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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曾经在带军的时候,路过一片麦田,曹操不想破坏庄稼,所以就下令,不许践踏麦田,否则就按军法处置斩首,故而士兵们都非常小心的用手扶着麦秆,以防践踏到麦子而被斩首,就这样士兵们路过的时候非常小心,都没有破坏到地里的庄稼。当百姓看到后,心里很称赞这支军队。

但是曹操骑的马却突然受惊而跑到麦田里,同时还破坏了一片庄稼。因为曹操之前下过命令,不许破坏庄稼,否则就军法从事,如今他自己破坏了庄稼,所以曹操就让执法官将他定军,然而当时曹操地位尊贵,谁敢给他定罪,所以执法官没有按照曹操的要求定曹操的罪。曹操要自杀又被人劝拦,

曹操觉得不许践踏庄稼的命令是他下的,如今他自己却破坏庄稼,若自己不受处罚,就是治军不严、执法不明,这样带兵会带来不好的结果,所以曹操就割断他的头发,用头发代替他的头。这就是曹操“割发代首”。

那曹操“割法代首”告诉我们什么呢?

其实曹操割法代首可以说明几种情况,一是执法严明、严于律已。二是刑不加于尊者。三是象征性的处罚。

在古代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不可故意毁伤的,头发也一样,也不可轻易割发。曹操因为践踏庄稼,虽然下过命令,但是他在当时是个极其尊贵之人,又怎么会斩首的,当然也没人敢斩他。

因此曹操就割发代首,通过这种方法来体现出军纪,来体现他严于律已。

头发在古代被看的非常种,曹操能以尊贵之身而割发,可体现出严于律己。曹操虽然触犯他自己下令的军纪,但是他是尊者,虽然割发,但终究不是斩首,也就是刑不加于尊者。而曹操不能斩首,但也不能留这样轻易的饶了他自己。于是就象征性的处罚下,割下头发。

曹操割发代首就是说,虽然古代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但有的时候还是刑不加于尊者的。

退一步说,如果当时是一个曹营中的士兵不小心践踏了麦田里的庄稼,结果可想而知,那个士兵将是性命不保的。所以有时处罚还是看人的。曹军中虽然有执法官,但是曹操才是真正的下令者。

而曹操通过割发代首这件事,让军队纪律得到严明,同时他也得到属下的敬重。后来很多人就用曹操的这个办法,在犯了错后,就象征性的形式上处罚下,等过段时间后,那个人还是像以前一样。当然像这种形式的特权自古是都有的,因为历来都是掌握皇权、掌握权利才是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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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题主的问题!

《三国演义》中,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代天行政,是魏国的实际权利人物,带领大军征讨所谓叛军,也是以天子军自居,治军很严,颁布很多爱民的法令,并且严格执行。

“割发代首”,是魏军行军过程中,某次,曹丞相的战马,因故受惊,惊马奔跑践踏了农民的一片青苗,事后,曹操很自责,按照当时候的法令,无故毁坏百姓青苗者,当斩!

为严肃法令,曹操持意用剑自杀谢罪。

众人一看,慌忙阻拦,你想呀!三军统帅,率领大军讨伐叛军,哪能离得了。也没有人可代替统帅,为了战争的需要,心腹幕僚就建议丞相,变通一下,用“割发代首”的办法行刑,以敬法令。

古代很重视头发,以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同性命同样重要,轻易不能损伤,用割发代替,好像是为了战争统帅的需要,实则是人权的差异,贵为丞相,实际的掌舵人,性命金贵,怎么能受斩刑,割发是刁买人心的愚人之举,谁敢攀比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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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了几个问题呢?领导人需要以身作则

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曹操割发代首,严于律己,实属难能可贵。要正人,先正己,自己以身作则才能约束他人。

常言道榜样总是能给人以巨大的勇气、信念和力量;富有领袖气质的领导者都明白这个道理。美国前副总统林伯特·汉弗莱认为以身作则是领导者的基本要求。



《论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孔子说,要正人,先正己,自己做好了才能约束他人。一个好的主管才是属的榜样,而且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所以,领导要想正人必须先正己,“上清而无欲,则下正而民朴”。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地发挥出自我影响力,塑造一流的团队,也给自己一个完满、精彩的人生。

与之异曲同工的还有诸葛亮的“自贬三等”。在马谡丢掉街亭后,第一次北伐以失败告终,主动处贬三等,如此一来,其他人还敢违规么?

即使是作秀,也是可取的

有的人说这是作秀。即使是作秀,能够婉转地认识到错误,并当中承认自错了,其实也是挺难 的。无论是曹操还是诸葛亮之所以能成大事,他们所具备的品质是值得肯定的。



中国古代的政治,是以儒家学说为指导思想的。儒家思想在方法论上讲什么?讲“经”、“权”。经,就是必须信仰的;权,而是可以灵活的。也就是说,政策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也就是常说的:“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根据“《春秋》大义”,就有“战败责帅”的说法,同时也有“罚不加尊”的说法。这就是中国文化比较圆滑之处:咱们想想如果打了败仗如不责罚帅,岂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不负责任;假如真的将主帅卡擦,帮了敌人的大忙,敌人高兴了。



所以,主帅犯错误,必须处分,但要适可而止,或者点到为止。因此之故,曹操不能自杀,只能以发代首;诸葛亮也只能“自贬三等”,同时仍然“行丞相事,所总统如前”。实际上,曹操“援剑割发以置地”,等于判处自己髡刑;诸葛亮降为右将军,也是不轻的处分。这不能说是做秀。即使是,也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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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军令

十万貔貅十万心,一人号令众难禁。拔刀割发权为首,方见曹瞒诈术深。

书中提到曹操率军经过麦田时,恐兵马践踏麦子,下令全军不得践踏麦子,违令者斩。于是士兵用手扶小麦而过,丝毫不敢懈怠,恐怕违了军令,毕竟脑袋只有一个,不仅指望他打仗,还得指望他吃饭不是。

士兵没事了,曹操却出问题了,这不马惊了,不受控制,践踏了大片庄稼。都说军中无戏言,军令如山,这时的曹操觉得不斩自己不能服众。于是开始给自己量刑,意思要自裁(毕竟刘备、孙权还有献帝想杀没机会,刽子手有刀轮不动,因为担心哪天曹操做梦把自己给杀了)。

主簿借鉴《春秋》的意思,罚不加于尊,给曹操下了个台阶,因此曹操说:“我自己下的命令自己没有遵守,还怎么当统帅,可是我作为三军统帅,不能不遵守军令,可是我又不能自杀,就用刀隔断头发代替砍头。”于是三军肃然。

曹操此举完全不是诈述,没有约束力的领导不是好领导,没有纪律的军队就是一盘散沙,一不受百姓拥护,二没有战斗力。黄巾军、闯王之所以失败是烧杀抢掠,无所不用其极,不能得民心,必败。

虽然割头发不疼不痒,但是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因此古人眼中的头发不能用现代人的角度去看。

曹操割发代首,强调的就是军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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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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