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人说,《周礼》为周公所作,但更多的人赞成,这部书成书于汉代。
当然,其中记录了周代的“官制”。《周礼》,被认为是由春秋时期逐渐成书的《周官》而来。
《周礼》,分《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等部分。对周代官职设置、职数、职责、权限等等,讲的非常细致。后来,《冬官》部分佚失,有人将《考工记》加了进去。
《周礼》,记录了珍贵的历史资料。《考工记》讲的基本是工匠,亦十分精彩。
唐代,《周礼》始被立于官学,为《九经》之一。至开成年间,《九经》扩为《十二经》。宋代,又加《孟子》,遂成儒学《十三经》。
孔子推崇的不是《周礼》,是不是《礼记》呢?
也不是。
《礼记》,成书于西汉。戴德编《礼记》,收文八十五篇,亦称《大戴礼》或《大戴记》;他的从兄之子戴圣,删减为四十九篇,称《小戴礼》或《小戴记》。
《礼记》,也记载了先秦很多珍贵史料,但为后编之书当无问题。
最重要的证据,就是班固的《汉书》一个字也没提到过《大戴礼》和《小戴礼》。《汉书》最重要的特色之一,是将先秦包括西汉几乎所有能搜罗到的古籍,哪怕是残篇,全部收入其中。关于“礼”,《汉书》收录了十三篇,是不同传承学派对《士礼》的阐述——那个时候,“经学”讲传承,不同派别,解读就很可能不同。比如《论语》,即有《鲁论》和《齐论》之区别。
这说明,早《汉书》作者班固约百年的大小戴,他们的著作,尚属于《士礼》的“读书笔记”或“学习心得”,或许与“经学”同时向下传承,但并没有独立出来,也未成为“经学”。
西汉,已将《士礼》立为学官,是“五经博士”之一,共有三家学说得到汉朝廷的认可。这里面,不包括《礼记》。
孔子推崇的“周礼”,有没有那部书有所记载?
有。
这就是从东晋被称为《仪礼》的那一部儒学著作。
《仪礼》,在汉代偶尔被称作《礼记》,但更多的,就是前面说到的《士礼》。
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说——
“诸学者多言《礼》,而鲁高堂生最本。《礼》固自孔子时而其经不具,及至秦焚书,书散亡益多,于今独有《士礼》,高堂生能言之。”
这是说,现在很多儒生常说到《礼经》,而鲁郡人高堂生的见解最接近本义。孔子在世的时候,关于“礼”的经书已经很不完备了,到了秦始皇焚书,各种书籍散失更多。现在,只有《士礼》尚存,高堂生能够讲解。
《仪礼》的前身是《士礼》。《仪礼》共十七篇。实际上,第十三篇是第十二篇的下篇;第十七篇是第十六篇的下篇。
这样,《仪礼》中,记载的“西周礼制”共十五种,具体篇目附后。
西周,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大一统”。其建立了严密的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有两个重要的制度支撑——一是分封制;二是周密严格、等级森严的礼制。
因此,“西周礼制”不可能仅仅是《仪礼》中保留下来的十五种。
《礼记》曰:“经礼三百,曲礼三千”。这不一定就是准确数字,但“礼”数很多是肯定的。
前面说到,《史记.孔子世家》曰:“孔子以《诗》《书》、礼、乐教。”许多学者赞成,孔子教授“周礼”的课本,就是《士礼》或称《仪礼》的初本。
但是第一,当年孔子的教材一定比现在的《仪礼》内容多很多;第二,孔子教材中的“仪礼”一定很细密繁琐。《史记.孔子世家》载,晏婴批评孔子说:“孔子盛容饰,繁登降之礼,趋详之节,累世不能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
“西周礼制”,本就等级分明、内容繁琐。比如,天子六驾,只有周天子可以乘坐六匹马拉的车;天子、诸侯、大夫的城池大小有明确的规定;宴会用什么餐具、上什么菜、表演什么歌舞,不同等级有不同的规定;葬礼规模大小、丧服怎么穿、举行哪些仪式,天子、诸侯、大夫等等也有不同规格。
等等等等。
孔子很可能把原来就很繁琐的“周礼”,搞得更复杂了。
孔子为何推崇“周礼”?
因为,“礼制”,是西周施行统治的重要工具。春秋战国时期,周天子衰微,诸侯壮大,“西周礼制”已经礼崩乐坏了。
孔子的政治理想,是“克己复礼”,恢复、强大西周的政治制度。所以,他必然就从“礼”入手了。
《论语》中,所占篇幅最多的,就是孔子关于“礼”的论述,仅“礼”字,就说到了七十二次,还不包括没用这个字但说的是“礼”的内容和事情。
他在《论语.八佾》中说:“周朝的礼仪制度借鉴了夏商两代,有多么丰富多彩呀!我遵从周朝的礼制。”
在《论语.八佾》中,孔子对鲁国正卿季孙氏用周天子才能用的六十四人的舞蹈表演,很是愤愤然,他说,如果这样的事情可以容忍,那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容忍呢!
也是在《论语.八佾》中,他还说,鲁国的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都在自家庙堂里以《雍》祭祀,这是天子主祭、诸侯助祭才能用的,你们怎么配的上!
不过,“形势比人强”,时代总要进步,孔子的“克己复礼”理想比较难于实现。
于是,他很感慨,在《论语.公冶长》中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我的主张不能实现,大概要乘着木排漂流海外了。
附:
《仪礼》篇目——士冠礼第一;士昏礼第二;士相见礼第三;乡饮酒礼第四;乡射礼第五;燕礼第六;大射第七;聘礼第八;公食大夫礼第九;觐礼第十;丧服第十一;士丧礼第十二;既夕礼第十三;士虞礼第十四;特牲馈食礼第十五;少牢馈食礼第十六;有司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