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时期的“空印案”到底怎么一回事?:朱元璋是和尚出身,年轻时,他不像刘邦,刘邦有在底层衙门工作的经验,好歹也是一个“亭长”。而朱元璋从来就没有在底
朱元璋是和尚出身,年轻时,他不像刘邦,刘邦有在底层衙门工作的经验,好歹也是一个“亭长”。
而朱元璋从来就没有在底层衙门工作过,所以比较认“死理”,他要求所有官员,事情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能有任何变通。
事实上,“空印案”就是典型的冤案,那么这个空印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般来说,衙门按规定的办事程序,应该是先有钱粮记录,官员核查后,才能盖官印,也就是说官印不能随便乱盖,把官印盖在白纸上面就是所谓的“空印文书”。
因为百姓纳税后的钱粮,在地方官员的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从各地发运时的钱粮数字肯定跟户部接收时的数字,可能多少有些不符合。
但是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吏们并不事先知晓,只有到了户部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官吏们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就地填写实际的钱粮数额。
说白了,就是掌印的地方官员,一般不会亲自押运钱粮到京城户部,可是在办事的过程中会用到公章,总不能为了一点点的数字误差,又千里迢迢,马不停蹄的返回地方,仅仅是盖个官印,就来回跑。
再说白一点,就是官员之间办事可以通融,可以简化程序,可以避免官员们来回跑,而这个“空印文书”的最大作用就是避免办差的人在户部和地方衙门之间来回跑路而已。
这个朱元璋却不这么看,他认为老百姓办事,为了盖一个官印可以来回跑,当官的办事也应该和老百姓一样,不能简化行政程序,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于是乎就有了明朝的“空印案”。
事实上,朱元璋还有一层担心,他怕办事的官员从中徇私舞弊,中饱私囊,他认为“空印文书”可以用来谋取私利。
打击“空印文书”,朱元璋可能也是“将错就错”,借机震慑明朝的高层官吏,让他们明白,敢于欺君的下场,因为在使用空印文书的过程中,没有高层官员事先征求皇帝的同意。
洪武九年的空印案据说:
空印狱起,官吏下狱者数百人
所有主管官印的官员,以及署名者,都被逮捕,而入御史狱。狱中官员就有数百人之多。
事实上,熟悉衙门的地方官员,都知道这个运输钱粮过程中,用到的“空印文书”,事实上不能有什么其他的用途,是一事一章的斜封官印,根本不能用于徇私舞弊,也不能让押运钱粮的人中饱私囊。
所以说,空印案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冤案,可能是朱元璋过于痛恨贪官,而造成的一次官场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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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只要是朱元璋主控的案子,都会显得扑朔迷离。胡惟庸案导致丞相一职退出历史舞台,蓝玉案为朱元璋的孙子朱允炆扫清了一项隐患。而这空印案更是牵连深广,具体是不是冤案至今没有明确的定论。
每年地方政府要向户部报收支情况时必须要完整的印信且必须要数字准确,不能有误差。事情就是出在这个误差上,每年地方向户部运送钱粮,因为路途遥远或者各种灾害等原因,会有不同程度的自然损耗。按理说这种损耗很正常,就算是当代这种损耗也是存在的,比方说中石油运送汽油过程中就存在必然的残留,只要在自然的损耗范围内就可以。因为这种钱粮交接制度上的缺陷,如果按照合法的程序上走,数字上只要存在误差,就必须打回去重新造册登记盖章。古代交通不便,一走就是好几个月,费时费力,新的数据还不一定能对上。在元朝出现了运用空印的这个方法,将盖章的空白文书随货运到,把户部的正确答案抄上就可以了,户部和地方紧密配合,使工作效率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也节省了不必要的浪费。可毕竟这种方法存在着很大贪腐的漏洞,可操作性非常强。
这种制度明朝延用的元朝制度,自然空印的方法也默认了下来。直到这个潜规则被锦衣卫发现并通报给了朱元璋,朱元璋大怒。此‘空印案’发
方孝孺在《叶郑传》记载:“洪武九年,天下考校钱谷策书,空印事起。”
这个案子当时牵连甚广,死亡人数也没有定论,有说几百的,有人说几千甚至几万的。有人说这是起冤案,我不这么认为,事出必有因。
一 肯定是已经有了贪污的这个现象发生了,为了把这个口子堵上,朱元璋需要掀起这场反腐浪潮来遏制可能发生的溃烂坍塌式贪污。
二 朱元璋需要这个案子来彰显他的无上权威,他不允许在他面前有任何的欺骗。
三 朱元璋本身就是贫苦出身,非常的厌恶贪官污吏鱼肉百姓,当国家的吸血虫。
明朝初期的出名的案子很多,但总结下都是朱元璋个人为了帝国的延续做出的某种选择,或者说某种牺牲。在统治者眼里只要是对统治有好处的,任何的牺牲都是值得的,哪怕你是从龙之臣,哪怕你对这个国家曾经有多大贡献。用牺牲来换取国家的的正确走向,这可能是类似朱元璋这种优秀的帝国领导者必须应有的素质吧。
首先谢谢邀请。
“空印案”是朱元璋时期四大“政治案件”即1380年的胡惟庸案,1382年前后的的“空印案”,1385年的郭桓案和1393年的“蓝玉案”。在这里面的“空印案”是典型的经济案件,是朱元璋对贪墨的官员的镇压。后世对朱元璋这一行为非议颇多。
什么叫“空印案”,顾名思义就先盖印后办事。根据朱元璋立下的规定,每年各个地方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和财政收支、户部与各省府、县的数字须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用印,如果有差异必须重新填报。户部嫌麻烦。地方布政使司也不愿意多跑,在此情况下,户部就先盖章然后地方自己填直到符合。可以说,这个做法从明朝律法来说,肯定不是冤案,老朱杀人肯定是正确的,户部盖空白章是犯法的,任何角度都无可辩驳。
但问题在于,如果按照明朝律法的,根本无法按规定完成财政收支报备。即便在财会如此完备的今天也无法彻底做到一清二楚。也就是说,朱元璋时期财政法规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完善的,就是说从实际看“空印案”,他合理而不合法,朱元璋为此大开杀戒合法而不理。最初明面上出现“空印案”肯定是不可能的,必然有一种类似于潜规则的方式来处理。后来才逐渐明朗化和公开化,无疑,这里面必然要有假账,虚账和贪污。这些完全是必然的。那么,国家为此流失多少税款,又有多少人为此贪污和谋取了多少了私利。不能因事而杀,因盖空印而杀人 。朱元璋应该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
朱元璋因“空印案”杀 了多少人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书法,从几百到几万不等。朱元璋和明朝中枢没有现代财会知识。即便实在现在,国际上各个国家的中央与地方财务的误差与遗漏账户依旧存在,误差百亿规模。这在技术上就是不可能做平的。在朱元璋时代要“做平账”只能盖空印,大明户部的官员冤也不冤,不冤也冤。实际上,朱元璋最终杀人的原因不是“空印案”。老朱也知道如此辽阔的一个国家的账目很难对上。但气愤和厌恶的官吏对他的欺骗和隐瞒。还有就是。朱元璋害怕中央和地方的官员联手期满他、此事朱元璋如果不管,就真是天下大乱了。
再就是朱元璋对腐败的切齿痛恨,是对于的官僚的集团的蔑视和反感,对于他们的舞弊行为的唾弃。“空印案”会给贪污大开方便之门。国家律法制定就必须遵守。朱元璋的行为确实是暴虐,带有一些时代局限性。但确实是那个年代最有效的手段了。总体而言,朱元璋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我是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明朝开国的时候,有很多非常可怕的案子,其中胡惟庸案和蓝玉案波及非常广,被杀人员多达4.5万人之多。因为这两个案子被杀的人太多,所以导致空印案就显得没有那么出名。
其实空印案比前面那两个案子显得更加蹊跷。胡惟庸的案子主要是朱元璋想要废除宰相制度而引发,蓝玉的案子主要是朱元璋为了给孙子朱允炆清除障碍而引发。而空印案,则是朱元璋对反腐的一种态度。
元朝的时候,对地方上交税收给国库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成熟的体系,那就是官员们先将应该缴纳的税收数额通过官方文书报到国库,随后赋税才会运往国库。
而运输到国库的赋税如果跟官员们上报过来的对不上号,那就会被打发回去核对重审再重新申报。再将文书盖上官方的打印发往南京。这本身是没什么关系,但是这件事里面有三个比较难办的地方。
所以说这种运送赋税的方式存在一定的缺漏,没有任何制度会是完美无缺的,如果有,那就是在骗你。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官员们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带着一份空额的盖好印章的文书进京城。
等押送赋税的人到了京城以后,重新校验过赋税的数量后,再填写赋税的数额,从而得到一个较为准确的数据,这样就完美地避免了会被打回重审的问题。
士元出,士利乃为书数千言,言数事,而于空印事尤详。曰:“陛下欲深罪空印者,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耳。夫文移必完印乃可。今考较书策,乃合两缝印,非一印一纸比。纵得之,亦不能行,况不可得乎?钱谷之数,府必合省,省必合部,数难悬决,至部乃定。省府去部远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册成而后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以故先印而后书。此权宜之务,所从来久,何足深罪?”---《明史》
这个方法的确不错,基本上元朝时期就已经在施行。虽然有悖于朝廷的指令,却切实地解决了地方官员们的困难。
但是朱元璋不懂这里面的门道,某天他自己发现了一份盖有官方印章的空文书,立刻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认为这就是贪污,所以开始大开杀戒。
这就是为什么后世有那么人为这件事打抱不平的原因,理由很简单,老朱自己不懂这个体系的潜规则,却非要搅浑这一趟水。
官员们当然有自己的理由,而且十分充分。他们认为这么做最大的好处,就是有效地实行了国家的赋税指令,节省了大量时间。
而老朱自己也有自己的想法,这一张张盖着官方打印的文书,可就是国家收税的证据。如果有人随意填写这上面的数字,就一定会存在贪污的行为。
看似都是比较有道理的事情,到底谁的说法一定准确呢?其实这件事根本就没有谁是一定都对的。
因为一旦有了一两个官员开始利用这个制度缺口贪污,那么就会有前赴后继的官员争相效仿,这是朱元璋永远都不希望看到的事情。
人性是经不起推敲的,你的同僚个个都靠这件事来捞钱,而且没有被朝廷发现过,即使发现了也不惩处,那么你会怎么想?清汤寡水的日子你也过腻味了,所以你也必然会去尝试,毕竟谁也没有被处罚过。
且国家立法,必先明示天下而后罪犯法者,以其故犯也。自立国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有司相承,不知其罪。今一旦诛之,何以使受诛者无词?朝廷求贤士,置庶位,得之甚难。位至郡守,皆数十年所成就。通达廉明之士,非如草菅然,可刈而复生也。陛下奈何以不足罪之罪,而坏足用之材乎?臣窃为陛下惜之。---《明史》
由此可见,朱元璋有可能是知道这件事存在一定的冤屈,不过为了杀一儆百,朱元璋必须要对这件事严厉惩处,只有这样,后面的人才不敢以此作为贪污的渠道。
朱元璋在杀了一批贪官以后,不愿意再有人提及这件事。这是为什么呢?很多人认为,朱元璋是知道自己杀错人了,但是也不想悔改,所以就禁止大家谈论。
其实我觉得以朱元璋的头脑,不会做这种事情。朱元璋对整件事的把控,其实有一种上帝视角的感觉。
太祖知其有母在,赐白金,驰驿归省。还改监察御史,出为怀庆知府。徵志节甚伟,遇事敢直言。居郡时,因星变求言,疏言:“风宪官以激浊扬清为职。今不闻旌廉拔能,专务罗织人罪,多征赃罚,此大患也。朝廷赏罚明信,乃能劝惩。去年各行省官吏以用空印罹重罪,而河南参政安然、山东参政朱芾俱有空印,反迁布政使,何以示劝惩?”帝问罗织及多征赃罚者为谁,徵指河南佥事彭京以对。贬沁阳驿丞。十三年,以事逮至京,卒。---《明史》
在空印案发生以后,这种空白文书的做法难道就杜绝了吗?当然没有。因为偏远身份交税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一次次不断重复打回来重申以后,其实大家都明白,空印案是存在一定错误性的。所以后来朱元璋并没有对这件事再有过多的干涉。
不干涉不代表就是放任,朱元璋杀了这一批人至少可以保证十几年之内,都不会有人利用空印的做法来贪污。这就是上帝视角,即使他杀错了人,却从根源上解决了两件事。
朱元璋看得一清二楚,但是这一次他不会再出手处罚,因为他知道,没有人敢再利用空印的办法贪污了。
很多人认为朱元璋从小不读书,所以就没有读过书,他真的是一个文盲皇帝吗?当然不是,朱元璋在成了一方诸侯以后,读书写字的学习机会非常多,而且他的老师,都是当时的顶尖名流。
宋濂、李善长、刘伯温等人,都可以成为朱元璋的师傅。他在这些人身上学习了很多文化知识,之所以被人称之为文盲,那是因为他做的事情像个文盲罢了。
老朱顺便告诉一下百官,如果你有更好解决空印问题的办法,完全可以提出来。没有的话,就别说话了。
参考资料:《明史》
空印案是洪武四大案之一,有数百名官员受到牵连被杀掉。这个案子笔者认为是死的最冤的。
那么这个案子究竟怎么回事呢?
这与明朝的税收制度有关。在明朝,每年各地都要定期向国家上缴一定数量的钱粮和税款,户部负责和各地派来的官员进行账目的核对。如果能对得上,皆大欢喜。如果对不上,哪怕差异很小,都要重新编写,重新查找原因,这本无可厚非。让人为难的是,这些做好的账目还要重新审核,盖上原来衙门的大印。
要知道,在古代,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更没有高铁飞机,往返全靠骑马坐船。离得近的还好说,要是离得远,好不容易骑马坐船跋山涉水终于到地儿了,一核对,错了一个数,气儿都没喘匀呢,户部的人告诉你,回去改去吧,别忘了盖上大印哦。
这缴税的官员,一来一回,再来再回,大半年就过去了。那么既然这么费劲,官员随身携带上大印不行吗?
答案肯定是不行的。大印都让缴税官带走了,地方政府处理公务怎么办呢?
所以这种制度就导致了缴税这件事情变得非常麻烦,效率低下还折腾人。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有人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缴税官在出发前,随身携带一张盖了大印的空白账册,一旦出现差异,直接在盖了大印的空白账册上写就行了,这就省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还提高了效率。
这个方法一经发现便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一段时间之内,大家相安无事。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个事情终于还是让朱元璋知道了。
雷霆震怒,朱元璋是什么人?他此生最痛恨别人欺瞒他,在他眼皮子底下居然出现了这种事情。这不是明显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吗?于是他下令彻查。
这时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朝廷上下,满朝文武,都很默契的选择了沉默,没有一个人敢说出事情的真相。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太怕朱元璋了。朱元璋的严厉是出了名的,弄不好还要株连九族。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人却站了出来,这个人就是郑士利。他只是一介平民,却鼓起勇气上书直言。他在给朱元璋的信中指出了这个大印是个骑缝章,不可能挪作他用。也就是说,这些官员并不会利用这个章做贪污枉法的事情。再一个,明朝并没有不能在空白账册盖章的规定。
他这不说还好,朱元璋看了此信,更加生气了。说这话不就是说朱元璋不懂财政,不尊重明朝的法律吗?这些官员欺君罔上,居然还有人替他们求情?一声令下,充军去吧。
他的上书非但没有改变朱元璋的想法,反而更加坚定了朱元璋彻查下去的决心,并且把自己也搭了进去。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因为他太不了解朱元璋了。朱元璋并不在乎事情的真相,他在乎的是有人挑战了他的皇权,损伤了他作为皇帝的威严。他年少时的经历告诉他,这些官员都不能相信,他最相信的只有他自己。
处罚的结果也让人不寒而栗,全国13个省,140多个府,1000多个县,所有掌印官全部杀掉,副手由于监管不力,打100仗,发配充军。这导致了好多为政清廉的官员也被杀掉。
所以在明朝出现了一种现象,为官者吃饭的时候都要祈祷今天平安无事。如果晚上能活着回来,全家抱头痛哭,又多活了一天。
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起点最低的大一统王朝开国皇帝,比同为布衣出身的汉高祖刘邦起点还要低。朱元璋从开局装备就一个破碗的贫僧,凭借自己的奋斗,最终成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大明皇帝,不仅实现了人生的逆袭,同时也为中华文明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
正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但凡出身低下的皇帝,当他稳坐天下以后,都离不开对手底下那群开国功勋的大肆屠戮。当年的汉高祖刘邦如此,明太祖朱元璋也同样殊途同归。
朱元璋在位期间,为了整顿吏治,顺带铲除在政治上威胁和制约皇权的大臣,先后爆发了四次大规模的“政治屠杀”,分别是空印案、胡惟庸案、郭桓案和蓝玉案,后世称之为明初四大案。由于明太祖朱元璋年号为洪武,因此亦称“洪武四大案”。
而四案当中,又以胡惟庸案和蓝玉案最为惨烈,后世往往将两案合称为“胡蓝之狱”。这两起中国古代历史上规模最大、最为惨烈的“政治屠杀”起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终于二十五年前后(1392年),历时13年。
在此期间,朱元璋借此两案,对明朝的开国功臣展开残酷的屠杀和清洗。距史料记录,“胡蓝之狱”十余年间,受株连被杀者多达4.5万人,几乎将大明开国的文臣武将诛灭殆尽。“胡蓝之狱”对明初政治的打击实在太大了,大量军政精英惨遭株连,在某种程度上也造成了建文朝廷的政治孱弱,为之后建文帝在靖难之役中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虽然,“空印案”的惨烈程度和政治破坏力远不如“胡蓝之狱”,但“空印案”却是四案之中最冤的。
“空印案”与“郭桓案”一样,都是针对涉嫌贪腐的官吏,所进行大规模的打击,目的其实是为了整顿吏治。因此,“空印案”和“郭桓案”本质上是有别于“胡蓝之狱”的。但相比于“郭桓案”,“空印案”受牵连的人,实在是太冤了。
“空印案”发生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也有争议说最早起于洪武九年(1376年)。起因是朱元璋发现了地方官员有空白盖印公务文书的做法,由于他对前元官僚的贪腐深恶痛绝,因此借此由头牵起“空印案”。
其实,地方官员的“空白盖印公务文书”做法也并非是完全是徇私舞弊,而是处于实际核数需要而为之。因为,明朝有规定,每年地方各布政司、府、县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的账目。而户部与地方各布政司、府、县所上报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结项。如果当中有一项不相符,整个账册就要被驳回,重新填报,然后再重新盖上地方官府的印章。
要知道古代交通并不发达,而当时上缴的又实物税款,比如粮食、布匹等。这些物资在遥远的运输过程中难免会有损耗,从而就会出现账册与实物对不上的情况出现。如果户部按照朝廷规定来,稍有错误就打回重报,那就很麻烦了。如果说是离京城南京较近的江浙地区尚好,要是云贵、两广、晋陕、四川等较远的省那可就惨了。如果要发回重造,那么势必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以,前往户部审核的地方官员通常都会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核对数字有出入时使用,避免不必要的来回折腾。而这原本是从元朝就已经普遍存在于官场的习惯性做法,也从未被明令禁止过。
《明史》记载:“元时,官府府于文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
也就是说,当时地方官员这么做,实际上不完全是处于自身的贪腐。因此,“空印案”实际上是一个冤案。
即便如此,但“空印案”影响之广,范围之大,也是十分罕见的。当时,明太祖朱元璋获知此事后,大为震怒,认为这就是地方官员相互勾结的欺君重罪,于是下令处罚所有涉事的地方和京中官员,受牵连者多达数千人。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本文作者:小贱贱)
大明洪武九年(1376)的一天,一张盖着地方政府大印的空白账簿放在明太祖朱元璋的桌案上,随后,几百名官员掉了脑袋,这就是明初四大案之一的“空印案”。
空印,也就是在文书上预先盖上印章,需要用的时候再填写上具体内容。事实上,以“空印”方式处理政务早在元代就有了,明朝建立后,相沿韦改,也一直未被朝廷明令禁止过。
按照明朝的规定,每年各省布政司、府、显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而户部与各级政府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分毫不差,这样才可以结项。如果有一点对不上,那么整个账册便会被驳回,再行填报后盖上地方政府的印章。
制度虽然好,但在现实中,各级财政钱粮数据繁多,并且当时上缴的是实物税款也就是以粮食为主,运输过程中难免有损耗,出现账册与实物对不上的现象是大概率事件。而账目一旦被驳回,哪儿来的就要回哪儿去,这样一来往返又需要数月时间,行政效率低下不说,平白也多了开销。于是为了减少来往的折腾,地方政府派往京中报税的官员便会携带多份盖好公章的空白文件,在遇到与户部对不上数字需要返工时,可以就地填报。
空印这种事情,其实户部也是知道的,不然那些边远省份的官员如何作做到上午发现错误被驳回,下午就能交来改正好且盖上大印的账目表?户部之所以默许了这种行为的存在,主要还在于他们向皇帝的汇报工作时间也很紧张呀。大明朝上至丞相、下至小吏,大家都知道这件事,也都认可这么做,除了皇帝朱元璋本人以外。
《明史·郑士利传》载,朱元璋对此的反应是“盛怒”,当时丞相、御史们都吓得不敢说话,一场杀戮盛宴就此展开。主印的官员被处死,副手以下一百杖充军。
本来这个事情到这里算是结束了,但就在这一年,星象有变,于是朱元璋下诏求言,有浙江宁海人郑士利上书。郑士利的哥哥,是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也被空印案所连累。不过郑士利上书的时候,郑士元已经出狱了。郑士利是为了避免被认为“有假公言私者”,等到哥哥出狱才将自己的上书交到了朱元璋手中。
郑士利的这封上书有数千字,说了好几件事,不过其中以空印事最详细,郑士利认为,皇帝要治罪这些空印官员,是唯恐奸吏脏官得到空印纸,弄虚作假危害百姓,大搞腐败。但在他看来,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为此,他提出了四个观点:
其一,空印账册盖的死骑缝印,具体到每张纸上印迹并不完整,与一纸一印不同,即便流散出去,也办不成什么事情,更何况这些空印纸也不是轻易能够拿到的。
其二、钱粮这些账目数字,每级政府都要核验,出入对错,最后户部说了才算,钱粮已经入了户部的空中,就不可能再变更。中央到各省之间的距离,远则六七千里、近的也有三四千里,一旦有错,一次往返差不多一年时期。先印而后书,这是权宜之计,并且由来已久,那里来的这么大罪过。
其三、国家立法,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而后根据法律惩处违法者。但是,立国至今并没有针对空印立法,大家一直都是这么做,并不知道有罪。如今一旦治罪,如何让人心服口服?
其四、国家培养一个合格的官员不容易,能做上布政使的官员,也都是数十年培养而成。这些官员并不是草菅可以割了复生,陛下怎么可以因为这么点罪名,杀掉有用之才,实在是太可惜了。
郑士利是抱着必死之心上书的,“然杀我,生数百人,我何所惧”。他的这种精神让人感到,可他的愿望最终还是落空了。朱元璋看完之后,他不相信一个书生能有这么大胆子,认为背后有幕后主使,于是又开始一番大规模的追查。虽然最后没有查出主使者,但空印案的官员也没有因此而赦免,已经释放的又被抓了回去。
空印案到底杀了多少官员,并没有准确地数字,推测是几百人。而其中不乏一些深受百姓爱戴的好官也被杀掉了,比如读书种子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本来已经卸任,还是被杀掉了。
牵涉空印案的官员究竟冤不冤,众说纷纭。说他们不冤。他们为了省事盖空印,至少也算是渎职吧;说他们冤枉,是因为他们虽然有罪,但罪不至死。且朱元璋“不教而诛”,并没有针对“空印立法而直接诛杀,法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当然,朱元璋之所以“盛怒之下”,一次性杀了这么多官员,或许还因为这么一个原因。即满朝文武都知道“空印纸”的存在,就他不知道,这是一个皇帝所不能容忍的,何况是朱元璋这样的“权力怪兽”呢?
作为历史上有名的坏老板,朱重八对于开国功臣的杀戮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算得上是古往今来第一人——正所谓赶尽杀绝,凡事儿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老朱这一辈子,打仗无敌,办案也是无敌的存在。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蓝玉案这洪武年间的四大案,直接将大明初期的文臣武将储备一扫而空,动辄就是成千上万的官员人头落地,而空印案可以说是令老朱非常震怒的案子,究竟它的来龙去脉是什么呢?
这是一个制度,每年地方政府要向户部上报收支情况,而且这个流程要求必须要有完整的印信,本来这是一个好事儿,逐级审批审核嘛,官僚这一套很正常的。但问题出在哪儿呢?就是收支情况必须要求数字准确,不能有误差。这听起来好像没啥大问题,可实际操作上就出大问题了!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某地已经完成了今年的收支报表,准备上交各部门,于是乎快马加鞭开始走流程,逐级上报盖印,马上就好到户部了,结果发现点错了一个小数点。得嘞,兄弟您请回吧!这报表不合格啊。好嘛,从头再来一次吧!
那,这个误差除了人为的疏漏以外,还有一种,那就是每年地方需要户部运送钱粮,因为路途遥远或者各种灾害等原因,会有不同程度的自然损耗。按理说这种损耗很正常,就算是当代这种损耗也是存在的,比方说中石油运送汽油过程中就存在必然的残留,只要在自然的损耗范围内就可以。由于这种交接制度的缺陷,如果按照合法的程序上走,数字上只要存在误差,就须打回去重新造册登记盖章
在交通不便的古代,上报一趟就是好几个月,费时费力,新的数据还不一定能对上。于是乎,就出现了运用空印的方法,将盖章的空白文书随货运到,把户部的正确答案抄上就可以了,户部和地方紧密配合,使工作效率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也节省了不必要的浪费。唯一的问题,就是在于这种方法存在着很大贪腐的漏洞,可操作性非常强
所以,贪腐是不可避免的!而对于老朱来说,这简直就是一道红线,一旦逾越,必定收拾。为啥?老朱是什么人?是当年地主家的长工,被无良官员无良政府迫害的穷苦人家,所以他对于贪腐一事儿的容忍度是0
锦衣卫密报此事给老朱之后,老朱二话不说就下令严查,最终受到牵连的官员无数,自然也有无数人因为此事人头落地,只不过死亡数字上略有出入,有说死了几百的,也有说死了几千,乃至几万人的。总之,这一波屠杀,老朱个人认为是没错的!因为这是典型的钻大明帝国的空子,这是薅国家的羊毛啊!所以,杀就完事儿了
贪污腐败,是该杀;钻国家的漏洞,法律的空子,是渎职,也该杀!可问题是,并不是所有参与空印案的人,都是贪官污吏啊,这其中或许也有一些好官,但是由于该上报制度的问题,不得已采用空印的方式,进行日常工作
好吧,问题来了。那该如何处置呢?对于朱元璋来说,这些当官的,杀了一批还有一批,怕什么?我老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还能因为牵连人数巨大,都给你放了?那是不存在的!从其他案子来看,老朱确实也都是这么做的,当时胡惟庸案牵连人数之多,可以说是大明朝廷的半数人都参与其中,本着人多无罪的思想,胡惟庸大肆拉帮结派,就是想让老朱投鼠忌器,结果呢?老朱一个字儿——杀!三下五除二,就砍了几万人的脑袋,所以对于朱元璋来说——这些所谓的功臣,能杀就杀了,贪官污吏,也没必要留,至于那些冤枉的好官员,就自认倒霉吧!
空印案说白了,就是个由头——老朱稳定国家,稳固统治的手段。可以这么说,没有空印,还会有其他案子出现,所有的斗争,都来源于政治斗争。老朱自上台以来,就开始了自己的斗争,这几件大案子,也都为了巩固统治,为后代铺路,清理肱股之臣。所以,空印案是一场惨案,但对于老朱来说,两个字儿——无妨
总结一下,空印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是老朱为了巩固统治,稳固国家做出的政治斗争。以惩治贪腐之名,行中央集权之实。当然了,对于百姓来说,老朱的确是个好皇帝,毕竟这些贪官污吏,是杀了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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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在建立起大明帝国之后,对于前朝执政的得失成败做了系统性的回顾与总结。
宋朝亡国,是文官集团太嚣张,导致皇权不振。元朝的灭亡则是对地方官员过于宽纵,以至于地方官员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因此,在朱元璋的执政理念中,文官集团的强大以及地方官员的自作主张是王朝毁灭的根基,对于皇权都是有着严重的侵蚀与危害的。所以在朱元璋整饬朝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文官集团与地方官吏开刀。
刚好,这时一个极好的案子就放在他手边,空印案。其实这个案子的来由非常简单,是盛行于官场潜规则中的一个惯常做法,所以周妍章借此立威,有很多大臣喊冤。
明朝有十三行省,每个省设布政使、监察使、都司,三权分立,互不统属。各个地方的布政司主要对口户部工作,毕竟朝廷的财政开支与收税是天大的事。布政使每年都要向朝廷汇报工作,尤其一省财政工作的收支,需要与报与户部的底稿完全不差。这个工作本就繁琐,而且还不能出错,因为两边的账本对不上,就无法交差。如果仅仅是财务审计倒还好,明初施行的是实物税,地方各省要一路解送各种物品交割到朝廷的各个衙门。衙门签收后,与报给户部的数字相符,户部才能入账。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很多问题。实物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最终朝廷各衙门实收多少实在没个准头,可是报税官随身带着的各省公文上的数字没法改的,这就出现了很多数目对不上结项不了的事。报税官这时就需要再次回到本省,按照实际数字再填报一份。
如果距离近,还好办,大不了几天打个来回。可是明朝的疆域很广,云南省来一趟京城得有一个多月的快马,来回折腾几次,一年时间下来尽是路上耽误功夫了。所以,一些官员就带着空白的盖好印章的文书到京城,实物交割多少,就在这些空白的文书上填报多少。这样,就能省不少事。
这个过程中有没有舞弊存在呢?肯定会有。报税官如果中饱私囊,把损耗报的多一些,来年地方上的实物税就要补足这些差额。损害的是公家的利益,得利的是私人。后来明朝针对损耗又加多了附加税,至清朝雍正时变为正税,称“火耗归公”。不过此举也没有解决损耗问题,地方官员额外摊派,老百姓负担还是一样。
所以,这个空白文书直到现在也还存在。比如,业务员跟客户谈产品合作,有ABC三个套餐,可是不确定客户用哪个,就带着三份空白合同去见客户,签掉哪个就算哪个。这也是一种省事的办法,只是这中间没有损耗而已。
这事在1382年因为一次例行检查被朱元璋发现了,本是一件约定俗成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只有朱元璋不知道,这是朱元璋绝对不能容忍的事。如果在这件事上失控,是不是哪天官员合起伙来坑朱元璋,他也不是两眼一抹黑?朱元璋底层出身,太清楚这些官员的把戏了,在朱元璋手下做官,还是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好。宋朝文官集团沆瀣一气,元朝地方官蛇鼠一窝,这两个都是帝国的大蛀虫,都不能容忍。可是,他总得有人帮他干活呀!所以,朱元璋的原则就是,事事要请示汇报。如果不经请示擅自做主,那就是自专,就要杀头。
朱元璋在查办案件的时候并非没有了解里面的是非曲直,但是他需要以杀立威,即使是错的,也要按章程来走。私自变通,那就是藐视皇权。朱元璋此时还没有大杀功臣,可是如果没有对行政力量的绝对把控,朱元璋也不可能肆无忌惮的杀掉功臣。所以,整顿官场秩序,树立皇朝威严,是他的主要目的,至于空印案本来的是非对错已经不重要了。
所以,空印案在皇帝的意志下被坚决查办,掌印主官因为玩忽职守等罪名被处斩,副手被判充军苦役,一次就杀掉了几百人,株连近万人。由于一次惩办的官员太多,朝廷补不过来,可是地方行政事物不能耽搁,怎么办?在新任官长没来之前,继续办公,这就出现了有些地方的县令带着枷锁审讯犯人的事。
朱元璋通过空印案,整饬了官场纪律,实现了皇权的威严霸道,让那些自作聪明的官员不敢作威作福。此后,他又通过其他大案,把经济、军事等方面都给整饬一遍,杀掉了很多人,大明王朝的家天下这才稳固下来。
开宗明义第一条,空印案这个案子是个冤案。正因为是个冤案,所以不管是《明太祖实录》还是《明史·太祖纪》中都只字不提,我相信朱元璋也是心知肚明,所以才删改了史书并且让当时的士林也不敢提及。
以至于到了后世,关于“空印案”的具体发生时间都有了争论。一个观点认为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主要证据就是《明史·刑法志》中的一段记载。
先是(洪武)十五年空印案事发。每岁布政司、府州县吏诣户部核钱粮、军需诸事,以道远,预持空印文书,遇部驳即改,以为常。及是,帝疑有奸,大怒,论诸长吏死,佐贰榜百戍边。
而也有人以为明史中的这段记载实际上是从方孝孺所写《郑士利传》转记的,是将“洪武九年”误写成了“洪武十五年”。
从《明史·刑法志》这条记载来看,明朝的时候每一年各地方都要派人到首都南京的户部去审查和核实当年的收支账目,户部核查发现账目不符就会发回,一面是要重新清查造册,一面又要加盖地方大印。
即便是如今有各种方便的交通、交流工具的情况下,在核实账目的时候也会出现各种错漏,何况是古代那种落后的记账方式,出错漏的情况太常见了。
又因为当时交通不发达,一来一往之下,比如你是云南或黑龙江的官员,账目错了你先跑回云南或黑龙江,重新造册盖印带回南京,如果不幸又除了岔子,又要跑回去。
一个账目核对怕不是一年都完不成。
因此为了提升效率,就有了约定俗成的一个做法,那就是各地方委派的官员都会带着一些事先已经盖过大印的空白文书以备万一。
有人就问了,为什么不把大印带在身边或另刻一方大印?古代私刻官印要被处死,因此就一个大印,你带走了,地方上如何办公?
因此这件事就没有两全的做法,官吏们也是逼于无奈,才想出携带盖好印的空白文书以备用的办法。
这原本从元朝开始就默认的做法,明朝开国以来也从未明令禁止过。
对于官员们来说,这是许许多多官场上的默认做法之一,也不是为了图利,只是为了能完成任务而已。
如果一定要论对错的话,作为主管的户部没有考虑到各个地方的实际而安排了一个本来就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导致地方上只能想出这种认真追究起来也确实有违官制的做法。但是朱元璋不管,也不想管,或者说他只是想找一个借口清理一下官场,震慑一下官员,最终的结果就是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
明太祖是历史上出了名的对于官员的任何出格行为都“眼里容不下沙子”的严酷君王,他统治期间的四大案,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其他几个案子都算师出有名,所以在明太祖时期的史书上都有比较详尽的记载,唯有一个空印案省略了。
由此也可见,朱元璋对于空印案是有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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