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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个问题的人,还有前面一些回答,根本就不理解秦朝军功授爵体系的本质。

商鞅变法后的军功授爵,等到了秦朝补齐了二十等爵制,从来不是为了什么“公平公正”、“人尽其才”而施行的,它只是在秦国落后的世爵领兵、执政体制基础上,进行了爵位的细化,进而分级享受对应经济、政治和司法特权的“新等级制”。

在秦国置相后的日子里,这套“新等级制”逐步剥离了对应的行政和军事职权,将之转交给了初见雏形的官僚组织,剩下的,只是对应的一系列特权。换句话说,是由商鞅启动的对于世卿世禄的赎买,是关东六国早就启动的“由爵本位到官本位”的历史进程的复制。

在《商君书》里记载了比较多的军功授爵的细节,在从最低等的公士——不更,都是通过斩首拜爵,而这几级爵位进入军队都是所谓的“卒”的级别,不更之上是公乘,就已经等同于大夫爵。

“卒”的得爵标准很简单,斩首一级,就升一级。而大夫爵以上,则是要屯长、百将的军职,带领自己的50人或100人下属,斩首够33级,才能算盈论,升爵一级,否则只折算战功赏金。

注意,这些爵位的获得者,都相应获得对应的田地和宅子,以及对应数目的徒隶,也就是占用的干活奴婢,同时,爵位还可以在犯法的时候抵偿罪行,这些都是爵位拥有的特权。

换句话说,秦朝的军功奖赏,斩首则赏爵位,有爵位则发田宅,不发钱,只是对军吏不够升爵的才发钱。

至于下面有些作者引用的所谓发粮食的秦简,完全是张冠李戴,那是公务接待时不同层次的伙食标准,就像今天说四菜一汤,两菜一汤一样,不是什么日常伙食,如果是担任离乡到边境戍卒,低级爵位差别并不影响伙食标准。

更重要的是,哪有一次性几十万人得军功,秦军斩首次数最多的也就是长平之战,40万人,秦军参战人数应该远超次数,一个人还分不到1个脑袋。

至于其他的斩首8万,3万的战役,10个人、5个人分一个脑袋就不错了,这又不是撒胡椒面,国家当然弄得起。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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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爵位是一般等价物可以用来买卖,丢失爵位简单

在一定范围内,有爵位的人可以用自己的爵位庶卖自己和家人的奴隶身份,国家还会卖爵位给人民来奖励农耕。秦国的爵位不世袭,人死了你的爵位就没了,变成坟头的几棵树。

想要取得秦国爵位困难

秦始皇的时候曾经下令“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如果李悝的说法正确的话岁收亩一石半,那么购买一级爵位公士(赐田一顷100亩)这个需要七年不吃不喝才回本!

通过军功授爵,要想取得一级爵位,你要砍到敌国的甲士头颅才行。秦国军队五十人有屯长,一百人有百将,这两个官职的人如果一次作战中没有取得甲士头颅要杀头,他们想要升级必须一次战役砍够33颗才能升一级,不够数目顶多不杀头。

秦国的主将五百主以上有短兵就是护卫队,如果主将战死,这些短兵就要受刑罚,只有取得敌方头颅的可以免除刑罚。

古代亩数比现在小

整个秦国实行军20级军功爵后,到秦始皇统一,在有记载的可查的共杀了150万人左右,那么粗略计算一下,秦国一次性发下去这些军功需要多少地!1亩=0.0006667平方公里。

那时候一亩不到现在三分之一亩,也就是50万人*100亩=5000万亩=33500平方公里,这里面有多少甲士呢?给它减个五分之四剩了1000万亩=6667平方公里。

再抛去赎买奴隶身份的,因为犯法失去爵位的,还剩多少?

最后这个计算非常粗略,意在让大家感受一下,其实军功奖赏下来的东西并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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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秦国商鞅变法,而不是秦朝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时秦朝还没有建立,秦国当时属于战国七雄之一。

商鞅变法改进了秦国的赏赐制度,战争时,每斩首敌方一人,赐爵一级。而根据你所斩首或俘虏的对象的身份、数量的不同,赐的爵位等级也不一样。比如商鞅,他因为俘虏了魏国的公子卬,所以被赐列侯。而对于那些普通的小兵,斩首了一个就赐爵,抢来的物资和国土就那么一些,怎么分配呢?

一级爵位享受一位普通百姓六天的服务

事实上,对于最低等的爵位,秦国给出的奖励实际上是很有限的。有一个小爵位的,平时的奖励就是“级乞一人”,也就是说,有军功爵位的有权力要求没有军功的庶民为他干活,每月需要为你服务六天。

低等爵位的如果犯了什么过错,就需要给高等爵位的人当奴仆。

不同爵位享有不同的宅与田

除此之外,拥有爵位的人享受更多的田宅,但小小军功至多也就是百姓中间普通的中产而已,他需要使劲往上爬,才可能享受更多赏赐。爬到第五级大夫爵,也只是五顷地,五套宅子。大名鼎鼎的关内侯,拥有九十五顷地和九十五套宅子。前几个特别难进入的级别,赏赐非常多,到稍微厉害的士兵拼命就能进入的级别,赏赐就陡然变低。相信我,这特么就是商鞅找精算师算过的。

拥有军爵者墓上可以种树

普通士兵得了爵,除了每月享受庶人几天的服务、和稍多的田宅外,再就是死后可以在墓上种树,一级一棵。你是一级爵(最低爵位),能种一棵树。你是三级爵,就能种三棵树。


综上,我们可以发现,商鞅改革军功赏赐,的确是可以提高战士战斗的积极性的,所有人立了功,都可以受赏,和其他国苛刻吝啬的赏赐不同。

但其实这种赏赐,国家所出的东西实在是有限的,就是划出几亩田宅,其余都是对百姓原有的东西进行再分配。让普通百姓每月给有爵位的人干几天活,让低等爵犯了错的去给高等爵干活,有爵位的死后墓上可以种树。可这些,就足以让秦军变成虎狼之师。因为其他国家对士兵根本就没什么正向激励,不干活,不上阵杀敌的贵族反而受赏最多。这样的军队碰上秦军,恐怕是要被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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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历史上,发放金钱成为战功奖赏的主要方式,最早的可能是原因唐朝中晚期的两税法造就大量金钱的流通而开始,在宋朝更达到高峰,元明清继续宋朝的金钱发放方式。

在唐朝两税法以金钱替代实物的经济改革之前,军饷的发放都是以粮食和丝帛等实物为主,金钱不过是国君对大将的个别奖励。

回到题主所说的秦朝。秦朝士卒的战功,是获取爵位的标准。立了战功,国家只授予立功人员爵位,此外并不发放实物——因为爵位带来的是土地和生活标准。

秦军中不同爵位,代表着土地、粮食的势力大小不同,即便在军中,不同爵位的饭菜标准不同。

下面是秦汉时期各个不同爵位待遇标准:

公士:年粟米50石、田2顷、 房产10亩。
上造:年粟米100石、田3顷、房产15亩。
簪袅(zān niǎo):年粟米150石、田4顷、房产20亩。
不更:年粟米200石、田6亩、房产25亩。
大夫:年粟米 250 石、田6顷 、房产30亩
官大夫:年粟米 300 石、田7顷 、房产35亩。
公大夫:年粟米350 石、田8顷 、房产40亩。
公乘:年粟米400 石、食邑300户。
五大夫:年粟米450 石、食邑600户。

出土的睡虎地秦简《传食律》记录了秦军中不同爵位的饮食标准:

“御史卒人使者,食粺米半斗,醬駟(四)分升一,采(菜)羹,給之韭。其有爵者,自官士大夫以上,爵食之。使者之從者,食(糲)米半斗;僕,少半斗。
  不更以下到秩耍熋滓欢罚u半升,采(菜)羹,芻各半石。 宦奄如不更。
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無)爵者,及卜、史、司御、寺、府,(糲)米一斗,有采(菜)羹,鹽廿二分升二。”

每天不同爵位的饮食标准非常明确,饭是多少,菜是多少,是否有肉等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在两税法大量以金钱替代实物之前,粮食和布匹才是硬通货,黄金和铜钱并不占重要位置。秦汉时的金钱,更多的是贵族阶层的通货,对于一般人,金钱不能吃不能穿,根本就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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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从商鞅变法开始,建立了“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其中最低的等级“公士”,只需要斩获敌人“甲士”的一个首级,就可获得“公士”爵位,而且还可以获得田一顷、住宅一处和仆人一个。

(建功立业的秦兵)

从这里可以看出,秦国的士兵建立军功,应该是很容易啊。只需要杀个人,就可以有田有房有仆人,基本上过上贵族的生活。

因此就产生这样的疑问:秦国士兵几十万人,够分封吗?这个问题,我来试着分析一下。

第一,在秦国建立军功并不容易。

秦国虽然有“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看起来建功立业很容易,其实并不容易。为什么这么说呢?

比如第一级军功爵位“公士”,你杀的人必须是“甲士”。一者甲士在春秋战国时期军队中人数并不多。二者人家带甲,不容易砍死。三者,砍死以后,你还得割下头颅带在身上。打仗的时候,都是在拼命,还有什么闲暇割下头颅挂在身上?挂在身上也不方便打仗啊。再说了,你还得证明你砍下的头颅是带甲的人的头颅,这怎么验证呢?是不是还需要再砍下一些甲片带在身上?这可就太麻烦了。所以说,这个军功看起来漂亮,其实真正建功的,应该并不多。

而且我们看从商鞅变法开始到秦朝建立,有多少人因为战争建功立业,并至于家大业大呢?史书上记下来的,应该不是很多吧。

(商鞅变法)

第二,秦国的军功获得不容易但失去很容易。

在商鞅变法中,和“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并行的,是秦国严酷的法律。秦国的严刑峻法是非常有名的。不仅繁多,还有严格的约束机制,也就是告密机制、连坐机制。只这两项机制,就使得秦国犯罪的人,空前绝后的多。

我们可以找一些实际的例证。比如秦孝公的太子老师都犯罪了,而太子却不能保他。再比如商鞅最后逃到边关的时候,人家不敢收留他,因为他没有“身份证”。收留他就会被砍头。从这些细节就可以看出,秦国法律严酷到什么程度。

我们再看看秦朝建立后,去修筑万里长城、秦直道和阿房宫的人,大部分是“刑徒”,可见,在秦国,犯罪数量有多么庞大。

正因为秦国犯罪可能性非常高,犯罪人数非常多。因而,就算很多人曾经在战场上建立了战功,但是他也不可能一辈子守住,可能很快就失去了。

第三,秦国的军功爵位制度实施在秦国上升时期,其实并不缺爵位和土地。

我们前面说秦国士兵建立军功并不容易,失去却容易。但是,也应该看到,这个制度肯定是严格实施了的,也因此让秦国军队成为当时战斗力最强的军队。

(秦始皇统一六国)

为什么秦国有实施的基础呢?有两个原因:

一是秦国处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快速发展的事情。奴隶制的基础是奴隶进行井田制集体生产,而封建制的基础,则是平民一家一户的个人生产(我们为什么用“封建”两个字来描写当时的社会形态,就含有这个意思)。也就是说,在这时候,成千上百的奴隶,通过军功,转化为自耕农,这是完全可能的。

二是秦国当时通过从秦孝公到秦始皇六代的努力,最后兼并了其它六国,实现了统一。这得增加多少土地和财富啊!因此,就算秦国士兵建立军功很容易,就算秦国法律并不严酷,秦国要按照制度实施分封,也是不难的。

其实真正需要担心的是,秦朝统一六国以后,不再有更多的土地,如何分封,又如何避免分封的新贵做大的问题。不过秦朝很快就消灭了,因此这个问题也不存在了。

(参考资料《史记》《商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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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商鞅变法很多人只记的一个军功制度,就是拿了敌人多少人头以后,然后过去拿赏赐的东西,激励着秦国士兵不断的去创造更多的战功,这样的话,秦国的战斗力一直不断提升,但事实上很多人都忘记了商鞅变法真正给秦国带来的究竟是什么,单单一个军功制度吗?不可能的事情。

首先,对于秦国老百姓来说,你种地也可以获得军功,可以获得爵位在古代,人们对于名誉是特别看重的,很多人拼破脑袋也得挤进贵族圈子里面,获得那一个名誉。为什么有了名誉,你就可以留芳青史有了名誉,你就可以万人歌颂,甚至有了名誉以后,你有了更高的爵位,可以命令低爵位的人给你行李,给你道歉,甚至是给你干活。

很多人只记得种地给功劳,但是有没有想过农民因为有了这项功劳和制度以后可以拼命的种地,拼命的提高秦国的生产力,这样的话,秦国有更多的东西用于去打仗或者是用来赏赐。

与此同时,商鞅变法给秦国带来的是中央集权制度,中央集权制度的最终结果是使得整个国家,地方上面的势力不断的消亡,这样的话,国家可以免除掉地方势力对于生产的粮食的税收的收入,这样的话,所有国家生产出来的粮食全部集中在中央政权的手里,中央政权统一分配这些粮食,这样的话中央政权手里面可以分配的粮食分配的土地分配的资源不断的变多,你创造更多战功没有问题,我的土地在变多,我的人口在增大,我收上的税也就越多,我收上的粮食也就越多,这样的话我就有更多的钱,更多的物资去给你们。

因此我们发现其他诸侯国家可以随意的用土地进行交换,或者是买卖,但是在秦国看来,土地是绝对不能够交换的,土地就是我生存下来的资本,秦国再一统天下的过程之中,没有一天是放弃对外扩张的,(今日头条漩涡鸣人yy首发于问答)没有一天是放弃去掠夺别人徒弟了,为什么这上面就是钱啊,这上面就是粮食的,这上面就是资源啊,谁会跟这些东西过不去?

当然,军功制度最主要的还是一个爵位,这个东西相当于一个类似于名号一样的东西,或许在现代人看来那些人追逐这些虚无的东西感到很可笑,但是对于局中人来说,这些东西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功劳,就好像我们一直在调侃德国人发的铁十字勋章,这不就一块铁片吗?但是对于德国人来说,这个东西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军队圣物,绝对不容许任何的质疑。

秦国本身就是一个战争的民族,他们对于战争的那种执念,流到了骨子里面。对于战争所创造的功劳也特别看重,当然,真正重要的事。底下的人民拥有了一个渠道,可以晋升成为将军,甚至是成为贵族进入到秦国的最高行列,比如说著名的武安君白起,他原先是一个小兵,一步一个跟头走到了国家最高指挥官的位置,这就是所有小兵的崇拜对象。

而且,根据最新出土的一分秦国士兵写给家里面的家书来看,当时秦国的军队是不负责军队的补给的,军队补给由士兵自己解决,这个秦国的士兵写信给自己家里人说我这儿没有粮食吃了,没有衣服花了,没有钱用了,所以赶紧弄一点儿粮食啊,钱啊什么的赶紧给我,我得生活下去,我得在军队里面建功立业。

当然,战场上面功劳也就那么多,敌人的士兵是有限的,你能拿到首级也是有限的。

所以在秦国统一六国的整个过程之中,并没有出现这种功劳制度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反而一直帮助秦国一统六国,但是当秦国统一六国,丧失了大量对外用兵的机会的时候,整套制度开始出现崩塌,秦国军队战斗力开始下降,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也是秦国灭亡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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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的有一条重要内容。就是奖励耕战。

立下军功者,奖励爵位、土地、奴隶等等。但刑罚比奖励更重。商鞅谓之:九刑一赏者王。战败溃逃者,全部处死。甲士被杀,其属下十人全部处死。百夫长被杀,属下百人全部处死。统帅被杀,三军将士全部处死。


这时,有人提出两种质疑。

一、如果是六十万大军与敌国交战。阵亡二十万,主将战死。秦军溃败。依据秦国军法,其余四十万人要全部处死。那秦国主力部队就全军覆没了。秦国就自取灭亡了。

二、如果歼敌60万,平均每个士兵都有斩首。那就倾国库之财不足以赏。

以上两类极端情况该如何应对?

这时,就有一条特殊的原则——大捷不赏,大败不诛。


如:歼灭敌军六十万。不能赏赐每一个立功的将士。只赏赐极少数立下大功者。

自己六十万大军,主将被杀,战死二十万。其余四十万大军。则免死罪。只处死极少数有重大过错和责任的将领。

其实,大捷不赏,大败不诛的说法不确切。应当是大捷不尽赏,大败不尽诛。

不仅仅秦国,战国七雄,全部遵循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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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通过一系列的变法,确实调动了秦国士兵的士气,因为他在变法中规定,将士们杀的人越多,得到的奖赏也就越多。拿回来的敌军的人头越多,国家给的封赏也就越多。

不单单是封赏,若是士兵杀的敌人够多,还会给加官封爵。这就使秦国来自底层的人民看到了可以改变命运的机会。

所以,秦国的士兵,为了荣华富贵,都开始参军,到战场上去打仗。经过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士兵,在战场上杀起士兵来,也是格外的卖力。

在六国看来,秦军就是虎狼之师。

六国的军队在和秦国在作战的时候,基本上都是败多胜少了。

所以,为了对抗秦国,他们不得不联合起来,一起抵抗秦军的进攻。这也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合纵抗秦。

那么话又说回来,秦军如此的骁勇善战,他们杀的敌人,如此的多。那么他们国库的钱够用吗?

说实话一般能问出这种问题的人,基本上都属于是小白级别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任何时候,任何国家之间进行的战争,都是在烧钱。现代史如此,古代也是如此。

在战争中烧掉的所有钱,都是失败一方来承担的。也就是所谓的割地赔款。正是因为秦国的士兵,打败了其他的国家,其他的国家,就要赔款割地给秦国的。

秦国的国君,就会拿着这些赔款,给士兵们进行封赏。

秦国打的胜仗越多,其他国家给他们的赔偿就会越多,这样的话,秦国的国库也会越来越充实。秦国是士兵,也会越来越有钱。

因为秦国是战胜方,他要求战败国赔偿多少,战败国就必须要赔偿多少。不服气的话,可以再打。

正是因为他们打不过秦国,所以,只好答应他们的请求了。

秦国有不杀,他们肯定不会做赔本的买卖的。

他们封赏给士兵的钱,只是战利品的一部分而已。

所以说,战胜的秦国,才不会因为发放给士兵银两而发愁的。

他们最怕的就是打败仗,当然了在商鞅实行变法只后,秦国单个对付六国中的任何一个国家之时,基本上是没怎么打过败仗的。

不得不说,这就是商鞅变法带来的直接影响,也是商鞅变法的伟大性。

可惜的是,商鞅这个对秦国做出如此大改变的人,把秦国推到历史顶峰的人,终究没有落得一个好下场。

他最终是被秦惠文王给五马分尸了。

秦惠文王是秦孝公的儿子,秦孝公就是重用商鞅变法的国君,只不过商鞅在变法的过程中,得罪了当时的太子,也就是后来的秦惠文王。

所以,秦孝公去世之后,秦惠文王登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商鞅给五马分尸了。

不得不说,商鞅死的确实是很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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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是胜利者,得奖赏是天经地义的是事情。胜利者获得是敌方的土地,人口,物质财富都是战利品。以及整个国家都是战争都是战利品。人多战利品更多,更大更胜利容易,不怕人多,就怕战败一切都没有。还要丢生命和成重伤残废的无用身体。胜利者从没有国库拿奖励的事情。古代战争如同强盗分脏,胜利了就分敌人的一切,越超大战争获得越多。国库只有装得更多的财富。在古代主要大规模战争以掠夺主要土地,人员,财富为主,同时以奖赏土地,人口为主,要奖赏财富为付,也极少的。在战争中在能获得一块士地,女人最多,财富最少。是土地女人是最易得到东西,战功多是得到土地就多,女人也多,男人更多为国家所有去做苦力,由于战功多,当然女人也多,财富也多,战争胜利收获就是收获士地人口结果。有时失败,当然也有赔钱时候,但长期秦国战争,如同成吉斯汗的战争一样,越战越会战,胜利是常情,失败却奇怪了,胜利是兼并有大量人口,土地,得到还没有杀死杀残士兵变成奴隶。所有战争中坑杀俘虏是不存,在因为要用他们,因为要用战俘变成奴隶,去替代自己干农业生产,和放羊放畜苏式收羊,和去买卖交易的商品,是天生财富。除非没有用的,不能干活的,是不愿意失去他们,要用他们干事情,做苦力,当牲畜和作牺牲品。更多是让他们家人和国家,用宝贝财产赎回的,如果没有了,等同没有了财产,财富就少了。能动的有能力都要押回的。没用的他们家人也不会赎回,或家人被消灭,或无法作苦力出卖的当然杀了事。秦国百里奚,就是用五张羊皮换来得。有些人以为战争胜利了都要坑杀俘虏,那是极大错误。俘虏就巨大财富,得到越多赎回财富的也越大。是不会象长平之战,赵国穷困,没有在和谈时拿出财富,贡献给秦国谈崩了,最后赵国人,国内军内出现人吃人残酷发生了。国内也坏得一塌糊涂。赵国才拚命拚杀,以一死决心使秦国也遭到巨大损失。仇恨累积的结果,王龁,司马梗占据太原,武原。用各十万人去打,白起才率军去攻邯郸的兵马才有二十万,损失是相当巨大的。比都赵死伤还要多的,流血成河,哭声震川。四十六天绝粮都人吃人了,赵国能不拚命吧,但秦国人胜利,赵国人精神夸了,就是变成泥了,在站不起来被埋活是必然,如果能起来,人家还等待用他们赎钱,最后有240人也许是赎回的报信有一十七八个就行了,俘虏是买卖交易哩,战争是残酷暴力行动,没有仁慈可言,对敌人的仁爱,就是对自已组织叛变,以暴制暴战争唯一法则。古代战争奖赏是土地,人员,或极少东西。更多是人员和土地。没有用国库东西道理有军功得晋级是能够分到更多的土地和人员成为奴隶和自己的女人军功越多晋级越快获得土地就更多所以战国时代以军功封侯是能得相应的土地和人员而不是国家库房东西东西很少钱财国家要用得到也很少。各然成为诸侯有了自己的军队情况就是自已说了算了所有刘邦要灭自己封得候汉武帝刘彻说唯刘姓不得封侯。都是怕成国有兵,更容易发动战争,把军功奖赏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曹操首先突破这个禁规,荀彧和杨彪反对,荀彧气死,杨修被杀,孔融更早早被杀全家。都因为如此战争中军功奖励被曹操破坏引来的祸。是的战争胜利了皇帝对极少数人也是以高官厚爵进行奖励,军功越大官职越高,刘备灭黄巾军得安喜县尉,打袁绍得平原国相。都是军功所得,萺操也是军功得东郡太守。总之是国家不会拿物资奖励,也不可能有多少物资奖励人员,物资是励志的,是出征时奖励的,不是战争胜利后收获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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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点名了秦帝国之所以强大和迅速败亡的根本原因。

这个问题,也直接戳穿了商鞅以及他所代表的法家,为什么会在华夏历史上,不断的被唾弃的外衣。


秦帝国何以强大?商鞅变法,杀敌以取功爵。只要有关东六国,秦国就能不断的以战养战,不断的从六国获取土地和财富,来封赏有功之人。

秦帝国何以北伐匈奴,南征百越?六国已灭,中原再无土地可取,也无财富可供掠夺。而秦人唯有杀敌以取功爵,若无敌人,秦人便失了进取之道,秦人失了进身之道,那还能有什么战斗力?所以必须为自己树立一个又一个新的敌人。所以必须北伐匈奴,南征百越。

秦国何以迅速灭亡?秦人征伐无已,匈奴和百越固然不得不去讨伐以满足秦军的胃口,但是终究是边荒之地,秦人多有怨言;六国皆反,秦人看惯了六国之民的生活,只怕对自身的这种生活也早已厌弃,无人愿意再保留这种生活方式。所以刘邦入关中,废除商鞅之法,“约定三章”秦人便欢欣鼓舞,不复再念商鞅之法和秦君统治。


苏联很强大,但苏联老百姓活着和狗一样,没有对比还能忍受,一旦见到了欧美世界的生活,苏联人便毫不犹豫的放弃了苏联;因为这种强大毫无意义,只是单纯的为着强大而强大。

秦国很强大,但是秦人的生活既没有诗歌也没有音乐,更没有温情,只有杀伐和爵位,不客气的说,秦国很强大,但是秦人的生活连秦穆公的时候都没有的比,秦人的人文素质,更是远远不如秦穆公时期,商鞅变法,让秦国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野蛮的国家,秦人都变成了了一个个虫子般的存在,除了打仗和耕种,他们没有任何其他的生存意义。

统一六国之后,当秦人看到了六国的生活,多半会想,自己活的和狗一样,统一了他们,结果还不如他们活的自在,自己为的个啥?由此,秦军战斗力一泻千里,再无昔日之锐利。


秦国之败,败在商鞅。

有人说,难道不是商鞅帮助秦王朝统一六国么?

我说,商鞅不但帮助秦王朝灭了六国,商鞅还灭了秦王朝。


你会请一个牛逼的职业经理来帮助你打败所有的敌人吗?

你会。

但是你倘若知道这个牛逼的职业经理最后连你自己的公司都干掉,

最后会便宜另外一个乞丐,

你还会请他么?、


作为老百姓,谁是统治者都无所谓;

作为绵延600年的秦王室,只怕把商鞅从坟里拉起来鞭尸的心情都有。、

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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