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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是很有钱的。

想了解刽子手这个行业,推荐大家看看莫言先生的《檀香刑》,里面的主角赵老甲,就是一名资深的老刽子手。他很有钱,金盆洗手之后回到老家,俨然是本乡的首富。

但是虽然有钱,刽子手在旧社会绝对不是个好工作。

如果从收入上讲,刽子手赚钱是很多的。古代的刽子手杀一个人给多少钱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清末的刽子手,每杀一个人给四块银元。这个收入在当年已经很不菲了,普通劳工一个月才赚半块银元。

但是,这个钱不是随时能赚。古人讲究天时,一年之中,冬、春、夏都不能杀人,只有秋天可以杀人,而且刮风下雨都不行,只有晴天才可以。普通的死刑犯,一般都是判死刑之后关在牢里,准备“秋后处决”,在术语里这叫做“斩监侯”。只有极其特殊的人才会马上处决,这叫“斩立决”。不过这种一般只适用于造反的大罪,多少年都碰不上。所以刽子手每年只需要“工作三个月”,在这三个月之外,他们只拿基本工资。

但是,官府的收入并不是刽子手的全部,大头在后头。

根据古人的笔记小说记载,古代官府里的衙役几乎都是靠贿赂过活的。绑人的,打板子的,看监狱的,都有各自的贿赂来源,刽子手自然也不例外。

刽子手的贿赂来自于哪呢?这里面学问可大了。

首先说,刽子手是个绝对的技术活,不是像看起来那样手起刀落就可以的。人的身体组织是很坚固的,杀人并不好杀,也需要很强的心理素质。

古代刽子手,练的就是刀功。初期会拿冬瓜练手,要求一刀下去正好劈成两半。后来用鸡鸭鹅狗,用杀动物来见血。而据说最厉害的刽子手,是用宣纸下面垫一块肉,一刀下去,宣纸不破而肉尽碎。如果练到这个程度,就说明把功夫练到家了。

为什么要练刀功呢?主要是为了索贿。

同样一个人,同样是斩首,我可以让你一瞬间就死掉,也可以慢慢的把你的脑袋锯下来,生死的痛苦全部掌握在刽子手手中。

这种情况下,只要犯人家里有一点力量,都会行贿刽子手,给犯人求个速死,而且这个贿赂事关重大,数额自然小不了。

至于最有名的大刑——凌迟,这里面的讲究就更多了。

凌迟按照规定,是要割上三千六百刀的。不过按照记录,似乎没有任何一个犯人能够割满三千六百刀。不过只要刽子手诚心,割个几百刀还是做得到的,比如明朝的太监刘瑾,判凌迟之后被割了一千多刀才死。

这种被判凌迟的犯人,家属(如果有的话)一定会给刽子手一笔重贿,让刽子手在割几刀的时候就“意外”一下,早早了结犯人的生命,不要让他遭受太多痛苦。

不过,有资格做凌迟的刽子手,一般都是刽子手中的顶级人物,不会太缺钱。而被凌迟的犯人,大多数都是因为造反,这种情况下犯人不会有家属,就算有家属行贿,刽子手也不敢收。

不过,就算刽子手有钱,但刽子手和衙役、捕快一样,属于贱民。在古代社会中,这些人虽然可以通过权力获得一定的钱财,却被看做是绝对的下等人。唐朝规定,家中有人做衙役的,三代不能参加科举。而刽子手的地位,很多时候连衙役都不如。

所以,现代的死刑执行,很多时候都会由多个人执行(枪毙除外)。在一些国家,电刑和注射死刑,都会由三个人同时按下按钮,只有一个按钮是真的。为的就是让人有安慰作用,防止有杀人的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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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这三个字可谓路人皆知,既朝廷专司杀犯人的行刑者。

“刽子手”是古代喊法。现代人谓之就是行刑人。 虽说都是行刑人,但古今行刑者杀人手段却大相径庭。一枪毙命叫杀人,一刀结果也叫杀人。然而恐怕古代刽子手行凌迟刑时,对犯人千刀万剐的技术,且不到最后一刀犯人不死的手段,现在人恐怕是学不来的。

严格地说,古代刽子手可是个技术活儿,有技术高下之别。胆肥无情冷血且不必说,还要具有相当的经验和技术。要当个合格的刽子手,绝非一日之功。

比如明崇祯皇帝下令对袁崇焕凌迟处死,既千刀万剐。刽子手将袁崇焕千刀万剐。处刑那天,菜市口万人空巷,围满了吃瓜群众,一个个等着食其肉寝其皮以解恨。不为别的,听说他是大汉奸!

刽子手剐下来的肉,那是待价而沽。围观者争抢用碎银子买他的肉和着烧酒吃。从袁崇焕身上剐下来的肉,一钱银子才能买到指甲大一片,他们吃一口骂一声“汉奸”,到了第三天上,“大汉奸”才被最后杀死,其内脏也被众百姓哄然抢光。这些吃瓜群众丢的碎银子,都到了刽子手口袋里。技术好,自然代表收入高,古今一样。能行凌迟之刑的刽子手,也算是在刽子手一行里,登峰造极,技艺炉火纯青了。

(等待凌迟的犯人)

因此,刽子手是在编吃皇粮的,每月薪水都有不菲薪水不说。但也有别的灰色收入,即有人给他们背地塞银子。

那时处决犯人多是砍头。一些受刑人的家属为了让亲人少遭罪少痛苦(因为有一刀砍不下头犯人还死不了的例子),提前就给刽子手塞些银子,叫他做的利索干脆点,争取一刀毙命,死得痛快,免得不得好死。

刽子手收了钱,为了给犯人家属意思一下自己有区别对待。会穿一身白绸子裤褂,在犯人身后反手持刀用力横着一抹,与此同时往其后背踹上一脚,犯人首级落地,躯体便栽进前面事先挖好的坑里,而刽子手衣服上不带一滴血。以视其干净利落,不给犯人留痛苦,不挣昧心钱。

(收了钱穿白卦的刽子手打算手起刀落)

到了满清,刽子手都是一高薪的职业。虽说行规是杀不过百,但不怕忌讳的人简直可以赚到发。据满清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亲述,其底薪至少有一个大洋每月。此外每砍一个人,额外有三个大洋的收入,如果一个月砍了两颗人头就有将近7个大洋的收入。在那个年代,七个大洋的收入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通家庭的大半年的收入了,除此之外,这只是刽子手的固定收入,还有一些犯人家里送的钱,各种灰色收入,比如连犯人血都能卖,民间迷信人血馒头能治病呢,这些都是直接进入刽子手的口袋里的。

(邓海山)

《英国人眼中的中国的酷吏》记述清末刽子手一事。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后来我与刽子手简短地交谈了几分钟。他告诉我,当刽子手并不是他的职业,这只是一份临时工作,换点外快花花而已。但现在这个工作已大不如前了。先前他每砍一个人头,就可以获得两元钱(大洋),现在却只能得到半元钱。在这样的一种价格下,当刽子手是很不划算的。

看来三百六十行,行行有兴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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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不请自来的守仁君

古代刽子手收入是相当可观的,但是这样的人其一生也是相当悲惨的。

咱们先说说刽子手的收入。

刽子手和捕盗的小吏一样,在古代都是贱业,但是当刽子手有一个好处,工资高,收入来源多。

刽子手是以杀人为业,古代人多迷信,认为杀人总会带来恶报,死后会有阴报啥的,因此想让一个人当刽子手,那现世的回报就必须得足够多。因此刽子手明面上的工资本就比一般小吏多。

除此之外,受贿也是主要经济来源,这里的受贿,不光有被行刑者家属的贿赂,还有仇人的贿赂。家人自然是希望能少受点罪,或者是给沾点皮毛留个全尸。

仇人自然是想让被行刑者多受罪。基本是这么个情况,一个刽子手自然砍头水平是很高的,就算家人不行贿,自己也争取一刀毙命。但是如果有仇人出钱买罪受,那就是用钝刀,砍得你血流一地还喘气。如果两边都出钱,那就一看谁势大,二看谁钱多。

但是刽子手的一生也很悲惨,基本就是师徒俩人过一辈子。姜文曾拍过一部电影,男主被村里人撺掇着出去杀了俩人,结果回来后,以前的情人不搭理他了,村里的长辈,同辈朋友也是见他绕着走。

这就是刽子手的写照,成不了家,没有朋友,没有人敢接近他。一个人挣多少花多少,孤苦伶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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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后一个刽子手叫邓海山。

根据他自己的叙述,这份工作有基本工资,基本工资还不低。

工资不低的原因第一个是因为这是个技术活,行刑的时候必须一刀砍死,否则一刀一刀的砍,有损朝廷颜面,所以必须勤学苦练。

第二这活工资低了根本没人干。因为中国人认为这个工作杀人,有损阴德,要遭报应的。而且社会地位也低,真的是连乞丐都不如,因为大家嫌弃他们不吉利。

邓海山到了老年相进民国的善堂,就是民国的养老院,竟然不被接受,大家就认为他不吉利。

除了基本工资他们还有灰色收入。

一方面来自犯人家庭。

犯人家庭希望留个全尸,给刽子手送点钱,刽子手就会下刀的时候,留点皮毛在上面。

或者犯人要被凌迟处死,给刽子手送礼,刽子手就会提前一刀毙命。

另一方面来自社会上。

鲁迅在《药》这个小说里,华老栓就是给刽子手送钱,才能拿到人血馒头的,这在古代还真有不少的需求量。


但是刽子手行业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一生最多杀99个人,杀多了必然要遭报应,这就要求,刽子手必须在99个人之后退役。所以许多刽子手平常都自己有个营生,做个小卖卖啥的。

(《一代宗师》这个忠心耿耿的老家人原来就是刽子手,后来被宫家收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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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是古代从事处决犯人这一职业的人,他们收入较高,较为富有,但是社会地位较低,受到人们的鄙夷。这是因为在传统观念下,刽子手们手上沾了太多的鲜血,损伤了他们的阴德,而且身上沾染了晦气,所以普通大众都并不愿意和刽子手来往,但这并不意味着刽子手是一个人人都可以从事的职业。

刽子手也是需要经过长期训练的,并不是简单的“手起刀落”就可以从事这一职业的。首先,刽子手们需要强大的基础功。据说,刽子手初期是用冬瓜来练手的,要练到一刀下去冬瓜正好被劈成两半的水平。然后才能逐渐用鸡鸭鹅狗等生禽来锻炼,这是为了锻炼他们的胆量,并让刀子见血。他们先从小动物练起,然后慢慢的就是牛、羊等较大的动物。据说以前的顶级刽子手可以做到“肉碎纸留”,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在宣纸上放上一块肉,一刀劈下去,宣纸一点都没有破,而肉却被斩开了,这样就达到了刽子手的最高境界。

其次,刽子手们还需要强大的勇气,他们毕竟面对的是一个个活人,手起刀落,一条鲜活的生命就会消逝,因此在早期他们需要一定的胆量。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对杀人的恐惧会逐渐减少,随之而来的就是手上沾满鲜血的害怕与恐慌,因此很多刽子手到了晚年就金盆洗手了。

刽子手们的工资比较高,但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愿意做这一行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除了极其贫困的人,没有什么人希望自己背负那么多的杀孽,尤其是在古代,封建迷信盛行,愿意做刽子手的人就更少了。在古代,对于行刑有着严苛的规定和要求。古代的人们相信神灵的存在,也讲究时令。因此,一年之中只有秋天可以行刑,因为秋天带肃杀之气,因此刑场也被称作秋场。并且,只有晴天才可以执行死刑。一般来说死刑犯们都是执行“秋后处决”,“斩立决”的人只占少数,难得一遇。所以大部分时候,刽子手只在秋天的三个月工作,在这段时间,他们按照所砍人头的多少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在其他时候,他们只有基础工资可领。

但是,官府给的工资绝对不是刽子手们财富的主要来源。他们的富有主要在于犯人亲属的给予的灰色收入。稍微富裕的家庭,为了让犯人的痛苦更少,一般都会偷偷贿赂刽子手,希望刽子手能够一刀致命,让犯人没有那么痛苦。还有些希望留有全尸,以便安葬的也会找到刽子手,希望他可以收住一力,留下一层皮把头和身子连着。这时候,之前的辛勤练习就派上了用场,因此刽子手是比较富裕的,因为贿赂的钱财一般不会太少。而如果没有人贿赂,犯人痛不痛苦,就要看刽子手的心情怎么样了。

综上所述,砍一颗头多少钱是没有明确标准的。但是,刽子手利用这些“灰色收入”也是十分富有的,不过他们的社会地位还是很低的,他们的后代甚至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他们自己也被人唾弃。很多刽子手到晚年都过着孤苦伶仃、凄惨的生活,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其他人都觉得他们身上背负太多的杀孽,会不得善终。他们很多人连妻子都娶不到,最后只能孤独地死去。钱财买不到世界上珍贵的那些东西,尽管刽子手有钱,他们还是买不来亲人的陪伴和较高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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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清末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回忆,在火枪代替斩刑之前,在他任职的长沙县衙里,像他这样的刽子手有5个,每个人每砍一颗头得2两银子。

清末一两银子合现在人民币150~220元左右。换言之,刽子手每砍一颗头应得300~440元人民币。

如此看来,古代刽子手的收入还是相当高的。(清朝一个县令的年工资是45两银子,外加20担小米)



其实不然,古代的刽子手收入并不高,为什么呢?这是刽子手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刽子手虽然也算在编衙役,并不是每天都有砍头的任务,没砍头任务时就靠微薄的工资生活。

换言之,刽子手一年中只有三个月内有砍头的活干。

刽子手为何只有三个月有砍头活干呢?原来古代行刑都集中在秋后问斩。(特别案子如谋反罪除外)平时邓海山和其他4个人就在衙门里歇着,打打纸牌,喝点小酒,只要不出衙门就行。偶尔也帮着捕快办案子,这属于借调,不是常态。

古代行刑有许多说道。根据“天人合一”的理论,古人认为秋季是万物萧条,满目疮痍的时候,不是有句话叫做秋风扫落叶吗?此时人的阳气和季节一样处在最低点,这个季节砍头更容易“魂断命绝”。




另一个原因就是这时候农忙过去了,人们有更多的空闲时间去围观杀人现场,能起到传播和杀一儆百的作用。

即便三个月内也不是一个人去执行任务,犯人多时都去,犯人少时5个人抽签决定,谁抽到红签谁去,这叫出“红差”。

由于其他4个人家庭条件比邓海山好一些,这4个人都不愿意出红差(杀人),出红差虽然挣的钱比平时多,但杀人有损阳寿。

做刽子手这一行有个规矩,那就是杀人不能超过100人,杀够100人后必须转行,做刽子手的都是一些社会上的懒散之人。挣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悠哉悠哉的生活就行。

由于家庭条件不好,每次邓海山都抢着去。所以邓海山挣的钱比较多,杀了差不多300个人。挣了12万元人民币。



<邓海山>

邓海山干了10年的刽子手,每年也就1.2万元的年收入,亲们想一想,他的收入算不算低收入人群?当然还有一些基本工资,但他还要消费,一年下来他能攒下多少钱呢?

要买房娶媳妇根本不够,所以邓海山打了一辈子光棍,晚年很凄凉。

其实邓海山的日子可以过得很好。

古语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做刽子手里面也有许多学问。比如聪明的刽子手会练就一手绝活,那就是能随心所欲的折磨犯人。

犯人家属给他行贿,他就手起刀落,干净利索一刀砍下,犯人不觉疼的时候脑袋就掉了,犯人就会少受罪。

假如犯人家属没有给他行贿,对不起,他用钝刀杀人,一刀砍不下来砍两刀。比如在砍维新变法人士谭嗣同等人时,用的就是钝刀子,这样一来犯人肯定会痛苦异常。此时的屠刀就是敛财的工具。



刽子手要想练好这些绝活儿就必须拜师学艺。先开始练习给冬瓜削皮,直到达到削出来的冬瓜皮薄厚均匀、大小一样为止。

然后练习切冬瓜,在冬瓜上画个印儿,练到一刀下去,冬瓜分成两半而看不见印记为止。

第三步就是用活鸡活鸭练习斩首,主要锻炼你的胆量,让你对血产生免疫力。达到鲜血在你眼中看来不过是清水一般的地步为止。

第四步是关键的一环节。师傅会把人体的结构图给你画出来,尤其是脖颈的构造,头颅和身体连接部位的骨缝在哪里一定搞明白,这是重点。



刀锋从骨缝砍下去,头颅会应声而落。如果砍不准骨缝,头颅至少要砍4刀才能落下。据说最厉害的刽子手,把垫着宣纸的肉块一刀下去,肉切成两半而宣纸不破,如果练到这个程度,就可以向犯人家属索贿了。

这正是“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的真实写照。不是没有生财之路,只是当初的邓海山脑筋不够灵活,所以说古代的刽子手和刽子手的收入不同。不是所有的刽子手都像邓海山那样落魄。

文/秉烛读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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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有很多特殊的职业,像更夫,隐士,跳大神的,有些已经随着历史消亡,还有一些有所改变,并一直流传到了今天,刽子手就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业,虽然在三六九等的划分中,刽子手是比较低等的一种,但是好歹也算是公务员的一种,所以虽然会被人看不起,但是通常还是会有一些人为了谋生去干这个活。

在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中,中国人一直是尊重的生命的,而刽子手的工作却是毁灭生命,所以在古人看来这也是比较晦气的一个职业,也因此很少有人愿意干这个职业,所以刽子手的工资比一般的衙门衙役要高一些,不只是基本工资高,而且还有一些其他人没有的捞外快的方法,刽子手不是力气大的人就能担任,也是要一些技术的,平时就用冬瓜当人头练习刀工,被判处问斩的犯人,他们家属为了让犯人死的时候给个痛快,就会去贿赂刽子手,让他能一刀结束犯人的痛苦。

可能在我们今天通过小说,电视剧的理解,认为刽子手就是个砍头的,其实由刽子手执行的刑法是非常多的,斩首,绞刑,溺刑,还有凌迟,这些刑法都是由刽子手来执行的,凌迟就要有很高的技术,像溺刑还要体力好,所以刽子手一般都会是体型比较壮硕的人担任,俗话说鬼怕恶人,满脸横肉的人,活人看了也会怕,比较迷行的说法是刽子手还需要那些长得丑陋,满脸凶相的人担任,这样斩首了罪犯,他们也不敢去找刽子手报复。

根据《礼记·月令》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所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春庆,夏赏,秋罚,冬刑,所以才有秋后问斩的说法,从唐朝起问斩犯人的时间就固定在农历的十至十二月,刽子手一年也只需要工作这三个月,其他时间和普通的衙役并没多大的区别,注意斩立决和秋后问斩只有明清两朝才做了具体区分,秋后问斩等于死刑缓期几个月后执行,不像今天缓刑完了改无期,另外再说个题外话,古代子时是今天的夜晚23:00-01:00点,一个时辰分为上四刻,和下四刻,所以午时三刻问斩是11.45-12.00之间。

刽子手和一般的衙役在平时工资是差不多的,在明朝万历年间,衙役由于所在地区经济条件不同,月薪从0.2银子到1.5两银子不等,平均下来衙役的年收入是有7.2两银子的,而刽子手除了基本工资外,一般每斩首一个人能得到0.3-2两银子的补贴,(注意,普通人家三到四人一年的花费也就6-10两银子)另外犯人的家属还会送些钱的,到了民国初期刽子手还没被废除时,除了基本工资外,执行一次斩刑还可以另外得1-4块袁大头,另外刽子手也会因为执行刑法不同,得到的补贴不同,有些地方如果一直没有死囚,那么刽子手也只能拿基本工资了,即便如此也是足够个人开销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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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进入正题之前给大家讲一个小插曲故事,那是上世纪1992年的某月的一天,笔者剩车去县城办事,当客车行自离县城约五十华里的地方,过往的车辆被堵,原来在公路外边的河边的沙滩上,河边沙滩上正在处决一名王姓的抢劫犯,围观者沿河两岸不少于万人吧,犯人双手背铐,头上给梆上纸条,另外插上几匹野鸡毛,然后法官验明正身,行刑的武警大约六,七人,手端冲锋枪,每人面带口罩,眼镜,其中一位武警战士对准犯人的背部连续开枪两次,犯人朝前倒下,身子还在动,紧接着另一武警连续打了两枪,这犯人就不动了,接着殡仪车将死者运去火葬场,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枪决犯人的经历。

所以封建社会的刽子手是一种谋生的职业而已,在当时的历史和社会条件下,是替官府卖命求生的人,同时是一种低溅被人蔽而远之的低溅职业,同时是一个社会阶级必不可缺少的职业。当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抢劫杀人的现行犯罪人实行严厉惩制,以打去犯罪,教育人民,对执行死刑的罪犯都是以枪决为主,封建社会则以刀崭为主,而现代社会主义制度下对罪犯执行死刑而是法院刑警的光荣任务,对行刑的刑警干战视为立功表现和记功!对行刑的干警应视为为民除害的光荣任务和神圣职责,这些行刑的武警战士他们是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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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在古代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职业,据说这种工作很赚钱,但目前没有足够的史料来证明这一个说法。关于刽子手收入的来源,有人说刑部会给他们发工资,而且每砍一个人头还有额外收入,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有灰色收入,比如被徒刑人的家属会给他们红包,但这些说法都只流传于民间。关于刽子手的情况,我所知道的有以下几点:

  • 刽子手徒刑用的鬼头大刀一般不放在家里,而是供奉在庙里,等需要用的时候才请出来。一般行刑都是在秋后,所以刽子手也就是那个时间才是最忙的时候。

  • 刽子手是否有灰色收入真的不好说,首先徒刑的时候是有监斩官的,如果收了红包就不把头完全砍断,这就不符合行刑的规范。另外,古代有一种职业叫“二皮匠”,就是帮忙缝尸体的人,既然有这样的职业,就不应该会出现头没砍断的情况。
  • 据清朝最后一位刽子手透露,砍一颗头有4块大洋的收入,这已经是相当高的了。而且行刑一般都是集中在秋后,刽子手又不很多,所以刽子手这种工作垄断性非常强,基本上不会有竞争,民间流传的刽子手成为当地首富也不足为奇。
  • 关于人血馒头的来历,也足以说明刽子手在砍头的时候不会手下留情。根据北京流传的说法,在鹤年堂门口曾经是菜市口,那里是砍头的地方。每当需要行刑的时候都会通知鹤年堂,他们会提前准备好酒菜给行刑的官员和刽子手。而在行刑的当天鹤年堂会关门。刽子手砍头的时候,有些家属会给刽子手塞个馒头,等头砍下来以后,刽子手拿馒头塞在脖子腔上,不让血喷出来,也表示阴魂不要散了。

刽子手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损阴德的工作,双手沾满了血腥。但他们也只是一个职业的执行者,职业不分贵贱。当时的社会需要这样的制度,他们只是这个制度中的一个环节,剥夺别人生命的不是他们,而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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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刽子手属于低等级公务员,明面收入并不高。

根据《大公报》记载,清朝末年到民国初年的刽子手邓海山,最高的行刑补贴能赚到每个人头四块大洋,这是最高的补贴记录,也有一些记载说是一块大洋的。不管是一块还是四块,在清末民初那都是属于高收入,有道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用来形容刽子手这项职业,倒是再合适不过。

沈从文在小说《新与旧》中,也描写了边城的一名刽子手,他的每次行刑补贴价格是三钱二分银子,他本人是当地最为优秀的刽子手,拿的补贴也应该是最高级别。

前几年沙特发布了公务员招聘广告,公开招收“剑客”,也就是宗教行刑者,该国还保留有斩首制度,对他们的各项招聘要求都不高,只有一项我们看起来似曾相识,那就是报名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截肢技能。那是因为,假如官方认为该犯人的罪行没严重到需要处斩,刽子手的任务很可能仅仅是给该犯截个肢就可以。

我国古代的刽子手,在上岗前也需要经过严格培训,除了强大的心理,他还需要过硬的刀功,他必须提前在南瓜冬瓜上面找足经验,说砍哪儿就砍哪儿,说什么力度就得是什么力度,来不得半点差错。

如果真的有差错,挨老爷的板子倒是其次,最主要是影响自己的收成,因为这个行业挣的钱有一多半是灰色收入,来自于犯人家属。

当刽子手的刀功练到收放自如,每次行刑前,假如犯人家属提前贿赂过,恳求给犯人来个痛快,那么刽子手就完全可以满足这个愿望,一刀下去,干净利落。如果犯人家属有让犯人皮肉相连这样的个性化要求,也统统可以满足。剐刑时别人可以剐上三天,收了你家的钱了,剐几刀“不小心”就给你剐死了,也只有把这个结果归结到个人体质。

除了来自于犯人家属的贿赂,像鲁迅先生描写过的人血馒头,也是不常有的紧俏商品,都可被视为刽子手的专有外快。

刽子手工作性质特殊,相当于造了杀孽,在迷信的讲法中,来世是要遭到报应的,所以正经人家来报名应征的很少,假如挣钱太少,肯定青黄不接,因此官府衙门也对他们的管理比较放松,收点外快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在沈从文小说中的描写里,每次行刑完毕,让刽子手先跪到城隍庙去忏悔一阵子,然后县太爷还要走一个过场,把刽子手打上几板子,以示对他剥夺别人生命的一种惩罚。

现实中的刽子手,很难讨一房老婆,传宗接代,那是因为没有正经姑娘家愿意嫁给这种职业的人。所以后半生多是凄凉冷清,没人照应。

就拿邓海山来说,从民国全面废除斩首刑罚之后,他就失了业,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想找个寺院去吃斋念佛,花钱都没有寺庙愿意收留他,这大概就是大家所说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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