式

这种用工形式就是用人单位根据需求,从劳务派遣公司租赁其所需求人员或者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所需求人员,并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为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福利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的一种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等,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一般劳务派遣公司都是人力资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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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以后是没有任何漏洞可钻,但是也有一些可以去宽限和容忍的政策扶持,要善于利用起来。我给大家分析一下:

1.其实按照法规,从2019年开始,社保个税就已经并轨了,统一由税务局系统来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过去的个税如实报,社保按照企业自己定的基数报的历史也就一去不复返了。也就是说拿多少工资,缴纳多少个税,也就必须按照工资数来去报社保基数。这就叫基数统一。

2.而过去很多企业都是按照实际工资去缴纳个税,但是按照公司制定的社保基数去缴纳社保,一般来说社保会缴的少一些。举个例子,假如以前公司为1万元,可能会以1万元为纳税基数来去计算个税,但是会以5000元为社保基数去缴纳社保。那么并轨之后,社保缴纳的数额就会越来越大。

3.过去计算过,社保对于公司的负担是挺大的。假如一个员工税后工资想得到1万元,企业整体负担大约是14,000多元。多出了4000元就是代扣代缴的个税以及企业承担的社保部分。那么为什么企业之前要按不同的缴费基数去办呢?主要是从风险角度考虑,因为少缴纳个税,企业和法人是有着刑事风险。而少交纳社保,一般来说企业和法人最多是被行政罚款。那么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就采取了两个基础的做法。

4.在2019年由税务局进行系统统一之后,其实很多民营企业都有点成本受不了。所以国家暂停了系统合一的步伐,此次又因为疫情的缘故,那肯定又是暂缓了。但在未来早晚是要并轨的,那么并轨之后就不可能企业出现两个缴费基数。企业成本将避无可避。

5.在此情况下,其实企业还能有一些小的办法。多去当地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了解相关的政策。例如针对一些小微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以及园区企业等等,是不是还可以有暂缓、折扣或者补贴等等的政策。如果有,那么把它利用起来,也也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补贴一下企业成本了。

不要去逃避法规的监管,也不要去正面对抗法规,而是要看有哪些政策还可以利用起来,进行适当的扶持,这才是企业经营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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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社保类的制度政策越来越完善,对企业不按规定额缴纳社保的行为零容忍,社保、工资、个税基数不一致的情况会越来越少。


方法建议

1.有些地区的企业有优惠政策,可以再这些有优惠政策的地区注册公司,外包员工,建立员工关系或达成合作。不过总的来说是权宜之计存在一定风险,节税方式最终要规范化。

2、灵活用工或者第三方平台也可以了解一下,主要思想是将基础工资和业务提成分开发放。在本部缴纳员工的基础工资在本部交,提然后第三方公司发放成和奖励通过,签订兼职协议或灵活用工协议,以此达到节税的目的。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公司,降低员工社保相当于是降低员工工资,这样降低人工成本减少支出的方法投机取巧最后只会降低公司的生存能力,调动员工积极性是长久之道,虽然人工成本大大增加,但完善经营制度,改变经营方向求得开源节流,只试图节流确实难以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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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地的消息,如果是5个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必须缴纳社保,所以如果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这就是一个死结,无法解开。同时也因为社保移交到税务,和工资挂钩,从而让社保费转税,成为一个公司无法规避的话题。未来除了税务筹划,应该还多 一项筹划,用工筹划。



对工资进行筹划

销售型公司,人工是主要的成本,所以可以对工资进行适当的筹划。要明白的是,虽然都是发给员工的钱,但有些钱可以不是工资,而作为职工福利费发放的。比如交通补贴,话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费等,虽然都是发给员工的,但他们的名称是职工福利费。这样就可以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数计算缴费基数,进行社保费的缴纳。因为各地社保政策各有不同,所以这个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看。

改变经营模式

如果这个办法行不通,那可以改变下经营模式。比如主要的销售员,可以跟他们签订销售合同,让他们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这样劳动关系就变成业务关系,不是员工,就不用给他们缴纳社保了。对于业务员来说,以工资薪金方式取得收入,可能面临缴纳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注册成为个体户,同样也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加上自己的经营费用,工资薪金的话,就没有减除经营费用的说法了。

当然,两种模式有利也有弊,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取长补短,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模式。不过社保和工资挂钩是大趋势,这一趋势,会迫使企业不得不进行用工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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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只能据实申报了,毕竟下一步社保移交税务是必然趋势,而且就算暂时数据还没有真正对接完毕,但政务数据核查只要想查一定是能查到的,别想钻这种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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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和税务局应该联合起来,制定如下政策:

1.员工社保单位交纳部分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

2.员工社保个人部分纳入个税抵扣。

可以实现

1.避免重复征税和计税

2.真正为企业减负,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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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社保移交税务是大势所趋,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实现社保、工资、个税的全部规范化,还是有很大难度的,因为很多中小企业的成本,都会大大增加,并不仅仅局限于销售型的公司。只能说,人力成本占比大的公司,影响会跟大。既然是趋势,我们不妨进行个探讨。

1. 对人工成本的设计

首先,对企业来说,要考虑不同用工方式产生的成本。核心的自有员工、劳务外包方式的员工、仅仅是提供劳务的员工、非全日制用工,不同的形式会对企业的用工成本产生影响。同时,对于每个员工来说,薪酬和福利要分开,这也会对社保和个税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企业在用人的时候,需要提前对这些方式做好考虑,也可以测算好人力成本。通过合理的薪酬结构设计,也可以在人工成本上有所优化。现在有不少通过外包和福利费形式帮企业降成本的方案,企业也要注意区分,哪些可以用,哪些有风险。

2. 对企业整体成本的把控

企业的人力成本,也会影响到其他的成本。比如税负。如果通过故意降低工资的方式来降低社保,那么企业可能出现“成本不足,利润虚高”的问题。所以,不能单纯地通过降低工资,来降低社保,基数是统一了,一是会面临工资低于临界线的风险,二是会引起企业所得税的升高。所以,要做好企业整体成本的规划。

3. 注意一些政策的运用

对于企业来说,要注意一些社保的政策,比如对试用期工资的安排,对年终奖发放的时间,可能都会对第二年的社保基数产生影响。所以,也需要在薪酬计划中做好安排。

当然,通过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或许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对于社保入税的进度和趋势,我们也可以进一步关注。在企业有能力的时候,也可以考虑将规范化逐步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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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资、个税基数保持一致,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实际上扛不住的。那如何解决呢?

1、首先跟人社局沟通,目前疫情期间,企业非常困难,社保费用将大大增加,暂时无法承受,获得人社局的理解,实行差异化的基数,争取政策缓冲的套利空间,如果在没有获得政府政策许可的情形下,实际上存在很大的风险的。

2、如果不能协商则考虑将员工外包给政策优惠地区的企业,在优惠地区注册公司,相应高工资员工与新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与相应专业领域公司合作。

长远来说,这个只是权宜之计,而且还存在一定风险,所以还是要规范化,在员工工资方面,实行拆解,三个月发一次奖金或者提成,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增加,降低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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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的规定很好。

其实按照严格规定,每个职工的社保、工资和个税的基数,就是要保持一致的。只是现在很多企业都想减负,减来减去也顺便把员工社保减到最低缴费比例。

一般来讲,大部分地方社保部门对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有一些地方社保局要求严格执行,那倒是规则的坚定的捍卫者。

现在退休养老金存在比较大的差别,一个是历史上的一些原因,另外一个就是有的的民营企业缴费比例偏低,这在一定程度造成了退休养老金的不公平。

社保的享受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如果退休之前缴的很少,而退休之后却想拿到比较高的退休金,这是不可能的,这会形成另外一种的不公平。

如何让企业给职工缴的社保比例高起来,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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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资、个税确实是长期都是不一样的,实际工资比个税的要高,个税的要比社保的高,大概就是这么一个关系,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社保现在绝大多少公司都是缴纳的,不缴纳社保的公司已经很少了,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保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去缴纳的,而个税的缴纳也会想一些办法去节税。在这个过程中员工和企业相互默契。社保缴纳多了,企业的成本高了,员工到手的工资也就少了,但是社保毕竟是关系到日后的养老,以及医疗的相关事宜,所以员工一般还是要求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去缴纳;但是个税这个事情,员工缴纳的动力是最弱的,这个和公司没有太大关系,因为个税公司不承担,都是员工承担,但是公司一般也愿意想出一些方法帮助员工减少个税的支出。

如果以后社保、工资、个税基数保持一致,那么企业的成本是会增加的,员工的实际到手收入也是会降低的,其实在很多年前笔者就关注过这个问题,如果完全按照国家的政策来,工资、社保、个税都保持一致,那么如果员工的工资是1万元,那么企业的实际付出是1.32万元左右,而员工到手的大概是0.89万元左右,也就是说企业实际支付的成本是1.32万,但是员工到手的是0.89万元,到手率大概是67%。在不计算其他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个税大概是117元,那么实际到手的就是0.878万元左右。

社保、工资和个税的基数保持一致未来肯定是一个趋势,这势必会加大企业的经营负担,所以未来对企业和个人来说能够避免的方法是很少了,只能寻求转向附加扣除项 了,给父母的养老、医疗、教育等等,现在也是为什么国家在减税,但是企业感觉不明显的原因,很大的原因就是在于从前的很多政策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的比例实施(包括企业税收也是如此),所以,以前看似税收和费率较高,但是企业尚且还能承受。

但是现在征收越来月严格,企业的负担就大了,所以对国家而言就只能降低征缴的比例了,也就是将税收的税率降低,将社保等费用的征缴比例降低,以此来抵消严格征收后多出的征收税费。

在这个事情上,企业能够做的事情并不多,依法经营是每一个企业的基本原则,对于国家而言,建立社保体系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但是钱从何处来?最大的来源必然是个人和企业,所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必须要缴纳,但是我们的上一代大多是没有缴纳的,我们缴纳的是给他们去养老,我们的养老是依靠我们的下一代来缴纳承担,这对国家来说是一个整体,始终要保持有支付养老金的能力,另外还有一个来源就是国有资产,我们国家的国有资产较多,这些资产也会有一部分划拨给社保,这就相当于真正的做到全民所有、用之于全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