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哥历来自认为还是比较理性和有涵养的,但看到这样的问题,哥还真是有些怒了。我不知道题主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否别有用心,想替异族入侵者和汉奸卖国贼张目,还是某些现代人的三观出了问题,居然可以这样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善恶?

史可法要不要为扬州十日中的八十万受难者负责?如果以上逻辑成立,那么某人路遇持刀抢劫,因反抗而被杀害,法庭是否可以认为受害者因为此负责,因为是其的反抗行为导致对方的杀意?那么以此类推,是否呼救,报警,逃跑之类的行为都可能导致犯罪行为升级,因此都需要为对方的犯罪后果负责?

从法理和逻辑上讲,谁实施的犯罪行为,谁就应为此负责。史可法等人的反抗行动从逻辑上讲不是导致扬州十日的必然条件,客观上完全不具备为后果负责的可能。

而从感情上讲,史可法等人历来是受推崇的民族英雄,其在国破家亡,神州陆沉之际所迸发出的爱国热忱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英雄肝胆是王朝末世的血色残阳之中不多的一抹亮色。我巍巍中华历五千年风霜雨雪而不倒,靠的正是以岳飞,文天祥,史可法等人为代表的威武不能屈的民族精神和肝胆血性,正是他们撑起了我们这个民族的脊梁。

史可法等人固然才力不足,举措失当,多有不尽人意之处,可以说他们应当为抗清失败负一定责任,但这绝非他们为扬州十日负责的理由。如果史可法要为扬州十日负责,那么张世杰和陆秀夫等人就应当为崖山之战后的十万浮尸负责,十九路军将士就要为南京大屠杀的数十万死难者负责,民国政府就要为抗战中死难的数千万军民负责。。。那么外敌入侵,民族存亡之际,还会有谁挺身而出,拯救国家民族于危难之中?一个失去了血性的民族,又何来自立自强的希望?

最后送上田间的诗句《假使我们不去打仗》:

假使我们不去打仗,

敌人用刺刀

杀死了我们,

还要用手指着我们骨头说:

“看,这是奴隶!”

希望以后再看不到类似的问题,谢谢。

最佳贡献者
2

先说结论:史可法要为扬州十日负责。为什么这么说,下面分析。

史可法是南京兵部尚书,位高权重。当时南明军队名义上最高长官。正史对其评价相当高:史可法忠义奋发,力图兴复等。可见正史给气定位是忠臣,但是无能为力。但果真如此吗?来看看史可法主要事迹。

-拥立皇位表现的优柔寡断

崇祯自缢煤山之后,史可法是南京朝廷实权派的核心人物。此时南京周边的福王和潞王是唯二继承人,按照中国传统血缘关系,与崇祯关系更近的福王是最优选择,尤其是在乱世,血缘是唯一让人信服的东西。彼时东林党魁钱谦益(就是那位秦淮八绝之一柳如是的丈夫)因担心福王上台借机报复东林党,因为福王的父亲就是东林党的原因与皇位失之交臂。因此以钱谦益为首的东林党极力推荐潞王。

手握实权的史可法此时却犹豫不决去和马士英商量,结论是:拥护远在广西桂王。并亲笔手书说落福王几大罪。此后史可法被马士英和钱谦益算计,最终福王上台,史可法被排挤出朝廷。

其实乱世之际,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史可法应该果断按照血缘排序立福王为帝。

- 江北四镇毫无建树

史可法为讨好诸将,建议皇帝为拥立有功的四人封地淮扬地区。而他本人坐镇扬州,但此时因拥立皇帝犯下的错误,史可法已无威信可言,空有头衔。眼睁睁看着四人为虎作伥,搜刮民脂民膏。自身清廉又如何,身为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北伐错误策略,放任清军打击农民起义

借清兵打击农民军。史可法与马士英视野狭隘,读书人人应该还记得南宋连金灭辽的先例。之后南明寄希望和平协议保持独立,终究失败。

- 扬州十日

左良玉以清君侧名头率领大军东进,此时清军同时进犯南明。此时史可法召集援兵,“无一至者”。1665年四月二十四日清军攻破扬州,至此骇人听闻的 扬州十日悲剧就此发生。虽然史可法拒不投降最终受刑表明了自己气节,但是这个气节对于扬州城百万无辜的百姓毫无价值。

综上可以看出史可法从一开始就因为优柔寡断的性格缺点犯下致命的错误,此后接连犯错,是谓身在其位不谋其政,自身性格和能力不足以承担应有的责任。扬州十日惨剧也就不可避免了。

可怜了清军马蹄下的冤死百姓。




3

当然不需要,满清才是第一责任人,这点决不能模糊。谁杀人,谁负责。否则岂不是要民国政府对南京大屠杀负责?波兰人为纳粹大屠杀负责?史可法确实不是乱世治国领军之臣,有许多措施失当,但不能因此把八十万扬州百姓的死算在他的头上。要不然以后有外敌入侵,我们不要抵抗了,直接举白旗,死的人肯定少。日本人入侵,我们直接投降,应该不会死几千万人,但我们会一直当奴隶。

4

这个问题呀,能把史可法气得踢开棺材板!

这个锅不能让史可法背,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扬州十日”事件概况:从未打过硬仗的多铎部被大量杀伤,因恼怒而屠城

公元1644年,朱由崧建立的南明小朝廷,任命史可法为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到扬州督师江淮抗击清军。

1645年四月十四日,史可法从白洋河退守扬州,当即一方面加固城防,另一方面写信催促各处救兵来援。

然而,各路不是败死就死溃散,要不就是投降了。只有左都督刘肇基带了三千兵来,守城军力总数不到4万人。

很快,满清的多铎带领15万军队就杀到扬州城下。

此时,扬州成为南明在江北仅剩的一座孤城。

清军一路南下,明军和农民军几乎一触即溃,别说硬仗,连真正的抵抗都没遇到几次。史可法则带领扬州军民奋战,给清军造成很大杀伤。

因此,破城后满清的多铎恼羞成怒,下令屠城。几天之内,清兵烧杀抢掠、侮辱妇女、无恶不作,这就是被称为“扬州十日”的历史事件。

扬州百姓被杀80万,这个数据是哪来的?

这个数据来自于一个名叫王秀楚的秀才。

1645年四月二十五日扬州城破,王秀楚幸而未死。他目睹了清兵的所作所为,于是他将自己从城破起十日内的见闻记录了下来,题为《扬州十日记》。

这十天的大概,以王秀楚的记录大致如下:

  • 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城破的消息在城内迅速流传,王秀楚在街上亲见几十个人骑马拥着史可法南去。不久,清兵开始杀人,大街上尸横遍地。天快黑时,清兵的大屠杀掀起了高潮,“城中四边火起,近者十余处,远者不计其 数”。

  • 四月二十六日,大火烧了一夜后,势头稍减。清兵持刀到处追人屠杀,并且抢劫财物,同时又掠夺妇女。

  • 四月二十七日,王秀楚躲藏在乱坟堆中,亲耳听见清兵的杀声、刀环的响声和百姓的哭声。午后,被杀害的积尸如山,屠城在继续。

  • 四月二十八日,清兵越来越多,气势也越来越凶。有一清兵“所掳一少妇一幼女一小儿,小儿呼母索食,卒怒一击,脑裂而死,复挟妇与女去”。屠城仍在延续。

  • 四月二十九日,城中幸存者冒死向城外逃。清兵大肆放火,何家坟前后草房内居民为火所逼,无不外逃,全部丧生。有闭户不出的,也全部被烧死。此时,有一个红衣者传言说,“明日王爷下令封刀”。

  • 五月初一,清兵已经“封刀”,但杀人之事仍然不止,抢劫强奸时有发生。

  • 五月初二,有官吏出来安抚百姓。各寺院僧人开始焚化积尸,“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后约计八十万余,其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深入自缢者不与焉”。

  • 五月初三,官方出示放赈,幸存者到缺口关去领米,当时发生了“抢米”现象。

  • 五月初四,扬州城里烈日曝晒,尸臭熏人。前后左右,到处都在焚尸。

  • 五月初五,躲藏的百姓开始出来走动,但仍有抢劫事件发生,“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也? ”

现在看来,清兵屠城的事件肯定是有的;只是,这80万的数据可靠吗?

在1644年的记载中,扬州府领7县,辖区总人口为375122人。请注意这是整个辖区的,而不是扬州城内的。

而到了1645年的初夏,扬州城内人口怎么可能一下子达到80万以上呢?

即使把周围逃难涌入扬州城的人口算上,也不可能达到这个数。因为在清军从北向南来时,北方多未加抵抗,因此这些地方的社会秩序相对平稳,逃难人口规模不可能很大。

所以,扬州城里军民总数估计应该在20-40万之间,绝对不可能达到80万。

那么,谁该为“扬州十日”百姓被杀事件负责呢?

史可法要不要为八十万扬州百姓的死负责?当然不要。如果把责任归到史可法头上,那就是本末倒置、倒果为因。

扬州城内的军民,是明朝的军队和子民,面对外来力量的侵略,首先应该奋起反抗。这是必须做的,是责任。我们作为事后的观察者,知道了结果之后来质疑史可法是不是错了,而在当时的军民来说,抵抗是必然的。

既然是战争,总有胜败,其结果在事先难以预料。因此,不能以事后的结果来苛责古人,史可法是在尽自己的能力,为大明尽责。再往大一点说,是为汉民族尽责。

那么,谁该负责呢?

当然是屠城的满清军队。

既然是军人、是军队,那么其职责是战争,他们就不该指望所有明军都会投降。

战争胜利之后屠城,在人类大多数历史时间上看,都是一种极其野蛮的行径。

清军战胜了明军,夺取了扬州城,这已经达到了其目的;他们已经完成了军事任务,不该再对百姓进行屠杀。

像某些人说的,如果史可法该背这个锅的话,那么好了,中国抗日的淞沪会战伤亡30万人,是不是该蒋介石负责?日军在南京进行大屠杀,是不是也该唐生智、蒋介石负责?只有完全不抵抗才是对的了?

这种逻辑完全就是本末倒置、倒果为因。百姓被杀的责任完全在侵略者一方,而不是抵抗者一方。

结束语

史可法做得没错,“扬州十日”百姓被屠杀事件完全是清军的暴行;80万的数字是作者夸大的。

我们对历史要有正确的因果观、是非观,千万不能本末倒置。

---凌烟阁论史---感谢你的阅读!欢迎你赞评转+关注!

5

我认为八十万扬州百姓之死其责任不在史可法,原因有下:

1:史可法就义前,跟敌方统帅多铎说:可杀我一人,存城中百姓。

2:史可法就义后,其部属感其大义,仍然率部顽强抵抗直至最后一刻,无一人生还。

3:自明末扬州百姓就有反抗压迫的传统,当时参与或协助官军守城的百姓及多。

4:战斗惨烈,多铎所部伤亡惨重,激起其报复城中百姓心理。

5:扬州富庶,多铎为犒劳及安抚苦战的将士放纵部属胡意妄为,自己也垂涎于无数的金银财宝。

6:扬州是进攻江南的桥头堡,而城中百姓又负隅反抗,为消除隐患多铎决定痛下杀手。

7:北兵过激的民族政策,引起了各地的激烈反抗,多铎正好借扬州杀戮以立威。

6

不需要,战争必有牺牲。难不成我们现在也要让蒋中正为抗日战争牺牲的3500万人负责,荒唐至极!这是满清对汉人的侵略战争,扬州注定被屠城,不反抗是死,反抗还有一线生机。说白了这是一场民族斗争,事关气节与底线的问题。我们不去怪罪侵略者的残暴,反而寄希望于对方的仁慈,并把对方的残暴归咎于自己人,岂不是颠倒是非?不分黑白?

要搞清楚,李自成攻破北京、张献忠割据蜀地等这些都是汉人内部矛盾,是现有汉人政府与其下辖农民起义军争夺江山治理权的斗争。满清入关性质就变了,是外族入侵,由开始的内部矛盾转化成种族战争了,这是对汉人的侵略战争!

居然现在还有人天真的以为,史可法接受满清的条件,投降了就不会有屠城,80万人就不会死。自唐以来,扬州就是繁华之地。满清入关时,北方已经糜烂,也就意味着没有经济可以获取,若有的话,崇祯就不会亡国了。李自成的农民军作战、满清入关南侵都是靠着以战养战的方式,要不然这么多军队和政府机关都喝西北风了,更不要说战后重建了。

江南富商云集,但请问又有哪个人心甘情愿拱手把财富送人,还是侵略者?即使为了活命可以献出一部分,但这点远远满足不了满清所需。满清学不了李自成在北京的拷掠方式,为了省事直接屠杀,人死了,那还不是我的了。经济掠夺在扬州这只是顺带的,最重要是杀鸡儆猴,把明朝南部影响力最大的史可法以及扬州屠了,震慑恐吓明朝南部朝廷!瓦解南部汉人顽强抵抗之心,这才是满清之用心。故此,扬州屠城从战略意义、经济意义是必然的。

很多人都认为史可法为了保住一个人的名节,不惜拉下满城百姓陪葬,这种人是自私的,他是仅忠于明朝的人,而不忠于百姓的人,他应该为这八十万的冤魂负责。可笑至极!当时的南明为谁而战?是为了汉人存亡而战!甚至有人还揶揄史可法在南京拥立南明皇帝,企图复辟明朝。明朝当时本就是占了绝大多数领土,需要复辟?这些人怎么不见去讥讽蒋介石撤退至西南,企图复辟中国?讥讽红军龟缩至延安,企图复辟中国?

不管从什么角度分析,史可法就是汉人英雄,满清就是侵略者,至于说扬州十日惨剧的罪魁祸首,除了满清,还能有谁?

请记住没有史可法们的民族气节,南明汉人的顽强抵抗,从未停止的反清复明斗争,就不会有满清时期汉人相对于元朝时较好的待遇!你以为这点待遇是满清良心发现给予你的,没有牺牲抵抗,就不会迎来谈条件的机会,也就争取不到利益。

相对于明朝的血性,无怪乎满清之懦弱。皆是这种奴才汉奸思想充斥,才会有如此丧权辱国的景象。相比于明朝灭国的壮烈,出了大批名士,反观满清灭国,连个鸟都没有,到是给民国留了一堆汉奸,以至于现在新冠疫情时期都还有遗留”跪族“。

7

从职责上说,史可法必须负责,就跟抗战自愿主持守城的唐生智必须对南京大屠杀负责一样。

作为大学士、后部尚书、督师淮扬的重臣,史可法自始至终没有表现出与职务相匹配的能力。

对江北四镇的骄兵悍将,他束手无策。只是一味向朝廷索要钱粮满足对方无理要求,姑息纵容任凭军阀祸害地方。

高杰意外被害后,面对顺水推舟掌握其5万多精锐兵马的机会,史可法因为对方是流寇出身,就拒绝高妻邢氏让其子高元爵拜自己当义父的请求,还让监军太监当收义子来羞辱对方。结果搞得高部李成栋、李本深等大将离心离德,偏让他们顶在泗州、徐州最前线,造成高杰部临阵叛变引清军南下的恶果。

从坚持长期抗战的角度,他应该组织扬州军民带财富过江,而不是明知打不过,还要装腔作势当所谓忠臣!

由于他的无能,扬州军无斗志,民无组织,淮南头号坚城如筛子一样。

对比河南巡抚高名衡率领明军坚守开封好几年的成功榜样,史可法简直是配合八旗屠杀,将财富、城池拱手相送。

他的牺牲毫无价值,与满城苍生充当了敌人杀猴吓鸡的标本!

南京文武一看,连你信誓旦旦的史大人都扛不过一天被灭,八十万人挨刀,咱们更不敢抵挡了。

像这种百无一用的书呆子,清军最欢迎了。如果史可法守辽东,明朝十年前就完蛋!

所谓民族英雄,得有力挽狂澜、砥柱中流之能。而不是尸位素餐,像木偶一样只知求死沽名的废物!

8

我国历史上有过多次外族入侵,军民为抵抗侵略者也付出了惨重代价,至今我们还在为那些英烈纪念,自古以来抵抗外族入侵就没有错过。华夏民族能够延续5000年,不就是依赖于这份民族骨气吗。

9

史可法是南明弘光政权的建立者之一,身为南京兵部尚书的史可法,在崇祯上吊自杀以后,显然已经成为了南方小朝廷的核心人物。

可是他却在册立哪位王爷为帝的问题上犹豫不决,最终错过了拥立之功,使得四镇军阀和凤阳总管马士英强行接福王朱由崧继位,从而掌握了政权。

问题是史可法在迎立哪位王爷的时候,曾经写信给马士英,说了一系列朱由崧的坏话,表示朱由崧是不可堪当大任的。

结果朱由崧偏偏做了皇帝,为了避祸,这位兵部尚书只能北渡长江去前线督师,其实就是害怕皇帝对他清算,因此他失去了对南明王朝的直接控制权。

结果清军南下,史可法在扬州死守不出,最终城破以后,惨绝人寰的扬州十日因此爆发。那么史可法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负什么责任呢?

01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史可法错过了迎立的好机会。

历史曾经留给史可法非常不错的机会,在崇祯皇帝上吊以后,他的那几个儿子并没有按照约定逃到南方,所以皇位的继承权落空了。

  1. 在这种情况下,到底立哪位王爷做皇帝,南明政权出现了一系列的分析。其中以潞王朱常淓和福王朱由崧的呼声最高。
  2. 不过这两个人自身都存在一定问题。朱常淓和万历皇帝的血缘关系比较远,是万历皇帝朱翊钧的弟弟朱翊镠的儿子。
  3. 而福王朱由崧虽然是万历皇帝的亲孙子,是福王朱常洵的儿子,可是朱由崧也是郑贵妃的血脉。郑贵妃和东林党之间是有很大仇恨的,为此南京的东林党人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这么一来这两个人似乎都没什么看头了。甚至有人想要去广西接桂王朱常瀛到南京来称帝,他是万历皇帝的亲儿子,自然是最妥帖的。

只是距离上有些难办,而朱由崧和朱常淓恰好都在淮安避难,所以朱常瀛在时间上是吃了大亏。这个时候的史可法是什么方面的意见都在听取,就是不做决断。

南京兵部尚书,也就是南京臣子中的一号人物了,其实一切只需要史可法敲定,那么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会南都议立君,张慎言、吕大器、姜曰广等曰:“福王由崧,神宗孙也,伦序当立,而有七不可: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也。潞王常淓,神宗侄也,贤明当立。”移牒可法,可法亦以为然。凤阳总督马士英潜与阮大铖计议,主立福王,咨可法,可法以七不可告之。而士英已与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高杰发兵送福王至仪真,于是可法等迎王。---《明史》

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史可法依旧犹犹豫豫。看清楚这一点的四镇军阀,立刻前往淮安,将朱由崧接过来,强行保护他前往南京称帝,这一举动也得到了马士英的支持。

有兵权加持的朱由崧,自然是稳坐钓鱼台,史可法错过了这么一次绝好的机会,也就失去了对南明残存势力的控制权。

他空有一副忠肝义胆,却无法掌握时局,最终的失败也就是注定的了,毕竟掌权的马士英和四镇军阀未必有他的忠心。

02史可法对清政府存在和谈的幻想,宣布一致对抗农民军。

北上督师的史可法,其实就是出去避难的。当时清朝政府正在围剿李自成,在南明看来,李自成才是他们的大敌,毕竟明朝是他消灭的。

当是时,士英旦夕冀入相。及命下,大怒,以可法七不可书奏之王。而拥兵入觐,拜表即行。可法遂请督师,出镇淮、扬。十五日,王即位。明日,可法陛辞,加太子太保,改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士英即以是日入直,议分江北为四镇。东平伯刘泽清辖淮、海,驻淮北,经理山东一路。总兵官高杰辖徐、泗,驻泗水,经理开、归一路。---《明史》

而强大的满清八旗军队,在史可法看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他甚至曾经有过幻想,可以和满清划江而治。

只要能保住南明小朝廷,史可法似乎觉得这一切就足够了。为此他开启了一段比较长时间的和谈。可是没想到的是,这一场和谈,却给了清朝军队充足的时间来对付李自成。

  1. 在多尔衮的安排下,本来是阿济格对付李自成,而多铎南下直接拿下南明小朝廷。可是李自成这边实力强大,阿济格打不下来。
  2. 而南明小朝廷这个时候递上了求和信,这让多尔衮放心大胆地把多铎的军队调往陕西,歼灭了李自成的主力大军。
  3. 与此同时,史可法还派遣使者团队北上前往北京,可惜北上团队中居然也有反叛之人。为此他们传递回来的消息,都是满清希望史可法知道的消息。

李自成的主力部队被消灭以后,灰溜溜逃往荆襄,这个时候的满清铁蹄终于有时间来收拾南明了。

这期间南明什么都没有准备,甚至依旧抱有和谈的想法。结果现实将这一想法击得粉碎,史可法必须要为这一点负责。

03四镇军阀溃不成军的情况下,依旧死守扬州城。

满清八旗大军南下以后,史可法打算调动四镇军阀与之抗衡。可是问题来了,

  1. 1945年,高杰在睢州被许定国给暗杀了,余部降清。刘良佐和刘泽清相继投降了多铎,只有黄得功在芜湖死守。
  2. 这么一来四镇军阀中的三镇已经土崩瓦解,当弘光帝朱由崧逃往黄得功的军营后,黄得功也因为与刘良佐对骂,被清军射中喉咙,从而自杀了,余部降清。
  3. 由此可见四镇军阀是真的不管用,多铎大军刚来没多久,这帮人就溃不成军了。手握十多万人马的四镇军阀尚且如此,史可法手里没有兵权又能怎样呢?

可以说,史可法压根就没打算守住扬州城。当时朱由崧已经从南京逃跑,马士英也不知所踪,四镇军阀相继降清,史可法既没有靠山,又没有筹码。

这种情况下,史可法即使守住了扬州城,那也是孤城一座,更何况他手下的人马相继出城受降,根本就没什么人愿意跟着他殉国。

作书寄母妻,且曰:“死葬我高皇帝陵侧。”越二日,大清兵薄城下,炮击城西北隅,城遂破。可法自刎不殊,一参将拥可法出小东门,遂被执。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师也。”遂杀之。扬州知府任民育,同知曲从直、王缵爵,江都知县周志畏、罗伏龙,两淮盐运使杨振熙,监饷知县吴道正,江都县丞王志端,赏功副将汪思诚,幕客卢渭等皆死。---《明史》

没错,史可法死守扬州城,其实目的就是为了殉国。百姓们看不到的事情,史可法肯定可以看得到。史可法知道守不住,却偏偏要坚守,是不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节呢?这就有点太可怕了。

总结:史可法对名节的确很看重。

史可法是个比较神奇的人物,他为南明殉国,可是死后名声并不差,反而得到了清朝政府的吹捧,清廷甚至赐他谥号为忠正。

为什么说他守扬州城是为了名节呢?因为他没有其他理由去守住这座城池。这里一没有皇帝皇嗣需要保护,二没有军队可以抵抗,三没有粮饷作为储备,守住这里没有任何作用。

记得高杰被许定国设计杀害的时候,高杰的老婆邢夫人,希望史可法可以收高杰的儿子高元爵为义子,以此可以震慑高杰军中将士,这样他们也就有了依靠。

可是史可法却连连拒绝,他的理由很隐晦,因为高杰曾经是李自成的部下,属于流寇。史可法是嫌弃高元爵的出身,会玷污了他的名节。

其实史可法如果能够收高元爵为义子的话,也就可以控制高杰的兵马。可惜他为了个人名节,错过了这么好的一次机会,使得高杰的余部全部投降了清朝。你说他要不要为扬州十日负责?

参考资料:《明史》

10

对于扬州城的陷落,我觉得最大的责任是清朝,但是史可法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他居官廉洁勤慎,并在最后关头选择了宁死不屈,对于这样的民族气节和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但是,史可法的个人能力和犯的一些错误也是需要去承担大部分责任的。

1644年,李自成起义军攻破北京,威宗朱由检在煤山自缢身亡后,预示着明朝的半壁江山已经失去了。

当北京失陷的消息传到南京时,南京的官员对于拥立新主的事情,都表现的异常积极。我们都知道明朝的朋党之争是各朝代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而这些官员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会去做一些结党营私的事情。接着,便出现两个最著名的政治派别:“东林党”和“阉党”。

东林党是指:以那些江南士大夫为主的官僚的政治集团。
阉党是指:明朝依附于宦官权势的官僚所结成的政治派别。

对于迎立新主这样的事,这两个党派自然会出现不同的声音。于是,就会出现一部分人支持福王朱由崧来继统大业,另一部分东林党人为自身利益,去选择血缘更加疏远的潞王去继统大业的现象。

对于两方争论不相上下的时候,这个时候恰恰需要一个有实力的人去投上最后的一票的。因此,在南京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首席大臣、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便是拥立新主的关键人物。

其实,按照伦序纲常的规定,理论上是应该拥立福王的,但是史可法却在这个时候作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拥立“桂王”。

乍一看,可能会觉得史可法这个行为有点不太让人理解。本来按照伦序纲常就是要迎立福王为新主的,而史可法没有选择拥立福王,是因为他曾经是东林党人士“左光斗”的得意门生。

面对这样两难的情况,史可法天真的以为选择“桂王”是一个两边都能讨好的办法。殊不知正是因为他的这个选择,导致福王不得不去求助武将,最后形成了军人干政、不听指挥的局面。本来是能够起到关键作用的史可法,因其自身的优柔寡断,也为日后埋下了巨大隐患。

按理说,扬州作为江淮流域的重要城市之一,其防御应该是经过特别设计的。但是在清军南下攻打的时候,扬州很快就被攻陷了,这又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史可法当时在设计南明的防御体系的时候,并没有重视扬州这块地方。因为在明朝,江南地区最重要的城市就是南京,而扬州仅因为大运河的存在,便成为了一个交通要道,同时扬州也是作为朝廷官员的一个驻地,所以也就没有建立起城防。

其实,在史可法的眼里,他将大量的明军和投诚的农民军组织一起,分别布置到从淮河出海口到现在的安徽境内的四个独立军镇,史称“江北四镇”。

因为江北四镇都离南京比较近,加上在每个镇上都有设置防御,所以扬州看上去还是非常安全的。

但是,因为史可法前期在“定策问题”上的失误,导致福王是依靠武将登上了皇位,建立了弘光朝廷,再加上东林党人的自私自利,这也为后来的弘光政权覆灭埋下了种子。

新上任的弘光帝由于大肆封赏四镇将领,导致四镇将领嚣张跋扈,不仅在自己管辖的地方残害百姓,还让朝廷受制于四镇。这让史可法也无可奈何。

因此,由于江北四镇的将领无心进取,让扬州一下子推到了战争的最前沿。而江北四镇之将领除了高杰战死,其他几位最后都归顺清廷,背叛了南明。

综上,对于扬州城的沦陷,史可法虽然宁死不屈,但是史可法因政治上的定策失误,在掌握拥立大权的时候优柔寡断,导致最后的定策之功落入了军阀手里。最后,造成了弘光朝廷因武将得以重建,又因被武将受制的局面,最终让南明失去江北这个重要的战略要冲。这些对于史可法来说,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你的回答

单击“发布您的答案”,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服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