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评价《尘埃落定》这本小说中的男主?最近看完了《尘埃落定》这本小说,作者:阿来。蛮好看的,主人公是傻非傻吗?:《尘埃落定》一书是藏族作家阿来的力作,
《尘埃落定》一书是藏族作家阿来的力作,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小说主要讲述,解放前,麦其土司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
“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
这是书中的一段描述,开篇就以第一人称的口吻,点明了主人公——“我”,是个声名远播的傻子。
傻子,是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麦其于酒后与汉族太太结合,不幸生下的。
表面上看,傻子与现实格格不入。然而,他却具有超越普通人的,敏锐的眼光。在他的建议下,好运总能时常眷顾着这个家族。
后来,傻子所预言的土司制度的瓦解,也随着解放战争的推进而不幸成为了现实。一切过往,都如灰飞烟灭,尘埃落定。
所以,我觉得,男主的傻,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他是个大智若愚,有远见、有卓识的非一般的人物。可以由以下几方面来展现他的性格特征:
1.看淡名利,方能远离权力纷争。
对于土司家族来说,如何选择继承人,历来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麦其家却是个例外。因为麦其土司虽然有两个儿子,但因为二少爷天生表现得痴傻,因此倒是让父亲少了一个该操心的问题。也让同父异母的大少爷,对弟弟因此没有了戒备心,而多了一份天然的“爱”与关切。
其实,男主天生拥有一颗澄澈透明的心。他活得单纯而真实,不会处心积虑地算计别人,更不希望卷入权欲争斗的漩涡中。
所以,每当他偶尔表现出超越常人的睿智,让别人忌惮时,他立马又会变得傻乎乎。以至于大家都以为他终究还是傻,只不过是运气好而已。
这不正是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的“复归于婴儿”的状态吗?婴儿是柔弱的,他的所作所为都是自然的,最为质朴的。只有拥有赤子情怀的人,才会令心地纯净无染。
2.善待他人,方能赢得他人的尊敬与爱戴。
在土司的领地上,人是分成三六九等的。作为土司家的二少爷,他却无视这些规矩,善待所有的下人。
比如,在侍女卓玛说错话时,替她撒谎辩护;当小奴隶索郎泽郎故意把雪踢到自己脸上时,他甚至纵容这种以下犯上的行为。
对不被父亲看好的新教传播者——敢说真话的翁波意西也富有同情心,放生他的毛驴,并给在牢中的他送书等等。
在翁波意西两次被拔舌头后,独有二少爷认定他是个智者,而把他当成朋友,平等对待。
总之,傻少爷没有等级观念。对底层人物,
有一种天生的悲悯与同情。
也正是因为他对下人的包容和仁爱,让他们发自内心的尊敬和爱戴他,愿意死心塌地的跟随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
3.大智若愚,具有前瞻性意识。
麦其土司因为种植罂粟而发了大财,别的土司纷纷效仿,在高原上展开了一场关于罂粟花的战争。
在被父亲问及新的一季该种什么作物时,别人都说继续种罂粟,只有二少爷独具慧眼地提出种小麦。正因为他的这一主张,让麦其土司家成功地躲过了饥荒,粮食大获丰收。
在解放战争前夕,在别的土司依然沉浸在醉生梦死的奢靡生活时,又是“我”清清楚楚的预言互相争雄的土司们即将消亡,土司官寨将分崩离析。而尘埃落定后,一切都将复归于无物。
傻子少爷虽然连最简单的生活常识都不能掌握,却能穿越人性的贪婪、愚蠢、欲望以及诡计,直击事物最本质的一面。
他具有一双穿越时空的慧眼。他的前瞻意识,让一切仿佛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4.无为而治,方能不战而屈人之兵。
当别的土司都面临着严重的饥荒,渴望以银子和鸦片换取麦其家的粮食时,麦其土司吩咐两个儿子分别到南北边界上,让这些粮食获得最大化的收益。
哥哥在南边的边界上大事杀戮,以其获得更多的土地和财富。
而傻子却在装备精良的士兵之外,带了厨娘、小奴以及跛子管家。面对脸泛青绿色的其他土司的饥民,傻子少爷果断开仓济民。
相比大少爷的武力镇压,傻子少爷不费一兵一卒,却赢得了人心,为麦其家扩大了疆域和子民,并轻松化解了其他土司的觊觎之心。
随后,他顺其自然,拆掉堡垒的围墙,开放市场,做起来粮食交易。让边界成了一片生机勃勃的集镇。
在让他人获取利益的同时,更让自己拥有了数不尽的财富和权力,成为土司中的土司。
傻子少爷有一句口头禅:“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这实际上就是说,顺应万物自然的发展之道,不巧取豪夺,不肆意妄为,反而让他能不战而屈人之兵,获得意外的成功。
这也与老子的“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有异曲同工之妙。正因为不与别人相争,所以天下人没有谁能争得过他。
5.仁者无畏,以牺牲自我来终止杀戮。
因为麦其土司曾经为了掠夺一个美貌的女子而杀了人,于是,被害者的儿子便立誓要为父亲报仇。
作为不断强大的,拥有先进武器和无上权力的二少爷,面对暴露在自己眼皮底下的复仇者,要杀了他,可以说,如同碾死一只蚂蚁般容易。可他,却不愿意对杀手下手,而是任凭他们完成自己的复仇大计。
或许在他人眼中,这种行为很傻气。而在他看来,人无分高低贵贱,即使游戏,也要遵守游戏的规则。
所以,为了了结父辈之间的恩怨情仇,他坦然面对杀手的匕首,任凭鲜血汩汩流出,以自己的生命来化解仇恨。
公平与正义,才是他所信守的人生哲学。
最后,我想引用文中的一段话:“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子。”
这就是男主,一个看似痴呆,实则内心通透,活得率性自由的非凡人物。面对这个纷繁尘世,他自冷眼旁观,超然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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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傻子。
《尘埃落定》于2001年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41岁的藏族作家阿来跳上舞台红极一时。作品后来又被改编为25集电视剧,可是一直以来并没有特别大红大紫,名声甚至没有那些从未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作家大,为什么呢?寻虎只能说这里面有着惊天的秘密,公道自在人心。
小说乍看似乎是一个家族兴衰的故事,只是比一般的作品更加有趣,还有一种浪漫的少数名族的异域风情。老麦其土司,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儿子。小说以傻儿子的视角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侧影,一个上流社会的兴衰。读者有着一种《红楼梦》、《我是猫》、《三国演义》与《西游记》的杂糅之感。
傻子的言行无邪,直觉敏锐,在家族内斗中莫名其妙地赢了;和其他土司家族对抗中,以不变应万变;单纯善良与愚蠢的管理,却意外兴旺了家族和领地。在时代的洪流中,歪打正着发展了土司领地的边境贸易,与民国政府的周旋似拙实巧,最终在革命的洪流中,带着家族的原罪,懵懂地坠入地狱。
故事奇幻而幽默,冷峻又热烈,混沌又不断被现实所投射,如梦似幻,如痴如醉。史诗级佳作?!这句俗气又很有分量的评语几乎滑出评论界的嘴边,却欲言又止。
阿来的《尘埃落定》讲述的是嘉戎藏族的传奇故事,在小说中,强大的藏族土司制度在外来文化冲击下戛然崩塌。其实这部小说,正是以马尔康四土(四大土司)从民国到新政权建立期间的瓦解为现实基础进行的虚构创作。
而小说中“我”这个傻子也有原型。阿来写作的素材资源来自藏地文化。在藏族历史传说中,有这样一个因“傻”而闻名的英雄——阿古顿巴。阿古顿巴从来没有复杂的计谋和深奥的盘算,他用聪明人最始料不及的简单破解一切复杂的机关。
比如,在《三不会的雇工》中,阿古顿巴与领主谈当雇工的条件,说他一不会给山剃头,二不会背大海,三不能把一年积下来的活一天干完,除此三项其他都行。如果领主要半途辞退自己,就得付出一年的工钱。领主同意了他的条件,结果,叫他上山砍柴,阿古敦巴不干,说这是“给山剃头”;下河背水,他也不敢,说这是“背大海”。这下把领主气昏了,看啊骨盾吧什么都干不来,要辞退他,但半途辞退得付一年工钱,无可奈何,领主只得让他拿走一年的工资。
《尘埃落定》中的傻子似乎对王位看淡,实则以退为进。比如,在种罂粟(之前罂粟比粮食值钱)还是种粮食时,傻子二少爷选择了种粮食,后来躲过了饥荒。在哥哥在边境修建土司家的城堡时,傻子二少爷关注的是修筑边境市场,汉人可以在那儿做交易,从此土司获得了更广的商业利益。
作者阿来更是明确承认过傻子二少爷的文化意味,他说,“别人用最复杂的方式对付他,他却用最简单的方式来应付,最后他取得了胜利。这其实就是代表藏族丰富的民间智慧”。
小说的男主,麦其土司和汉族太太酒后生出的“傻儿子”。提到他,百分百有个讨论焦点:他是傻子吗?
我说不是。因为他能看透身边的人,看透发生的事,整本小说就以他的视角见证了土司制度的衰亡。
“傻子”像一个旁白,也像一个上帝,身边人都把他当傻子,身边人也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正应了那句话,“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他眼中的人,没有纯粹的“高大全”,也没有完全的“蔫坏损”,他们都是性格复杂却又活生生的人。
“傻子”的母亲,本是贫苦出身的汉族女子,被有钱人卖给父亲,成为“贵妇”后却处处“忘本”,把家奴不当人。但面对省政府特派员的拉拢,却不忘官兵的杀父之仇,坚持不同流合污。
“傻子”的父亲,深知手下小头目查查头人的忠诚,但为了人家的漂亮妻子,还是派人杀死了查查头人,却也在深夜里叹息人性的贪婪。“傻子”对母亲说,这是父亲干的,不怨那个女人。位高权重的父亲,虽渴望权力,却并没完全被权力冲昏头脑,而是能看出世道的变化,倾向于改变,但却抵不过历史的变迁。
还有活佛,既入世,也出世。初看活佛,对麦其土司极尽谄媚之能事,充满讽刺;但其实活佛也曾想过到化外之地闭关修行,却明白全寺人的生计其实在自己身上,不得不与土司苦苦周旋。
用男主自己的话说,“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能看到基本事实。”
众人对初次种下的罂粟都充满好奇却又矜持,唯有他毫不掩饰,直接扒开土挖出苗来研究。也正是他的行为给身边的“聪明人”找到了台阶下,满足大家都想看看罂粟苗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的好奇心。
麦其土司行事往往出人意表,顶着众人质疑续弦了出身贫苦的汉族太太,又杀害忠诚的属下谋夺人妻。周围人都在看着、关心着、讨论着麦其土司的感情生活,“傻子”说这些人纯粹是因为惯性。让人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观看烈士就义的群众,“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对别人评头论足的时候,却不知自己也正是砧板上的肉。
首先,拍照意味着灭亡。和家人拍摄第一张照片时,众人都把照相术当成家族兴旺的开端,“傻子”却看到了生气勃勃同时野心勃勃的父亲在照片上不死不活的样子。事后看来,正是这些照片清晰记下了土司的末日。还有把传教人翁波意西发展成家族书记官,重续麦其家的历史,为土司制度的终结留下了一份记录。
看到此处,不由得想到慈禧老佛爷留下的照片,不知道老佛爷当时每每看到自己的照片,又是怎样的心情呢?
还有,对经济规律的认识。在种植罂粟炼制鸦片给家族带来不可限量的银子之后,“傻子”能够想到罂粟种植扩大可能影响粮食供给,在众人反对的声音中坚持种粮,粮食丰产后售卖给其他土司,在饥荒中获利,让家族空前强大。
“聪明”的哥哥妄图扩大领地吞并周围弱小土司,“傻子”却看到土司制度只不过是空中楼阁,离不开中原政府支持,转而发展边境贸易,建立城镇,把御敌的堡垒变为市场,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土司间的矛盾冲突,也为后续获得解放军支持打下了基础。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大智若愚吧。可是,正如小说的名称,这位能预见时代潮流的“傻子”最终也和土司制度一样,煊赫过,最终被父亲结下的仇人杀死,最终“尘埃落定”。
在麦其土司的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就是我。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就在不断的想,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傻子。在土司统辖的领域,所有人都知道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然而正是这个傻子比其他任何一个聪明人都能看到事情的本质,并且看到整个土司群体的未来。
正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个“傻子”,所以才能穿越权力、贪婪、自私、爱和恨,从而看到更多,看到时间,“看见了未来。”甚至有着先知预言的神秘色彩;也因为自己是个“傻子”,觉得说错了做错了不会有太大关系,从而果敢,但他从未做错什么,甚至凭借智慧开创了土司领地上第一个繁华市场。
一个傻子比任何人都明白:“不想凡事都赢的人是聪明人。”
黄初民对土司少爷说:“现在你什么都不是,但却可能成为你想成为的任何一种人。”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任何一一种人。想做的事情只管去做,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时间。
《尘埃落定》让我想起另一本书——《阿甘正传》,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尘埃落定》的创作要早于《阿甘正传》。
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的经典作品,小说幽默风趣,让人像看笑话似的,看完却再也笑不出来并且陷入沉思。“一个白痴”,凭着自己反正是个白痴的无畏精神,最后成为被肯尼迪总统的接见,约翰逊总统的授勋传奇人生。这本书让许多人自以为聪明的人怀疑,自己是真的聪明,还是真的白痴。
我或许是个白痴,但是,无论如何,我多半岁月都在努力做对的事情——梦想终究是梦想,不是吗?所以,撇开其他的不谈,我认为:我永远可以回顾过去,然后跟自己说,起码我的人生过的并不乏味。
——阿甘
我们这一生,许多时候就是限于自认为的聪明里,看高了自己,看低了别人。奈何很多事情都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有人把精于算计当作聪明,有人把真诚善良被当作愚蠢,其实,真正的聪明人是那些被大众看成是傻子的人。而他们的成功,就是我反正是个傻子,我就努力做自己的事情,也许我很白痴,但至少我们的一生并不乏味。
《尘埃落定》经典语录摘抄:
1、人的一生,总要不断了断一些人,一些事。
2、当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就会发现人家已经备下一大堆规则。有时,这些规则是束缚,有时,却又是武器。
3、就在这时,我突然明白,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4、“告诉我爱是什么?”
“就是骨头里满是泡泡!”
“你这个傻瓜,是泡泡都会消散。”
“他们会不断冒出来。”
5、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里面,看不见的东西上到了天界,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
《尘埃落定》整本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令人大跌眼镜,但又表现出大智若愚的感觉,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没办法揣测出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真傻还是装疯卖傻!透过描绘傻子的内心世界,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态多姿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
看完这本书以后,不自觉地把《尘埃落定》和《阿甘正传》两个故事就联想到一起了。主人公都是有点憨憨傻傻的,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那个时代在他们身上的折射。作者借用他们的表现,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劳苦大众的生活。
我不知道大家读完会不会对书中的地方有一丝归属感,更有一种类似乡愁的东西,我不得不说有种潜在的排斥感。随着阅读的深入,有种莫名的引力会越来越强,让人读完深深感念,思想上有种不能停止的想象。
自由,平静,不惮,舒缓,傻子的生活,向往的世界……
《尘埃落定》中的很多人物中,只有一个人是傻子,但他却是个特殊的傻子,一个与众人不一样的别人认为是傻子的聪明人。但我相信,在所有读者的心目中,他仍然是个超人,能看清未来的智者,因为他完成了一个又一个新事物的助产:建立了市场,开拓了商业,忽略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权力、金钱、美色,而这些东西,别人挖空心思不一定能得到,比如像大少爷,但对他来说,伸手可及。
一、灵活的经济头脑
他有着土司们远远不及的经济意识,突出表现是靠种罂粟发了财的土司们没有意识到银子不当饭吃,有时银子堆积如山,却要挨饿这一点时,仍然疯狂的种植罂粟,只有二少爷清醒得出奇。哥哥、侍女都说种罂粟,二少爷却理直气壮的对父亲大声说:“粮食,全部种粮食.”好一句全部种粮食,斩钉截铁像一个稳操胜券,非常有魄力的领导者英明的决策,不亚于一场战斗中的气势宏伟的将军,要让一个人做出与别人不同的正确的决定,而且在土司家族里,这要何等的智慧!可以看出他不是个一般的智者。确实,在这场不见硝烟的较量中,麦其土司空前强大,充分显示了它的威力,当其他土司都拖着饥饿的脸色拜倒在麦其土司的脚下时,麦其家不但
赢得了无数的银子,而且争到了史无前例的尊崇。
土司的领土上没有市场,二少爷也没有到有市场的地方考察过,更没有一个助手,一个下人对他建议过,但他心里却早已构画出一幅清晰而美丽的蓝图,并毅然聪明地把大少爷建成的坚固的堡垒毫不犹豫地推倒而改制成了一个宏伟
的开放建筑。从这一点上说,他又是个伟大的开拓者、创新者。至今,我们庞大的教育还在培养这样的人才,大学毕业后也还有好多人不一定具有这样的眼光,而二少爷却在空白的阅历中有了这样史无前例的举动,为土司们、下人们构建了一个精彩的世界,带来了巨大的财富
二、人的平等意识
在土司的领土上,人都是有等级的,土司、少爷、自由民、奴隶,可是在森严的等级生活里长大的二少爷却爱玩伴、爱侍女,洋溢着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在历史的长河中,为了争得平等的地位,多少下等人曾经洒热血、抛头颅,才让上等人接受了人人平等理念。而一个身为上等人的二少爷却先就萌生了人人平等的意识,并付诸于行动,这是一个先驱者,一个超人才能具有的品质。他没有像大少爷一样,滥用他特有的皮鞭,而是用他的爱征服了他周围的所有人,使得被爱的他们用忠心耿耿去回报他,而比大少爷更具有威力,比如那些玩伴把雪故意踢到他脸上,他也不怪罪,“当皮鞭落在我将来的牲口们身上,我少年的眼泪流下来了”,“土司
的儿子的双眼红肿起来,一点光就让他感到针刺似的痛苦”,他为他的玩伴哭得多么彻底,真诚、凶狠,他对他的玩伴是何其热爱。尔依、索郎泽朗、管家、黄特派员对他始终是那么尽心尽力,就这样那些土司,尤其是拉雪巴土司都涌向了他,成为他的客户。使聪明的大少爷,麦其土司感到了无形的压力,因为天时、地利、人和中大少爷在追逐天时、地利,他却在惨淡经营中争取到了人和,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三、生活中的大智慧
“傻子”的眼睛里有真智在闪耀。“傻子”的眼睛“有着梦游一般神情”,然而我们却可以透过这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眼光看到大智在闪耀。现在,各类有关智慧的书籍汗牛充栋,但往往言不及意、繁冗庞杂。真正的智慧应该是简单的朴素的,而作品中傻子的智慧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这句话如果古代哲学家老子看到的话,很可能会将其作为《道德经》的题记、总纲的。因为“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所以才有了二少爷敏锐的洞察力,善于从看似冗繁中发现事物发展的规律。你看,他在别的土司大种罂粟时主张种麦子;你看,他在众土司仍然沉湎于醉生梦死中的时候,看到土司时代的入土之期。“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应该成为每一个人的智慧箴言。
二少爷不想当土司,要想,他会有很多机会,并不是书
中所写那样当不上土司。根据书中所写可看出,他不愿制造流血、杀戳,凭他的财富和才智,当个麦其土司不成任何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如土司,可以这样说,他是土司中的土司,他征服了那些高傲的土司,指挥着、左右着那些土司。当拉雪巴土司来要求买粮食时,却对一个人人认为是傻子的二少爷摆谱,说自己是舅舅,舅舅嘛,想要外甥干什么就干什么,无疑处于优先的一个位置,不要说拿银子买粮食,就是白要些吃的粮食,也是理应当然,多么狡猾的拉雪巴土司!如果是真正的傻子,怎么做人人都知道结果,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二少爷却一语中的“我们炒了好多麦子,拉雪巴家的百姓没有饭吃,我炒了麦子给他们吃,他们就回家了,要是不炒,落在地里发了芽,他们就吃不成了”。拉雪巴土司想到眼前这个人却不是好对付的傻瓜,而是一个值得琢磨的人,所以他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麦子。而且心悦诚服地说“麦其家最最聪明和有善心的少爷吗,你的拉雪巴侄儿看你来了”。且把他的那些被二少爷收服的寨子的合法文书与大印送来了。以后他们又成了朋友,当仇家要杀二少爷时,拉雪巴土司还要真诚地帮助。
至此,我们已不难看出,《尘埃落定》中二少爷的“傻”对于作品来说,是一种生存方式;对于作者来说,是一种独特的叙事视角;对于读者来说,是完全融入作品,形成审美高峰体验的需要。
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心存善念,大智若愚。
不请自来,我是且把杂谈换酒钱,专注文化领域创作
题主问题:你怎么评价《尘埃落定》这本小说中的男主?
答案就是:大智若愚或者是傻人有傻福
原来神州大地不只是汉人,川康地区也并不只有火锅和美丽的景色,还有神秘的异域文化,比如土司制度;
本书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视角写书方法也很有特色;
傻子的最终成就辉煌灿烂远远超过了那些所谓的聪明人,读这部书的时候不仅仅能了解到旧川康地区的文化风情
还有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地主家的傻儿子是傻人有傻福,还是大智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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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人人都认定的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越了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也成为了见证土司制兴衰的人。小说的故事精彩动人,饱含激情的描绘出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的浪漫与神秘。
这是一个传统而又古老的藏族风情和遥远悲壮的土司历史的故事,一个清晰而又迷茫的傻子,他能干净的像白纸,却也能看透一切的欲望与伪装,所有他是不是傻子,欲望的尘埃始终是要落下来的。
感觉对于傻子来说,被仇人的哥哥杀死是最好的死法了吧!其实我比较喜欢那个仇人说不上来为什么,但是每次看到他的出场的有一种莫名的悲痛,一直生活在仇恨中,感觉原本是个很善良的人呢!看到结局可能在预料中没有很意外,这注定了是这样吧!悲伤可能就一点点而更多的是平静,物是人非,没有什么可留恋的,经历了精彩的充满了大起大落的人生,也做了该做的事,就像尘埃落定的一切归于平静,够了啊。
傻子真的让我敬佩,大智若愚,聪明人眼中的傻子却是最聪明的人,福祸相依,聪明的人未必聪明,傻子未必读不懂世界。
聪明人和傻子的评判标准是什么?人生又到底是聪明好还是糊涂好。事物的瞬息万变我们谁能决定“真理”呢?
唯一的遗憾是我读的有些快了,我应该慢·更慢的·细细的品读,以至于读完这部浩大的史诗总是恍如昨日,言犹未尽。我称呼它为:微型的史诗。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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