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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连续7届篮板王,为何篮板榜排在第23位?

2020-09-14 12:04阅读(64)

罗德曼连续7届篮板王,为何篮板榜排在第23位?:罗德曼的身高只有201cm,打的位置却是大前锋;罗德曼的体重只有100公斤,却能在内线单怼奥尼尔;罗德曼的得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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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的身高只有201cm,打的位置却是大前锋;罗德曼的体重只有100公斤,却能在内线单怼奥尼尔;罗德曼的得分能力不行,场均得分只有7.3分,但他比任何人都能抢。那么连续7届的NBA篮板王,罗德曼的职业生涯总篮板数却只有11954个,比其他球员的总篮板数要少,这主要是因为罗德曼在NBA待的时间太短了。

来看看罗德曼的职业生涯,生于1961年的罗德曼进入NBA的时候是1986年,那时他已经25岁了,比那些传奇内线进入NBA的时间晚了至少4年,满打满算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也只有14年,所以罗德曼的在NBA打的场数不多,只有911场。

再一个是罗德曼刚进入NBA时只是个小角色,直到90-91赛季他的篮板才真正上双,所以罗德曼真正发迹的时候他已经29岁了,虽然往后他的数据越来越bt,但是前面落后别人的太多了,篮板总数少也是应该的,但看一个球员会不会抢篮板不能只看数据,还得看比赛,好比威少的篮板和罗德曼的篮板,虽然威少篮板也能上双,但跟罗德曼比就是个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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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生涯11954个篮板,排名历史篮板总榜第23位,历史最高为张伯伦23924个篮板。罗德曼曾经连续7次获得篮板王,虽然身高只有201cm要比皮蓬还要矮2cm,但是花大虫罗德曼抢篮板非常凶悍,绝对是篮板狂人,即便是无关重要的地板球花大虫也是拼命去抢。可为何强篮板能力突出的篮板只排在历史第23位,其实原因很简单,总体来说就是罗德曼生涯并不算长、其次就是像张伯伦、拉塞尔场均能抢20+篮板以上,但是他们的年代不同,打法不同,规则不同等原因导致。

首先是罗德曼生涯14个赛季,罗德曼的最后两个赛季加起来共出场35场,生涯共出场911场比赛,最高单赛季场均抢下18.7个篮板,生涯场均抢下13.1个篮板,如果罗德曼能够保持健康在多打几年,总篮板数还会大幅上升,单论抢篮板能力,罗德曼属于历史顶级,别忘了罗德曼可是樱木花道的原型。

张伯伦首个赛季场均27篮板、第二个赛季场均27.2个篮板,第三个赛季砍下场均50.4分25.7篮板,那个年代与八九十年代无法相比,也出现了一批篮板怪兽,尤其是张大帅在那个年代就是巨人级别,鹤立鸡群,相传大帅还能摸到篮板上沿,这抢起篮板还不如探囊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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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30年的NBA历史中,最著名的篮板手恐怕就是罗德曼了,他对于篮板球的渴望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他会对别人每一次的投篮轨迹进行观察,在活塞的时候,以赛亚·托马斯看到罗德曼在篮底下呆呆地站着,于是便问他在干嘛,罗德曼说:“我在看你们投篮的轨迹,你投篮的时候,篮球习惯性地在空中旋转三圈,而乔杜马斯投篮的时候,篮球习惯性地旋转3.5圈或者4圈。”

从这些细节中,可以看出罗德曼对于争抢篮板球的钻研之深,正是他的这份苦工,帮助他收获了极大的成效,凭借超人的弹跳、敏锐的篮板嗅觉、积极的卡位和拼抢,罗德曼的职业生涯获得过七个篮板王的头衔,在91到92赛季,他的场均篮板达到了惊人的18.7个,有人形容他抢篮板就像青蛙用舌头捕食飞虫一样,流畅而迅速,这种比喻,并不为过。

然而,罗德曼生涯的篮板总数为11954个,这个数字在NBA的历史篮板榜上只能排到第23位,相比他巅峰时期的场均篮板数,这确实不符合他篮板狂人的身份。他之所以排在这个位置,首先是因为他的职业生涯并不长,只有14个年头,进入联盟时他已25岁,属于大龄新秀。其次,罗德曼在活塞前期的数据大大拖了他篮板累积的后腿,进入活塞的第一年,他的场均上场时间只有15分钟,在有限的上场时间里,他没有什么发挥才华的空间,场均只能抢到4.3个篮板,这是他职业生涯的最低数值。最后,不得不说,因为玩世不恭,罗德曼在职业生涯后期并没有受到太过球队的青睐,过着颠沛流离的球场生活,这直接导致了他在职业生涯后期的出勤率不高,虽然他最后一年在独行侠队场均还能拿到14.3个篮板,但在那个赛季,他只打了12场比赛,便因为多次无故缺席训练,被勒令离队。因此罗德曼尽管有着高超的抢篮板技巧,却无法在篮板的积累上名列前茅,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用在罗德曼身上再适合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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绰号“大虫”的丹尼斯·罗德曼,之所以在NBA职业生涯的篮板球总数仅11954个、排名NBA历史第23位,多少和他进入NBA较晚,以及他的“功能”相对比较单一有关。

从青年时代就比较怪异的“大虫”,直到25岁零171天才完成自己的NBA首秀,尽管在他进入NBA的上世纪80年代,大多数年轻球员还没有“出名要趁早”的感悟,但所有在1986-1987赛季完成职业生涯首秀的63名“菜鸟”中,罗德曼的年龄也排到了正数第5位。

进入NBA较晚,再加上初期在“活塞坏小子军团”只能为兰比尔等“坏叔叔”背包、以及职业生涯的最后两年又在“打酱油”,这也使得一共不过参加911场常规赛比赛的罗德曼,的确很难攒下太多的篮板球——另外一项数据也同样能够证明这一点,罗德曼的职业生涯场均有13.12个篮板球进账,在所有NBA球员中,仅有11人的职业生涯场均篮板球比他更高。

除了参加的常规赛比赛不够多这一个“硬伤”之外,罗德曼职业生涯的另外一个“硬伤”,毫无疑问是他除了仿佛拥有“吸引”篮板球的天赋之外,其他篮球技能都不算出色、或者说欲望不够强烈。就拿得分一项来看,职业生涯投篮命中率高达52.1%的罗德曼场均不过7.3分进账,尤其是在帮助公牛夺得三连冠的三个赛季,他的场均得分更是只有可怜的5.2分。这也就使得大多数教练在面对罗德曼时只能是又爱又恨——菲尔·杰克逊是少数的几个能够将罗德曼的长处发扬到极致的教练,但这恐怕也和公牛有乔丹不无关系。

当然,不管罗德曼职业生涯的篮板球总数排名历史第几位,身高仅2.01米的“大虫”丹尼斯·罗德曼,都堪称NBA舞台上一个让人难忘的天才。这显然不是因为他的七彩发型、奇装异服、特立独行,而是在所有“功能性”球员中,没有谁能够将自己仅有的天赋发扬得像“大虫”般淋漓尽致,甚至到所有人根本想不起来他的弱项。

最后列举几个罗德曼在NBA所取得的除篮板王之外的荣誉:5次总冠军,2次入选全明星,2次最佳防守球员,7次防守第一阵容……活塞在2011年将他的10号球衣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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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从91-92赛季到97-98赛季连续7年获得NBA的篮板王。而从91-92赛季后罗德曼每个赛季场均篮板基本都在14个以上。除了职业末期在湖人效力那几场比赛。而91-92,92-93赛季罗德曼场均篮板都在18个以上。职业生涯单场最高篮板数达到了34个。真可以说是NBA的篮板狂人。


罗德曼身高只有2.01米,但他有着极强的力量,对篮板球落点,卡位都极有心得,而且对防守和篮板球有着极高热情。甚至在比赛前观看录像,他都是在看对手的投篮不进后偏出的角度方向。


但是罗德曼篮板这么强,但他仅仅以11954个篮板排名历史第23位。与他7届篮板王身份不符。

造成这个的原因是巅峰时间过短,还有伤病。其实罗德曼巅峰就是他获得7届篮板王这几年。最开始的四年,他几乎都是在替补中度过,上场时间少,篮板球数就相应不多。


而开始作为主力,上场时间有保证了,他又开始遭遇伤病,前6个赛季只在新秀赛季缺席5场。而之后只有93-94赛季和97-98赛季出场达到79和80场。其余几个赛季最高只有64场,虽然场均篮板依然很高,但是总数肯定会少。而职业生涯最后两年一共只出场35次,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了。


所以尽管罗德曼效力14个赛季,但是后两个赛季基本可以忽略,而前四个赛季替补,并不能完全发挥他的威力。而巅峰期的7年有四个赛季因伤缺阵了很多场比赛。

这就造成了罗德曼总的篮板数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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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作为矮个中锋的实力派代表,已经颠覆我们对于长得越高越壮的人篮板越多的普遍认知。早期的罗德曼篮板球能力并没有很好的开发,但是潜力无穷,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赛季的篮板数都呈递增的趋势,就像初来乍到时科比的得分一样,每一年都在飙升,公牛时期篮板球能力更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同期进入NBA的大bug奥尼尔论篮板球能力也甘拜下风。

他包揽了92-98年连续7年的篮板王,并被权威媒体评为NBA历史上最佳大前锋篮板王!如此爆炸的输出却在历史上排名第23位,是不是感觉很不靠谱?其实罗德曼的个人篮板球能力放在NBA历史上都是独一档的存在,但他的NBA职业生涯却不像他的篮板球那样稳定。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我们印象中约翰·斯托克顿和麦迪的个人生涯总得分谁的高?我们第一反应肯定是麦迪,毕竟麦迪是一个天赋异禀的超级得分手,而约翰·斯托克顿是名副其实的传球手,两人要是得分对比,肯定麦迪胜出。但结果却出人意料,约翰·斯托克顿的职业生涯总得分比麦迪足足多了1000多分,这的确让人摸不着头脑,不过翻出职业生涯年限你便可以得知,其实这就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麦迪巅峰的得分爆炸力毫不逊色于巅峰的科比,但是他的职业生涯较短暂,总是在伤病中度过,也被伤病弄得心灰意冷。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就能明白罗德曼这位历史上罕见的超级篮板怪在篮板球排行榜上排的这么靠后绝不仅仅是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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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职业生涯太短了,而且前三年他的篮板也不是很厉害,25岁才参加选秀,才14个赛季的职位生涯,出场数太少了,但是职位生涯场均13个篮板依然让很多人望尘莫及。总篮板一方面得场均多,一方面得出场数够多,缺一不可,这也是乔丹历史场均得分王但依旧问鼎不了总得分王的原因。论及生涯总数据,出场数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不是场均多就有用的,乔丹10个得分王,张大帅7个但他们都比不过场均25分的贾巴尔,因为贾巴尔职位生涯够长,出场数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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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赛季少了,好比神十届得分王,总得分榜也才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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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一共在NBA度过了14个赛季,一共在NBA打了911场比赛,比起篮板榜上的其他人要少得多。再就是罗德曼并不是一开始就是篮板怪兽,在职业生涯的前几年罗德曼并没有太多的机会,场均篮板也没有超过十个,所以在这多少影响了他的篮板总数。最后,罗德曼进入NBA联盟时间较晚,25岁才进入NBA,进入NBA蛰伏了几年,所以说罗德曼真正的黄金时期出现在30岁左右。在职业生涯末期,罗德曼的出场时间并不多,在小牛和湖人队两个赛季加起来才35场,多少影响了罗德曼的篮板总数。39岁依旧可以场均抢下14.3个篮板,这样的成就应该算是NBA篮板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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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邓肯之外大虫是我最喜欢的大前锋,论抢篮板的王者非罗德曼莫属了,但一些印象流吹嘘他得分多厉害我就呵呵了,首先说罗德曼的得分风格主要是二次补篮和下快攻,其它技术如勾手啊,接球投篮啊,篮下背身啊,突破上篮啊,三分啊,还有各种运球投篮这些他都不行!



你也别跟我说大学得分什么的,那和在NBA是两回事,其次在活塞之初他是打的小前锋的,但技术风格并不适合。罗德曼身体素质非常好,骨头非常硬,也很有傲骨。



没有任何一个球员不想当老大,如果在NBA球场上他能的20+14,能做老大的话,以他的脾气绝对不会做小弟?至于所谓的不肖得分之说,我了个去,你不觉得他吹牛逼的时候很有范吗? 话说回来,如果在NBA他其中一个赛季能场均20+再吹这个牛才是真牛逼。最后一句,篮板!我最爱罗德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