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因为这玩意不实用。
大家看过电视连续剧《1216枪杀大案》吗?
其中有一幕,上级安排抓捕持枪歹徒,让刑警们穿上防弹衣。
但刑警说:穿上防弹衣动作不方便,算了。
就是这个道理。
以苏联最成熟的SN-42防弹胸甲为例,由厚约2毫米的二块锻压钢板制成,重量3.5 公斤,保护面积 0.2 平方米。
这玩意原则上可以抵挡125米距离射来的手枪弹,也就是德军冲锋枪的子弹。
原则上,穿着这玩意很适合巷战,因为德军有很多冲锋枪。
然而,这仅仅是理论而已。
大家算算看,你要穿着1个重达7斤的胸甲长期作战行军,这可不是小的重量。
无论冲锋还是撤退,这7斤的份量都会影响士兵动作的迅速性。
而在巷战中,慢一秒钟就可以送命。
而且,大家注意,胸甲只是理论上可以抵挡125米距离的手枪弹,但实际上巷战的距离要近得多,冲锋枪也多在100米内射击,很少有在100米外的。
这主要是冲锋枪的枪管较短,距离较远就打不准了。
那么,在巷战最常见的100米距离内,这个胸甲根本就挡不住德军的手枪弹,更别说步枪弹了,那还有什么用?
穿着搞笑的?
实际上,美国警察很多时候也不穿防弹衣。
这些警察的经验很丰富,他们明白近距离枪战中,百分之九十在25米内,双方对射4发就结束。
这种情况下,穿着笨重的防弹衣几乎是找死,根本没用,还不如让身体轻便一些立即躲避和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