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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现在好多娶进来的媳妇和新生儿都没有耕地,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2020-10-06 05:31阅读(68)

农村现在好多娶进来的媳妇和新生儿都没有耕地,这个问题你怎么看?:农村现在好多娶进来的媳妇和新生儿都没有耕地,这个问题你怎么看?稳定长久承包关系是我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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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现在好多娶进来的媳妇和新生儿都没有耕地,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稳定长久承包关系是我国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的,在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承包期,就是为了稳定承包关系。这个规定就明确的告诉我们,在2057年之前,是不会再进行土地调整的,对于新媳妇和新生儿,如果村上没有机动地和自愿退出的承包地,也就不会给新媳妇和新生儿分配新的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式,在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是按照当时户内人口来分配土地的,在二轮承包以后,户内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对于新增加的人口,就是其家庭成员,虽然在二轮承包的时候没有分得土地,但是作为共同的家庭成员,就获得了这个家庭承包地的承包权。在我们当地,土地确权证书已经发到了群众的手里,细心的人可能已经发现,在新的土地确权证书里面,有承包共有人这一栏内容,里面就是我们现在的家庭人口,虽然有新增人口,二轮土地时没有分配到土地,但是作为承包共有人还是在确权证书上面登记了。



农村土地承包给个人以后,是需要个人用心耕种的,在过去吃不饱饭的年代农民把土地当做自家孩子一样的伺候,有时候孩子可以不管,耕地不能不伺候,几乎天天都要泡在地里,耕地真的是农民的命根子。说这些的意思就是,耕地是需要投资的,需要用心的去经营,这就必须要保证耕地承包的稳定性的如果三天两头调整耕地,谁还会舍得到耕地上投资,说不定今天耕地还是我的,明天就变成别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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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进来的媳妇和新生儿没有地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当时分地政策土地是30年不变,生的不添,死都不去,不知道现在《土地管理法》有一条修改没有,原有土地法有那么一条,如果你村各村民小组有机动地如果多,可以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可以用机动地分给无地人员,但首先必须报请上级部门决定批准才能可以,

土地承包政策就是这样规定的,30年不变,死的不去生的不添,实际看着好像不合理,人死了怎么还不往回抽地呢,抽回来的地给没地的补上,但国家政策就是这么规定的,谁也没有办法,在这样情况下国家又延包30年,这个事情不用看,就按照国家政策办,没有地的就去打工吧,有地的都去打工,说什么也没有用,自己的梦自己圆,全国政策都是这样,没有国家政策,谁也不敢挑整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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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我不说。举例我家乡有的三个人水田,共才是一亩不出头,现在人口10个到15个人。但是有的人口一家三兄弟,全是生女,现在只有一个老女人,三个兄弟全部死了。只有这个老女人,她的长女嫁同村,但她60岁后一直是五保,她的水田特别多,除了出卖几千方给别人建房子。2017年确权后她依然还有十多亩水田。全部是她的长女出卖和保管。她的母亲一直是伍保和贫困。政府还在2017年以五保名义出资金帮她建了约70方的一层水泥楼。如果国家将水田按照现在人口共分,人人有田种粮,该多好啊!可惜我们的国家这次确权依然是死人领钱和种地。生存的人却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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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农村土地有大量抛荒现象吗?随便拾点种种就行了。(这是开玩笑的)

其实,这是与土地承包权三十年不变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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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就那么多,而且现在土地承包制度和年限长期不变,最重要的是现在正处于城镇化的过渡时期,即便有地,谁种呢?

我是14年结的婚,当时还在跟媳妇商量要不要把她户口挪到我们村里,后来想了想不行!因为她在她那的村里多少还有点福利,逢年过节村里还给发点东西,花生油和面粉之类的生活物资!

在我村里这什么也没有!

儿子在15年出生,落户口时,我还特意问了一声会给他分地不?回答是不会!

全国应该都是这种政策,娶进村的媳妇和新生儿都不会有地!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个时间的结束期在2058年,这样做主要为了农业和农村的稳定!

2019年11月26日,国家发布的《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

我国的土地承包制度,始于1978年的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带动,从集体生产制度改为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承包年限最早的第一轮为15年!

全国大范围施行土地承包应该在1983年前后,第一轮15年的到期时间在1998年前后!

第二轮改为30年承包期限,是从1998年前后到2028年前后!

第三轮顺延30年,那就是到2058年!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农业生产能够长期稳定,让农民或者现在的一些通过流转途径取得土地的新型农业合作社,能够放心经营!

前段时间这问答里面有个问题——“农户是否可以要求村里收回死亡人员的田再分配,需要什么条件?”!

如果父母都已经去世,子女都是非农户口,村集体是可以收回土地的,但是分配的问题要看政策规定!

即便给了地,谁来种呢?

题主的这个问题,应该看中的是分地能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有没有想过谁来种呢?

现在农村的地基本都是50岁以上的人在种,而且随着他们老去,这有出现了头条问答里面的一个问题:年轻人不会种地,将来农业如何发展?

将来的农田会更集中发展,这是定局,有没有土地不要紧,如果户口在农村,当地如果会大规模流转土地,所得的利益一定还是村集体成员的!

如果是这样,有没有地不重要,有分红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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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在以前土地的重要性就跟生命是一样的,有了土地才可以养活一家人,要是没有土地的话可能一家人的生计就有问题了。不过现在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土地的,有的人就说娶进来的媳妇跟新生儿都没有耕地,这是怎么回事呢?

农村现在好多娶进来的媳妇和新生儿都没有耕地,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有一些人就说现在娶进来的媳妇跟新生儿没有分配到土地,感觉这个不太公平,毕竟其它人都是有土地的,为什么自己家的人多了土地怎么不多一些的。

其实这是大家还不懂土地的相关规定了,现在我们都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也就是以家庭为承包单位的,所以说一个家庭承包的土地都是一直不变化的,现在已经不是按照家庭人品数来分配土地的了。

不少人觉得新增人口为何不增加土地,可能是听说以前第一轮分配土地的时候,那都是按照人口来算是,人多的话就多分配一些土地,人少的话就少分一点。不过大家要记得现在已经是第二轮承包了,基本上是已经没有土地可以分配了,所以二轮承包还是以一轮承包的分配情况继承让农民承包的,这个时候家庭人口数已经不重要了。

如今对于土地都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反正家庭承包的土地都不会有变化,是不管人数的多少的。如今农村娶媳妇过来,或者是新生儿没有多分到土地也就是正常的。

大家也别觉得不公平,毕竟家里的老人也有过世的,也从来没有收回承包的土地。如果真的还按照土地人口进行实时分配土地的话,那增加的工作量可就是非常大了,农民的土地数量不断变化,也是不利于农民的生产活动的。

所以说现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分配原则还是行之有效的,大家也是必须要理解的。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回事呢,都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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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从1981年分配到如今,几十年了,大部分八零后年轻人都没有土地。国家将保持土地政策长期不变,也就是说,不会因为人口的增加而增加土地,不会因为人口都减少,而减少土地,所以农村现在好多取进来的媳妇和新生儿都没有耕地,这种现象也就很正常了。

第一、土地政策长期不变,是国家研究制定的方针和政策,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提高农村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经常变动,土地政策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很不利。

第二、很多新生人口和新娶进来的人口,没有土地,从局部看,对新生人口和取进来的人口很不公平,但从原始分配是绝对公平的。国家总的就是这么多土地面积,全部按原有人口分配到各家各户,而延长至今,每家依然享有那么多土地,从这一点是公平的。

第三、关于新生人口没土地有很多原因,每家人都有新生人口,每家新生人口都没有分配土地,这就是一个公平点。新生人口多,大多数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超生人口多家庭相对于独生子女户家庭,如果重分土地对人家又公平吗?独生子女家庭尊纪守法,还面临失传的风险,人口少土地多,那也是继承父辈耕地面积,人家遵守了计划生育政策,失去了人口,国家政策当然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人口多,无耕地种又不想花钱给别人买,怎么可能说合理?

第四、农村娶进来的媳妇没土地,问题是嫁出去的也没拿走土地,比如说,你家一儿一女,嫁一个出去,没带走土地,娶一个进来也没带来土地,虽然对只有儿子的家庭看似不公平,可人家养女儿,给你一个人,土地也全部给你,难道这叫公平吗?于情于理也要于法,很多时候每个人都只会占在自己的利益为自已说话,国家政策虽然顾及不了少数人公平,但从整个国家出发,土地政策还是比较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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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观点:媳妇土地在娘家,新生儿可以使用去世老人土地,整体上还是公平的。

国家之所以规定土地承包期内除了国家征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收回农民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因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所以延长三十年后再次延长三十年,而且承包期内,不再进行重新分配,就是考虑到每个家庭的人口都在不断增减,不断变化,打乱重分不现实,操作起来难度太大,很难达到绝对平衡。



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总体上是公平的。

至少在1997年第二轮承包开始时,是根据各家人口分配的,以后增人减人是每个家庭都有的,只是增减多少不同而已,谁家都要减人,谁家也会增人,总体上还是公平的。

三、因为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分配的,你家一开始分10亩地,只要国家不征收,自己不退地,一直都是10亩地,整个家庭并没有增加或减少,增人减人只是各家人均土地的增减,不存在哪个家庭成员没有地种的情况。人均土地增多和减少都是暂时的,你家今天生了孩子,人均土地少了,但以后你家老人百年了,人均土地又多了。

四、媳妇如果在婆家没有土地,那娘家应该有土地,不能算没地。

五、对个别家庭因特殊情况造成的人多地少情况,可以申请村集体机动地,如果没有机动地,还可以等退出的土地,如果有条件,也可以申请开垦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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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娶进来的媳妇和新生儿大部分是没有地的。这在农村是很普遍的问题,这个问题一直以来困扰着农村的新媳妇和新生儿童。在农村个别村庄孙子都上学了,媳妇和孙子的责任回还没有分到手里,个别农户一家五六口人也只有一份责任田。




地边界棵,在俺这叫桑墩

这个问题的出现,很难让人讲明白。农村让人无奈的事情还很多,个别生产队,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还没有调整过土地。这个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村干工作不力和个别蛮横无理的村民所造成。还有个别生产队搞一刀切,凡事出嫁女一律不给地,结果娘家的土地被取消,婆家的土地落实不了,造成出嫁女的责任田被架空;个别生产队干部工作不力,该去责任田的去不掉,导止新生儿童的责任田也被架空,甚至有的人去世好多年还有责任田。


田间小道

上善若水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多年,所见所闻和亲身体会的多了,农村工作不力的干有,怕得罪人,老好好,造成工作被动,农村也确实有个别农户蛮横不讲道理,该去责任田的找一些无聊的理由不想退出责任田,让人无奈,农村工作要结合实际,一刀切有好有坏,调整责任田我认为不能搞一刀切,要对本队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找出可行的办法来。


地边垅沟

就我们村的土地,自下放责任田以来,就进行了三次调整,基本上群众意见不大。就我们村土地调整的做法在此与大家共勉。

我记得《土地承包法》有这样一句话:“具有农村常住户口或具有常住趋势的农村人口,可依法分到承包地。根据第一次调整土地的办法还是可行的。按照本队的实际耕地面积,有干部、群众代表评议,划出全队耕地面积的30%作为机动地,其余的按现有人口按地力厚薄平均分下去,三年一小调,调整范围在30%的面积里进行,添人添地,去人的不分这块地,由去人也不是太精确,但问题不大,这是小问题,这个问题我们在六年大调整里就解决了。


长势在旺的花生田

农村有些事确实让人无奈。我当队长时,也遇到过无奈、无聊。个别人达不到目的,从中挑刺,不让分地,你头前分,他后头毁,在此我非常感谢群众代表,真是团结力量大,群众代表们也看到我作难,他们按照会计算出的数据连夜分开,天明就开始让大家以段,不给那些无聊的人机会,等大家认好地段,你再去破坏,分到这块地的户是不会让这些无聊人作祟的。让大家见笑了!
长势在旺的玉米田

关健还是要依法、结合本队的实际、搞好分析,可具体到每一户,执行政策要灵活,不能死板硬套,学会做群众工作,也要有耐心,别不把十品干部不当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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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订实施,到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后,将继续延期承包30年不变。因此,在分田到户以来及以后的75年时间里,新娶进的媳妇及新生小孩,都没有办法分到承包土地。

这一管理办法,对全国所有的农村家庭都是一样,并非针对某个村某个家庭或某个人。从大方面来说,这是大家都公开公平的一种做法,也是稳定社会大局的一种管理办法。如何认识这个问题?

第一,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不管怎么分配人均有地必然会越来越少。中国的人口多年来持续增长,这是事实。

全国的承包耕地问题就这么多,加上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铁路、高速路的不断建设发展,耕地面积只有越来越少,而人口却越来越多。

不管如何分配,都不可避免地出现全国人均耕地越少的情况。因此,一些农村家庭增了人但没有增地,人均耕地就分得很少,这与全国的发展趋势是相符合的。

第二,传统依靠种田种地来维持生计的办法,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已经有了较大变化。过去,特别是刚分田到户的那十年里,农村家庭里最宝贝的就是田地。

那时候在农村,有地就是“草头王”,有地就有吃,有地就有奔头。但是,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除了靠种地保证吃饭的基础上,还希望手里有钱。走出农村,走出大山,想办法到外面赚钱改善生活,成为新农村人的生活目标。

因此,死守那些土地过日子已经不适应现代农村生活的需要。有地可以继续种,没有地照样饿不死人,只要你勤劳舍得出力。

第三,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转到了第二第三产业。现在的农村,在村里种地的多是老人及留守妇女,更多的骨干劳动力多是外出打工赚钱。

虽然赚钱有多有少,但总比在村里种地要强得多。往往一个月的工资收入,就可以抵上在家全年种地的收入了。

因此,如果在新一轮的承包期里没有分到耕地,也不必生气。即便在农村里,有很多人搞运输、加工、开商店、搞农产品购销等等,赚钱的门路很多,有了钱还怕没饭吃吗?

第四,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下,仍然可以有一些办法能要到地。农村土地承包法提出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针对承包家庭提出的,意思在同一个家庭内部,承包地可以根据人口的增减内部调整分配。

当然,人口越多,人均分得的承包地就越少,但家家户户这样也无所谓了。其实,如果村里还留有机动田,或是有收回外出领财政工作人口承包田,或是独户老人死后收回的承包田,这些都是可以申请给新人分配。

还有,也可以征得村集体同意,到外面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开荒来种。不过说真的,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没有多少人愿意再种地了。你也别再费那么多心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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