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五千年历史上,几十位帝王发布过罪己诏,其中最为著名要数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和明朝崇祯皇帝的六份罪己诏,这两位皇帝的罪己诏都颁布在朝廷遇到严重统治危机之时,但是效果截然相反。
汉武帝后期,开始变得专横暴虐、穷奢极欲,并任用酷吏、滥杀无辜,又好大喜功、穷兵黩武,使社会经济状况严重恶化,阶级矛盾严重尖锐。好在汉武帝毕竟是一代雄主,知错能改,当有大臣建议在新疆轮台屯兵时,年近七旬的汉武帝借机颁布了被历史学家称之为“仁圣之所悔”的《轮台罪己诏》。在诏书里,他毫不掩饰地承认自己的众多失误,勇敢地检讨了自己的过错,并作了尖锐的自我批评,表达了改正错误的决心,随后,大规模铲除各种弊政。临死前,他托孤于霍光、桑弘羊等人,让他们继续遵循诏书精神,使得一度危机四伏的西汉王朝出现了“昭宣中兴”的勃勃生机。
崇祯17岁登基,随后就诛杀魏忠贤,贬斥阉党,发展生产,严肃吏治,颇有一番“中兴”气象,无奈他志大才疏,刚愎自用且性格多疑,使得君臣离心离德。对外又遥控指挥,掣肘前方将领,使得明军进退失据。崇祯八年正月,因为起义军掘朱氏祖宗之墓,崇祯下了第一道罪己诏,承认自己所用非人,但是崇祯并未吸取教训,依然故我,危机日益严重。6年后,崇祯下了第二道罪己诏,但他仍然没有拿出丝毫的惩治措施,只能任由局势恶化。随后3年,崇祯又陆续下了四道罪己诏,没有哪一道不是义正辞严、声情并茂,也没有哪一次不是形同具文、毫无意义。最后,农民军攻进北京城,崇祯吊死煤山。
汉武帝的一道罪己诏挽救了一个王朝,然而崇祯的六道罪己诏都未能有丝毫的作用,究其原因,汉武帝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迷途知返,痛下决心改弦更张,励精图治,终于使国家返回良性发展的轨道。而崇祯的罪己诏就是一张张空头支票,固然能为自己博得了许多同情,但却使得官民们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反而加速了明朝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