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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已获车主全额赔偿,还能申报工伤吗?

2020-10-10 08:31阅读(77)

在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已获车主全额赔偿,还能申报工伤吗?还能赔钱吗?:法海一粟认为,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已获车主全额赔偿后,如果符合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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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一粟认为,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已获车主全额赔偿后,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题主仍然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工伤赔偿。

1、事故责任。从题目来看,车主已经全额赔偿了题主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这说明,题主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同时,题主又是在下放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因此,本案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有鉴于此,题主受伤的事实应当被认定为因工负伤。

2、工伤赔偿。关于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能否兼得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曾经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民事赔偿不影响工伤赔偿;有人认为,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不能兼得;有人认为,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中相同的部分不能兼得。而司法判例也曾经有过不同的判决结果。不过,现在最高法院对此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题主因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受伤职工在获得交通事故侵权人的民事赔偿后,有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工伤赔偿。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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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

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仅限于伤残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等不支持双赔)。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3.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

4.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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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申请,但是否能获赔,全国各地处理方法并不统一,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你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归纳为:

工伤事故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伤者是否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对于该问题,《社会保险法》总体上采取的是回避的态度,仅对医药费部分规定了对于第三人未支付的医药费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社保基金垫付医药费,并由社保基金保留追偿权。

《社会保险法》效力上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因此对于医药费,伤者并不能获得双倍赔偿,且各省市并没有自行制定相反规定的权力。

但对于医药费之外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能否获得赔偿,《社会保险法》并未作出规定。

同一省份不同时期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就我执业所在的浙江省,对于该问题,在十年内已经经历了2次大的调整。

最初采取全额补偿方式,即工伤待遇仅就第三人侵权不足部分给付。

2011年前后进行第一次调整,对于医药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外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采取双倍赔偿的方式。

2018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后,对该问题进行了最近一次调整,对于工伤事故与第三人侵权竞合的,重新回到全额补偿模式。但在实践操作中,对于员工离职可获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原则上可以主张。

工伤赔偿一般可申请法律援助

由于你的问题是针对工伤赔偿,一般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因此建议你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祝你早日解决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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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已获车主全额赔偿,还能申报工伤吗?还能赔钱吗?

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获得双份赔偿,不过其中的医疗费只能赔一份。

1、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本案,如果已经获得车主全额赔偿,可以看出应当是肇事方全责,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应当认定为工伤。

2、已经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这个规定,当事人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以后,这种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如果医疗费已经全部赔偿,则工伤赔偿中不可以再一次要求赔偿这一项目。但是如果交通事故没有完全赔偿的部分,可以要求在工伤赔偿中予以赔偿。

例如,医疗费总额六万元,如果交通事故中已经按责任比例赔偿四万元,则可以凭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判决书在工伤保险中主张赔偿剩余的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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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如果劳动者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那么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的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也就是说是可以双赔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的双赔也是有限制的,不是所有的赔偿项目都可以获得双倍。

我们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发生交通事故,还是工伤,一般都会赔付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费,还有营养费等等,这些费用,那么这些费用有的可以获得双倍,有的是不可以的,一般来说,伤残补助金是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的,也就是交通事故可以获得一份工伤保险,还可以获得一份,但是医疗费和误工费等这些就不能获得双倍了,只能赔一份。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必须要提醒大家的就是,不是劳动者在上下班发生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算作工伤,这里面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这个交通事故必须是发生在劳动者上下班的途中,第二个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交通事故里,劳动者是负非主要责任的,如果劳动者是全责或者主要责任,那么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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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竞合。责任竞合是指同一行为受不同的法律调整,由行为人选择之一行使权利。就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而言,交通事故损及人身健康或机能,同时也影响了劳动能力。因此,就人身损害部分、劳动能力部分不是竞合,而其他费用则是竞合。特别注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工伤认定起决定作用,劳动者负主要责任不能认定工伤,也就是说同等责任才定认定工伤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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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请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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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能,按陪工伤标准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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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上出车祸?很难能报上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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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可以申报工伤的,上下班在一定的时间范围是属于工作时间的,这个根据公司和家的距离来定,一般是半小时。

根据工伤保险规定如下:

1、依据目前我《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要根据交警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及路线应能明确证明是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车主赔偿和工伤保险无冲突的,工伤保险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如果需要休假的,还可以按病假80%日工资。

朋友以上希望能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