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题主同志,“连坐”和“诛九族”是不一样的。“连坐”的全称是“联保连坐“连坐”制起始于周春秋战国时期,盛行于宋朝,结束于中华民国时期。“联保连坐”是官方(政府)对民间的要求,具有法律效力,以10户(各个朝代的户数不同)为一个“连坐”单位。总的来说“联保连坐”制度对推动社会发展有一定作用,于官方有让民众相互监督,相互检举的效果,于民众有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作用

图片来源于网络

秦商鞅变法正式确立:“”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联保连坐”制,到宋朝时期发展得最好。每户置一锣,遇事敲锣,各户壮劳力必须全部出动,遇匪斗匪、遇贼擒贼、遇火灾则救火。到中华民国时期就有点变味了,国民政府内政部发布连坐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是:出具连坐切结时,由户主签名盖章,一式两份,正本存县,副本存区。各户如发现另户为“匪”、通“匪”、窝“匪”等情,应立即报告,如隐匿不报,便以“庇护罪”或“纵匪罪”论处。

“诛九族”始于秦,至清末废除,“九族”到底是哪些,一直众说纷纭,没有定论,这里就不争论。“诛九族”是古代“株连九族”刑罚的实施手段,主要对谋反罪的主谋、主犯使用,是统治者为达到“斩草除根、彻底清除复仇力量”这一目的而制定的。历史上最出名的就是明朝方孝孺被“诛十族(加上老师、学生辈)”案。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方孝孺因拒绝为发动“靖难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被朱棣灭十族,共计杀800多人,流放1000多人。方孝孺被施被凌迟处死,时年四十六岁。“诛九族”在历史上虽然使用的不多,但结果惨不忍睹。

最佳贡献者
2

连坐之法又可称为族诛之法,这一刑法的出现是当权者为免除后患、斩草除根就会对犯事者施行此严刑以巩固自身政权。

在中国历史中,族诛始于商朝。当时被称为劓殄,乃族诛的初形,斩杀犯罪者及其后代之刑。后历秦朝,发展为诛三族、五族、七族。至隋,被隋文帝废除,惟被隋炀帝复行并扩至诛九族。于明朝,更出现史上唯一一次的诛十族(明成祖朱棣靖难之役胜利后,面对誓死效忠建文帝的方孝孺实行诛十族的刑罚)。

古籍中对九族的解释不尽相同。如王应麟在《小学绀珠》的说法是:“九族者,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也。”郑玄注《尚书·尧典》说:“九族,上至高祖,下至玄孙,凡九族。”清初学者刘继应在《广阳杂记》卷一认为:“(诛)九族始于隋炀帝。”在封建社会,株连九族是非常严厉和残酷的刑罚。

不过不论是“诛三族”还是“诛九族”,都太过残暴,对君主个人的形象的破坏较为严重(看看朱元璋和朱棣两父子就清楚了),所以古代的统治者们也很少经常施行,施行一次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即可。

3

很不合理也很不人道的法律,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是一种恐怖主义的表现,这样的王朝灭亡的时候他们家族都不得好死。

4

皇位来之不易,为了巩固皇位,设立很多种刑法,古往今来繁衍后代最为重要,“诛九族”可以说是最绝的刑法了,这种刑法人人谈而色变,对皇帝或者皇室家族造成极大危险,才会受这种刑法,皇帝也是害怕犯罪之人的后代,威胁到自己的子孙后代,毕竟守江山难。

你的回答

单击“发布您的答案”,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服务条款