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芳在十年前发动驱奉战争,将东南一带张作霖的奉军赶回黄河以北。奉系张宗昌率军南下,与孙传芳的五省联军鏖战,欲夺回江南;张的先锋官为山东帮办、第四十七混成旅旅长、老将施从滨。施从滨率部在皖北与孙军大战,兵败被俘。孙传芳一时心血来潮,令人砍了施从滨(施剑翘的父亲)的脑袋,结下恶果。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的历史背景
1928年6月,蒋介石率国民革命军“二次北伐”打到北京。孙传芳兵败下野,逃往关外。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东三省沦入日寇的铁蹄之下。孙传芳举家迁往天津,潜心礼佛。斗转星移,时光似水,转眼已是1935年岁尾。日本策划华北五省独立,时局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日本特务机关令汉奸四处散发“拥孙倒蒋”传单,蛊惑人心。孙传芳为表示脱离政事,每星期二下午都去居士林听经坐禅。孙传芳戎马一生,杀人如麻,下野之后却皈依佛门,听上去十分滑稽。
1935年,日本策动华北五省自治,以逐步脱离南京中央政府的控制,将该五省作为和日本控制下的伪满洲国保持密切关系的一个自治区域,以削弱南京政府的影响和控制。其计划以北洋旧政客王揖唐出面主持自治政府以孙传芳、曹汝霖为其副手。是年5月,日本特务还指使汉奸在天津等地散发“拥孙倒蒋”的口号。此举令蒋介石与华北当局感到恐慌。蒋介石的中统特务对威胁蒋介石统治的异己分子和可能被日本利用、拉拢的前北洋失意政要,都采取了毫不留情的暗杀手段,即所谓北国锄奸。但是带有政治色彩的暗杀有很大的风险。
施剑翘作为一名女刺客,是打着“替父报仇”的名义杀孙传芳的,即便孙传芳真的有与日本勾结的行为,但他却死于仇家之手,日本方面也无法借此找茬或挑起事端。施剑翘或许不知,在她的身后,便有蓝衣社成员、安徽人张克瑶和施从滨的侄子、南京军官教导队团长施仲达合谋,利用施剑翘替父报仇的心理,为其提供线索和行凶的枪支、子弹,施剑翘的《告国人书》也是施仲达与其弟仲杰等人共同商量写出的。施剑翘被捕之后,在法庭上谎称手枪是从一个退伍军官手中买来的。其实,这种勃朗宁手枪当时是很先进的,绝非一般人所能得到,只有执行特殊任务的人才能拥有。
施剑翘刺杀案的司法审判(一审)
施剑翘杀孙传芳之后,孙传芳的长子孙家震以杀父之名起诉到天津地方法院。其时, 孙、施两家各请律师,进行诉讼。
天津地方法院根据孙、施两家陈述的事实“真相”,于12 月 6日做出判决: “施剑翘杀人,处有期徒刑十年,勃朗宁手枪一支,以及上缴子弹三粒没收。”
施剑翘被赦免冯玉祥起到了关键作用
冯玉祥与施家的关系:冯玉祥的老战友是和他一起滦州起义的施从云(当时已经牺牲),而施剑翘是施从云的亲侄女。
冯玉祥有能力帮助施剑翘被赦免:
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冯玉祥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之一,后当选为五届中央执行委员。 后来,冯当选为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在冯玉祥到南京的二十天里,几乎无日不与蒋介石在一起,冯当时的威望如日中天。
冯玉祥是怎样帮施剑翘争取被赦免的:下面笔者来看一看当年冯玉祥留下的日记就知道了。
1935年11月14日日记:“归来,知施从滨的女儿在天津打死孙传芳的事,叫施则凡(施则凡即施中杰,施从云之子,施剑翘之堂弟,时给冯玉祥当副官)来问了详细。”
11月30日日记:“同施则凡、施中达二世兄去见焦易堂(焦易堂时为最高法院院长
)、居觉生先生(时为司法院院长),专为大赦施剑翘女士之事。”
冯玉祥的“后门”直接开到法律最顶峰,这个面子可谓不小。在这种情况下,天津地方法院于12月7日,援引郑继成杀张宗昌一案,判处施剑翘有期徒刑七年。(二审)
然而,施剑翘对此判决不服,孙传芳之长子孙家震对此判决也表示不服,认为量刑太轻。双方都在活动,要求减刑或加刑。施剑翘朝中有人,通过施则凡向冯玉祥诉说狱中生活太苦,以谋求重新量刑。冯玉祥则通过关系,设法说服司法部门和政府大赦施剑翘。
1936年9月21日日记:"傅沐波(即傅汝霖,时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内政部常务次长)赵丕廉蒙藏委员会副委员长)先生请客,到居正)覃(振)王(即王用宾,时为司法行政部长>焦(易堂),各位谈些特赦施剑翘女士之事。七年之罪已定,一也;文词批的不好,二也;施从滨曾受国民军委状,三也;覃(覃振,时为司法院副院长说未见此件公事,四也;焦说大权应在司法院,五也;居、覃说下星期二可提出法院会议,六也。我说施则凡已往北方去,乃之江兄(即张之江,原冯玉祥手下大将领之去见宋(即宋哲元,原冯玉祥部的五虎上将之一,时为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为照(郑)继成之刺张(宗昌)之案也,可先优待之,若只食粗食,诚太伤心也。”
司法部的大员当即表示:自己管辖的范围之内没有问题,只是特赦问题还须国民政府主席来颁发命令。冯玉祥拍着胸脯说“:林主席(当时的国民政府主席是林森,不是蒋介石)那里我去想办法!” 事后,冯玉祥写了一封致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的信,由冯玉祥的老部下,时任第五届中执委员、军事参议院参议鹿钟麟跑腿,串联了八位有头有脸的人物签名,其中包括国民党元老李烈钧、于右任、张继等人,要求林主席特赦施剑翘。
9月27日日记:“为施则凡之姐施剑翘特赦事写一封信,请八位朋友署名,送林主席子超先生,为开临时国民政府委员会事,因司法部已经通过故也。瑞伯(鹿钟麟字瑞伯)跑了不少的路,可感谢也。”
这样天大的面子,林森也不能不给。1936年10月14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发布对施剑翘的赦免令:
施剑翘因其父施从滨曩年为孙传芳残害,痛切父仇,乘机行刺,并及时坦然自首,听候惩处。论其杀人行为,固属触犯刑法,而一女子发于孝思,奋力不顾,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现据各学校、各民众团体纷请特赦,所有该施剑翘原判徒刑,拟请依法免其执行等语,兹据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宣告原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之施剑翘,特予赦免,以示矜恤。此令
国民政府主席 林森(印)
施剑翘出狱后不久便投身于抗日事业,这与她杀人的动机无关。但她刺杀孙传芳,的确替蒋介石除去一个潜在的敌人,国民政府赦免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是这个面子却给了冯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