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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军衔和警衔对比

我们都知道军衔有四个等级,分别是将官、校官、尉官和士官。那警衔都有哪些呢?同军衔一样,警衔也是有严格的等级的。在世界各国中,警察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分别是大陆系和海洋系。大陆系警衔一般与军衔等级一样,采用了将官、校官、尉官、士官等标准,苏联、越南等国家的警察,使用了这样的警衔。海洋系警衔则是以警监、警督、警司等为主,与军衔模式完全不同,强调军警之间的区别,美国、英国等国家属于代表。我们国家采用的也是海洋系警衔模式。

现行的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和警员,最高为总警监,最低为二级警员。

如果要将军衔和警衔做对比的话,那差不多是下面这样的:

第一等级,总警监和副总警监。一般是公安部部长和副部长,对应军队系统的军区司令(上将、中将)和副司令(中将、少将);

第二等级,警监。警监以上都属于人民警察的高级警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和二级警监一般是厅级干部,比如省公安厅厅长、副厅长,对应师长(少将、大校)和副师长(大校、上校)。三级警监一般是处级干部,比如市公安局局长,对应团长(上校、中校)。

第三等级,警督。同样警督也分为三级,一级警督一般是副处级,比如市公安局副局长,对应副团长(中校、少校);二级、三级警督则是正、副科级,比如县公安局的正、副局长,分别对应营长(中校、少校)和副营长(少校、上尉)。

第四等级,警司。一级警司副科级,二级、三级则是正股、副股级,以此类推,分别对应连长(上尉、中尉)和副连长(中尉、少尉)。

第五等级就是警员了,这是警衔系统里面最低的,差不多对应的是军队的排级(少尉)。

二 警衔遇到军衔,听谁的?

警察和军人在一起执行任务,大致有三种情形,第一,警察参与到战争中,与军人一起作战;第二种,在应对突发恐怖袭击等事件时,警察请求军队援助;第三种,发生重大灾害时,军人和警察一起执行救援任务。下面我们对号入座,来具体分析一下各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警察参与到战争中。警察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如果加入到战争中,那肯定是国家遭到了重大的打击,国防力量遭到了重大的损失。在抗日战争时期,这种情况非常常见。

1931年“九一八”事变中,面对日军的大举进攻,东北军执行“不抵抗”政策,全面撤退。在东北军全军撤退之时,时任辽宁省警务处长兼沈阳市公安局长的黄显声,率2000多名警察与日军展开激烈的巷战,坚持了三天的战斗才撤出沈阳城。日本人炮击北大营后二十分钟,黄显声便带领警察总队阻击敌人,同时命令下属警察分局、警署消耗敌人的兵力。最终因敌人增兵,敌众我寡,被迫向锦州方向撤离。沈阳的警察被称为“九一八”事变中抵抗最坚决的抗日力量。撤离沈阳后,黄显声便建立起东北义勇军,同时把警队扩充为三个骑警大队。
1937年,淞沪会战爆发,税警总团参战,被日军打残,几乎团灭。在随后的南京保卫战中,时任宪兵司令部中将副司令兼警察厅厅长、南京市市长的萧山令,指挥宪兵、警察背水一战,在战败之后,萧山令也举枪殉国。而南京警察厅“六千员警,亦为参加战斗之一部,十之六七尽成国殇”。这样的事迹还有很多。可见,在国家危亡之际,作为国家力量的一部分,警察也同样有守土御敌之责。建国后,周总理就说过:“天下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在这种情况下,军人和警察不存在谁听谁的问题,都是服从各自的指挥系统。

(税警总团)

第二种情况,警察请求军队援助。比如在应对恐怖袭击事件,或者追捕犯罪武装集团时,公安民警首先会向武警请求支援,如果武警解决不了,最后就会请求军队支援。

在各个系统内部,都有自己的规定。先看看公安内部指挥权规定,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十三条,不同建制的公安民警在共同执行任务时,应当服从上级指定的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如果发生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暴乱、骚乱以及追捕逃犯等紧急情况,在建制不明时,由行政职务高的公安民警负责指挥;一时难以区别行政职务高低时,由行政警衔高的公安民警负责指挥……

警衔就是仿照军衔制定的,军队的规则也类似。

那么军警相遇怎么办呢?一般来说,军对、地方联合行动都有统一的作战指挥室和清晰的联动方案,遇到什么情况怎么采取措施、向谁汇报都有规定。联合执勤时一般要求军人配合民警行动,必要时服从现场指挥,这是因为执法权限的问题,军人在地方上没有执法权。这些都是事先制定经上级批准并公布的,不存在临场再分配指挥权的情况。

第三种情况,发生重大灾害时,军人和警察一起执行救援任务。比如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军人和警察同时进行救援,事先也肯定会成立联合作战指挥室,协调指挥。具体到现场的话,那就是谁先到,谁最了解情况,就听谁的建议,也不存在必须谁听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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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来由就是最初的军队的一个分支,最早的时候并不叫警察,在后来才改为警察,而且叫做警察部队,后来划分出来,但是还是跟军队有一些的联系,严格来说警察就是军队的一种,比如我们的武警部队,不就是军队吗,也是警察部队,属于安内的机构,军队的职责不只是定外,其实还需要安内的。

当然现在分开以后各司其职,到底谁厉害一点,这个要看在什么样的角度了,当然绝大多数人崇拜军人,只是现实中绝大多数人想当警察,区别就是很明显,崇拜是一回事,想当什么又是另外一回事,武警部队就是军人,也有不少退伍或者转业军人去当警察的,没有警察去变成军人,警察和军人原本是一家,现在只是分家了而已。

军队中,现在我国的最高军衔是上将,而元帅空着,正副部级是军区正副司令上将中将军衔,对应的是公安部正副部长,也就是正副总警监,军区正副军长属于正副军职级,军衔为中将少将大校,对应公安边防局长消防局长和警卫局局长,正副厅级省级公安厅正副厅长为一二三级警监,对应军队的正副师长和旅长,军衔为少将和大校。

正副处级为市公安局正副局长,为三级警监和一二级警督,对应军队的正副团级,军衔为上校中校和少校,正副科级为县公安局正副局长,警衔为二三级警督和一级警司,对应军职为正副营长,对应军衔为中校少校和上尉,正副股级公安职位为乡镇派出所正副所长,警衔为一二三级警司,对应军队职位正副连长,对应军衔为上尉中尉,办事员公安组长探长,警衔为一二级警员,对应军队的排职排长,军衔为中尉少尉。

军队的初中高三个级别的士官,相当于拥有合同在身的治安协管员,义务兵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临时治安协管员,对于相同级别的职位,警察和公安到底听谁的,这个要看在什么地方了,如果说是重大危害社会和国家安全的事情,那就是军队说的算,警察配合军队的行动,如果说一些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那就是公安说的算,军队配合一些行动,到底听谁的,当然是听领导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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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剧中保密局北平站上校处长去京师监狱提人,对小警察们严重的不客气,然后孙漂亮出演的“金爷”端起中正式连放五枪,大小特务望风而逃,很牛很拉风是吧?这都属于瞎掰,主角光环罢了,金海不过是个二杠二豆的荐任官,跟三颗花的军统上校动枪,那基本就是活的不耐烦了。




不仅仅是金海的警衔大致略低于对方的原因,更重要的那是所谓的“勘乱救国”时期,这四个字也不太好展开解释,通俗点说,就是非常时期的战时军管状态,军队系统在彼时掌握着所有军政大权。比如华北五省二市的军政、行政、警政的最终领导权,全部归于一个单位:华北剿总,总司令正是陆军二级上将傅作义。


所以这一时期军官的地位远高于警官,即便衔职对等,比如金海撞见个保密局中校,他也不敢吆五喝六的,不是他无能,是整个大形势造成的,不光秀才,“警察遇到兵,也是有理说不清”。警察无论哪不服哪不理解,后者一句军事秘密或者军事行动,你就没辙,战时管制情况下,耽误了“军机”是要掉脑袋的。




注意《北平无战事》里面的“五人调查小组”配置,北平警察局长、党通局(中统)处长徐铁英挂的是四颗豆的最高警衔,然而这个调查组的负责人却是预备干部局的曾可达少将。论年龄、论资历,“太子党”出身的曾可达都远远不如徐铁英,但他是小蒋的人,是军方的人,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就是凌驾于地方系统之上。徐铁英被拿下时,曾可达干脆代管了警察局长的权力。


民国后期的警衔比较复杂,如果从肩章来区分的话,大体分为特任官、简任官、荐任官和委任官四大类,其中特任官(全金色肩牌)并未授予,所以级别只有简任官、荐任官和委任官三等,大体上跟军衔的将、校、尉官近似,但分级比较细致:




简任官的肩章上是三道金线,一级或二级缀金星四颗,三级或四级三颗,五级或六级二颗,七级或八级一颗;荐任官肩章金线二道,一至三级缀金星四颗,四至六级三颗,七至九级二颗,十至十二级一颗;委任官肩章金线一道,一至四级缀金星四颗,五至八级三颗,九至十二级二颗,十三至十六级一颗。


看懂了吧?徐铁英就是简任二级警官,因为上面还有内政部警察署长的顶级职务,所以差不多顶个少将。而方孟韦就是荐任十级以下,因为太年轻了,无非是为了跟职务挂钩,而金海那就是荐任七至九级警官。至于民国军衔我们大体了解,陆军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等等,那么互相之间如何对应呢?




抗战胜利以后,军队缩编造成大批军官被裁减,部分军官分流到警察系统,当时颁布的《复员军官转任警察人员任用办法》规定:少将以上军官者经警官补习教育后任用为简任警官; 中校军官经警官补习教育后任用为荐任警官; 上尉军官一年以上者或军校毕业少尉以上满一年者,经警官补习教育后任用为委任警官,基本能体现出军衔和警衔的对应情况。


注意啊,这里所说的是“铨叙军衔”而不是职务军衔,一般来说,陆军上将衔是不可能转入警察系统的,没有那么高级别的位置。而黄埔一期的宣铁吾、黄珍吾等人,转入警察系统后都是简任一级,也包括黄埔六期的唐纵,从军统局转任警察总署署长后,挂的也是简任一级肩章,之前他的军衔是陆军中将。




但是在战争期间,军权仍然远高于警权,比如黄埔一期的黄珍吾曾任南京(首都)警察厅长,简任一级警官,顶个陆军中将了,也算位高权重了。然而就地位来说,就未必高于第74军军长张灵甫,尽管后者的铨叙军衔仅仅是陆军少将,但是人家兼着“南京警备司令”,非常时期,军队享有特殊地位,因为仗打输了政权都将不复存在,警察系统也得跟着完蛋。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因为那是蒋某人独裁时期,具体情况要看蒋某人的眼色和脸色。比如抗战胜利后,黄埔一期宣铁吾被任命为上海警察局长,当戴笠的军统特务们前往上海捞“伪产”时,第一次惊讶地发现上海的警察敢跟他们抢房子抢东西,甚至敢拔枪相向,无他,宣铁吾是准备清算军统的“八人小组”成员之一,敢公开跟军统对着干,摆明了后面有人撑腰。


另外一种特殊情况,是军警之间本来就可以角色互换的,比如军统大特务、少将毛森,解放前就直接兼任了上海警察局长,那么究竟军官和警察碰见了谁更猖狂,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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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应看是干什么的,如果是部队进行演习,浩浩荡荡的大军及军事设施,从某城市通过,这时,地方公安机关,不论你警衔高低,一切都要组织好,把好各个交通要道,一律让行,不得有误。如果部队一名上校因公需去公安机关办理事宜,需见分局长,这时应很客气地和局长洽谈,局长也热情好客接待了他。不是说谁会听谁的,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一心为公、为国家。如遇什么情况,共同携手并肩,该听谁就听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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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直接这么问不正确。军警各自的职责使命不同,各行其责,各履使命。军队及武警归中央军委领导。军方负责国家安全,防外敌入侵。警察归公安部领导,负责国内地方安全保障。军事戒严或军管,包括战争时期,警察需要配合和协助军队,这种情况下,军方首长肯定是第一负责人,当然警衔服从军衔。和平时期,地方治安管理由警方负责。如果地方治安发生重大事件,警方需要军方提供帮助,这种情况下,警方首长一般是第一负责人,军方只是配合协助,当然军衔服从警衔。所以,这个问题要从哪方面看,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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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就有答,星空会。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再望星空,现就这个提问谈谈我的看法:

旧时代有“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之说,你现在问“警察遇到兵该谁说谁听”,是有点意思。

1、军人(含武警)和地方警员都是国家的暴力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是国家法定准许配枪持枪执行军务或警务的特殊群体。

2、军警的工作对象与任务各不相同:军队以保家卫国为主,解放军抵御外敌侵略,守护领空边防线;武警守护国内重要目标(包括但不仅限于重要的人物、机关、库区、枢纽、场站、监所等),防暴治暴,守护海防线,参与抢险救灾、防疫救治,协助地方警察维护社会秩序或打击犯罪;人民警察主要是维护社会治安与公共秩序,打击犯罪,抓捕罪犯,保护国家、社会法人、公民财产不受非法侵犯,保护公民生命安全等。

3、军队、武警部队听令于中央军委;警察听令于国务院公安部及其所辖的国家机关(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军与警(指人民警察)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上下级关系,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4、无论是军人还是警察,既然是军事武装队员或准武装队员,他们都有各自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法令、条例,在各自的领域、区域、军务、警务范围之内,不受对方或他人干扰,也不能越界干扰对方或他人。

4、军衔遇到警衔,谁会听谁呢?

从通俗上来说:

一是在谁的地盘上就听谁的:

比如,在法定军事管理区范围之内(包括但不仅限于:军事基地、场站、营区、空域、防区等),警察要出入或办事,必须事先征得驻军的批准或同意,在对应军人的陪伴监视下进行;否则,即使你来的是警监还是警督,军队的一个列兵或下士,都可以命令你退到军事警戒线以外,不听警告或命令的,执勤士兵可以视现场情形,依法依令采取临时强制处置措施如:强制劝离、约束、拘禁甚至鸣枪警告或当场击伤击毙。而军人出了军事管理区进入警务管理区,除了紧急军务并通报之外,就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及军人法令纪律规定,尊重人民警察及其管理权,如有违法,警察依法可以采取对应的措施处置:比如交通违法可以现场纠正并登记后通报部队,涉嫌犯罪可以采取现场拘捕取证后移送军事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对于涉及危及重要安保目标安全或公民生命安全的现行重大犯罪行为人(包括军人),警察视现场紧急情形,依法可以选择使用警械或枪械进行有效制止,事毕核实身份再通报部队善后。

二是当前属谁的事务就听谁的:

比如,在战争状态下在战场上,包括警察在内的其他人员,一切听从军队指挥员及其授权人员的指挥调度;在地方突发事件现场,军队派出的协作军人或临时参与的军人,原则上应该听从现场警察的指挥调度。

三是军警也有互相协同协作:

比如部队执行出征、演习、拉练训练军务活动,途径地方需要实行路段限时交通管制或军事管制时,除了沿途部署士兵站岗守卡之外,还会知会地方政府与警方派员协助维持秩序;而某地出现重大突发事件事故时,地方政府或警方也会视情况请求部队驰援,部队(含武警)按照规定经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后,会出兵支援地方协同处置对应事件事故。

其实,只要正确区分好各自管理的区域与事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军警之间就不会出现谁听谁的矛盾冲突,大家就会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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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军衔是国家授予军人以区别其等级地位、权力责任、荣誉待遇的称号和标志。

同理,警衔是国家授予警察以区别其等级地位、权力责任、荣誉待遇的称号和标志。

在我国军衔和警衔不构成上下级关系,只是平行的关系。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佩戴军衔解放军与佩戴警衔的警察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而只有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依存的关系。

在和平时期,如果警方有维稳处突的重大任务需要军队配合时,常常是军队人员配合当地的警方来共同完成任务;而如果是战争年代的非常时期,军队要完成各种作战任务,警方就要根据总体的作战行动来配合实施当地的安全维稳行动。

当然,无论是和平时期还是战争年代,也无论是军衔遇到警衔还是警衔遇到军衔,都会以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为重,以大局为重,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依存,共同努力完成各自职责范围的任务。这也是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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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衔遇警衔谁听谁?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保卫国家领土安全的武装力量,建国初期公安警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组成部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和中央军委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首任公安部长罗瑞卿是大将军衔。公安部从军队分离出来后,归国务院管辖。从职务高低看,军队高于公安警察。军队和警察,一切忠于祖国听从党中央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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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方有灾难军官听地方警察的指挥,如果军队有军事行动,地方警察必须听军官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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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和警察,一个是国家的武装力量,一个是国家暴力机关,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里二者都是分列的,并无隶属关系。只是由于军队和警察都有武器装备和处在高度纪律约束之下,都有处置突发事件的职能,所以很多时候,军队和警察的任务在边缘上会有部分重合。

比如,和平时期,军队在大规模调动和集结时,需要警察协助维持外围秩序和保障交通。警察在执行大型任务需要封锁、搜索,人力不够时,也可能会向附近驻军求援。而在战时等特殊时期,军队和警察的职能融合度就会变得非常高。比如,战时治安状况严峻、敌特潜伏、情况复杂,会有军队的卫戍部队参与治安巡逻与治安管理,弥补警察人员和武器装备的不足。战局危机时刻,也有很多轻武器装备的警察直接参与战斗的例子。比如抗战中的南京保卫战,日军破城后,城内各处零星的巷战抵抗中都能看到小股警察的身影,在千钧一发的关头,他们超越了身上肩负的治安使命,和正规军一起抵抗入侵。当然,还有税警总团这样的特殊警察部队,苦心经营建设之后,武器装备水平超过正规编制军队的特例。


军队和警察都有自己的衔职标识,在各自的内部,肯定是衔职低的听命于衔职高的。

按照警察的警衔制度,三级警监及以上为高级警官,配发白色制服衬衫,与之下的天蓝色衬衫着装警官形成明确的区分。三级警监是地级市公安局局长的标配警衔,这一行政上处级的职务与部队的上校基本上对应。我们就来看看下表中高级军衔和高级警衔的对照表,就会发现,军衔的上校到上将,警衔的三级警监到总警监基本上每级都能一一对应上。可能有人要说了,军衔最高级别的上将有可能是军委副主席,这样的副国级职务肯定比公安部长要高。其实,公安部是国务院部委中非常重要的部门,很多时候公安部长都有国务委员、甚至是政治局委员的头衔,这样公安部长也是高配副国级,公安部部长由政法委书记兼任的例子也非常多。所以,上将和总警监基本上是能对应的。


但军队和警察一起执行任务时,到底是谁听谁的呢?首先,国家肯定没有一套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来明确规定在执行特殊任务时,军衔与警衔之间的对应级别指挥关系。在实际行动中,主要还是要根据任务的性质来划分指挥权限。


比如,上面提到的,警察协助军队进行调动集结任务时,肯定是警察听从军队的指挥,完成配合任务。在军队协助警察执行搜捕任务时,尽管军队人数和火力占优,但缺乏对于案情和疑犯的了解分析,肯定是要听从专案指挥部的调度。而在战时等特殊时期,危急关头需要警察直接投入战斗时,警察的战斗素养和武器装备都远不及正规军,此时警察肯定要听从军队首长的调遣,去协助军队执行战斗任务。


所以,很难笼统说出军衔遇到警衔,谁会听谁的,一切都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只是军衔遇到警衔时,警察听军队的情况肯定会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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